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畚箕县令(3000)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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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处1
李顺双腿一软,瘫坐在地,他喃喃道:
“何至于此,何至于此”
李徵见状,继续道:
“顺儿,听为父一句劝,既然错已铸下,便要想尽办法弥补,如今桓熙并非报复,可保不准他哪天记起这事,我们全家都得受你牵连。 “你若能够忍辱负重,求得王猛谅解,为父替你使力,使其传为佳话,即使桓熙心怀芥蒂,碍于名声,也不敢再责怪你。”
李顺闻言,无奈道:
“孩儿悉听父亲教诲。”
当天,李顺便赤膊着上身,背负荆条,来到县衙外请罪。
此举大出梁州士人的预料,来看热闹的在衙门外围了里三层,外三层,不仅是平民百姓,还有不少世家子弟。
而王猛并未立即出门,直到黄昏时分,已经是下值的时候,王猛才步出衙署,看到跪在门外请罪的李顺,他故作惊讶道:
“阁下若有冤屈,自当击鼓鸣冤,为何负荆跪于门外。”
李顺强忍后背的刺痛,赔罪道:
“在下李顺,本县人士,此前酒后失言,对县君多有冒犯,还请县君见谅。”
王猛闻言,将李顺扶起,当众笑道:
“我说是谁,原来是将我称作畚箕县令的李家公子。”
说着,王猛为李顺解下荆条,对着前来瞧热闹的人群说道:
“我王猛生在青州,自小遭遇兵祸,颠沛流离,这位李公子说得不错,我曾贩卖过畚箕,这编织畚箕的手艺,至今还没有忘记。”
听他自嘲,有人忍俊不禁,笑出声来,王猛并不介意,他指着衙门外的鸣冤鼓,继续道:
“我出身低微,饱尝民间疾苦,也曾受人欺辱,无处鸣冤。
“因此,我设立鸣冤鼓,为的就是要伸张正义。
“今日,诸位父老乡亲都在,有一言,王某敢告诸君,王某来自贫苦众生之间,不曾忘记微末时所遭遇的不公1
话音刚落,只见有人高呼一声:
“说得好1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人潮被分开,一名锦衣贵公子被侍卫簇拥着走了出来。
他环顾四周,朗声说道:
“在下桓熙,奉命出任梁州刺史、征虏将军、都督关中诸军事、领西蛮校尉1
实际上,桓熙刚一现身,就有许多人认出了他,但这并不妨碍桓熙自我介绍,他继续道:
“今日王县君之言,甚合我的心意,自今日始,诸位如有冤屈,尽管向王县君禀明,自桓某以下,无论何人欺凌百姓,骄纵不法,一律不得轻饶。
“若有人胆敢打击报复,我必杀之,以警示众人1
说着,桓熙看向一旁的李顺,李顺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赶忙低下头去。
而围观的人群早已沸腾起来,世家子弟黑着脸离开,而普通百姓无不举手欢腾。
桓熙此前借助均田令,已经将民心揽入怀中,如今有他出面作保,再也没有人怀疑王猛是否真的要为民伸张正义。
翌日,南郑县衙才刚刚开门,就有人在争抢鸣冤鼓,胥吏们迫不得已,只能出来维持秩序。
一连三天,南郑县衙都挤满了前来鸣冤的人,而王猛则应桓熙的建议,选择在闹市公审。
上至官员贪赃枉法、欺凌百姓,下至邻里纠纷,争地争产,王猛尽皆受理。
而他也听从刚桓熙的提议,选择在闹市公审,吸引来许多好事之人的围观。
有时候,一天就得审理十几桩案件,但王猛虽然结案迅速,却从没有错判哪怕一桩案子。
由小见大,王猛的才能也终于使得朱序等人信服。
只是王猛并不满足,他私底下向桓熙进言道:
“治安定之国可以用礼,理混乱之邦必须用法。
“如今世道丧乱,非得严明刑法,方能有所约束。
“下官以为,《晋律》已经不适应现在的乱世,主公应该早作打算。”
桓熙对此深以为然,《晋律》是曹魏时期,晋王司马昭主持修订,此后,司马炎篡位,对其父所颁布的律令进行修改,就有了如今的《晋律》。
《晋律》相较于汉魏律法,刑罚有所放宽,集中体现在同罪异罚的原则上,即以尊犯卑,地位差距越大,刑罚越轻。
以卑犯尊,地位差距越大,则刑罚越重。
当然,司马氏的政权是由高门士族的支持而建立,自然得要维护士族的利益。
桓熙也有心颁行新律,但并非现在,他如今还没有这个权力。
今天先补1000,明天继续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