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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凡公元729年出走,730年到唐门遇到唐小婉,这年冬天出发到北方区找雪。一路都没看到,于是就一路往北走。
叶凡是个执拗的人,一旦许下诺言,就不会更改。好在他之前有当乞丐的经验,不会饿死。
走啊走啊,就这么走到了西域的天山!(佩服!)这时已经是公元731年夏天六月了。
这段时间里,江湖上又发生了不少事情。
“妙手空空”神偷柳公子曾犯下三大案,就是从这时开始的(当然,小案无数人们都不想提了)。
柳公子是个贼,据说世上没有他打不开的锁,没有他看上却拿不走的东西。他有个可怕的习惯,他深入藏有奇珍异宝之所在,只为取走其中某件喜欢的物件,但得手之后不求悄然离去,偏要将其间所有值钱物品毁坏一光。最可气是每次事后,必有他随身携带之公子扇留下示人,令人七窍生烟。
(小偷多得是,但是像这么显摆的小偷实在是奇葩)
公元729年,就是叶凡来唐门之前,柳公子溜进戒备森严的唐门小密坊,取走了唐傲骨新制的璨银落凤弩。得手之后,他一把火将密坊火器全部引燃,唐门无数精密暗器毁于一旦。唐门上下气坏了。
(不知道以后唐烟进了恶人谷想不想揍柳公子?)
四年后,柳公子又偷入江南七宝玲珑阁,取走当日方才收入的白鱼双环,却将七十余件价值不下于白鱼环的珍品敲砸成粉。
不过柳公子也有失手的时候,那就是有一次他去偷纯阳宫,发现纯阳看起来守卫疏松,实际上却毫无破绽,只得折戟而归。
(柳公子比起李裹儿貌似还差些)
虽然柳公子屡犯大案,但是还没到走投无路的地步,仍然在江湖上逍遥。
这时候的恶人谷,只有未来十大恶人中的两人,一个是肖药儿,他已经在谷里待了近三十年了。还有一个是刚刚加入的米丽古丽,这个我们下一章再说。
而在距离恶人谷不远的天山中,有个高人正在此修炼。
公元731年,王遗风35岁,居住在天山小西天。
王遗风是个没有快乐的人。
从小他就早慧,而且有个特异之处,就是心思敏锐,能洞察人心。所以从小他就看惯了虚伪欺骗、人心险恶。
其他儿童的无忧无虑天真快乐,他从来就没有过。所以他的内心很苦闷,却又无处可以诉说,倍感煎熬。
知道得多也是件痛苦的事情。所以《黑客帝国》中叛徒塞弗对史密斯一本正经地说:“无知是福。”
小王对人心知道很多,但是他却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自己的困惑。他6岁起就钻进了家里的藏书中,想从书中寻找答案。
十年后,他已阅尽全部书籍,却仍未能解心头之苦。(或许小王需要的不是经史典籍而是一本心灵鸡汤?)
这时候,他遇到了严纶。
红尘门派对人心的研究吸引了小王,他成为红尘一脉的传人。
十一年后,王遗风武功修成,出来行走江湖。结果发现,修成了红尘心法之后对人心了解得更透彻,但是眼中的世界却更黑暗了。
于是大王的抑郁症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更严重了,甚至有几次想要自绝一了百了。
眼看王遗风都快被自己折腾成精神衰弱了,只好远离尘世,住到了人迹罕至的天山中。
这里唤作小西天,那是个四面环山的深谷,谷底四季常青,王遗风从全国搜罗奇异花木栽种其中,从谷中向上不久便为雪所封,外人进不来。
公元731年六月十四,天降大雪,王遗风出谷散心,看到在漫天风雪之中有个瘦小的影子。
这种地方,这种天气,怎么会有一个孩子?王遗风有点惊讶。
这个少年,就是一路走到天山的叶凡了。
叶凡第一次见的雪,便是天山的雪了。这绝美的景象,让叶凡目眩神迷。
更让他激动的是,他可以回去找小婉了。
于是这傻孩子用手捧起雪,就往回走。可是手上的热量让雪渐渐融化,最后全都从手指间流光了。
叶凡动了动脑筋,想出一个“好主意”,脱了衣服把雪包起来带走。
可这时是夏天!他一下山雪就化没了,衣服也湿透了。
王遗风跟在后面,不明白这小孩在干啥。后来慢慢看出来了,这小孩是要把雪带走。
叶凡想了好几个法子,都没法把雪带走,于是就下山去了。
王遗风笑笑,怎么有这么笨的小孩。
让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叶凡又来了!他继续研究怎么把雪带到蜀中去的办法。
如此过了几天,王遗风终于被这个绝不放弃的小孩震动了,他上前跟那个一筹莫展的小孩聊了起来。
叶凡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见到老王这么超尘绝俗的人物,真是疑为仙人。于是他从头开始讲述他和小婉的故事。
老王对小凡产生了兴趣,想看看他到底能做到什么地步。于是告诉他,想让雪不化可以,学我的《凝雪功》。
于是,叶凡遂开始师从王遗风修习红尘一脉心法武技。
事实上,在叶凡之前,老王应该还收了一个弟子,那就是叶凡和莫雨的大师姐丁丁。
从后来的剧情看,叶凡一直在小西天修炼,出来后四处晃悠,没有和丁丁相处的机会。所以,当时丁丁很有可能就在谷中,老王他不是一个人。
一起在谷中待了这么多年,叶凡又是这样一个大帅哥,丁丁不喜欢上这个师弟才怪。
虽然她自己也知道,这是没有结果的。
老王教叶凡一段时间,发现这家伙看起来笨,实际上却是块好料子,于是决定尽授所学。
只是叶凡虽然材质甚佳,却一直想着小婉,心意烦乱,影响修行。
老王为了让这个徒弟安心修炼,于是自告奋勇,说我到蜀中去一趟,看看那个小丫头怎么样了。
叶凡很高兴很感激,觉得王遗风实乃天下最可信赖尊敬之人。于是他告别师父,在谷中安心修炼。有丁丁照顾他的生活,他也不用为生计多虑。
想不到这一别就是十几年。
叶凡流浪记暂时告一段落,以此为起因,武林中将发生一系列重大事件。
“雪魔”诞生!
雪和血
公元731年,王遗风跑到蜀中唐门一看,唐小婉的病早好了,这才明白原来当初是两个不懂事的小毛孩自己瞎想。
老王哭笑不得,准备回天山去。
路上,他经过了四川自贡。
前面有不少人问唐朝时候哪儿来的千岛湖。我想说的是,那时候也没有“自贡”这么个地方,那里应该属于泸州地界。
(其实这些地名就是为了让玩家容易理解,不能奢求所有人都像楼主这样天文地理历史八卦全通是不是?呵呵)
王遗风对俗世本来毫无兴趣,能避则避。但是命运是无法避开的,该遇到的终将遇到。
他遇到了文小月。
自贡有个桃香楼,文小月便是那楼中一名舞妓。
那天正飘着鹅毛大雪(小婉终于应该看到雪了),王遗风路经桃香楼旁,听到楼中欢歌不绝。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一直低着头的他偶然一抬头,看到了一双眼睛,呆住了。
那满天飞雪,雕廊画栋,便只凝成那窗中的女子。
当时,文小月罗衣半解,坐于恩客怀中,却目光清澈剔透,明亮如星,宛如从不曾为这尘世所染,从她眼中看不到一丝人世的污秽和虚假!
王遗风先是觉得不可思议,然后激动万分,这三十年的烦恼忽然有了一个出口,他胸中热血激荡,激动莫名,直欲纵声长啸,但深怕这只是梦境一场被他一啸惊醒,于是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
那夜,王遗风便在漫天的风雪中静静站了一个晚上,他听那楼中软语温歌,看那窗内灯火阑珊,直到夜阑人静,万物息声,雪湿重衣。
他决意要向这女子询问,为何能如此青莲独世,淤泥不染。
文小月天生目盲,不知道何为色彩,何为美丑黑白。她也不知道王遗风有多特别,再特别,也只是她人生中一个匆匆过客而已。
她只知道,那天起桃香楼来了一个新客人,一个饱读诗书、潇洒儒雅的高士,人们皆称呼王公子。
王公子每次来桃香楼只点文小月相陪,如果有人先点了文小月,他就坐那儿等。
她知道了,他的名字叫王遗风。他与其他客人不同,每日来了之后不干别的,只与她闲聊。
文小月话不多,经常是王遗风说上半天,她稍微应答几句。听王遗风倾诉久了,她渐渐知道了他内心的折磨,对他无比同情,可是也不知道该怎么劝说。她却不知道,王遗风虽然滔滔不绝地说,但其实一直是在看着她的眼睛。
那双眼睛始终清澈晶莹,王遗风看着这双眼睛,多年困扰于心的痛苦便会消失无踪。
文小月不是一个人生活,她原本就是被收养的孤儿,后来更是继续收养孤儿抚养,家里有大金、二银、三财、四宝几个孩子,日子过得挺艰难,但是却祥和。
王遗风被深深打动。他决定给文小月赎身,再养她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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