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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榜眼’骆冰】
拿到了黄淑仪的委托后,如果按照新《律师法》的规定,庄名扬应该可以直接去看守所会见姚广顺,这本来就是上了花轿入房,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事,可偏偏汉国法律与众不同,律师法规定律师只要手续齐全就可以不经任何人批准会见被羁押的当事人,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却仍然规定了律师会见,需经过检察院或者公安批准,一个娘生的两个孩子打起来了,怎么办?
为此人大专下发了一个通知,在新旧法衔接阶段,应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按律师法办理。可人大的尚方宝剑也有生锈的时候,各地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根本无视通知内容,新事老办、坚持不办,犹如守寡的节妇,誓要把规矩守到底。
对此庄名扬也是无奈,他再怎么厉害,也不能靠双拳头打进看守所去,这是给人翻案,可不是劫法场。
尤其麻烦的是,姚广顺是已决犯,如果看守所方面坚持按《监狱法》的规定来,庄名扬这个律师要会见还是有障碍,因为《监狱法》中对犯人“通信,会见”的规定中,对于律师与犯人的会见是有缺失的,这种缺失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之是让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流于了形势。
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庄名扬找到了当年这案子的二审主办法官和检察官,结果不出意料,他的要求被拒绝了。理由就是不需要理由,堂堂法官和检察官要拒绝一个律师,需要给出理由吗?这太可笑了,做梦呢?
庄名扬想了想,给王大力打了一个电话,这哥们儿现在是ūn风得意了,银行事件后升任了东区分局局长。找他这个级别的iǎ领导办事是最方便的,既得力,又不像大领导那样在政治上考虑过多,办点事情都要牵一发动全身。
王大力起初想得很简单,直接就拍了胸脯,说哥们儿你放心,这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了。十几分钟后打回电话来,口气全变了,说哥们儿你这案子可不简单啊,我是找了多少老同学都搞不定你会见的事儿。这样吧,那位主办法官和我一个老同学是铁哥们儿,总算给了些面子,你可以去复印当时的所有卷宗材料,行不?
“好啊,哥们儿真是谢谢你了。”能有这结果,庄名扬就很满意了。此前他可是去过二审法院资料室,人家看了他的手续,根本不甩他啊。
就算见不到姚广顺,有了一二审的卷宗材料,庄名扬就有把握找出问题,直接写份再审申请书,送到省高院就是了,这事儿就得找老2陈永贵去办,他不就在省高院的审判监督庭麽?庄名扬现在只希望陈永贵的动作别这么快,可别真的调到其它部去了。
复印了卷宗材料后,庄名扬仔细看了遍,其中果然没有提及郭公子因为姚广顺的‘诬告’行为而被审查立案的相关证据,一审判决仅仅以‘姚广顺多次向公安、检察机关诬告郭响,并在社会上四处造谣生事,造成恶劣影响’作为对姚广顺的判决依据。二审则认为一审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所以维持了原判。
可悲,可笑法律竟然可以被如此玩国家公器成了私人玩具?庄名扬看得嘿嘿冷笑,当晚就奋笔疾书,写下了再审申请书。第二天一早,庄名扬先跟陈永贵联系完,得知他现在还在省高院审判监督庭,顿时松了口气。又给李强打了个电话,说自己要去趟金陵,尽快把申请书递上去。
递份申请书而已,又有陈永贵在那边,庄名扬虽然还是实习律师,也没啥问题,李强想了想也就点头同意了:“名扬,你如果不急在今天走,不妨再等一天,明天骆律师就到楚都了。”
“骆冰?”庄名扬一愣,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她到楚都来做什么?”心说哥们儿虽然有魅力,也不至于让骆大状专程回来看咱吧?
“楚都的天天集团准备在香港上市,但是条件不够,刚好金陵有家已经在香港上市的公司,与天天集团的经营内容比较吻合,目前经营不善。天天这次也是通过我委托了骆律师,准备和金陵这家公司谈借壳上市的事。”
“是这样?”庄名扬奇道:“骆律师不是大状吗?也可以接这种民事案子?这恐怕不符合香港的法律吧?”
“呵呵,这不是在内地嘛。”李强笑了:“更何况骆律师也拿到了大陆的律师资格,这次司法考试,你是全国状元,她是榜眼。”
“什么,她是榜眼?”
这次司考,庄名扬的分数太过耀眼,大家都盯着状元郎了,‘榜眼’‘探花’什么的,倒是被人给忽略掉了。庄名扬也没想到,骆冰居然是榜眼,那不就是说……她在自己下面?呃,这个想法似乎有点邪恶了……
对骆冰的天才横溢,庄名扬真是佩服,人家可没什么超级系统、记忆之印的,靠得是真本事,而且是‘随便’就拿了个榜眼,果然不愧是‘御用大律师’,出手就吓人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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