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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有记忆开始,我的奶奶和母亲就带着我住在这座城里可是他们说我们不是这儿的人,也讨厌我们的黑发和黑眼睛”她打了个寒颤,艰难地道:“他们说我们是乌鸦与黑暗的使者,但我们不是。”
她们只是安分守己地住在山坡上一栋老旧的石屋里,平平静静地过着自己的日子。
奶奶和母亲会织美丽的东方绸缎,所以城里的人们对她们是又爱又惧又怕,他们喜欢买她们流光璀璨的丝缎,却痛恨她们异于西方人的神秘清丽容貌,甚至是她们种植的带着奇特香味的植物花草。
在偏僻村子里有少数贫困到无法求医的患者,都是被奶奶和母亲治好的,但是她们神奇的葯草治愈能力并没有让村民从此接纳她们,大家只是在束手无策的时候才会想到她们。
没有童伴的她从小就常常感觉到孤独,奶奶和母亲的爱虽然无庸置疑,但一个小孩子要的除了亲人的关爱,还需要有玩伴。
直到她长大了,才知道生命中有很多无可奈何的事,有些时候,想要的和真正能得到的,永远有一大段彷若太阳与月亮般的遥远距离。
但是他来了,自她向往多年的东方翩然降临她的生命中,高大英俊的他听说城里的人都对他深为敬重,但大半的原因除了他教人震慑的独特气质外,他富可倾国的身家也是一大主因。
城里人人竞相讨好他和他温婉大方的未婚妻和可爱的妹妹。
没有人知道他为何离开东方,千里迢迢地到这儿来,但是对她来说,如此尊贵又温柔,宛若天神的男人竟然会愿意跟她交谈,甚至做朋友
她觉得这是上天垂怜她,所送给她最美好的一份礼物。
“我知道,你们也是中国人。”他黑眸掠过掩不住的喜悦。“他乡遇故知,果然是人生一大乐事。”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但你是指认识我,你很快乐吗?”她屏息的问道,双眸灿烂闪闪地仰望着他。
“是的,我很快乐。”他对着这个纤小清丽的小女人微笑。
却不知道,他仅仅是关怀的温柔,看在她眼中、心底,却变成了另外一种与众不同的含意
她痴痴地望着他,如果可以,好想就这样凝望着他一辈子。
在月光下,化为石像也心甘情愿。
蜡烛燃尽了,底部燃起的焦味瞬间将梅书自如梦似幻的境地里拉了回来。
她猛然睁开双眼,深深喘了一口气。
“我的天。”她又作梦了吗?又回到“过去”了吗?
这次她看得比较清楚了,那个呆子已经是毫无保留地爱上了那个伟岸出色的男人,可是那个男人眼底明明没有丝毫爱意,就算有,也只是一丝基于同乡人的关怀罢了。
“可怜的傻女孩,他爱的不是你。”她吁了一口气,低声评论,却被自己的话惊呆了。“等等梦里的那个傻子不就是我吗?”
如果说梦里的她是一相情愿,可是为什么最后他们俩会滚上床做ài做的事?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要死了,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会疯掉。”她苦恼至极,捧着沉重的脑袋瓜,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她真是千年前的“她”唐尔豫是千年前的“他”那么他们俩根本就不应该混在一块的呀!
可是那种在胸口深深悸动的酸甜与疼楚感,依然是那么清晰真实深刻,她彷佛还可以摸到抹怦然和灼热
飞蛾扑火的那一剎那,应该也有这种感觉吧?
明明知道不可以,但是已经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地陷了进去了!
千年前是,现在仍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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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
尔豫回到了位于国家实验研究所旁的一栋豪宅内,他买下八楼将两户打通,总共一百二十坪的空间,可以用来休息、做实验,甚至是骑室内脚踏车。
他有一辆宾士厂出产的高性能脚踏车,当他做实验做累了的时候,便会在屋子里骑上二十几圈,消除疲惫。
但是今天当他回到屋里,将钥匙放在玄关梨花木五斗柜的最上格后,放下公事包,大步踏进光滑洁净的柚木地板上,边走边解开蓝色衬衫上的扣子,露出强壮结实的胸膛。
他做了每天回家第一件做的事,就是好好地冲个澡。
洗去了浑身的疲劳后,他神清气爽地穿着淡蓝色纯棉浴袍,赤着脚走向客厅的欧式吧台,煮了一杯香醇的曼特宁咖啡。
夜已深,台北市的灯火依然闪烁通明。
不知怎地,他忽然想起了一张清丽夺目的笑脸,对他微微偏着头,热切的眼底彷佛盛满了千言万语。
荒谬的是,他竟然觉得有一丝丝熟悉感,自心底深处一个他从不知道的角落里,渐渐渗透了出来。
“我怎么可能对她感觉很熟悉?”尔豫甩了甩头,甩去胸口那份不自然的悸动。
他并非笨蛋,也不是石头,当然感觉得出万梅书喜欢他,只是他搞不懂这些女孩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单凭一面就可以确定自己爱不爱一个人?
他是科学家,而科学讲求证据。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是科学的一贯方针,所以他从来不把那些显然是爱情看太多冲昏了头的求爱女孩当一回事,宁可她们把时间拿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例如多读些有益脑部发展的书。
但是万梅书却不太一样。
从表面看来,她和以往那些对他疯狂求爱的女孩子没两样,但她们是一个劲的迷恋,她却认真到完全相信自己真的爱上他了。
她认真到令他心惊也迷惘。
“我做了什么事让她误以为我想和她谈恋爱吗?”他瞇起双眼,疑惑难解。
但可以确定的是,不管她多么妩媚娇甜清丽,她都不是他心目中想要的伴侣或情人对象,更别提妻子人选了。
电话忽地响起,惊醒了他深陷其中的思绪。
他先好整以暇地啜饮一口浓郁的咖啡,将杯子慢慢放妥,然后才接起了无线电话。
“喂,我是唐尔豫。”
“大哥,母后娘娘下十二道懿旨速召我们三兄弟明天晚上回家吃晚饭,七点整。”他的三胞胎小弟,迟了他一分三十五秒出生的风流弟弟唐尔硕,语气里出现了难得的颤抖。
一想到他们美艳依然、天真长驻的母亲,尔豫也不禁有一丝瑟缩。
他们很爱母亲,但是天真得像个小孩的妈妈常常天外飞来一个怪异的念头,然后就迫不及待要他们照做。
偏偏父亲宠爱母亲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通常都会站在母亲那头,除非母亲哪天临时起意想出轨除外。
对于七岁上小学那年,母亲突发奇想要将他们兄弟三人打扮成女生上学那件事,他记忆犹然惨痛。
他立下毒誓,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穿裙子。
“妈是怎么跟你说的?”一定还有内情。
“相亲。”尔硕声音里的无奈和恐惧更深了。“天哪!你能想象吗?我们今年不过二十七岁,正是流连在兰花美、桃花娇的大好年华,她居然要我们走进婚姻的坟墓。”
“相亲?嗯。”他抚着下颚沉吟,并不怎么反对。
也好,如果他和一名温婉大方、知书达礼的女人订婚,那么以后就可以杜绝不必要的莺飞蝶舞来扰乱他的生活,尤其是那个“万一没书”
他的唇畔不由自主地浮起一抹愉悦的笑意。
她说得对,这样的名字还真好记
“大哥?大哥?”尔硕在电话那头大呼小叫,气急败坏的。“你是老大,一定要顶在前头,我们绝对不能够让母后娘娘的奸计得逞,知道吗?”
尔豫眨了眨眼睛,总算回过神来。
“尔硕,也许结婚对你是件好事,起码可让你收收心,别再玩了。”
尔硕是个风流自若,以身为女性福音为荣耀的美男子,要他定下心,和一个女人共度一生是太难为他了,但是这样游戏人间流恋花丛久了也不是件好事,早晚会玩出问题来。
他们三胞胎非但容貌长得不像,就连性格也大相迥异,所以他很难理解尔硕因何有那么多闲工夫与兴致交那么多女朋友。
“天”尔硕惨叫一声。“你已经早一步被母后洗脑了!不行、不行,我要打电话给二哥,我要和他联盟对抗万恶的婚姻制度。”
想起脾气火爆的老二,尔豫哑口无言了半晌。
他叹了口气,勉强道:“我会和妈再好好谈谈的。”
孝顺父母固然天经地义,友爱兄弟也属应当,但如果当真要有一个出来转移母亲的注意力,那就非他莫属了。
再说相亲这个想法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