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再起波澜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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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减轻。
相比税法而言,引起最大争议的是《苏福省天国刑统》。《苏福省天国刑统》是吉文元等而你按照《太平刑律》搞出来的东西,随后萧云贵、左宗棠、王闿运等人都有删改。左宗棠等人依照明律、清律等前朝律法做出的修改,而萧云贵、洪韵儿则是根据后世的律法修改,有些偏向西方律法。几下一捣鼓,一部有些四不像的《苏福省天国刑统》就出台了。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在《十款天条》与《太平条规》的基础上颁行了《太平刑律》。《太平刑律》将清廷为首的封建官僚、豪绅、恶霸视为‘妖‘,并奉行‘遇妖即除‘的方针,对内部谋反作乱、叛变通敌者给予最严厉的制裁;对扰乱社会秩序、贪污盗窃、念习妖书、吸食鸦片者也予以严惩。《太平刑律》中规定的刑罚简单残酷,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维护兴政权的作用,但将所谓妖魔的范围扩大,有时也失之于准确,会把一些骑墙观望的人推到满清那边。因此《苏福省天国刑统》中首先就删除了所谓妖魔的提法,萧云贵把战争罪犯、政治犯的概念引入,虽然有后世法典的意思,但却废了很多口舌才让左宗棠这些人明白这些词汇的意思。
因此《苏福省天国刑统》被各官吏广为诟病,提出了一千多条修改意见来。李寿蓉、许乃钊等儒生对此部法典立法的根基很有意见,他们认为当以礼为先,教化为主,礼教来源于风俗,草案照搬西方模式和太平那种不切实际的教义,罔顾中国国情。而且这部刑法背弃礼教,对于儒家三纲五常没有保护,像一些忤逆父亲、通奸这样明显违背纲常名教的“犯罪行为”视而不见,其他的刑法又过于严苛,倒像是暴秦法家的那一套去了。
左宗棠、吉文元等人则认为《苏福省天国刑统》废除了凌迟、枭首等等酷刑,刑罚太轻,难以震慑罪犯,同时采用过多的语,语义难懂。
“殿下,治乱世用重典,刑统过于宽和,不足以震慑宵小之辈。李寿蓉等人之语虽有道理,但礼教之事可放在太平盛世之事,三纲五常乃是法典根源,不可一举推翻,否则世人之心难以收拾。属下以为刑统当大修,内定人心,外具名望,宽赦天下当在我天国一统天下之后方可改行……”
在正殿上萧云贵和洪韵儿耐着性子听完左宗棠等人的话后,互相对望一眼,相视苦笑一阵,看来这刑统要得大修了,或许是两人的想法太过超前了。
当下萧云贵便让刑部重审订刑统,百官齐声称颂西王英明。
接下来便是接着讨论《苏福省科举细则》、《苏福省工商章程》、《苏福省兵备章程》、《苏福省农林茶丝章程》、《苏福省拯危扶弱章程》、《苏福省学章程》、《苏福省盐铁酒业章程》、《苏福省教义细则》等章程。
《苏福省科举细则》当中冲击最大的一条便是广开科举细目,农、工、商、医等科目开设,意味着今后不是读书人出身也能登堂考科举了。以李寿蓉、许乃钊等儒家出身的官吏强烈反对起来,他们认为要是这些三教九流的人物都能参加科举考试,登堂为官,便会伤了天下读书人之心。
这引来堂上很多不是读书人出身的将官反对,像西殿很多老兄弟都不是读书人出身,他们大多数是农者、矿工、也有富商出身。
两边争执起来,开始还好言相对,后来吉文元等人开口大骂李寿蓉、许乃钊等人是儒家余孽。
萧云贵大怒,大声喝止才将两边压了下来,但他也看出来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就是西殿到底要不要尊儒教为国本的问题。此前虽然太平军一直在弱化拜上帝教的影响,但毕竟太平军是靠这个教义起兵的,就算他和洪韵儿再弱化,这个教义还是不能去掉。之前一直在征战,军中儒生等读书人和信仰拜上帝教的老兄弟们都一起在为战事努力,是以这个矛盾才压了下来。但现在谈到治国立政了,两边的矛盾自然会引发出来。
萧云贵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遗忘了这个大问题,看到两帮人都互相敌视起来,这才觉得棘手起来。
洪韵儿急忙起身说道:“左相、六部首官、郡守、上海、宁波两处军政司首官留下,其余人等暂退偏殿歇息!”
萧云贵大声补充一句道:“适才争执之语谁也不能再提一句,咱们一殿为臣,再有乱言扰乱人心者,当反叛论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