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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翼翼地靠近安以倩房间,黑暗中那姑娘就那么寂静无声地坐着,一双玻璃珠子似的眼睛在路灯的照射下,折射出清冷的光。
对于大多数人而样,家是令人向往的避风港,*和心灵的最终归处,但对于安以倩而言家的定义从来都是模拟两可的。在国内的时候,在和外婆一起时,家事温暖而且温馨的,但外婆毕竟是隔代,无论婆孙两人多么不情愿,最终她还是被父母给接走了。
在那个和父母共同居住的房子里,因为总是一个人的关系,因为无论发生什么事,她都得自己应付。无论什么恐惧,她也要自己承受。所以,家成为冰冷可怕的代言词。
到了国外之后。因为种种或大或小的因素,她的身,她的心,如同飘渺在风雨中的落叶般,因为贝蒂夫人的关系,好不容易地终于有了那么一点点归宿感。可这个归宿。却因为自己的同胞,在先有刘丽君和黄苏梅,两人之后又出个金鑫。在外面,则有卢克李和让。如此内外夹攻之下,怎么能叫她不心生厌倦,更重要的是,在今天以前。无论房门之外如何狂风暴雨,至少她还有这个一个小小的房间,一个绝密的私人空间可以躲避。但现在,甚至就连这个房间也遭到了无情入侵。如此种种,安以倩怎么能不伤心难过,怎么会不疲惫不堪。
寂静在两个姑娘之间蔓延,她的伤心和绝望甚至就连夜色的黑暗也无法比拟。
抓着头不知所措了好一会儿。孙淼淼这才找到头绪。首先代金鑫道歉。无论如何,今天是自己的小伙伴不对在先,虽然当事人拒绝承认这一点,但她这个保护者和老乡,总不能什么都不做表示吧。要知道她和金鑫可是穿一条裙子长大的姐妹。
仿佛是被刚才的事件耗干精力,过了好一会儿。安以倩才做出反应。看到她如此伤心和绝望的样子,孙淼淼内疚得简直不知道如何是好。
又抓了好一会儿头道。我和金鑫的感情来源于我们的母亲。我的母亲和金鑫的母亲是青梅竹马,我们从小象亲姐妹一样生活,因此我们两人的命运有了共同的交集点,那就在在十二岁的时候,我们的父亲同时被暴露出,他们在外面养了小三的丑闻。
金鑫的母亲是单位财务主任,一直以来习惯了强势的她拒绝承认丈夫的地下情,她拒绝和别人共同一个丈夫,所以,怒不可恕的她遭到了丈夫的遗弃,在地下情曝光一个月不到之后,他们两人正式离婚。因为憎恨妻子的不大度,金鑫的父亲不但拒绝支付抚养费,甚至利用金鑫的抚养权作为要挟,狠狠敲诈了她妈妈一笔。
那个有错在先的男人,几乎让妻子净身出户,因为他是律师,因为他是男人。
而我的母亲,因为只是个普通文员的关系,离开了父亲,她养不活我,也承担不起离异的够过。所以,被逼无奈的她承认了父亲的地下情,并且和那女人以姐妹相称。兴高采烈的父亲吃着两家饭,享受着齐人之福,并且承认了她正室的地位。
父亲把工资交给母亲打理,把奖金交给外面那个女人。
至于时间,父亲的节假日属于母亲,因为她是正室,他法律上的配偶。为父亲守着老人,照顾着小的,维系着兄弟姊妹感情,可以带到领导上司面前的正室。他身份和地位以及人格尊严的象征,就像一件合体的阿曼尼西装,又或者是一块高档手工手表。而节假日以外的时间,父亲的日常生活则属于外面的女人,因为她给他生了儿子,她是他的真爱。而母亲,只生了个女儿,也就是我而已,她和父亲之间只有义务和责任而已。
在传统思想中,女儿不算有后,只有儿子才算。
在离婚后好一段时间内,金鑫的母亲承受着所有人的耻笑,她努力维护自身形象,想要重新找一个更好的,向外人证明自己不是弃妇。是她瞧不上那个花心的男人,所以提出离异。
只可惜传统文化十分追究女性的贞洁,一个女人结过婚已经是二手货,结过婚又带着拖油瓶而且还身无分文,这样的女人p都不如。她把最宝贵的青春,最珍贵的第一次、第一胎都给了别人,条件好的男人怎么可能看得上她。就算他不计前嫌,他的家人也绝对不可能同意,而那些心怀念想的歪瓜裂枣她又看不上。就算离婚,金鑫的母亲依旧十分高傲。
ps:
最近和妈妈连绵不断的吵了一个月,心情实在坏,她抱怨我对孩子的投入不够多。
可我毕竟已经三十有一了,我是一个四岁孩子的母亲,难道我不能安排自己的生活吗。
所以,近期打算带儿子离家出走,偶要独立,55555
能想象一个三十一岁的人,5点半下班,门禁是六点,那是怎么样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