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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凝冒了一脑门子火:“我什么时候说我是来给那个神经病买项链的?我刚才不是都解释了,我……”等等,他刚说什么?解释?啊呸!——“不是解释,是我刚才不是告诉神经病了我不会给她买项链,我……你跟人家叫什么?”
他才反应过来,这文初初给人起了什么外号?他自己居然还被拐带的也跟着叫了起来。
神经病?
好吧,沈晴冰听起来是挺像神经病……
“你到底是想怎样?”他都有些怕文初初了,“合唱我已经答应你了。”
“我知道。”某狐点头。
“那你还……”又指了指那两只爪子,“拿走!”
呃……好吧她拿走,可是……“我看上你了嘛!不喜欢别人缠着你,所以来捉奸。”
邵凝:“……”尼玛他想把这女人的嘴给缝上!“你说话能不能注意点?”他不得不低下头,把声音压低,咬牙切齿地说:“公共场所,不会说话就把嘴给我闭上!”
“行。”轩辕狐点头,“公共场所我不说,那咱们回家说!”
邵凝暴走!
他是直接暴走出珠宝店的,头都没回,带着助理丽沙就钻进了门口的坐驾,逃命一样的离开了现场。
轩辕狐笑弯了腰,也没去追,就在这珠宝店全体店员的注目礼中悠哉悠哉地走了出去。
嗯,这有点不是她风格。若在以往,应该是追着邵凝一起上车,但是今天不行。
今天她没什么通告安排,好不容易休息了,去公司转转,再搞定一把刀,接下来就得回家去好好计划一下关于麒麟帮的事。
轩辕狐做事从不拖拉,既然要做,那就是速战速决。
她决定今天晚上就往麒麟帮总部走一趟。
想要搞定一个帮派,对于轩辕狐来说,一个晚上的时间足矣。
有从杜笠成那里了解到的情况,还有她以前就知道的一些情况,那个麒麟帮相当于一块已经入了碗的肥肉,只等她动筷去夹。
没错,是肥肉,而且还是一块可以吃的肥肉。
轩辕狐有搞定麒麟帮的打算,但不是灭了它,而是吃了它。
人是重生了,也是想要开始新的生活了。但是多年以来已经形成的习惯却不是那么容易就打破,轩辕狐骨子里的冒险精神依然无时无刻不蠢蠢欲动。
她想要有自己得心应手的兄弟,想要有除了做艺人之外的经济来源。
促使这种情绪作祟的根源除了她本就喜欢的钱以外,还有一种很奇怪的、叫做“危机意识”的东西。
在轩辕狐的潜意识里,安稳的生活从来都与自己无缘,哪怕是重生,哪怕是彻底换了血和肉,也哪怕是就算自己再站到吴奈面前,他都绝对不会把文初初跟轩辕狐现联系起来。
可她的那种危机感还是存在的,总认为早晚有一天,一切平静终归会被打破,她将面对的,也许还是那种枪淋弹雨死里逃生的岁月。
所以,在现世安稳的时候,总是要储备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哪怕一辈子都用不上,那全当给自己解个闷,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