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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妈。”温路珩轻启薄唇,吐出一个字来。
温母顿时眼泪留了下来,这么多年,终于还是回来了。
温父下来,看着自己的小儿子,挺拔的身子,出众的容貌,道:“回来了。”
“爸。”
温父听见喊声的时候,身子顿了一下,继续下楼,道:“回来就好。”
雨桐也从楼上蹬蹬蹬的跑下来,一瞧见掩面哭着的温母,跑过去道:“温奶奶,小叔叔回来,你要高兴才对啊。”
温母摸摸雨桐的头,擦了眼泪道:“是啊,奶奶高兴,走,陪奶奶煮饺子去。”
“恩。”雨桐跟着温母去了厨房。
“文毅,今天在这里吃饭?”温父问老友道。
“我坐会,就回去,今天铭星被雨桐气的,说要自己包饺子吃,正在家里折腾着呢。”谢老爷子笑着道。
温父心情大好,笑道:“还是来这里吃吧,就你家小子的厨艺,你晚上别想吃了。”
“谁说我包的饺子不能吃啊。”正说话时候,就瞅见温家的大门被打开了,一阵寒风灌了进来,这人居然是倒着进来的,用背抵开门的,才转了个脸。
张嫂一瞧见谢铭星这小子,连忙上前帮他,接过他手上的锅,但是只觉得烫的慌,躲开道:“你想烫死我这个老人家啊。”
“张嫂,烫着呢,来来来,拿厨房去。”谢铭星一脸抱歉道。
张嫂拿来抹布,抱着锅去厨房。
雨桐凑过来,揭开一看,大喊道:“这就是你煮的饺子啊,能吃么?”
“咋说话的,我煮的不能吃,咋不能吃了。”谢铭星拿着纸杯道了茶,自己喝道,还转头对着谢老爷子道:“爷爷和温爷爷到时候都尝尝。”
厨房里面,雨桐拿起勺子,舀起一个水饺,咬了一口,呸的一下吐了出来:“星星,你包的啥子东西。”
“我包的是面粉啊。”谢铭星无辜道。
话音刚落下,脑袋上面就是一下,原来是谢老爷子拍了他脑袋一下,哭笑不得道:“你就包面粉啊,还好老头子我今天没回去吃。”
“做馅太麻烦了,反正有面粉,我就包进去了。”谢铭星道。
温路珩低声笑道,这孩子,还和小时候一样,两人都皮。
谢铭星这时候才瞅见坐在另一半的警服男子,道:“小叔叔。”
“路珩,上去把衣服换了吧。”温父说道,“房间还是老房间。”
“好的。”温路珩提起自己的行李箱,就上楼去了。
楼梯上的画都没有换,还是和以前一样,温路珩之前在飞机上就一直在想,回来是不是对的,此时才觉得,也许自己不该执拗那么多年,九年,错过的,不仅仅是亲情,还有见到张婉婉时候的生疏,也许连友情也错过了吧。
温路珩进了房间,书房里什么都没变,他推门,进了卧室,才发现里面是淡雅的绿色,看来雨桐还住在这里,在转头,看看书房外面的大床,顿时囧住,不会还让他和雨桐住一个房间吧。
温路珩关了门,脱下自己的警服,打开箱子的时候,裤子口袋里面的电话响了。
上面显示号码未知,疑惑的接起电话:“喂?”
“Hello,温。”电话那头是个明媚的男声。
“Aaron?”温路珩问道。
Aaron大笑一声继续道:“我就知道你肯定到家了。”
“你是有千里眼是吧。”温路珩坐在床边,笑着道。
“温,不要这样说,等着收礼物吧。”Aaron笑着道。
“什么礼物?”
“牛津大学医学院的通知书,我给你提交的申请,已经通过了。”Aaron高兴道,他其实当时是提交了两份,一份是他自己的,一份是温路珩的,没想到温路珩的过了,他的却没有。
“什么?”温路珩吃惊道,他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提交了申请。
“当然是我啊。”
温路珩一想,如今回国,想要继续学医,怎么会允许,遂道:“Aaron,谢谢你,可是我家里也有一些事情,我暂时不能出去。”
Aaron只得悻悻作罢,和他道了平安,挂了电话。
温路珩挂了电话,打开箱子,找出一件休闲灰色羊毛衫换上,关上箱子的时候,一本书掉了出来。
书是Menno教授送的,关于中西医的研究与区别的书,是Menno教授自己编纂的。温路珩翻开书本,一张彩色照片,夹在书里面。
彩色照片上,一个穿着白色棉布裙子的女孩,笑着回头,长长的秀发一直垂到腰间,脚上穿着一双俏皮的粉色布鞋,背景是一条长长的石子路,路的两边开满了粉色的合欢花,因为下过雨了,合欢花都耷拉着脑袋。
仔细瞧去,女孩的白色裙摆上,还能看见小小的一片一片淤泥的痕迹。
温路珩长叹一口气,真的是她。
照片上的女孩,是十四岁的冷雨桐,那个时候的她明朗的连着灰色的雨季都会花开。
三年前,温路珩回国了一次,却没有告诉任何人,那个时候,他从实验室里面出来,才知道,父母因为等不了,回去了。
他想回来看看,却不知到底该去哪里,从小到大都在北京城长大,除了旅游,唯一去的远的,便是去荆州接小雨桐。
所以他定了回国的机票。
四月的天气,一切刚刚好。
他从武汉转车去荆州,那年的荆州还没有火车,三个半小时的汽车,在小城市的市中心下车,定了住在唯一一个五星级的酒店。
洗了澡,一倒在酒店的床上,便睡着了。
第二天起来,问了酒店店员,知道酒店旁边就是一个中山公园。
他便拿了相机,进去走走。
门口的人很多,他独自往里面走,越走越远,越走越深。
突然没来由的下了一阵雨,他站在亭子里面,看着湖面,上面三两只的游船,开始向着岸边划去。
大约半个小时以后,雨开始变小,只剩下蒙蒙细雨,他沿着湖边的石子路,走去。
没过多久,便看见大片大片的合欢花,开满枝头,因为淋过雨了,耷拉着花朵。
本该散开的花朵,全部黏在一起。
他站在树下,抬头看着花朵。
没发觉自己站在路中间,后面被人撞了一下,才回过神来。
原来,是一个穿着白色棉布裙的小姑娘,也只顾着看枝头上的花蕊,完全没注意到撞了人,才回神,抱歉道:“对不起,对不起。”
标准的普通话,毫无湖北地方口音。
那女孩长长的秀发,一双大大的眼睛,但是只瞟了他一眼,继续往前连蹦带跳的走去。
他只觉得这女孩极美,虽然脸颊上还有肉肉的,但是灵动的美,他在女孩回头看花蕊的时候,按下了手中快门。
后来,这一次邂逅,这张照片,就一直静静的躺在他的书本里面,用来做书签了。
今天,在大厅看见她的时候,才惊奇的发现,原来是自己的小侄女。
不由得感慨,温路珩啊温路珩,这么多年,你究竟丢失了多少东西啊……
“小叔叔,吃饭了!”楼下,雨桐扯着嗓子喊道,这小叔叔,换个衣服,换这么久。
“来了!”温路珩嘴角扬起笑容,把照片放在书本里面,然后把书压着衣服的最下面,关好箱子,下楼了。
作者有话要说:o(╯□╰)o,昨天没更新,对不住大家,嘻嘻,今天多更点,求捉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