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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完马切利的宴会,胡忧再次拒绝了马切利送女人陪伺的提议,自己独自的躺在床上,思考着当前的形势。
现在看来,异族也同样不是那么团结。马切利,雅典娜,和那个还没有见过面的南荣祭祀,是异族是三大势力。现在是两方主战,一方主和。
说马切利主和,胡忧到不觉得他是真心的。这个马切利,是一个狡猾的人,他这个主教, 是属于文职,除了主教护卫队之外,他并没有什么兵权。主和,也是逼于形势之下的不得已选择。
雅典娜和南荣虽然同样是主战,但是他们的做法也不一样。这一点,就算是马切利不说,胡忧也看出来了。雅典娜在色百帝国做的事,就明显与南荣在其他国家做的事不一样。雅典娜这个女人,更具智慧,这一次,要不是自己跑到色百,当机立断的把色百皇帝柳长风给干掉,那么雅典娜很可能成功的拿到色百帝国的控制权。
不过这一次,雅典娜失败之后,会有什么战略方面的改变,那就不得而知了。
那个南荣,能同时对四个国家用兵,看来势力真是非常的强大。胡忧感觉如果自己没有猜错的话,那次在秦岭里,看到的部队,大部份都是南荣的人。雅典娜之所以出现在那里,应该是一种合作关系吧。
想完了异族的事,胡忧又把思绪转回到人族这一边。
现在天风大陆各国,在表面上,已经基本形成了统一以异族为敌的意识,但是由于各国的内部形势,和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就算是现在已经开始组建联军,想要把他们拧成一股绳,共同对抗异族,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相比起异族的三股势力互斗,人族这一边的情况要更加的复杂。天风大陆本就有几十个大小国家,就算是抛开小国不算,光大国就有七个。七个国家,就有七个不同的音声,人都是自私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之下,首先考虑的,都是自己的利益。谁也不会傻傻的拿自己的国力去硬抗异族,说不定还会有人,想要借异族入侵的机会,打击他国的势力,而壮大自己。
“真是够乱的呀”胡忧叹了口气,翻了个身,继续想着。
胡忧一直记着一句话,叫做乱世出英雄。他入伍之后,就一直盼望着天下大乱,越乱越好。因为只有乱,他才能有崛起的机会。
事实证明,如果没有安融首先进攻曼陀罗帝国,之后又发生一系列战事的话,那么他胡忧不可能取得今天的成绩。
在这个乱世里,很多人失去了原来的权势,财才,甚至是生命。而胡忧却抓住的机会,得到了不少他想要的东西。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是乱世给了胡忧一切。乱世于他来说,不但不是恨事,反而应该感谢它。
现在,随着异族的出现,天风大陆动荡不安,一个更大的乱世,摆在了胡忧的面前。可以想像,这个乱世,要比之间国与国之间的乱不一样,这是两个不同种族之间的对抗,混乱的成度,将是之前的十倍,甚至百倍。
胡忧在想着自己的定位问题。
之前之所以能取得这么好的成绩,完全是胡忧未雨绸缪,早早的就给自己定下了策略。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一步步的爬到了如今的位子上。
这其中有运气的成分,但是成功的理由,还是因为胡忧的努力。机会永远都是给有准备的人,如果胡忧不是付出了足够多的努力,他凭什么成为现在的不死鸟军团之主,身兼两国元帅之位。
前者是实力,后者是名声。相比起后者,胡忧更在意的,是他的不死鸟军团。那才是他的本钱。他很清楚的知道,只要军团在,那一切都有,军团不在,那一切都是浮云。
是的,胡忧的定位出来了。他得重新回到自己的不死鸟军团里。如今的形势,已经与之前不一样了,以前那种单打独斗的上位方式,已经不再适用。现在他得让军团规模化,集团化,集中优势兵力,以浪天为根基,成为无人可以撼动的一方霸主。
无论天风大陆也好,遗忘大陆也罢,无论是人族打人族,还是人族和异族交战,只要自己守住一方净土,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然后再趁势而起
“啪”胡忧重重的在自己的大腿上拍了一巴掌,暗骂道:“事情本就应该是这样,我只要守住浪天一地,再以图发展就可以了。这一年多来,我东跑西颠的,在忙活什么。浪费了多少保贵的时间呀真是笨猪一条”
想到这里,胡忧突然特别想念浪天,想念为了自己,在那里守护着浪天的红叶,黄金凤,等一众红颜。他突然明白了什么叫做归心似箭,
谁说浪子无家,浪天不正是自己的家吗。那里有自己的爱人,有自己的部队,有自己的百姓,有一切的一切,他们一直都在,只是自己的脑子进了水,都说不做救世主了,却还要把自己放在救世主的位子上。
“回去,回去,回去........”胡忧在心里大喊着。
自从获得权力之后,听到了太多的赞美,让胡忧在些飘飘然了。去池河,去林玉,去色百和现在跑来这圣城,都是一时的冲动想当然,现在回想起来,自己这一年多来,完全是一无所获。不但如此,还累得深爱自己的女人,担惊受怕,累得忠于自己的部从提心调胆,还自己把自己搞得身心疲惫。
“这一切,完全都是没有必要的。”胡忧咬着牙,对自己说道。
直到此时,胡忧才把脑袋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抛出去,再一次的回复了清明,许久不曾出现的特有笑容,再一次挂在了他的脸上。经历了这么多的东西之后,他终于找回了自己,那个初到天风大陆的胡忧。
“马拉戈壁的,老子就是当年那个小混混。小混混的第一生存法则,就是左右逢源,胡忧呀胡忧,你把自己看得太重了什么异族人族,与你有关系吗?咱干的就是闷声大发财的事哈哈.......”
第二天,胡忧一觉醒来,感觉特别的轻松。那些无缘无故被他自己背到身上的东西,全让他给扔在了地上。
“天气一片睛好,有太阳那叫一日,没有太阳,那叫一天,爽呀”
胡忧怪叫一声,出了房间门。他现在还不能走,还得跟那个马切利周旋几天,哈,然后 就回浪天去了。
迎面看到一个女人走过来,胡忧嘿嘿一笑,远远就打招呼道:“雪丽小姐,早呀,今天好漂亮哟。笑得那么开心,是不是昨晚会了情郎哟”
雪丽被胡忧流里流气的话弄了个大红脸,弱弱的都不敢出声,心里一阵的迷惑,昨天的胡忧明明不是这个样子的,怎么一觉醒来,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似乎。
要是豆腐王的老婆王张氏在这里,肯定一口就反驳雪丽的话。因为胡忧不是变了一个人,原来的胡忧,就是这个样子的。
上次王张氏在林玉意外重遇胡忧之后,一直就感觉胡忧出了什么问题。可惜她又不知道怎么说出来。就连老实人王富贵都说了,胡忧 看起来,似乎很不开心的样子。
现在要是再让他们见到胡忧,他们肯定会连连点头,告诉你这才是真正的胡忧。
胡忧奇怪道:“咦,雪丽小姐,我跟你说话呢,你怎么都不理我的。”看雪丽低着头,他还弯腰来瞄她。
雪丽还是一个未经人事的小丫头,哪受得了胡忧这样调戏。急得都快哭了,在胡忧的大笑中,急急忙忙的跑掉了。跑得那叫一个快,就像身后有狼在追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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