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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厮杀耗尽所有的力气,攥紧染满同胞鲜血的双手微微发抖,眯起的眼睛扫视被鲜血染红的山丘,一千精锐、一千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寿王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盯着司徒天逍出神。此时他正在指挥兵士们搬运尸体堆积到旁边的大坑中掩埋,敛收武器,打扫战场,这是他的习惯。
尽管筋疲力尽,兵士们仍然强打精神听从指挥,将同胞们的尸体整齐摆放在挖好的大坑里,轻轻掩上染血的黄土,再齐跺脚踏平,让逝者落土为安。
同样经历过厮杀,司徒天逍却没有半点疲态,仿佛刚刚一直为“观礼者”存在。他走回寿王身边,接过递来的水壶大口灌了一气,粗犷地抹去下巴的水渍。
“走吧,回大营。”
“天逍兄,你不累吗?”
被司徒天逍强行拉起来,一并往山丘下走,寿王扭头打量着他。这个男人用五年时间将自己打造成神一般的存在,不知道他暗藏了多少势力。
司徒天逍敏锐的感知察觉出来自寿王的探究,偶尔会夹杂一些小小的杀气。他装作不知地阔步走到黑驹旁,翻身上马。
“寿王爷,有没有兴趣赛一场?”
“好啊。看看我们谁先到大营。”
寿王翻身上马,挑挑眉尾,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司徒天逍邪肆一笑,勒紧缰绳大喝一声“驾”,黑驹离弦般狂奔而去。
“喂,天逍兄,大营里没有小宁儿,你跑那么快有什么用。哈哈哈哈。”
寿王为自己这个输掉比赛的理由感到骄傲,一会儿到大营,他要用这个笑料好好的打趣打趣司徒天逍。
大营。
当寿王骑马飞驰入大营门口时被站岗放哨的两个士兵拦住,其中一个讨好的堆满笑意,鞠躬行礼,道:“禀寿王爷,我家将军在那边的小山坡上摆好晚膳,等着寿王爷呢。”
寿王冷眼瞟了马下的小兵,“去领三十军棍。”说完策马急驰,往小山坡而去。
“啊?三十军棍?为什么啊,寿王爷。小的做错了什么?说错什么了?”被罚的士兵一脸苦巴巴的,回头看向哈哈大笑的同伴,一股羞愤冲口而出,“笑什么笑,王爷赏的棍子,你们排队还挨不上呢。”
同伴哈哈大笑,走过来拍拍小兵的肩,“你呀不冤,这棍子是替将军挨的。回头找卫副将领个红包。哈哈哈哈哈。”
小兵恍然大悟,回头望向连马屁股都瞧不见的方向,委屈地抱怨:“寿王爷,我家将军骑的是出了名的大宛驹,日行千里都不带累喘气的。就你那匹破马想和将军赛输赢不是自讨无趣嘛。可怜的我屁股啊。”
捂着没有半点痛意的臀,小兵将岗位交给同队的人,自己去领罚三十军棍。
小山坡上,黑色的马驹欢快地奔跑着撒欢。似乎从汴州城一路狂奔到这里仍不满足,它偶尔低头啃食几口鲜嫩的青草,偶尔疯子般跑入林中惊扰树上栖息的鸟儿,偶尔又不放心地回来看看主人还在不在,然后继续去撒欢。
看着黑马驹像小孩子似的在山坡上上下下、来来回回的跑,司徒天逍脑海里突然浮出一个灵动的小身影。她清脆铃铛般的笑声,摘一朵小花戴在头上,还会跑到他的身后恶作剧似的推一把,然后得意的大笑着离开。
“呵呵,野丫头。”
司徒天逍望向夜空,还有两个时辰就天亮了。再过几个时辰她就要入宫觐见皇上。希望在她入宫前赶回去见上一面吧。
“天逍兄,你给黑马驹吃了什么?它高兴成这样。”
寿王丢下马儿,走过来坐到司徒天逍身边,拿过一壶酒便狠狠灌了几口。
“前些日子它和宁儿在一起疯玩,多少学了一些坏习惯。”
司徒天逍宠溺的语气让寿王抚额,只要和小宁儿沾点关系的人或物,这位兄弟都能爱屋及乌的全部宠溺。
“先吃些东西吧,我们要立即启程赶回汴州城。”
油纸包裹的一只烤野鸡丢在寿王腿上,立即招来一声怒吼。
“油腻死了。”寿王表情嫌弃,但是嘴巴不嫌弃,一口咬掉半只鸡腿肉用力咀嚼着,吱唔地说:“等回去我立即入宫见父皇,问问他为什么要杀我。”
“那些人不是皇上派来的。”司徒天逍喝一口酒,视线始终盯着撒欢的黑马驹。
“他们是父皇的人,错不了。”寿王吐出一根鸡骨头,好奇地说:“先设伏的五百精锐是信阳侯的人。刚刚那一千精锐是安氏族的人。他们的目标是你,不是本王。最后来的这些人是父皇的人,他们的目标是本王。”
丢给司徒天逍一记“当我傻呀”的眼神,寿王丢下啃了一半的烤野鸡,又狠狠灌几口酒,浇熄心里的怒火。
“琰王。”
司徒天逍平静地吐出两字让寿王错愕地僵硬动作,洒壶险些拿不稳。
“你说什么?杀我的人是小皇叔派来的?”
寿王百思不得其解,他与小皇叔一向交好,不可能的。摇摇头否定自己想到的理由,小皇叔纨绔嚣张、胸无大志,对皇位没有半点觊觎之心。而且皇长兄楚王才是未来的储君,哪里轮得到他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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