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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婶?你怎么来了?”叶小米惊讶的问。
这个中年妇人就是住在附近的王氏,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人,家在她们屋后对角,说起来也算是邻居。
王婶素来都是这叶家庄里出了名的勤快人,通常天还黑着,老早就已经起身砍柴烧水准备猪食,等天亮了,又要开始张罗家里各种琐事,足足劳碌一天直到夜晚还要就着油灯缝缝补补做些针线活儿,所谓起早摸黑,估计也就莫过于此。
当然当然,以上这些优点都不是叶小米会记得这个妇人的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她的儿子,那个调皮蛋孩子王——小雷。
等等,小雷?
那这个王大婶来的目的,该不会是要追究她早上吃了那几个番薯吧。
靠,早知道就该多吃几个才对。
想不到这个王婶表面看起来老老实实的,一副好人样,居然是个小气鬼、吝啬婆……
她一个人腻歪腻歪的站在一边胡思乱想,这时又听到王婶乐呵呵的笑道:“大雷今天跑溪边野去,刚几个臭小子捞了些螺蛳回来,我看有多,就拿了些过来给你们都尝尝鲜。”
什么,螺蛳?原来不是来讨番薯的债,而是来送吃的?
王大婶的形象在叶小米眼中一下子高大起来。
霎时光芒四射,圣歌响起,白鸽振翅,鲜花撒地,俨然成了最经典的圣母玛利亚。
(作者:-_-!你个见异思迁的家伙……)
“哎呀王嫂子,你这么客气做什么呢。”叶德全抹了抹汗,婉拒道:“这些东西,留给小雷他们俩个吃就行了。”
“有的有的,就是多了我才拿来。”
王婶不待叶德全拒绝,自己已经将木盆里的螺蛳全倒到了一个水桶里去,弯着腰,边还说道:“前些日子他们也去捞了不少回来,我就浸在桶里让它吐了好些天泥,这些都是敲了螺蒂的了,要炒要煮直接上锅就行,干净,也还方便。”
叶德全见到这般场景,也就不好意思再作推辞,于是转开话题赞道:“大雷真是个好孩子,人勤快,心地也好,前几天我不小心踩到沟里去,还是他把我给搀上来的。”
一不小心踩到沟里?
叶小米撇了撇嘴,估计是喝醉酒昏倒在沟里边吧。
不过笑归笑,她突然间又有些好奇,到底这个大雷会是个怎样的男人?
她一个人正想得出神,这个时候吴氏估计是在外头听到什么声响,也跟着走进厨房里来,冷不防的朝这边轻轻一瞥,入眼便见到了王婶,突然语气酸不溜秋的道:“哟,今儿个是吹什么风啊。”
她也不说别的,单单只扯了这么一句,就住了口,站在门槛前拿眼瞄着王婶跟叶德全两个。
叶小米这才恍然:以前看小说时,不是总说古代极其重视礼教仁义这些东西的嘛,如今虽说叶德全已婚,并且还被岁月这把杀猪刀给养成了猥琐大叔,但是跟王婶两人独处一室,多少都会遭人口舌的。
估计王婶也想到了这点,不过所幸,她来的时候,厨房里还有叶小米这个大灯泡在,所以还不至于产生多大误会,否则的话,依吴氏的性子,现今就不仅仅只是这种拈酸吃醋的腔调了。
(作者:=_=什么叫电灯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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