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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是这个意思。”我补充道,“凶手应该是先刺了杨风的左侧上腹季肋部,杨风反射性地抱头躲闪,才会把左侧的腋下暴露给凶手。这说明死者被捅的时候,根本没有空间去躲避,只能反射性地保护自己。”
赵法医的眼睛里闪烁着激动的光芒:“沙发西侧的大片血迹,就是位于沙发和墙壁的夹角,如果杨风是在这个位置被刺,就没有空间躲避了!”
“如果杨风是在客厅里侧的沙发旁边被人刺伤,而客厅的地面又没有打斗的痕迹,那么说明这个凶手是可以和平地进入杨风家里的人,换句话说,是杨风把凶手引入了客厅。”我继续说道,“这样,我们就不得不把这起案件和沙发上放着的两瓶五粮液联想到一起了。”
“你是说,凶手是来送礼的?”
“是的,”我斩钉截铁地说道,“一般人不会把这些高档的礼品放在客厅显眼的位置,杨风是个老师,更不会破坏他自己为人师表的形象。如果他收了家长的礼品,不会放在大庭广众之下,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刚收到礼品,还来不及收起来。这样,结合前面的分析,我现在非常怀疑凶手就是来杨风家送礼的学生家长。”
“我还有个问题。”赵法医看来已经基本同意了我的观点,“如果是家长,那么杨风应该认识啊,那民警询问的时候,他为什么说凶手是个自己不认识的痞子?”
我沉思了一下,说:“这个确实不太好解释,有可能出于两个原因:第一,老师未必能认全学生的家长,所以凶手可能只是自报家门,说自己是某某的家长,就进入了现场,而杨风确实不认识他;第二,杨风在接受询问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老婆死了,也没想到自己会死,所以他为了保护自己的声誉,可能会对这个情节进行隐瞒。”
“唉,他这样隐瞒,可就苦了我们公安。”赵法医说,“你说的这些我都同意,那你的第四个推断呢?”
“我觉得凶手可能不止一个人。”我说。
“不止一个人?”赵法医说,“怎么可能!死者说了,是个不认识的痞子,说明就只有一个人啊。而且两名死者身上的刀伤都是一种工具形成的,怎么可能会有两个人?”
“死者说一个不认识的痞子,指的只是捅他的人,第二个人未必动了手。”我说,“后来死者还说了‘黑衣服、白衣服’,是什么意思?我觉得是在描述一个人穿着黑衣服,一个人穿着白衣服。”
赵法医皱起了眉头,这个推断很难让人信服。
我接着说:“我的主要依据是曹金玉身上的损伤。除了右侧腹部的一刀以外,她的颈部和口腔黏膜都有损伤,尤其是颈部,两侧的肌肉都有出血。”
“嗯,那说明什么呢?”
“两侧颈部肌肉都出血,口腔黏膜还有出血,我觉得一只手是完成不了的,必须要有两只手才能完成上述的损伤。”
“哦,”赵法医这才点了点头,“你是说,凶手如果用手同时掐住曹金玉的颈部、按住她的嘴,那么他就没有第三只手拿刀捅人了。”
我笑着点了点头,不得不承认赵法医真是一点就通。“我怀疑是在凶手刺伤杨风的时候,曹金玉从床上惊醒,跑了下来,这个也有依据,曹金玉穿着睡衣,却没有穿鞋,这符合紧急情况下床的表现。曹金玉慌慌忙忙地光着脚下床,跑到卧室门口,看见杨风受伤,就会忍不住叫喊,这个时候另一名凶手就上前捂压她的嘴巴,掐扼她的脖子。一般捂压口部的目的都是防止喊叫嘛。控制住她以后,拿刀的凶手已经刺了杨风六刀,于是过来刺了曹金玉一刀,刺完,两个人迅速离开了现场。”
“你的现场重建,听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赵法医说。
“当然,这只是猜测。”我说,“要确定有两个凶手,还需要更确切的依据。”
车子里又陷入了沉寂。司机缓缓地开着车,我和赵法医咀嚼着刚刚讨论的几点分析,努力想要从中找出新的线索。
赵法医率先打破了沉默,他说:“可是现场勘查提取了几十处血迹,全是杨风和曹金玉的血,包括楼道里的滴落血迹都提取了好几处,也没有发现第三人的血迹啊。”
“我倒是有新的想法。”我没直接回答他的问题,“我觉得凶手用的,可能是弹簧刀!”
“这个有点儿玄乎吧?”赵法医说,“作为法医,我们只能说是刃宽三厘米左右,长十厘米以上的单刃刀具,不能肯定地说是哪一种刀具啊。”
“我有依据啊。”我说,“首先,凶手携带的刀具应该是易于隐藏的,对吧?不然杨风就不可能让他进入客厅了。所以凶手敲门的时候,刀应该是藏着的。大夏天的,衣服上的口袋也不多,既然能把那么长的刀藏住,说明刀必须是可以折叠的。不能折叠的刀,放到口袋里,岂不是会伤到自己?”
赵法医点点头。
我接着说:“第二,这把刀从折叠状态变成伸直状态必须要快。杨风的手臂上没有抵抗伤,说明被攻击的时候是出其不意的,凶手掏刀、把刀刃伸直必须要在杨风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完成,一般的折叠水果刀是很难完成的。”
我喝了口水,接着说:“第三,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杨风身上的六处创口,方向都是上锐下钝。也就是说凶手拿刀的时候,刀刃是朝上的,即刀刃是朝虎口部位的,这不符合一般人的拿刀习惯。一般人拿刀,刀刃是朝下的,即刀刃朝四指。如果是弹簧刀,按了按钮,刀刃从刀柄里弹出来,必须是从拇指和四指之间弹出,这样握刀,刀刃就是朝上的。”
“有道理!”赵法医说,“被你这么一说,我也认为是弹簧刀的可能性比较大。刚才我问的那个问题,你怎么看?”
“别急,我接下来就说这个。”我说,“既然是刀刃朝虎口部位,凶手又有可能受伤,那么他受伤的部位应该就是虎口。虎口位置血管丰富,一旦受伤,必定有较多的出血量,所以凶手的血肯定会遗留在现场。”
“可是,现场确实没有找到凶手的血啊。”赵法医说。
“我早就说过,前期提取的血远远不够,因为在现场那么多血迹里发现相对少得多的凶手的血,无异于大海捞针,很难。”我说,“我有个办法。凶手杀完人肯定要逃离现场,现场外,应该会有他的血迹吧。”
“是啊。”赵法医说,“外围搜索以搜索物品为主,还真没下大功夫找细小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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