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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两点半,蜀都郊外府南河转弯的河滩。
张哲宁再次站在这个河滩上,心里五味杂陈,曾经,他自己就在这里被人装进麻袋扔进河里。
赵权坐在地上,他的面前是三具刚才还鲜活的职业杀手尸体。
“姓张的,你赢了,麻烦给我个痛快。”
赵权心如死灰,面色苍白,却看不出有任何畏惧,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一个从农村里出来的苦孩子,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现在,他败了,而且败得很彻底,但他一点也不后悔,有人要抢他嘴里来之不及的肉骨头,所以他必须玩儿命。
否则他宁可死,也不想再过以前那种处处遭人白眼的穷光蛋。
孔元,小宝,熊三和黑皮三人站在赵权身后,只要赵权有所图谋不轨,想要来个领死前挣扎的举动,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将这个已成为案板上鱼肉的人一通毒打。
虽然,这份谨慎和小心显然是多余的,就算给赵权一把刀,张哲宁也能一只手就把他收拾了。
“能给我根烟吗?”赵权死到临头,反而表现的无比平静。
“操!”旁边的黑皮太脚就准备踹。
张哲宁却抬手示意了一下,黑皮这才愤愤的掏出一根烟扔给赵权。
“麻烦给个火儿。”赵权叼着烟。
张哲宁亲自走过去,帮他把烟点燃。
“谢了。”
赵权贪婪的吸着很有可能是他这辈子最后抽的一根烟。
张哲宁面无表情,似乎在思考着什么,等赵权把那根烟几大口抽完之后,张哲宁突然让张小龙把那三具尸体绑上石头扔进府南河。
噗通噗通噗通!
三具尸体就这样沉进了这条流淌了上千年的府南河,他们的名字在历史长河中消失,尸体很快会被水里的鱼虾吃掉,然后留下一把白骨,或许永远暗无天日。
其实张哲宁的内心也涌起一股莫名其妙的情绪,或许他在想,自己是不是某一天也是这个下场?
江湖路,不归路。
“我赵权是农村出身,刚落地爹妈就死了,在亲戚家住着,吃剩饭剩菜,从来没吃饱过,我所有的童年记忆,全都是饥饿和寒冷。我的那个亲戚在我刚学会走路的时候,就用棍子逼着我干一些活儿。”
“后来我就成了他家的苦工,睡地板,吃得比他家的狗还差,身上的一套破衣服可以穿几年,我冷,我饿,所以我得拼命干活儿,不然那个亲戚一不高兴了兴许我连残羹冷炙都吃不到。”
赵权望着黑漆漆的天幕唏嘘短叹,“你们永远也不会想象,一个六岁大的孩子,每天天不亮就要光脚进山砍柴,然后下地干活儿,做所有的家务,力气小,就只能花大量的时间。”
“我特别清楚的记得,有一年我家那个地方,罕见的下了一场特别大的雪,当时我出门的时候是五点钟,我身上只有一层已经不能用衣服来形容的破布,外边漆黑一片,寒风刺骨,我又冷又饿又怕,但为了能有口吃的,只能硬着头皮赤着脚进山。”
“我怕自己被冻死,就拼命的在雪地里跑,直到跑到自己身体发热,我那个时候才六岁啊,城里的六岁孩子,应该都念小学了,家里有父母宠着,每天吃穿不愁。”
“还有一次我不小心从山崖上滚下去,也算是我命大,卡在了一颗树上侥幸躲过一劫,那天,我记事以来的第一次嗷嚎大哭,哭了整整四个小时。”
“那四个小时,把我这辈子的眼泪都流光了,然后我擦干净眼泪,暗暗发誓我将来一定要出人头地。当时我的想法很可笑也很幼稚,所谓的出人头地,就是每天能够一日三餐敞开肚皮吃,在大冬天的时候能有一床厚实的被子盖。”
“那家人虐待我,打我骂我,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就顶了他们几句,结果我被扒光了衣服,被他们用烧红的烙铁烫,用沾了盐水的皮带把我吊起来抽,骂我白眼狼,骂我狼心狗肺,说要不是他们,我早就饿死了。”
“然后第二天,我就悄悄偷了他们家放在箱子里的几百块钱,然后一口气跑出村子,我不怪那家人,就像他们所说的一样,我爹妈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死了,如果不是他们,我也活不下来。”
“然后我就在城市里流浪,和野狗抢东西吃,被别的流浪汉欺负,睡桥洞,在垃圾桶里翻东西吃。那个时候的我,最喜欢的就是仰望那些高楼大厦,经常幻想我要是有一天能住进里边就好了。”
“几场大病和几个意外,都差点要了我的命,不过我命贱,阎王爷似乎都不稀罕,所以我一直活了下去,在工地做苦工,在饭馆儿里端盘子洗完,然后突然踩到狗屎,抓住那么一两个机会,终于有了今天!”
说这些话的时候,赵权的表情一会儿凝重一会儿露出个微笑,然后扭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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