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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不不就喜欢漂亮的女孩子,男孩子他可不喜欢哦。”
老板娘笑着回答道。
“不不是男孩子啊?这么花心那。”
余笙也不恼,听着老板娘的称赞,不觉得害羞,反而觉得亲切。
“对啊,我男人去世的前两年,我在街上遇见他的。是个流浪猫,那个时候,这个小不点可脏了,又脏脾气又差。我给他喝水,喂他吃东西,他坚决不肯理我。”
“那后来怎么样了呢?”
“后来,我男人去世了,可能是我整个人太悲观的气愤感染了他。有一天夜里,我在床上抱着我和我男人的婚纱照哭,这个小东西就跑了过来,小爪子一下子一下子给我擦眼泪,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啊,不不并不是不喜欢我。而是因为之前流浪的经历太过于痛苦了,所以才不愿意再去靠近人类。可能是我们两个无依无靠吧,这个小东西从那以后,就形影不离的跟着我了。”
老板娘说这话的时候,余笙察觉不到她眸子里散发出来的哀伤,反而是膝盖上的不不吃着火腿肠越来越香,最后直接跳到了余笙的怀里。
看着怀里白花花的一个小肉团,余笙忽然觉得宠物不就是能够抚平人辛苦创伤的一剂良药。
都说青城是个长寿之乡,但是青城外的人却不知道住在青城里面的人都有着自己的命运与苦恼,他们不知,是因为他们从未看到过,发现过。
“余小姐,听说你们是来我们青城拍摄节目的对吗?”
老板娘拉起披肩,裸露在外的肩膀因为这秋天有点发凉。
“老板娘,你别叫我余小姐了,叫我阿笙吧,我的朋友都这么叫我的。”
余笙有点不好意思,看着怀里的不不很快的就将手里的火腿肠吃了赶紧,抬起头看着余笙似乎还在期盼再来一根。
“好啊,阿笙,不不,过来,到妈妈这里来。”
老板娘拍了拍手,果然不不就又跳到了她的怀里,机灵的目光却在看着对面的余笙,还不时地舔了舔自己粉红的小爪,意图更加明显。
“不能再吃了,你再吃的话,晚上就不给你吃晚饭了。”
老板娘没好气的笑着戳了戳不不的白绒绒的小脑袋。
“没事的,老板娘,我房间里还有,我就是带了一根出来,我现在回去拿。”
“阿笙,不要去了,火腿肠吃过了,对它的脾胃不好,它已经是一只很老的猫了,我还想让它再陪我一段日子呢。”
老板娘说自己去世的丈夫没有悲哀的神色,说自己在青城无依无靠也不打算再重新嫁人也没有难过,唯独说起不不,眼瞳里流露出的一丝不舍让余笙不禁揪住了自己的心。
到底该怎么面对过去,除了时间或许真的找不到更合适的方法。
“老板娘……”
余笙轻轻地唤了一声。
“阿笙啊,你叫我黄姐吧,这样显得亲切,以后可要多来青城玩玩哦,来看看不不,来看看我。”
住在一个远离自己家乡很远的一个女人,原本以为嫁给了最爱的人,享受了几年爱情最美好的模样,却还没有来得及对未来做一个计划,最爱的人却悄然离开了自己的身边。
而她为了爱,一步也不肯离开这个地方,这个生养了自己爱的人多年的地方。
仿佛他就在这里,呼吸着他曾经呼吸的空气,见识着他曾经见识过的一切。他在不在这里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她还在,她就会一直在这里等着,等着下一只不不过来找到她,陪着她继续生活下去。
也许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安排了最亲爱的人,安排了最痛苦的生活。没有一直活在幸福里的人,也许是她过的太幸福,太快乐,也至于把今后所有的幸福都给消磨了干净,这才让她现在一个人接受了所有的痛苦和不安。
黄姐说,当年遇到不不的时候,因为不不怎么也不肯跟人亲近,她一度想要放弃,是自己的丈夫坚持让不不留了下来。她时常想,如果当年不不没有留下来,现在的她又是怎样的一番光景,是不是真的自己一个人无法再在这个自己爱的人所在的小镇里继续生活着。
余笙站起身,一向不会安慰人的她只能轻轻地对着不不嘱咐一些耳熟能详的话,虽然可能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她还是希望能够减少一点黄鹂心里的创伤。
爱的人不会忍心看到你在受苦,也许当年的他早已预料到了自己即将离开才会坚持选择让不不留下来,如果没有不不,她又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