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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众士子跃跃欲试向要将自己的诗稿交上去时,唐老爷却突然朝身后喝了一声:“彩云姑娘,有请!”
所有人都同时停下了掏诗稿的手,看过去。
只见,从唐老爷身后那扇山水四面画屏之后转过来一个身穿湖蓝色披风,怀抱琵琶的女子。
那女子个头不高,显得非常窈窕,尤其是那腰,细细得盈盈一握,一张脸小巧清秀,看起来像是后世的女中学生,倒不似青楼当红歌妓。
正符合明朝人的审美品味,这一点,同现代人区别不大。
再看看厅堂里的众生,一个个都色授魂予模样。
琵琶一物自汉朝时从西域传入中原,因其美妙的音色和宽广的音域,是表现力最丰富的乐器。
可因为是外来乐曲,不登大雅之堂,有因为这个梦境中没有唐朝,琵琶也没能在宫廷中流行,只成为民间最热门的乐曲。
元朝时,蒙古人南侵,大量西亚人进入中原,进一步丰富了琵琶的技巧,成为元曲中最主要的伴奏乐器。
也因为如此,唱词若不用琵琶,简直就不成曲调。
琵琶弹奏的手法也是多种多样,有用手指弹的,有用琴拔子的,也有戴义甲的。
估计是怕怕手指变形,彩云坐定之后,就有一个侍女捧着一个锦盒上来,打开盒子,将一套玉指甲戴到了她手指上。
只见,彩云提起右手,一个轮指。
“唰!”一声,清亮而柔美的音乐声响起。
吴节不懂音乐,可这一声传来,却让他心中一颤,有一种遍体通泰的感觉。
紧接着就是一阵如雨点般的乐声不绝入耳,又绵又密,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吴节毕竟是一个现代人,随便在电脑上一搜,什么音乐搜不到,倒没什么,只觉得这女子的琵琶弹得不错,挺好听,让人舒服。
可身边诸生一个个都已经彻底被征服了,沉浸在这美妙的乐曲之中不能自拔,有人的身体甚至还随着这雨点一样的琵琶身不住颤抖。
还好这一曲并不长,“叮”一声,余音袅袅,总算让有的人不至于出丑。
一曲终了,震天价的喝彩。
就有人喊:“久闻彩云姑娘琴艺歌喉双绝,今日听到你的琴声,晚生当真是不虚此行,还请姑娘一展莺喉,让我等开开眼界。”
“对,还请姑娘垂怜。”
然后是一片附和声。
可彩云却一脸平淡,对诸生的叫喊置若罔闻。
唐老爷见气氛如此热烈,心中也是得意,笑道:“各位,要想让彩云姑娘献歌一曲也不是什么难事,只需写一首足以打动她的绝世好词即可。本场比试,同知大人和教授大人为评判,选出前十四名,却不排名次。等选出前十四篇词作之后,再请彩云姑娘从中挑出一首满意的演唱,被选中的,就是本场头名。老朽也出一百两彩头,以资奖励。”
说完,他眼睛朝众人看过来,喝到:“各位,准备好了吗,可有词作问世?”
一百两,那可是一笔记天文数字,足够普通人家十年吃穿。来参加这次诗会的众人大多是小康人家,可这一百两对他来说,依旧是一笔让人动心的财富。
话音刚落,所有的人都沸腾起来。
皆喊道:“唐老爷,我们已经准备好了,可以开始了吗,可以开始了吗?”
“可以了,交稿吧。”
就不断有士子站起身来,将自己精心准备了一个下午的词作放到杨宗之和府学教授身前的长案上。离开的时候,还不忘贪婪地看上歌妓彩云一眼。
彩云还是那副不冷不热的表情,文同知、唐老爷和府学教授则拿地士子们的稿子看起来,然后小声品评。
厅堂里有些小小的骚动。
因为刚才彩云的出场让吴节走了些神。等到士子们开始交卷,他才低头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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