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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沈澈不要赎身银子,那也别浪费。钟意不客气地埋头大吃起来,来这个时代四天了,她还是第一次吃了一顿好饭,可能是吃相有些不雅,紫烟站在身边直抿着嘴笑。
吃完饭,吃着紫烟送上来的茶,钟意和紫烟聊起了天。这期间,钟意想继续像出去卖凉茶时那样,与紫烟姐妹相称,紫烟却坚持要以主仆相称,一口一个奴婢,毫不动摇。
钟意摇摇头,只得作罢,看来这个时代,被卖做奴婢的人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了。以后好好对待紫烟,别把她的服侍当做应该的就好了。钟意暗暗提醒自己。
紫烟看钟意并没有生气,也放下心,拿出针线笸箩,就着烛光,开始为钟意缝制一条头巾。
钟意的长发剪掉了换钱,还一直拿汗巾做头巾,紫烟看着实在心酸,所以一闲下来,她就开始动手将改制那汗巾。
烛光摇曳,寂静无声,只听到紫烟做针线的声音,钟意吃着茶,心里感到很安稳。
却听到紫烟忽然长长出了口气,叹道:“姑娘,若是银蝶在,就能看懂那卖身契上的字了。”
银蝶?
本尊的另一个贴身丫头,沈澈也把她赎了出来,她却并没有回到本尊这里。
紫烟看到钟意疑惑的神情,又叹一口气,幽幽地说道:“姑娘也不记得银蝶了吗?她到姑娘身边可比奴婢要早几年,又识字,还读过书,家里以前也是做过官的。姑娘和她,倒比和奴婢要亲近些。奴婢以为只有奴婢一个人被赎了出来,没想到银蝶也被赎出来了,可她为什么不回姑娘这里呢?”
钟意对这个银蝶没什么感觉,听紫烟这样说,更觉得可能人家原来也是小姐出身,家逢巨变不甘做了奴婢,既然有人赎身,当然要去奔个好前程,为什么要回来跟着她呢?她现在一穷二白的,事事都要自己操心,看紫烟忙成什么样子就知道了。
想到这里,钟意安慰紫烟:“不识字又有什么,姑娘识字就好了。姑娘我忘尽前尘,对银蝶没什么感觉,倒是觉得紫烟可亲呢。”
紫烟听到钟意这样说,脸微微红了红,低声说道:“奴婢蠢笨不堪,独独针线上还有点工夫,姑娘的头发剪短了,奴婢正好做一条头巾给姑娘用。”
说完就低头做起针线来,似乎是得到了主子的表扬,很不好意思。
钟意看紫烟这样,也不再和她说话,自己去厨房捡了几块炭,找张纸写写画画起来——她实在是用不惯毛笔。
眼下虽然度过了危机,但是要想把白鹤楼做大,也是需要动一番脑筋的。
看花街的规模,就知道这条街酒楼、茶馆不少,不远就有一个摘星阁。昨天出摊时钟意经过那里,是一个三层的木楼,非常宏伟,当招牌用的布帘长长的,从楼顶一直垂到地面,从早上就不断有人进出,人气很旺。
如何在摘星阁这样的大茶楼旁边,将白鹤楼振兴起来呢?
钟意在纸上写写画画,不知不觉到了夜深。紫烟收拾了针线,又服侍钟意上了床。钟意在床上又翻来覆去好久,才进入梦乡。
第二天,钟意起得很早,吃了紫烟做的小菜,不顾紫烟的阻拦,坚持自己扫了大堂的地——这会让她感到心里安稳。
两个人又打扫了一番厨房,还把二楼也收拾了一番,这样看来,白鹤楼虽然没什么摆设,但是已经很干净了。
这天上午,钟意和紫烟把葡萄架上的所有葡萄都摘了下来,凑了小小一缸。
钟意问紫烟如今有没有葡萄酒,紫烟摇摇头,说现在人们最爱喝的是一种陈酿女儿红,虽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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