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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山来了二十几个妇女,支起来的十几口土灶上堆着十几口大锅,加上一些自告奋勇进山打猎的汉子,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总算是把四五百口人需要的一顿饭给张罗了出来。
发钱的事情搞定之后,一些心思细一点的村民都第一时间把钱拿回家藏了起来,当然,回家之后,是不是跟屋里的娘们好好折腾了一番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有少数人眼神明显有些点虚,连走路的时候脚杆都在打颤。
差不多快中午的时候,总算是把所有人都凑齐了,风风火火地开了宴席。
大荒山本来就大,而且村子与村子之间分割比较开,所以没有特殊情况,很少有人相互走动。就算是在同一个村子,也有相互矛盾的关系。
哪怕是哪家有红白事,能凑在一起吃饭的人也不多。
今天算上开了大荒山的一次先河,四五百个人聚在一起吃饭,场面壮观得很呐!
李翰林、郑致远以及伐木队机械师傅的头头和几个村长聚在一起,就占了一桌,这自然便是这顿宴席的主桌了。
经过好几个月的辛苦,现在总算是能够放松下来,所以也就没了身份差距,没有阶级划分,一桌子人喝得天南地北,也不管什么辈分关系。
李翰林因为修炼关系,是真正的千杯不倒。可其他人就不一样了。
就连牛根生和王建祥几个按道理讲应该是李翰林叔叔辈的人,都喝得跟他称兄道弟起来,完全没了个正行。
对此,李翰林倒没怎么厌烦,陪着几人喝得差不多的时候,也就开始走动起来,郑致远一看,也在他身后当起了跟屁虫。
饭菜野味是山里现打的,不过这酒,很多都是各自从地窖里挖出来的陈年老酿。用的粮食虽然粗糙,但是时间绝对足,比起那些被炒到天价的茅台五粮液绝对要好得多。
“喂,老哥,这酒是真不错啊。比我从我老爹那里偷来的特供酒都给力。”郑致远跟着李翰林一桌桌地敬酒,到现在已经语无伦次了,舌头都在打转。
他在自己桌上陪几个村长喝得就不少,跟李翰林一起敬酒又喝了小半斤下去,不醉才怪。
可是他就记得一点,酒是好酒。
“这些都是经得起推敲的好东西,少说也是窖藏过二三十年的,能不好喝吗?”李翰林白了他一眼说道:“不过这些还算不上啥,我小时候听说咱们村子里有那种放了上百年的极品,啥时候我去搜罗搜罗。”
郑致远一听,眼睛都亮了,说话也利索了起来:“这么给力?老哥,你啥时候帮我弄上一些,我给老头子带一点。”
“再说吧。”李翰林没有立刻答应,毕竟这种先人留下的东西,有些念旧的乡亲并不愿意卖出去。
给多少钱都不卖。
郑致远一口一个老哥的叫着,让李翰林觉得挺别扭的,不过这厮也是喝得不省人事,也就懒得计较。
不过他这无意一嘴话,倒是又生出了一个想法,酒!
虽说很多村民不愿意卖自家老酒,但毕竟还是有一部分人是不愿意跟钱过意不去的。
如果家里窖藏的多,卖一点出去也无所谓,关键价格给得高的话,也算是享受到先人留下的福泽了。
现在这社会,有钱人一大把,愿意花钱的更多。尤其是这种有特色的东西,跟古玩似的,价值不大,价格却高得离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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