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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昏沉沉地睡了一整天,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五点。看来过了期的牛奶,或许会成为我今后漫漫人生旅途上的贴心良伴。我坐在床上,靠着窗,发了一个漫长的呆。我想象着自己是一块长着青苔的石头,来自十亿年前,不用思考,也不用伪装,更不用装出一副吉利相去四处讨好。
我只是一块石头,甚至连呼吸都不用。
这段漫无边际的冥想让我心情好多了。转眼已经过去了八天,在这八天里,我明明可以抓着他的衣角大哭,或是去往闺蜜脸上泼硫酸,或者拿把小刀自残。但我什么都没干,我连回忆都克制自己,我的情绪比任何时候都小心翼翼与循规蹈矩。第一步我做到了,不给这一对戏剧爱好者自编自演的桥段赏脸,不给任何让他们激动的反馈,这一步,我做到了。
却也花光了我全身力气。
就好像壁虎的逃生本能,遇到危险时,绝不会费力纠缠,马上断尾逃走。但真正折磨人的,或许是那尾巴重新长出来的过程。
我毫无头绪,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向前走。若是奢望他回头,连身上最不堪的污垢,或许都会看轻我;可用尽力气死撑的结果,就是身体背叛我。
我想躲起来,外面再风和日丽,在我眼中也只是一片凄风苦雨,我只想躲在家里,等着我的尾巴重新长出来。从技术角度上讲,没什么不可能实现的障碍,因为现在,就算是卫生巾,在淘宝都有的卖。
我翻出手机,想要给大老王打个电话,请几天假。
大老王在电话那一头,沉默了半天,然后说,你现在马上出来,出来跟我吃个饭。
我看看镜子里的自己,都不单单只是蓬头垢面,温和点形容,镜子里的人干瘪苍白,全身上下,只剩下眼袋还算丰满。
大老王见我半天不说话,不耐烦了,在电话那头喊了一声:“福门饭店,12点,迟到扣工资!”
我彻底颓了,真是,变幻的人生避无可避,想掩耳盗铃都有人拿着相机围观你。
我鼓起勇气再看一次镜子里的我,然后彻底放弃了稍微完善自己一下的念头,因为想着是老板请客,如果不是涮羊肉,那就是街头小店的家常菜,所以,即便衣服上还沾着牙膏,我依旧坦然地出门了。
穿燕尾服的服务生假模假式地为我来开门,涌过来一阵波光闪闪,四周全是“叮叮咚咚”银质餐具发出的声音,男的女的,各个都穿得像芭比和她的塑胶男朋友肯尼。我下身运动裤,上身耐克大红色套头衫,那个对勾的尾巴末梢,因为刷牙的时候滴下了牙膏,长长的一条,看上去好像对勾快要融化了一样。
大老王远远地注视我,一脸触目惊心的表情。我在心里暗想,不好,大老王请我来这种人均消费超过了一百块的地方吃饭,不是要炒我就是要泡我。
我站在大老王对面,恭恭敬敬地说:“王总,我来了。”大老王脸皱成一团,从上到下扫视我一遍,然后说:“唉,真是想装着不认识你。”
像幽魂一样走路不出声的服务员站在我身后,偷偷摸摸地要帮我拉椅子,我手一挥差点儿扇到他脸上:“不用,我自己来。”
服务员猜到我这号儿的没能力再光顾第二次,所以勇敢地给了我一个白眼,走了。
我胆战心惊地坐下,然后痴痴望着大老王,等着他开口,心里因为紧张,所以一眼望去四下里草木皆兵。我一点儿都不怕他要辞退我,反正已经惨到谷底了,再大的悲剧,对我来说都只是饭后甜点而已。我怕的是大老王突然张口对我说:“小仙儿啊,其实我一直对你……”
我做好了大老王一旦说出这样的话,我就当机立断马上拔腿就走。
但大老王一派气定神闲,伸手打了一个漂亮的手势,幽灵服务员便又出现在我身后,往我面前的杯子里注上红酒。
“这酒是智利的,你尝尝,有樱桃和黑巧克力味儿。”
我乖乖举起杯子尝了尝,果然,比我自制的长城干红加雪碧是高端那么一个档,细细品,满嘴都是崭新芳香的人民币味儿。
我坐立难安,终于忍不住发问了:“王总,大中午叫我出来喝酒是有事儿吧?”
大老王避左右而言其他:“这酒配猪肉最好,你不是回民吧?”
“你是不是要开除我?”
“别瞎想,你们这一代,怎么男的女的都有被害妄想症啊?”
“那你是要泡我?”
大老王手一抖,叉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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