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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城三月雨,淋透红石楠。

    丞相府邸祭奠已毕,灵堂封起,等候亡灵归来。

    巫祝唱起招魂歌,咿咿呀呀,像一场梦呓。

    棠棣倚棺,回想与棺中人的突然相遇和猝然别离。

    一个战胜国的将军和一个亡国的公主。

    这段婚姻,说得明白彻底,是秦王把她当做一件战利品送给了灭韩的功臣。

    嫁他既是耻辱,那他,究竟是仇人,还是亲人?

    这一问,棠棣没有答案,怨他无情又恋他销魂,仿佛冰凉的棺椁还残存余温。

    此时此刻,爱比恨要多:招魂幡,白烛焰,还未走远的你,能否归来看一眼?

    巫祝离场,侍人退下,昌平君和雍城公主也还屋歇息,棠棣仍然不肯去。

    两位老人都曾年轻,知相思难医,便留她独宿灵堂。

    夜凉雨潺潺,风入帘幕,吹动灯心焰。

    暗夜里,黑影拂雨帘,落入帷幕间,无声无息,如鬼魅夜行。

    棠棣抬手抚棺,由缓缓轻抚渐至用力狠推,她想见他最后一眼。

    推不动,她便跪起来用劲,却发现棺上不知何时多了一道影。

    一个人形的影子,叠着她的影,落在棺上。

    “谁?”

    棠棣猛然回头,白幔落了下来,将她完全遮住。

    她想将白幔扯下,却被影子从身后抱住。

    影子轻咬她的耳垂,又缓缓吻向她脖颈,熟悉的气息将她淹没。

    “是你吗?”

    棠棣哽咽着声音轻问,影子没有回答,而是吻住了她的唇。

    夫妻之间,熟识的不只是脸,还有彼此的身体。

    她想掀开幔布去抚摸,却被困住手脚不得伸展。

    隔着一层幔的吻,仿佛两个世界的爱。

    是你魂魄回来,与我道别吗?

    棠棣不再去揭幔帐,任凭他拥吻抚摸,鲜活的身体对这爱抚报以热烈的回应。

    他爱她,便在这里。

    她是一个真实的女孩子,从不矫揉造作地逢迎。

    韩国朝堂初见,她就那样明艳艳地撞向他心里。

    后来,阴差阳错成为夫妻。

    她的恨,她的爱,都大胆而鲜明,不带丝毫虚伪。

    暴风骤雨过后,他轻轻吻过她额头,又化作一道影消失在雨夜。

    她精疲力竭地瘫在凌乱的白幔里,不知这一场温存是梦还是醒。

    天明时她彻底醒来,却在所有人的眼里发了疯。

    “他还活着!”

    没有人相信,除了雍城公主。

    雍城再次逼问,昌平君无奈之下打开一隙棺门,里面确有一具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尸体。

    悬案就此了结,忌真的死了,随咸阳塬的春风,葬在骊山王陵之侧。

    昨夜春风一度灵前雨,当真是鬼魅归来补一场生死诀别。

    别后斩断相思,从此天南地北,对面不相识。

    春苗播下后,秦国大军集结,意图从赵国旧地向北叩关燕境。

    而秦国畜牧商乌倮的马队早已由东胡向南辗转进入燕国国都。

    纵是北国春迟,青翠也晕染了山河。

    易水冰消,蒹葭新绿,燕子还旧巢。

    清河差不多扫完荆轲的书,不求甚解地囫囵吞过一遍。

    她像野草一样疯长,周遭的事物都赶不上她的生长速度。

    琴姬看着还巢的家燕,回忆这个季节咸阳的寒暖,盘算着丈夫回家的时间。

    清河却已经笃定,荆轲回不来了,纵然回来,也只会是尸体。

    清河笃定。

    鲁仲连也笃定。

    高渐离更笃定。

    唯有荆轲的妻,只懂听曲看谱,时常困惑难解:“为什么他还不回来?”

    高渐离搁筑:“或许是要常驻咸阳。”

    清河搁书:“听爷爷说,有些使臣要一直住在外面,掌管本国人在他国的衣食住行安危什么的,爷爷是吧?”

    爷爷晒着暖阳揉着腿,隔篱在邻院附和:“是呢!有的人啊,头白了才能归国呢!”

    琴姬只是懒理俗事,却并不痴傻,能觉出来这些都是托词。

    她欲言又止反复再三,问高渐离:“能否劳烦你,去问一问太子?”

    高渐离垂头弄筑,避开她的视线:“庙堂之事,岂是我一个乐师能问的?”

    琴姬合上琴谱,摇摇晃晃站起来,冷冷道:“那我自己去问罢。”

    “唉!别别别!”清河扔了书,跳窗出来:“还是我去吧!”

    爷爷在邻院跳脚:“又想往哪儿跑?老实呆着!”

    清河悻悻跳回书房,目送高渐离背起筑推开柴门而去。

    若有好消息,太子定会差人来报喜,不报喜也不报丧,说明都是坏消息或者还没消息。

    高渐离不想听到坏消息,他恨不能从此聋了瞎了,就可以不用再听别人说起荆轲,就可以全当荆轲还好好活着。可是不能,荆轲留下一个家,留给他一份责任,搁不下。他多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哭一场,可惜天不遂人愿,眼泪刚到眼角,就硬生生憋了回去,因为身后屁颠颠跟上来一只猴。

    猴儿大大的眼睛,长长的辫子,咧嘴一笑漏出两颗小虎牙。

    “嘿嘿!我……我进城给爷爷抓点药……他的腿呀,又犯病啦!”

    高渐离用脚指头都能想到,这鬼丫头定又是掀了房从后门溜出来的。

    清河喜欢闹腾,爷爷许久听不见她聒噪,瘸着腿过来看,气得白胡子吹上了天。

    “你说,我养她干什么呀?养只小狗还知道听人话呢!”

    老人日常嫌弃孙女,孙女日常嫌弃爷爷,琴夫人的日常就是听他们爷孙互相嫌弃。

    琴夫人往常都含笑听着,今日烦闷不想听了,反问:“那您老干嘛不养只小狗啊?”

    老人愣了片刻,嘟囔:“狗崽子又不会做饭。”

    正到饭点,老人的肚子咕咕响了一回,琴姬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那今日是吃不上热饭了?”

    老人见她肯笑,知她心结还能解,也嗔笑道:“哪能?老爷子又不是白吃饭的!”

    他说着便转入厨房窸窸窣窣拾掇起来,须臾探头来问:“娃呀,有空没,搭把……脚!”

    琴姬扬眉,老人在请她帮忙,这是她双手被废以来,第一次被人需要。

    她走进厨房,老人已经点燃了灶里的火,火苗儿红红的,温暖又旺盛。

    “我老了,不中用了,顾不过来。我忙灶台上,你帮个忙,给添个柴!”

    他说着,垫了个软垫在柴堆上,让她坐着,又捡了一捆不带刺的柴棍放在她脚下。

    “你看着火,火小了就往里面添一两根,拜托啦!”

    琴姬点头,用脚去勾木柴,第一回掉了,第二回歪了,第三回就稳稳当当送进灶里了。

    用脚比用手费力,才添两根就累得满头大汗,但是她好开心,努力一点,就不是废人。

    茅檐升起炊烟,小院里盈满人间烟火的气息,就连清河隔着山头都能望见。

    “哎呀!渐离先生!咱们进了城,先去宋先生家吃个饭好不好?”

    高渐离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人是铁饭是钢,蹭饭是普天下第一等不害臊的事情。

    清河盘算着别人家蹭饭,家里也来了不速客蹭饭吃。

    爷爷煨粥蒸面杀鸡炖肉作为对孙女不听话的报复。可怜清河养了一冬的半大鸡仔就被老人端上桌。他给琴姬盛了一碗:“你多喝点,都是你的功劳。你那柴火啊,添得正好。”

    琴姬用断臂捧起,轻轻啜了一口,好香。

    她笑了,满脸红彤彤的颜色,满心乌云散去,一片明丽丽的晴天。她还是有价值的,只要肯努力地学,或许荆卿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可以做一个合格的妻子,或者一个有用的人。

    “老人家,谢谢你。”

    老人含笑摆手:“我得谢你!待会丫头回来,你替我拦着点。我馋她这只鸡很久了!”

    他说着咕噜咕噜喝下一大口,很满足。

    “我好饿,能赏一点吃的吗?”

    柴门外传来甜甜的声音,老人闻声望去,只见一个衣不蔽体的约摸十来岁的女娃站在门口,楚楚可怜地向里望着。

    女娃说话不像本地人,一问才知是赵国逃难的,琴姬让她进屋一起吃。

    那女孩也不怯生,径直上桌来,饭毕可怜巴巴地夸琴姬的衣裳好好看。

    琴姬便征询老人的意见,可不可以把清河的旧衣裳找一件给这女娃穿。

    老人连连点头:“随便挑。有身水蓝色的,她不喜欢,就给这娃娃吧。”

    事实上,那身庆都送的衣裳,清河最喜欢,短得不能穿了也不舍得扔。

    那小女娃接过衣裳道过谢就跑走了,琴姬目送一番,转过厨房来帮忙。

    她叹了口气:“莫不是又要有兵灾了,赵国的难民都跑到蓟城来了?”

    老人突然停住刷碗的手,怔怔地看着琴姬,良久,说了一个字——

    “走!”

    “什么?!”

    小女孩很容易让人卸下防备,老人这才回想起来,那女娃应当不是难民。

    就算她曾经是难民,此时此刻来此地,也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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