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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清楚清朝爵位制度,我可以解释,高级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级,每个爵位,又分一到三等,一等为最高。
男爵再往下一等,就是轻车都尉,三等轻车都尉,是轻车都尉中的最低等。我查了一下,大致是个从三品级别。
我记得洪承畴活着给明朝打工时,就是从一品太子太保,死了变从三品,有性格。
后来又过了几十年,乾隆发话,要编本书,叫做《贰臣传》。
所谓贰臣,通俗点儿说,就是叛徒,洪承畴同志以其光辉业绩,入选叛徒甲等。
在此之前,似乎就是乾隆同志,还曾发话,说抗清而死的黄道周,堪称圣人,说史可法是英雄,要给他立碑塑像。
我又想起了陈佩斯那个经典小品里的台词:
“叛徒,神气什么!”
好像还是这个小品,另一句话是:
“你说我当时要是咬咬牙,不就挺过来了吗?”
絮絮叨叨说这几句,只是想说:
一、历史证明,叛徒是没有好下场的。同志瞧不起的人,敌人也瞧不起。
二、黄道周挺过来了,我敬佩;卢象昇挺过来了,我景仰;洪承畴没挺过来,我鄙视,但理解。
咬牙挺过来,是不容易的。
所以,我不接受,但我理解。
气数
现在的崇祯,基本已经焦了,里面打得一塌糊涂,外面打得糊涂一塌,没法混了。
但他还是要撑下去,直到撑死,因为最能折腾他的那位仁兄还没出场。
据说打崇祯十二年起,崇祯同志经常做梦,梦见有一个人,在他的手上,写了一个字——有。
这是个很奇怪的梦,而且还不止一次,所以他把这个梦告诉文武大臣,让他们帮忙解释。
大家听说,都说很好,说很吉利,我想了想,有道理,因为有,总比没有好。
然而,有一个人却大惊失色,这个人叫王承恩,是崇祯的贴身太监。
散朝后,他找到了崇祯,对他说出了这个梦境的真实意义,可怕的寓意——大明将亡。
按照王承恩的解释,这个有,实际上是两个字。上面,是大字少一撇,下面,是明字少半边。
所以这个字的意思,就是大明,要少一半。
崇祯不信,不敢信,大明江山,自打朱重八起,二百多年,难道要毁在自己手上?
个人认为,崇祯同志过于忧虑了,因为毁不毁,这事不由他。
但这个梦实在比较准,我查了一下,他做梦的时间,大致就是那个毁他江山的人,出现的时间。
崇祯十二年(1639),一个人从深山中走出。
他的随从很少,很单薄,且很不起眼,无论是张献忠,还是皇太极,他都望尘莫及。但命中注定,他才是最终改变一切的人,五年之后。
这人我不说,你也知道是李自成。
李自成在山里蹲了一年多,干过什么,没人知道,只知道他出来之后,进步很快。
一年多时间,他又有了几千人,占了几个县城。
但就全国而言,他实在排不上,有时经济困难,还得找张献忠拉兄弟一把。
鉴于生计困难,崇祯十三年(1640)初,他率军进入河南,新年新气象,他准备到那里碰碰运气。
通常来讲,这个想法没啥搞头,因为之前他经常全国到处出差,河南也是出差地之一,跑来跑去,没什么意外惊喜。
但这次不一样。
崇祯十三年(1640),河南大旱。
这场大旱,史料上说,是两百多年未遇之大旱,河南的景象,借用古人的话: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大旱也好,没有鸡叫也罢,没有牛、没有猪都罢,有一样东西,是终究不会罢的——征税。
不征税,就没钱打张献忠,没钱防皇太极,必须征。
这么个环境,让人不造反,真的很难。
至于结局,不用想也知道,劳苦大众,固然劳苦,也是大众,劳苦久了,大众就要闹事,就要不交税、不纳粮,于是接下来,就是那句著名的口号:
吃他娘,喝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
之前我说什么来着?气数。
没错,就是气数。
其实气数这玩意儿,说穿了,就是个使用年限,好比饼干,只能保质三天,你偏三年后吃,就只能拉肚子。好比房子,只能住三十年,你偏要住四十年,就只能住危房,没准儿哪天上厕所的时候,被埋进去。
什么东西,都有使用年限,比如大米,比如王朝,比如帝国。
不同的是,大米的年限看得见,王朝的年限看不见。
看不见,却依然存在。
对于气数,崇祯是不信的,开始不信。
等到崇祯十四年,怕什么来什么,后院起火,前院也起火,卢象昇死了,辽东败了,中原乱了,信了。
在一次检讨会上,他紧绷了十四年的神经,终于崩溃了。
他号啕大哭,一边哭,一边说:
“我登基十四年,饱经忧患,国家事情多,灾荒多,没有粮食,竟然人吃人,流寇四起,这都是我失德所致啊,这都是我的错啊!”
他不停地哭,不停地哭。
我同情他。
大臣们似乎也很同情,纷纷发言,说这不是您的错。
但不是皇帝的错,是谁的错呢?
气数。
几乎所有的人,众口一词,说出了这俩字。
崇祯终于认了,他承认这是气数。但他终究是不甘心的:
“就算是气数,人力也可补救,这么多年了,补救何用?”
然后接着大哭。
崇祯大哭的时候,李自成正在前进,在属于他的气数上,大踏步地前进。
在河南,他毫不费力地招募了十几万人。只用了两年时间,就占领了河南全境,所向披靡,先后杀死陕西总督傅宗龙、汪乔年,以及我们的老熟人福王朱常洵。
鉴于崇祯同志的倒霉史已经太长,鉴于他受的苦实在太多,鉴于不想有人说我拿崇祯同志混事,还鉴于我比较乐观,不太喜欢落井下石,所以,我决定简单点儿,至少保证你不至于看得太过郁闷。
李自成同志依然在前进,一年后,他进入陕西,击败了明朝的最后一位猛人孙传庭,占领西安。明军就此再无还手之力。
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在西安,集结所有兵力,准备向京城出发,他将终结这已延续二百七十多年的帝国。
在出发前,他发出了一道檄文,文中有八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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