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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拉就算比以前漂亮一些,聪明一点,粗线条“女汉子”个性没变。
常乐一本正经坐椅子,她却坐在桌沿不说,片刻之后还盘腿上去,一边抠脚一边说笑,两条修长玉腿将裙摆支起,里面风光一览无遗,反而迫得常乐脸红起身,走到另一侧坐下。
她听说常乐在后一轮比武将韦伯打成重伤,令公爵之子退学回家休养,脸上笑容一敛,非但没有谢意,反而异常恼火,转身面对换了位置的常乐,大喊大叫:
“应该把他留给我!怎么被你抢了!”
“抢?你喜欢你去嫁,我才不抢!”常乐笑道。
“我想亲手揍他,喜欢个屁,我又不是芬妮!”
“你说什么?”听萝拉在此处提到芬妮,似乎话里有话,常乐却不解其意,忍不住追问。
萝拉挠了挠头:
“没……没什么,我说我不如芬妮漂亮。”
“漂亮不漂亮暂且不谈,你这脚……”常乐指了指,“能不能别再抠了?你现在好歹也是个美女!”
经常乐提醒,萝拉才发现了异样,自己的脚与以往大为不同,干农活留下的粗糙老茧消失无踪,细腻白嫩一对赤足,着实没什么内容可抠。
接着,她又毫无顾忌地将裙摆拉到大腿根,白皙长腿高高抬起,扭来转去细细打量。
“我腿变长了?”
正常女子醒来第一刻就会注意的事情,萝拉到现在才惊觉。
“还变细了呢!”
常乐大概解释了一下,用萝拉能够理解的概念,告诉她由于身体损毁,经四个月沉睡治疗,现在的肢体经过大幅修复,甚至是重新生长而出,所以消除了幼年营养不良与体力劳动的影响,成了她“本该长成的样子”。
萝拉哈哈一笑:
“我早就知道,老子……本姑娘天生就该是美女!”
“那边有落地镜,你去瞧瞧。”常乐笑眯眯指了指。
萝拉看来很心动,从桌上一跃而下,但犹豫着还是没去照镜子,斜倚桌边瞟着常乐:
“漂亮有用吗?再漂亮,你还是拿我当好兄弟,对吧?”
常乐哈哈大笑:
“大哥,别拿那种眼神看我,小弟怕怕。”
这句话终于招来了萝拉的重击,有别于芬妮那样的小粉拳捶打,绰号“暴龙”的女汉子下手绝不留情,对于出言刻薄者最爱一拳封嘴,瘦猴就对此深有体会。
好在常乐不是瘦猴,这样程度的攻击还能抵挡,先护住自己门牙,再招架两拳,嬉笑着跳出十几米外。
打完闹完,常乐给了萝拉几个金币,让她找个地方吃中饭,放松一下尚未从大比武中恢复的紧绷心态,明早再去学院报到,对于养伤过程要如何解释,也给出了一套标准答案。
但在临别时,常乐忍不住再次追问,萝拉起初提到芬妮,是想表达什么意思,希望她有事不要隐瞒。
萝拉支支吾吾:
“老大,我怕你说我挑拨……”
“放心说吧,咱俩什么关系?”
然而,等到萝拉真说了,常乐却不愿意听,先喊几声“好了”,最后厉声打断:
“别说了!再说就是挑拨!”
“真没意思!我说两句实话,你还不爱听!”
萝拉满脸不忿,手中金币一掂一掂地出门去酒馆了,与她痞味十足的身姿与神态相映成趣的,是早已变得清秀俏丽的面孔,以及淑女裙下一双修长玉腿。
常乐还是很不爽,对着萝拉背影大喊:
“芬妮是个纯洁姑娘,我自己最清楚!”
其实萝拉“揭发”的事不算离谱,有些情节许斯提到过,常乐自己也记得,只是当时他与芬妮尚未产生感情,并不在意。
无非就是当初芬妮暗恋过韦伯,这根本不奇怪,对方是斯坦尼斯公爵之子,家世显赫,血脉高贵,修炼境界深不可测,外形又高大英俊,五班女生恐怕个个都曾对他有想法,不止芬妮一人。
芬妮终究是纯洁的,与韦伯并无实际瓜葛,珍贵初吻乃至初|夜都献给了常乐,床单上斑斑血迹为证,也誓言此生相守,一世忠贞,这就足够了。
常乐再怎么感情洁癖,也不至于连芬妮“悄悄喜欢过别人”都无法接受。
他真正不爱听的,是萝拉断言芬妮先是喜欢韦伯贵族血脉,后来又钟情常乐的“神之血脉”,说这姑娘看重的是血脉而不是人。
作为一个隐瞒身份真相的贱民,常乐对此本来就有忧虑,好像讳疾忌医,只愿相信芬妮不是那种人,拒绝一切“挑拨”。
等回到营房,见了芬妮情意绵绵的神态,常乐心情才彻底好了起来。
少女撅嘴问道:“你去哪了?”
常乐笑答:“出去安排点事。”
“有事不许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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