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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任领失笑,狼娃?她可不是,她比狼娃幸运吧:“就在我快被困死时,另一个人出现,带我离开了那里。”
就在她断水断粮的第三天,关她的小屋被暴力破开,一个大男孩闯入,她犹记得她顾不上害怕,跪在他面前狼狈的喝着水,吞食着他带来的食物,甚至差点被一口面包噎死,是他倒提着她,将她嗓子里的食物拍出。
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便是:三天不吃不喝,还能爬得起来,你命不该绝。
或许翻脸无情说的便是当时的她,吃饱喝足后她开始害怕,抗拒着他的靠近,甚至是用身边的木棍子野蛮的敲打他的头,如果不是他还算机智,估计就交代在那个不足十平米的小屋里了。
他说带她走,她不从,他便日日来陪她,试着与她沟通,期间他总是絮絮叨叨的对她说一些听不懂的话,日久天长,她也断断续续的听出了他的意思。
他说他随亲人来海湾村感受生活,一次晨练时无意攀上了这座山,途中碰到了拿着食物的女人,起初他并不在意,可是往后的每个清晨他都能碰到女人,他漫无目的的晨跑着,也知道女人是去一处废弃工厂。
又是一天清晨,他没再看到女人,虽是好奇那废旧厂房里不为人知的东西,可是又觉擅自闯入不合情理,就在女人连续三天没出现时,他学着女人买了食物与水决定去探一探,这一探可好,厂房里不是他所想的阿猫阿狗,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如果要说这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大概便是那段时间了吧,他对她很温柔,从不像那个送饭的阿姨,总是凶巴巴的喊她臭丫头,他会给她买许多许多她没见过的好吃的好玩儿的,他还会背着她漫山遍野的追逐急速飞驰的云朵,他们以追上太阳透过云朵投向地面的影子为乐,那种快乐满足是那般的不真实。
要不是多年后再次听到了他的名字,她便真觉得,一切都只是在她没开化时做的一场梦。
他说他叫云蔚,他又说她既然那么爱追云,那就叫云朵好了,他说她将来一定会像云朵般无拘无束,也时刻能享受到阳光的沐浴。
他买了笔,买了纸教她写字,她最先学会的不是云朵这两个字,而是更加繁杂的云蔚两字,他说他懂数国的语言,她也要用心学习,就算学不好别国的语言,也一定要懂得自己的母语。
于是这些年的读书生涯中,她独对语言上了心。
看着任领眼底的温柔,姜雪和夏梓琳竟是忘记了说话,这样柔若一股清泉的任领,是她们从未见过的,此刻的任领没有无悲无喜的深沉感,没有慵懒浅笑的距离感,没有苦中作乐的成熟感,此刻的她只是个小姑娘,有了24岁这个年龄该有的炫丽耀眼。
终究是夏梓琳嘴快:“那人是你的养父?”
从如风的往事中回神,任领摇摇头,沉默片刻道:“他将我带到山脚,看到陌生的东西,我哭着不肯走,他说他回去开车,留一块手表给我,他说待到短针走到6长针走到12时,他定回来接我。”
姜雪眸光闪了闪:“他没回来?”
任领珉唇:“我高烧晕倒在山脚下,回城路过的养父母救了我!”从那之后她再未见过他!
养父母给她取名叫任领,与任放的名字相应,后来大概是念多了,念出了谐音认领,他们想给她改掉,她却摇头,不管改什么,她都不想叫,那时她还总觉得他会来接她,到时候她就叫云朵。
任领仰头望望天,云朵飞速流转,渐渐聚拢,风越来越大,此刻也快近六点了,他一定来找过自己吧?
姜雪沉思片刻道:“任志文的车祸是否另有隐情?”
风有些大,任领裹了裹身上的薄外套:“车祸就发生在来时我掉手机的那条路上,是我到任家一年以后的事情,原因嘛,大致也相同,阿放与我争抢那块手表,拉扯间手表飞向窗外,我不顾危险从车窗探身出去,为了救我,父亲打转方向,不巧正好撞上了迎面高速驶来的一辆轿车,千钧一发之际,母亲用身体护住被甩回车里的我和阿放。”
任领再抬头望天,仿佛是受了风寒,她的嗓音带上嘶哑,吃力的道出最后四字:“当场死亡!”
这么多年她一直在想,如果母亲只护住任放,是不是就不会是那样的结局?如果父亲不保护自己,是不是也不会有那场车祸?任家还是那个逐渐壮大的任家,而她,也不必有这么累的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