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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丘童?消魂指?啥意思?”我不解的问道。
“我也不懂,就听申队说过一次,他说这种人天生就有法力在身,属于天赋异禀的那类人,但具体这两句话是啥意思,他也没细说。”董海超道。
“对了,申队有没有消息了?”
“他办的可是大案子,否则市里、省里能有那么些人给他送行?我这种人上哪知道去。”董海超道。
在护林员凄惨的哭声中,“小美”逐渐变成了“小煤”,简直烧成了枯树枝一般,我叹了口气道:“看来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甭管啥故事吧,害死了这么多人总得为此事负责,二十七条人命,足够枪毙他十分钟的。”说罢董海超从皮套里又取出一副手铐,与此同时我看到山林中星星点点的手电光照射下来,许多警察、武警牵着猎犬正在搜山。
原来董海超不是独自一人前来,随后不久四名武警来将护林员从屋子里押走,之所以耽搁了时间,是因为调取防毒面具,因为屋子里简直臭到爆,十个厕所加在一起也不如这一间屋子气味大。
他并没有反抗,从屋子里离开那一刻他也没有回头再看一眼,但他的头发能以眼睛看到的速度迅速变白,这说明他的情绪已经跌落至谷底,而且再也没有“升回原位”的可能。
后来这件案子我听董海超说护林员进了监狱没过几天就变的又干又瘦以抑制不住的速度迅速衰亡直至死去,而且他也没有交代任何与案情相关的内容。
但现代的科学手段还是从仪器里得到了一些线索,并由此推断还原出了护林员养尸的原因。
经过对人和尸体的DNA化验,确定了这两位都是五零后,都是接受了上山下乡改造的知青,男人叫张建军,女人叫马金华。
得知了这一信息后警方便对两方亲属展开调查,得知了一件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惨案,那时两人刚十七八岁出头,男的风华正茂、女的漂亮可人,而两人也是对门邻居,从小一起长大,属于青梅竹马的关系,如果没有那段火热的年代,这两人必然走进婚姻的殿堂,但因为这一特殊时期,所以原本打算高中毕业后一起考大学的恋人被迫去了一处农场改造,而城里的孩子毕竟从小惯养,所以马金华无法适应农场的劳动与生活,于是她做了一件那个年代颇有姿色的女知青有不少人都做过的交易……
以自己的身体去换取相对舒适的劳动环境,以及更早的回城指标。
张建军起初并不知道,但后来整个大队都闹的纷纷扬扬,他便去质问女孩,女孩当然不敢以实情相告,所以张建军恼羞成怒之下做了人生中第一件错事,他去女孩家大吵大闹,并指责女孩的父母教养出了一个妓女。
所有街坊都知道了这件事,而女孩在父母疾风骤雨的责骂下终于在一个下雨的夜晚割脉自杀了。
看到女孩尸体的那一刻张建军才知道自己根本无法割舍对女孩的爱,于是他偷走了女孩的尸体,并将尸体藏在了子贡山内,人也躲在山里十几年,当再被亲人找到时他已经成了一个养尸人。
没有人知道养尸方术的来源,究竟何人传他的养尸秘术?他的亲人只知道马金华“复活了”,只是暂时还不能说话而已,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个男人正在养一具尸体。
而董海超给我看了一本张建军写的日记,这可能是一本世界上最为惊悚的爱情日记了,在每一篇,每一个字里,张建军都表达了对于马金华深深的爱意,以及看到她一点点“恢复”时那满心的惊喜与快乐。
看了这本日记我感觉或许是张建军自己都不一定知道是在养尸,或许他真以为自己复活了马金华,甚至他为这具尸煞准备了一件婚纱,如果我们再迟几天遇到他,这一对“新人”的婚礼就已经举行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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