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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旧一动不动,不过别误会,我可不是想继续装深沉。
毕竟他们不是谋财就是害命了,我连个近身武器都没有,赤手空拳地和他们搏斗必定失去优势,所以我此刻非常地想爬起来。
我想爬起来捋一下头发,然后将双手交叉于胸大肌之前,顺便再问他们一句好。
我能够晓得那情形会有多帅气,要是再适时地灌进来一阵阴风,那效果必然更能让人敬畏于三尺之外。
无疑,那一刻我将站成这世上绝美的风景,因为我和小筒子二魂一身共御外敌,这种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更何况筒子已经换做了皇甫凌,此乃雍容华贵皇族骄子,若是他正着一身斑斓华服逶迤于地,再持尊贵矜步徐缓前移,大殿必然登时葳蕤生光,映得宫人各个面孕红霞眸如流光,那该是何等的风华绝代,我们彼此虽无交流,心意却通得灵犀,顾盼生辉间必定倾人城国,侵人心。
若不是我现在只着了一身单薄亵衣,那种场景应该很容易就会实现。
无奈理想很丰满,现实忒骨感,我现在不是不想立刻动,而是不能立刻动了,我的腿脚都麻了,脖子也僵硬了,我甚至失去了守株待兔的能力。
我如果慢吞吞地爬起来,必然还来不及舒展身子便被这两个刺客反应过来,转而将我击杀在意欲反攻的温床里。
万全之策,缓兵之计。
我只好先稍微动一动,好让血液循环通畅几分。
我的手被压在身下,不容易被察觉,所以我用暗度陈仓的方式摩挲着手心,只一会儿,手上就开始温热起来,麻木感被血流通畅的温柔缓缓抚平。
我顿生怨恨,难道是我刚才太入戏了?我怎么会连这个方法都忘了使呢?
我猜测我那双亲在生我的时候,可能是去走私了,所以才派生出我这么个偷税的二货,并且我的潜在质量显然也不过关,难怪我是爹不疼、娘不爱、也没人愿意领养的娃,难怪我从小就喜欢看那些人来人往却无人问津的闹市囤积品……
我想我是属于那一类的东西,偶尔的时候,我也发现自己连东西都不如——
毕竟东西可以甩货,而我却到哪却都是拖油瓶子。
我深深记着,有一个词,叫沧海遗珠,我呢,从来都知道那个“珠”字与我无关,我只深深爱上这一个“遗”。
我原本叫“一一”,一二三四的“一”,这名字却不是为了讨个万里挑一的好彩头。
院长把我抱回来的时候,正是那一年阳历新春,一月一日元旦节,街道上堆积了很多开业店铺燃过的炮竹碎屑,那满目的红被风吹落到我的眉心和颈口,也像我一样被遗弃了。
满目的红,红得那么不纯正,但是它们愿意包围着我,好助我更醒目,同病相怜,连渣子都认可我,也许是因为我们都被遗弃了。
唯一的区别是,它们灿烂过,然后烧作灰烬。
而我还没灿烂一次,就被默认为尘埃,所以我的父母把我放在了我该存在的地方。
我正被包裹在一片薄布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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