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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星无月的夜色中,最闪亮处便是女子的眼睛。
男人其实早就留意到,这女子有一双跟她儿子一样好看的眼睛。只不过,远比她儿子神秘,也复杂得多。
师父说,太复杂的东西不要碰。万一着迷,就拔不出来了。
所以男人一直留意着不去看她的眼睛,就算明知再好看,他也不看。
但是现在,他却不得不迎着女子的眼睛问,“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叶秋笑了笑,眼睛也随之弯了弯,掩去大半光彩,轻轻的说,“在你去包子铺还钱的时候。”
上次下山,因小地瓜不放心小猪,闹着要回村,他们在山下没吃饭,就买了一袋包子当干粮。多给了一文钱不算什么,可这钱是男人给的,叶秋就留意到了。
男人装傻,她就没说。
男人默然,那就是说,他刚刚唤起回忆的第二天,这女人就知道了。
怪不得师父说,聪明女人没意思,要笨一点才可爱。
静默间,叶秋冲他行了一礼,“谢谢你这些天替我们家砍的树,还有教乡亲们劈柴。”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很诚恳,所以男人又觉得她聪明得没那么讨厌了,于是也抱了抱拳,“我也要谢谢你们这些天的收留。区区小事,不足挂齿。”
叶秋又福了一福还礼,“你救了我儿子,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用不着客气。珍重。”
她这么干脆就要再见?这么黑的天,也不说留他们到天明?最起码,也要送点干粮吧?
男人不知为何,有股莫名的气恼。再看女人一眼,忽地什么也不想说的翻身上了马。
只是在走之前,又停下居高临下的望着女人说,“告诉朱家二老,我叫李雍,驻扎在同州清水营。若我没记错,征和七年宁武县征的兵,很有可能进了清水营。若我打听到朱德全的消息,必使人回报。”
“多谢!”叶秋喜出望外,深深行了个蹲礼。
可看着她比方才更加真诚,更加明亮的眼睛,男人只觉更加气闷。
甩一甩鞭,疾驰而去。
身后两个小兵看叶秋一眼,迅速跟上走了。
叶秋起身,抬脚轻拍了拍小猪,一脸勉励,“干得不错,回马棚睡觉去吧。”
啥?
小猪震惊了。
赶走了大怪兽,它还是要睡马棚?
“人走了?”屋里,亮起了灯。朱长富披衣起来,站在门口问。
叶秋忙跟进屋去,“走了。不过那当兵的算是讲义气,临走前说,我虎子哥可能在他们军里,他回去就打听。”
“真的?”朱方氏也醒了,当即翻身跪在炕上,就拜了起来,“老天保护,我家虎子平平安安,早些给家里送个信来。”
“会的,我虎子哥肯定会吉人天相的。”
叶秋笑着闩了门,爬回炕上睡好,幸好儿子没惊动,仍睡得跟只小猪似的。
朱方氏拜完,又有些可惜,“原还想把大个子留下,撮合下你们,如今看来,却是没戏。”
“谁稀罕他啊?吃那么多,还顿顿要吃肉。一顿不见那脸就拉得八丈长,跟属狼似的。”人走了,叶秋吐槽得毫不留情。
老两口也呵呵笑了,朱长富道,“男人么?哪有不吃肉的?尤其当兵,就更离不得了。说来倒真是有些可惜,他才教了咱们村年轻人一回就走了,连个正经招式都没教呢。”
叶秋眼珠一转,“叔,你要信得过,我倒有几个训练人的法子。你若是信得过,就带着人练练,就算不能对敌,却能把身手训练得好些。”
今天男人让人劈柴也给了叶秋启发,要是用从前电视上看到训练士兵的那一套,应该可行吧?
可朱长富却摇了摇头,“就算我信得过你,咱们村人能信得过你?算了吧。我看大家学数数,都得学好一阵子了。”
叶秋听着也泄了气,她就是有再好的法子,可自身武力值不强,谁信服她?朱长富也不行。
男人劈了三根柴,就把全村老少爷们迷得找不着北了。连小地瓜睡前都说,明天他也要试试去。
接受吧,这就是一个胸肌大过脑的时代。
叶秋安慰了自己,就搂着儿子会周公去了。
至于那个大个子?谁耐烦记他?一听名字,就知道不会是他们这样乡村里的人,这样的偶遇,也只是偶遇。
将来?他们应该没有将来了。
※
一觉醒来,神清气爽。
虽然天气有些阴沉沉的象是要下雨,可八角镇上的金求盗心情却是不错,连近来公事上的不顺也短暂的抛开了。
说来还是媳妇懂事,看他最近心情不好,一早起来背着家人,悄悄给他炖了碗他最爱喝的鸡蛋羹,还是甜的。
虽说一个大男人好这一口说出去挺丢人,可在自己家里,自己媳妇关了门,炖好端到床头上来,那是多美的一件事?
金求盗美滋滋的喝了鸡蛋羹,吃了两只大馍,身上热乎乎,心里暖融融的就去衙门了。就算公事再不顺,上官的脸色再难看,可想想贤惠的妻子,听话的儿女,又有什么忍不下去的?
可无论他心理建设得再好,可一进公堂,还是被又一次打击到了。
“你速去仙人村,送上这份公文!”
※
仙人村。
昨晚山上下了一场雨,朱长富早起到地里看了看,觉得那施了几天底肥的地,可以把那些冬小麦种子播下去了。
只是这个活比较有技术含量,一般人干的老头瞧不中。
尤其那些种子可金贵着呢,朱长富盘算着得在村里找几个老伙计来帮忙才行。当然,要请他们,还得做顿好吃的。
这个任务自然是交给叶秋的了,她也表示没问题。
其实要不是附近没有铁匠,叶秋还挺想造辆耧车出来的。
别以为古人没智慧,早在汉代,就有人设计出这种很具实用性的半自动播种机了。只要一个人在前面赶牲口,一个人在后面扶犁,就可以一次完成翻地、播种和回填,省时又省力。
想起没铁,叶秋忽地就想起大个子了。
想起他还曾经答应给自己一口铁锅的,怎么走时也不提?
过份!
叶秋忿忿怨念着,她儿子也不太高兴。
捏着一块石头,闷闷不乐的坐在那里,“叔叔走了,那以后不是都没有人带我去砍柴,也抓不了兔兔了?”
叶秋原本只怨念的,如今又给兔子勾起三分惆怅。
可怜啊,来这三年,还没吃过一只野兔子呢。
不过想想男人走了,她能多吃两口肉,很快又调整好心态,给儿子鼓劲,“小地瓜可以努力长大,等你长大,不就可以自己去了?”
咦,听起来似乎是个好办法呀!小不点被哄住了,立马打起精神,爬到桌前,“我要吃饭,我要跟叔叔一样吃多多的饭,好快快长大!”
长大就好,跟那饭桶吃一样的饭就算了。当娘的亚力山大啊!
叶秋把热好的剩饭端给地瓜,无意瞟见儿子放在手边的小石头。
那是一块红褐色又夹着土黄色花纹的石头,很好看,还有些莫名眼熟。
“这石头好看吧?象不象小苹果?”小地瓜看她对自己在山里捡的石头有兴趣,笑嘻嘻的问。
“还真有点象。”朱方氏刚喂了猪,进屋凑近一瞧,也觉得那花纹跟小猪身上的很象,
可叶秋却觉得有点不对,但肯定自己觉得眼熟,绝不是因为这个。
可还没等她想清楚,就有人高喊着“村长村长”,找了过来。
是好事。
北田村村长魏正英,带着儿子,还有村中的几位族老,亲自来到仙人村,商讨合作事宜了。
看得出,魏广海确实是个能干的人。前日和叶秋商讨完,昨日就把他爹,还有村中几位老人全都说服了。今天来到仙人村,就想把明年的合作事宜订下。
这样的雷厉风行,叶秋很喜欢。
同样请来仙人村的老人们,还有连升等几个年轻能挑头的人也叫了来,共同商讨合作大计。
不得不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别看这些老头子大多没读过书,但脑子不笨,相反很是精明,
叶秋原先还想占个便宜,拿放蜂棉杆换枣子,这可糊弄不了北田村的老人们。
那枣子价钱可比蜂蜜棉杆高多了,他们就算同意把枣子给叶秋,也要问清楚她拿去干嘛,能不能赚钱。叶秋原先想的,砸在手上都不怕,根本都没敢说。
她要真敢说,相信都不用外村人动手,朱家老两口就能拿鸡毛掸子抽她。在勤劳俭朴了一辈子的老人们眼里,没有任何东西是允许被浪费的,他们每年打的枣子,自家小孙子都舍不得多给几颗,哪能由着她糟蹋?
于是叶秋只好老实说出,自己会做蜜枣和枣酥的事。
这些老人倒也信她,只是提出,“你们允我们放蜂,这个我们应该按售价的三成给你们也分给些。至于那棉杆,我们不过跑个路,这钱就我们拿三,你们拿七。到时我们把枣子拿来给你加工,也会按三成付你工费。”
叶秋觉得还算公平,可仙人村的老人们不干。
连爷爷带着头,在那儿争,“放蜂这手艺得看天时吃饭,三七不算什么。可不过是卖个棉杆,怎么也就三七了?我们要自己去找,难道就找不着人?还有那枣子加工,你们知道啥叫蜜枣,啥叫枣酥不?这样的好手艺,全八角镇都没人会,凭什么还跟你们三七?没说的,我们只给收枣子的钱,之后卖的钱,全归我们。再说,你们还管我们要棉种呢!”
叶秋额上掉下三条黑线,好险,差点就上当了。
别看这些老人们一辈子没做过生意,但对价值的估量,远比她这个自以为聪明伯人更有见识。
所以叶秋也不吭声了,老实坐那儿装鹌鹑,看这些老头子一个个脸红脖子粗的,吵得天昏地暗。
最后连魏广海连升这帮子年轻人也按捺不住,加入战局,性格直爽的罗勇还差点跟仙人村的朱德明打起来。
在吵到午晌过后,终于由两个村子的村长发话,明里暗里交手数回,最后勉勉强强各退一步,达成共识。
叶秋暗抹一把冷汗,真是不容易。
不过这样还不算最后谈定。
按习俗,这样关系到全村的大事,还要各自回村告知村民,然后祭祀先祖,卜个吉凶,再挑个好日子,两个村子正式摆酒,把这事白纸黑字落成文契,才算最后落定。
不过现在的人讲信义,就跟说亲似的,就算还没正式写下文契,但如今已经算有了口头约定,那么大家就算是合作伙计了。
看刚刚还吵得一塌糊涂,恨不得拼拳头刀子的两村人,转瞬间就握手言和,称兄道弟,亲热得恨不得穿一条裤子,叶秋觉得,自己对这时代的人,又多了一层认识。
这时候,朱方氏带着村里能干妇人端上一碗碗热气腾腾的面条,还有大筐大筐的花式馒头。
浮着金黄鸡油的面汤里是洁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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