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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无疾而终而悲伤逆流成河。
这究竟是什么事儿啊?
然后她就听见孟唐用那种好听到令人浑身酥软的声音回答说:“那可不成,不给红包不让进门。”
班长怒吼:“你小子都那么有钱了,还在乎这点份子钱?”
孟唐悠然道:“我是不在乎,可你怎么知道新娘子不在乎?”
“这就替老婆说起话了!真是重色轻友的渣男!”班长很想扎小人。
而秦真一直没加入大家的唇枪舌战,只是配合地露出一脸笑容,直到孟唐忽然转过头来望着她:“装修的事情可能还要麻烦你,我希望你能帮忙参考参考,毕竟La Lune那边的联系全靠你。如果你不嫌麻烦,还请你多多帮忙。”
秦真从来都知道自己没办法拒绝他,何况他的眼神是那么诚恳真挚,面容英俊得像是儿时读过的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
她只能含笑点头,说:“好,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那一刻,孟唐倏地笑起来,灿烂得日月无光,他还说:“那我替她谢谢你了。”
还替未婚妻谢谢她呢!多么友好和善的感谢词?一字一把刀子,通通戳进秦真的心坎里,感动得她差点热泪盈眶了。她还真的特别感动地点点头:“我去上个厕所,一会儿回来跟你继续说啊!”
临走时,白璐揪住了她的手,她特别淡定地笑道:“没事儿没事儿,我去上个厕所,你别跟来,我一会儿就回来。”
那眼神几乎是求救的信号了,似乎是在乞求白璐留在这里就好,千万千万不要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跟过去。
她得一个人静一静,这时候谁都别来安慰拥抱,不然肯定得难过死。
然后她就走向了包间外面的洗手间,又怕遇见熟人,于是干脆跑进了一间空着的电梯,一口气按了顶楼,门一关就蹲在地上不动了。
暗恋七年是件多可怕的事情她不知道,反正白璐曾经无数次恨恨地骂她,说她没出息,喜欢就要说出来,哪怕被拒绝也没关系,一刀砍下来总好过慢慢地凌迟致死。
可是她没有说过,因为她其实一直相信孟唐是知道她的心意的。
就好像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对他笑的弧度、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小动作以及每一个最细微的表情都在告诉他你是多么多么喜欢他。因为站在面前的是他,所以你变得不一样了,举手投足都小心翼翼,眼神里充满了不一样的情愫。
聪明如他,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
可是他没有回应过她,从头到尾都没有,她又何必去捅破已知结局的面纱呢?
他不喜欢她,多么明显的事实?
而今,他笑着感谢她愿意为他的新房跑腿帮忙,甚至还代他的新娘子多谢她。
秦真的眼泪忽然就涌出来了,因为这根本不只是她失恋的表现,根本就是他也不在乎她,一丁点都没有为她着想过的表现。
他知道她喜欢他,却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对她说这些表面带笑、内在为刀的话,难道不知道她也有心,她也会难过吗?
他这么做唯一的理由就是:他由始至终都不在乎她的想法,更不在乎她是否会受伤。
秦真一直觉得自己坚强又勇敢,也许别的优点不明显,但是忍耐力超强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可是当情绪到达这种濒临崩溃的地步时,一颗眼泪就足以淹没她所有的伪装。
她开始埋头哭起来,啜泣声很明显,一下一下回荡在狭小的空间里,像是被人遗弃的动物。
而不知什么时候,电梯门忽然叮的一声开了。
秦真埋头哭得正欢,完全没有察觉到站在门外的人。而当那人用疑惑的声音叫出她的名字来时,她才花着一张脸抬起头来,泪眼婆娑地发现了人生果然没有最悲催,只有更悲催。
因为站在她眼前居高临下望着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头号冤家:程陆扬。
猛然间看到那张泪眼婆娑的大花脸,程陆扬有片刻的怔忡。
认识秦真这么久以来,还从来没有看见过她这么狼狈的样子,哪怕是上回她晕倒在大街上那一次,也绝对是被枪毙一样啪的一声十分干脆利落地“倒地身亡”的。
而此刻,她白皙的面庞上遍布泪痕,甚至还有更多晶莹剔透的珠子在睫毛上摇摇欲坠,啪嗒,啪嗒……他发现自己居然出现了幻听!
事实就是秦真这模样真的糟到不能再糟了。
他有那么点担心,于是走进电梯问她:“你怎么了?”
秦真还蹲在原地,模模糊糊地从嘴里蹦出几个字:“遇见坏蛋了……”
程陆扬一惊,不假思索地问她:“你失贞了?”
“……”
这是要多腹黑的思想才能在顷刻间把“遇见坏蛋”和“失贞”联系在一起?
秦真伸手去擦眼泪,却无论怎么擦都擦不干,她觉得自己一定是把这么多年的眼泪都积攒在一起了,不然不会水龙头失灵一样瞬间变身玻璃心少女,哭个没完。
程陆扬刚跟人谈完合作的事,谁知道出来就碰见她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要是直接假装没看见,又难免觉得心理上过不去,于是没忍住多管闲事的冲动。
他伸手去拉秦真:“先起来,有什么事情回去再说,在公众场合哭哭啼啼像什么话?丢死人了。”
秦真被他拉起身来,缩回手来捂住脸:“谁让你看了?丢死人了你就走远点,别理我啊!”
虽说是在反驳,但到底还是有气无力的,也就少了那么几分气势。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喜欢那么多年的人要结婚了,今后说不定还要跟她有所接触,怎么,还想带着心上人到她面前溜上几圈,秀个恩爱吗?
她发现自己居然悲哀地对孟唐产生了一种怨恨的心态,怨恨他不顾自己的心意,怨恨他假装若无其事地请她这个尴尬的暗恋者负责装修他的新房。
也许是心理暗示过于强大,曹操不用说,光是想想就到了。
电梯又重新回到一楼时,程陆扬带着她往外走了没几步,居然碰见了从包间里走出来的孟唐。
孟唐先去洗手间找了一圈,叫了几声,没发现秦真在里面,于是跑来走廊上找。
结果终于让他找到了秦真,却发现她泪眼婆娑地站在另一个男人身后,面上俱是泪痕。
他慢慢地停住了脚步,叫了一声:“秦真?”
而秦真就这样带着一脸泪渍毫无防备地闯入他的眼底,狼狈得连呼吸都快停止。她已经慌乱到来不及分辨对方眼里的情绪,也来不及分析孟唐那种瞬间阴沉下去甚至有些心慌的表情是怎么回事,只是本能地抓住了程陆扬的手臂,乞求似的低喃一句:“带我走!”
她的手指拽得很用力,程陆扬的眉头都皱了起来,侧过脸去看她,却只看见她脸色发白,眼里全是惊慌失措的神色。
她甚至像是躲在他身后一样,浑身都有点发颤。
于是程陆扬定定地看了孟唐一眼,毫无疑问地明白了前一刻她口中的坏蛋是谁。甚至不需要提醒,他就想起上一次在公司楼下的车站前面,秦真曾经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看着公交车把她朝思暮想的人带走,那种不舍又惆怅的表情……无疑也是因为这个男人。
程陆扬的表情慢慢冷却下来,就这么一言不发地瞥了孟唐一眼,然后目不斜视地带着秦真往大厅走。
“秦真!”孟唐的声音越过走廊传进秦真的耳朵里,她脚下一顿,差点就停下来了。
可是她不敢——他才刚刚宣布了即将结婚的喜讯,她就哭成这个样子,只要不是脑残都能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她又怎么敢停下来?
她就这样死死地抓着程陆扬的手臂,姿态僵硬地随着他一起走出大门。室外的燥热扑面而来,却像是救命稻草一样拯救了她差点被冷气冻伤的心。
程陆扬一路带着她走进了路边那辆黑色的宾利里,在方凯想打招呼又不敢打招呼的憋屈表情里,面无表情地吩咐道:“开车。”
“去哪?”方凯迟疑地问,眼神好奇地往秦真脸上瞧。
“回家。”程陆扬的眼神像刀子一样往方凯脸上戳,方凯赶紧回过头去。
车内一片凝滞的气氛。
秦真慢慢地放松下来,靠在座位上,转过头去看着窗外一晃而过的风景,然后闭上了眼睛。
今天真的是太狼狈了。
狼狈到家了。
可是这种因为丢脸或者差点被识破内心感情而产生的羞耻感,却远远不及发现自己再也没有机会和理由去喜欢那个人的恐慌感来得强烈。
就要和那段隐秘的感情道别了,然后不顾内心意愿为之强行画上句点。
七年,甚至远远超出七年,被她那执迷不悟的性子生生延长到了十七年。
想到这里,又一颗泪珠从紧闭的眼皮下跑了出来。
她觉得鼻子有点堵,呼吸也很沉重,身侧的人也许能够轻而易举就听到她这种类似于哭音的呼吸声……可是她管不了那么多了,何况在程陆扬面前哭总好过在那个人面前哭。
长长的沉默里,有一只手伸到了她面前,伴随着程陆扬低沉悦耳的声音:“秦真。”
她的呼吸一顿,睁眼一看,朦胧的视线里竟然出现了一只修长好看、指节分明的手,手心正中摆着一包纸巾,而手的主人就这么稳稳地托着它。
她颤着睫毛抬头去看,却正好看见程陆扬安静的侧脸——他目不斜视地望着正前方,丝毫没有转过头来窥探她狼狈模样的意味,而是正襟危坐,哪怕姿态其实很随意、很好看。
阳光从他左手边的窗户照进来,在他长而浓密的睫毛下投下一圈阴影,破天荒地有了些许温柔的气息。
秦真迟疑着,从他手心里接过那包纸巾,低声说了句:“谢谢。”
秦真来过程陆扬家里很多次,可是没有一次踏上过二楼的书房和小阳台。
程陆扬把她带到那个十来平米的室外阳台上时,随手指了指藤椅:“坐。”
秦真恍惚地看着被阳光照得有些灿烂耀眼的花草,忽然有点搞不懂这个男人了。
他像个独行侠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好像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嘴巴坏到极致,属于那种相处一次就会令人想要避而远之的类型——哪怕他还有一张不容忽视的好皮相。
可就是这样一个独行侠却拥有一个温馨到令人羡慕的家,陈设与色调皆是最温暖美好的那一种,就连这个半空中的小花园也叫人啧啧称奇。
秦真没有坐,而是愣愣地看着这个被收拾得整齐可爱的地方。于是程陆扬索性走到她身旁,把一只洒水壶拎给她:“不想坐的话就帮忙浇水吧。”
她接过了水壶,看他又重新拎起一只,然后跟在他身后走到那些花花草草之前,慢慢地把壶里的水倾倒出来。
空气中有一种草木的香气,钻进鼻子里会令人觉得很舒服,就好像身心也能跟随这些花花草草一样舒展在阳光下,毫无牵挂。
程陆扬背对她,淡淡地说了两个字:“说吧。”
她知道他在问她发生什么事了,迟疑了片刻:“你不会想听的。”
……那种酸掉牙的暗恋的故事。
程陆扬转过身来瞥了她一眼:“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怎么就知道我不想听了?”
秦真拎着水壶没说话,看他又走远了一些,去给边上的月季浇水,终于还是没忍住,开了口。
一讲就是那么多年的心酸往事,就好像是把所有的伤疤都掀开一遍,把自己最脆弱的一面暴露于人前。
她才刚说了个开头,就忐忑不安地看着程陆扬忙碌的背影:“你不会往我伤口上撒盐吧?”
程陆扬头也没回地哼了一声:“伤疤就是拿来揭的,多撒几把盐就不会痛了。”
秦真忽然笑起来,笑过之后终于轻松了很多。
有没有一个人会蠢到她这种地步?对孟唐从一开始莫名其妙的厌恶变成了忍不住的持续关注,然后在这样的关注之下,发现了他所有美好的特质,最后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他。
他写得一手好字,特别是毛笔字。他的爷爷很擅长书法,所以在这样的家庭熏陶下,他也慢慢地练就了出色的书法功底,就连性子也染上了几分不属于那个年纪的安静沉稳。
他谦虚好学,没有架子,不管是谁去问题,他都会耐心讲解。好多次她坐在他后座,听他认真温和地为别人一步一步叙述解题过程,都有一种冲动,想要拿着折磨她大半天的数学题去找他求助,可是最终却都忍住了……因为她的数学糟糕到一路奔走在及格边缘,她很怕自己愚钝的大脑会自动屏蔽掉他天才的思维信号。
从初中到高中,她就这么一路暗自庆幸自己和他待在同一个班里。在B市这种同龄学生必须以四位数来计算的大城市里,这难道不是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奇迹吗?
她每天坐校车上学的时候可以看见他,上课走神的时候可以看见他,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可以看见他,甚至体育课坐在树荫下和白璐聊天的时候也能看见他——他会打篮球,可是背影干净挺拔,和任何一个挥洒臭汗的男生都不一样。
孟唐就是一个这么特别的存在,特别到霸占了她的心脏十七年。
程陆扬在浇花的过程里只问了一句话:“为什么不告诉他?”
秦真沉默良久,才低低地笑出声来:“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他,就他不知道。是不知道,还是假装不知道呢?”
她不聪明,也不是天生的好演员,对一个男生的执着与痴迷不需要过多解释就能被身边的人看出。而当好事的女生好几次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当着孟唐的面说出类似于“秦真好像喜欢你”或者“喂,孟唐,你看秦真又在偷偷看你了”这样的话时,孟唐的反应永远是微微一笑,回过头来与她对视一眼,然后云淡风轻地该做什么做什么。
“他怎么会不知道我喜欢他?”秦真走到那堆花草中间,远远地朝着这座城市望去,“他只是不在意罢了。”
说得伤感,说得意兴阑珊。
程陆扬手里的水壶终于被他以比较残暴的姿态重重地搁在桌上,他转过身来,眯着眼睛看着秦真这种伤心人肝肠寸断的模样,一字一句地说:“他不是不在意,恰好相反,他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