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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IT史上的八卦资料——他需要用这些知识妆点门面,掩饰作为一个IT草包的真相,别人用算法秀专业能力,他用八卦秀……
这种八卦知识,在互联网时代毫无价值,因为有谷歌和度娘的存在,只要有心,谁都能查到,但是穿越之后,这些八卦价值可就大发了。
正是拜这些八卦知识提供的信息,沈冲在来美国之前,就锁定了目标——VisiCalc。
VisiCalc是改变了计算机产业发展史的传奇软件,堪比雅达利VCS在家用游戏机史上的地位。
它是世界上第一套电子试算表软件,是PC机历史上第一款“杀手级应用软体”,在它之前,软件只是硬件的附庸,在它之后,人们会因为软件才会去购买硬件,软件开始独立发展,并很快成为左右硬件销售的“X因素”,这个现象被称为“软件的尾巴摇动了硬件的狗”,永久的改变了计算机行业的游戏规则。
VisiCalc的传奇是和苹果公司联系在一起的,当苹果公司早期的拳头产品苹果II上市的时候,销量并不理想,很快VisiCalc上市了,大受欢迎,因为它只能在苹果II上运行,导致人们纷纷去购买VisiCalc,顺便买一台苹果II……使得苹果II的销量,从几百台一个月冲到上万台一个月,最终成为计算机史上第一款销量过百万的机器。
VisiCalc售价100美元,短短几年就卖出去70万份,这还是在公司一团混乱,决策失误的环境下达到的数据,再想想微软的仿制作品Excel的销量,其吸金能力可谓非常强悍……
在这个年代里,魔方好仿造,软件可没那么容易仿造,不仅需要技术,还需要本钱,一台苹果II就1000多美元,显示器还要另买。而且作为主要销售地,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比较严格,沈冲只要抓住这只下金蛋的鸡,至少未来一两年里不用愁资金问题。
这就是沈冲来哈佛大学的目的——VisiCalc的发明者之一的丹·布里克林(Dan-Bricklin)正在哈佛大学读工商管理硕士。
布里克林比较奇葩,他开始在MIT学数学,然后转学计算机,毕业以后在DEC工作,干了几年后,对未来产生了悲观情绪,他觉得编程变得越来越容易,今后没有必要存在专门的程序员了,那时他就会失业……为生计着想,布里克林离开了DEC,跑到哈佛商学院读工商管理。
以后世的观点来看,布里克林的想法相当的怪异,但以当前的计算机行业来说,这种想法也没什么,这时候的计算机产业,就好像房地产,硬件是毛坯房,软件是装修,客户是为了买房子而买房子,而不是为了装修才买房子,买过房子后,有能力就自己装修,没能力再找人装修,所以布里克林才会悲观,软件编程越来越简单,那以后客户买了硬件后,都自己编软件,他就没活干了。
这厮是个天才,然后认为世界上所有人都是天才……别说编程了,最简单的刷墙,也不是每个人都会的。
在读工商管理硕士的时候,导师常常布置一些课外作业,都是一些单调而重复的填写单据、账目和统计表格的事情,毫无乐趣可言,还容易出错,布里克林于是决定编写一个通用表格计算程序,这就是VisiCalc的由来。
人生地不熟的,想要在哈佛大学里找人,在没有Facebook和Twiter的时代里,并不容易,不过还好,沈冲记得一个公司的名字——个人软件公司(Personal-Software)。
这家公司的老板是布里克林的师兄,当年正是他赞助了布里克林一台苹果II,才开发出VisiCalc的,后来投桃报李,软件开发完成后,布里克林把销售权给了个人软件公司,皆大欢喜,双方赚的盆满钵满。
从波士顿市黄页电话薄上找到个人软件公司的电话,沈冲假装布里克林的前同事,要到了联系方式,然后再打电话给布里克林,约好在哈佛大学附近的一家咖啡馆见面。
可能IT男都比较单纯,沈冲在电话里稍微一打听,布里克林就把一切和盘托出,他目前只用BASIC编写了一个简略的表格计算程序,运行速度缓慢,还容易出错,他正和朋友一起,用汇编语言重新编程。
知道这些信息,沈冲心里就有底了,这时候VisiCalc的销售权应该还没有卖出去,真是绝佳的机会。
1979年是PC历史上的软件元年,很多日后常用软件的雏形,都在这一年冒了出来,比如字处理软件WordStar,比如苹果版的DOS,比如Oracle……
总之这一年,计算机行业遍地黄金,只不过沈冲来到了波士顿,那自然首选VisiCalc了,如果他去了西雅图,自然是找微软——13个员工的微软,买点股份,会很难么?
到达约定好的咖啡馆,等了一会,布里克林和他的朋友,在MIT上学的鲍伯·弗兰克斯顿(Bob-Frankston)联袂而至。
沈冲开门见山的提出对他们的软件非常有兴趣,想要投资购买,此时布里克林和他的朋友都非常窘迫,连一台苹果II都买不起,编程还要夜里去蹭学校机房里的小型机,用上面的模拟器开发,听说沈冲想要投资,哪能不大喜过望。
为了不表现的太过明显,沈冲跟随两人去了MIT,在机房里看他们演示了一下简略版软件,装模作样的考虑了几分钟,就掏出了两张合约。
沈冲早有预谋,对VisiCalc志在必得,所以在来美国前,就找了个著名的商业律师行,起草了这两份合约。
一份是沈冲出资10万美元,收购两人开发的软件所有权,两人必须要继续为沈冲工作,直到软件完成。
另一份沈冲同样出资10万美元,和布里克林,弗兰克斯顿一起成立股份公司,沈冲占8成股份,并指定代理人负责公司的运营管理,他们负责软件开发。
对一款尚未成型的软件来说,10万美元算是非常优厚的条件,两人商量了一会,很快做出了决定,选择了第二份合约,连讨价还价都没有。
沈冲其实也希望他们选择第二份合约,79年PC业才刚刚起步,没有统一的硬件标准,每个公司出品的电脑,硬件参数都不同,软件需要不断的移植,两人都是非常优秀的程序员,人才难得,有了股份,,日后开发不同版本的VisiCalc就没什么问题了。
两人在合约上签字之后,沈冲马上带着他们去了附近的计算机连锁商店,买了两台全配置的苹果II,算是他私人赠送,这举动让布里克林两人大生好感——想要获得IT男的好感,最好的办法就是送他们最新的科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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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哈佛大学的校训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