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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天傍晚来临点前。温度下降的很是明旦,二人跟着凌嚓泄糊口下车。左弯右绕走了许久,来到一座宁静安逸的小院,清水墙壁上挂着一副褪色的木质牌匾。
大概是年代久远,上面的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不过笔画间仍旧依稀残留着一股淡淡的与世无争,凌棒伸手抚上漆皮录落木纤乍牌匾,轻轻吟诵着上面的诗句。阳光穿过庭院中那棵枝繁叶茂榕树,洒在他粗旷刚毅的脸庞之上,竟然些许罕见的脆弱。
小雅,我回来了!”
凌接单膝跪地,在历经风霜的牌匾上深情吻了一下,一行眼泪沿着脸颊滑落,布拉格打了个颤,收敛了脸上的戏德的表情,缓缓摘掉太阳镜,挂在了领口,曾经的一些事慢慢涌上心头。
十多年前的那个夏天,他从昌平区办完事回市区,准备连夜回南京。就在路上,见到了一个穿校服的高中女生被一辆飞驰的宝马撞倒,如果司机急刹车世就罢了,令所有人义愤填膺的是,那辆宝马车又在女孩的身上前后碾压了两次,之后悠然的钻进了附近的停车场,从车里下来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小子,无所谓的扫了一眼到在血泊中的女生,嬉皮笑脸的打着电话往酒店跑。
上海最不缺的是富翁,而北京最不缺的是官,瞧那小子有恃无恐的样子,明眼人都清楚他不是省油的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本就让人无从指摘的态度,为少寥寥的目击者选择了沉默的离去。等到救护车来的时候,女生已经因为肋骨断裂刺穿了心脏结束了尚未在花季完全绽放的生命。
那个时代的布拉格年轻气盛,加上中午干了一瓶红星二锅头,一股火气冲上了头,径直钻进酒店找那小子理论,然而就在他亮出军官证时。万万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那个包厢里大概有十五六个人,其中三个身手相当了得。坏事就坏在他以为这帮子吞云吐雾披金戴玉的纨绔不敢动真格的,没想到一上来后腰就挨了一叉子,他网将从背后偷袭那厮手腕扭断,后脑上就挨了一酒瓶,洋酒的酒瓶特别厚,砸在头上感觉就像一闷棍,而且对方很是老练,将餐布裹在芝华士外面,根本就没多大动静。
他天生头硬,昏了一下就反应过来。但是看那场面没敢再动手,就装作昏厥,朦胜中听了个七七八八。原来开宝马那小子老爹是总参一排的上号的人物,打了几个电话,便找好了目击证人做口供,按照那小子的意思,是要将他脑子打坏小就没有后顾之忧。
虽说那个时代他也是一位血气方网的楞头青,但是奸猾似鬼的苗头如一叶小荷,已初露头角,于是趁着那小子离近代功夫,他拿叉子捅烂了对手裤裆里那不经折腾的玩意。又拿对手当做垫背,撞碎了二楼玻璃跳了出去。
那一下把他摔了个七荤八素,想靠自己的双腿跑基本就跟陷入沼泽差不多,眼看那伙人气势汹汹杀过来,酒店库房的一个大妈级的库管不是报警,而是关窗锁门,就在他以为要交待在这地方的时候,一辆不知从哪里蹿出来的桑塔纳将他搭救。
再清醒的时候,已经身在医院,旁边坐了一个女人。他发誓那是他长那么大第一次喜欢一个女人喜欢到想娶人家的念头,装可怜。装疼痛。装生活不能自理,非常嗨皮地度过了三天。
大福之后必有大祸,没等第一次剃光头的他在镜子中欣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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