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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酥手,黄藤酒,满城□□宫墙柳。
在万贵妃与李溪川杀机四伏的时候,唐娇与天机却在院子里美酒佳肴,以庆《美人话本》终于成功出版。
“可算是拿到钱了。”唐娇歪在竹席上,面色酣红,手里摇摇晃晃的举着一只酒杯,“京城米贵,出版一部话本,竟只够买三瓶女儿红。”
天机抬手按住她的手腕:“大小姐,别喝了。”
“这都是你的错。”唐娇反手抱着天机的胳膊,七分醉意三分娇态道,“你为什么还不醉?你醉了我才好问你话,来,干了这杯酒。”
“……”天机就着她伸来的手,喝了她杯中酒,心道对不住了大小姐,经历过严格的训练之后,他既不会说梦话,也不会说醉话……
唐娇打了个酒嗝,半个身体缠在他手臂上,忽然咿咿呀呀的唱起黄梅戏来:“小娘子留步,在下西门娇,敢问小娘子家住何方?我看小娘子姿色出众,却穿得如此寒酸,实在心痛怜惜,不如从了我,与我回家做一对夫妻,生时共享荣华富贵,死后共眠温柔冢,不知小娘子意下如何啊?”
“……大小姐,你醉了。”天机有些汗颜。
“我没醉!”唐娇醒着就已经不好惹,醉了更加胡搅蛮缠,身体不停往天机怀里蹭,扭来扭去,胡乱囔囔,“别喊我大小姐,喊我西门大官人!快,伺候老爷宽衣解带!”
“……以后别跟男人喝酒了。”天机叹了口气,将她打横抱起,走回屋内,放在床上。
唐娇的酒品虽然很烂,但有一点值得称道,无论浅醉深醉,她沾了枕头就能睡。在床上挣扎了两下,便嘟嘟囔囔的把被子牵过来,乖乖把自己裹好,抱着枕头睡得不省人事。
别院深深夏席清,石榴开遍透帘明。
唐娇的呼吸渐渐变得缓慢悠长,窗外石榴花开得正盛,花红似火,绿叶如剪,将阳光剪成点点碎光,洒在唐娇□□的锁骨上,以及露出袖外的一截皓腕上。
天机盯了她的锁骨许久,慢慢俯下身,嘴唇悬在她的锁骨上,将吻未吻,似啄未啄,最后终是偏过头,在她腕间亲了一下。
“……也别找我喝酒了。”天机直起身,有些低哑的说了一声,然后转身出门,到院子里收拾碗筷。
女儿红只喝了一瓶,剩下的两瓶尚未开封,天机摇摇头,把封口拆开,也不用杯子,直接将瓶口举到唇边,一口一口喝了起来,面色平静的犹如喝水一样,眼神由始至终没有改变过。
若是唐娇看到这一幕,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再找他拼酒了,因为会沉醉的人永远是她,而天机,他永远不会醉,他永远都是清醒的,。
将最后一口酒喝完,天机放下瓶子,将之与碗筷一起收拾好,带到厨房内清洗,酒瓶子他没丢,放在灶台边上,心里知道唐娇不喜欢浪费,这瓶子也许会被她用来放醋放米酒。
琐事做完之后,他才回房换了身衣服,然后出了门。
附近的枣树下坐了卖豆腐花的小贩,担子放在脚边,似乎正在乘凉,天机走他身边路过,停下脚步,平静道:“回去告诉温良辰,我去李溪川家了。”
小贩愣在原地,直到他走远,才挑起胆子,回温府汇报情况。
听了他的报道之后,温良辰再次陷入猜忌的深渊不可自拔。
“李溪川是万贵妃的走狗,找他等于找万贵妃,天机究竟想做什么?”天气有些炎热,温良辰肩上披着一件紫袍,纳着祥云纹的襟口拉得很低,歪在凉亭里吹风,眼珠子转了转,思考着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皇上……这念头刚刚一起,就被温良辰给掐灭了。万贵妃灭绝皇嗣,皇上都没拿她怎样,只让她闭门思过几日,便将这事轻描淡写的揭过去了,温良辰琢磨着,除非万贵妃要弑君,否则这个世上就再也没有任何事能扳倒她。
贸贸然跟万贵妃作对的下场,就是被这个疯女人给缠上,虽说身为如意侯的温良辰并不怕她,但他也不想成天被疯狗咬啊,更何况这条狗又老又凶又丑,若是换条漂亮的小狗,他说不定还能受着忍着逗着。
“侯爷,要不趁他不在,把他的女主子抓起来?”幕僚见他犹豫不决,便提出一项建议道。
“你又能确定她是真主子?”温良辰端着白玉烟枪,吐着烟圈道,“他能拿个假货骗了王渊之,就不能拿个假货骗我?保不定真货根本就没露过面呢。”
“侯爷说得对。”幕僚觉得这话在理,满脸歉意道,“这事的确很有可能,那我们便静观其变,以免步了王渊之的后尘。”
温良辰矜持的点点头,然后撩了撩微微卷曲的鬓发,泪痣分明,笑容迷人:“况且如我这般的风流佳公子,又怎会去为难年轻貌美的小姑娘,不妥,大大的不妥,实在是有损我的形象。”
幕僚:“……”
结果归根究底,温良辰他就是个男人,一个看脸办事的恶劣男人。
第四十章美人话本现殿试
家大业大者,难免做事谨慎,但风起云涌,世事变迁,却从不待人。
温良辰只待多看几天,好找出些端倪,寻出些线索才好,岂料数日之后,殿试开始,全国上下,青年才俊,共聚一堂,只待分个高低强弱,博个前程似锦。
暮蟾宫便在此中之列。
与唐娇天机分别之后,他的病已经好了大半,虽然看起来仍有些羸弱,但皎皎如玉,神清气朗,虽身旁才子如云,俊杰汇聚如海,但他往当中一站,便如江海中升出一轮满月,可谓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令人见之难忘。
领宫饼之后,他便与其他贡士一起,在殿后等待皇帝的到来。有些人紧张的冒汗,有些人开始交头接耳,暮蟾宫却在闭目养神,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心里却并不平静,他对自己的要求非常高,旁人只要能顺利过关就好,而他心里却在不停念叨着第一第一第一第一……
一声管弦丝竹声起,当今圣上——唐棣终于在万贵妃的搀扶之下出现。
那是个犹带病容的中年男子,姿容极为艳丽,恍若开到浓烈即将凋零的荼蘼,莫说男子,就连女子也少有他这样的美貌,但并不显得女气,眼神之阴鸷远胜屠夫,使他的美貌带上了一丝血腥味。
被他的艳色一压,身旁的万贵妃登时成了地里的泥巴,泛出一股土腥气,令人恨不得找个撮箕将她扫进去,然后找个墙角倒了。
一美一丑的两人走出殿门,俯瞰眼前文武百官,年轻贡士。
“皇上万岁万万岁。”众人齐齐跪拜。
“众卿平身。”威严的声音响起,一部分人跪着,还有一部分站了起来,却目瞪口呆的发现,刚刚说话的人不是唐棣,而是他肩膀上站着的那只虎皮鹦鹉。
“你们造反啊!”鹦鹉拍拍翅膀,“跪下跪下!”
刚刚站起来的人连忙又跪了回去,唐棣面无表情的看了鹦鹉一眼,然后以手抵唇咳嗽起来,饮了一口宫人送上来的润喉汤,这才淡淡道,“平身,散卷。”
众人颇有些意外,那鹦鹉的声音,与他竟有八分相似。
官员们却习以为常,不以为怪。礼部官员得令之后,开始散发题纸,纸张质地讲究,都是京城墨意坊出的上好宣纸,但贡士们跪接考卷之后,却通通傻了眼,翻来覆去的看了看,发现手里居然是白卷,考题去哪里了?
“今次不同往常。”唐棣颜色极淡的眼珠扫视众人,道,“朕将亲自出题,你们速速将题目记下来。第一题:君要臣死,臣死还是不死?”
士子们心里咯噔一声,有些机灵些的立刻去打量几位内阁大臣的脸色。
原本考题就该由内阁拟定,现在突然换成皇帝口头拟定,其中必有猫腻,答死得罪朝臣,以后在官场上怎么混?答不死则直接得罪皇上,还能活着走出宫殿么?他直接撕了卷子让你去死怎么办?难答,实在难答!
“第二题。”唐棣又道,“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三百年前,吴灭越,又灭宋,未用一兵之力,便迫使越宋投降。越乃弹丸小国,降之情有可原,宋乃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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