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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厅的审讯室里,莫离端坐在玻璃台后;台前,方局长正和其他警察进行激烈的争论。方局认为莫离绝不是凶手,为了说明这一点,又把上次密室一案当众叙述了一遍,不过这并不能改变其他人的意见。
一个年长点的警察说道,“就算他是侦探,又能如何?知法犯法的事情多了。”
瘦高个的警察也帮腔道,“而且现场还留下了他的名字。”
方局一时语塞,紧皱着眉头看向莫离,后者依旧神色平静,“我可以查看卷宗进行侦查工作吗?”
“这……”方局面露难色。
“这绝对不可能。”后面一个小个子喊着,“犯人破案?哼哼,闻所未闻。”
莫离闭上眼,沉默了一会儿。良久,又缓缓睁开,“我可以打个电话吗?”
“这个可以,”方局忙点头,然后从自己口袋里掏出诺基亚递过去,“挑重点说。”
莫离接过手机,飞快地按下一连串数字,拨号后,又特意按通了扩音键。于是,电话里男人低沉的声音充满整个房间,
“方局长找我有事吗?”
“我是莫离。”
“哦?”对方似乎有点惊讶,既而又干笑两声,“看来你是遇到麻烦了。”
“的确如此,”莫离面无表情地答道,“我同意……加入你们。”
“就等你这句话了。”电话那头的声音既激动又兴奋,“一切手续都办理妥当了,只差你一句答应。”
“嗯。”莫离轻语道,随即挂上手机,抬头看着眼前呆若木鸡的众人,“现在我可以查看卷宗了吧。”
“哦……哦。”方局手忙脚乱地从面前的桌子上找卷宗,赶紧递了过去,“可以……可以。”
莫离接了过去,翻开硬质封皮,卷宗上的内容大致如下:
2016年11月初,我市发生了一件惨绝人寰的命案。死者为C大的一名大二女学生,名为郑云洁。
据查,死者为人热情大方,平日里与同学、邻居相处亦和睦,并没有与人结仇的事情,亦无与校外青年闲逛经历。
死因系出血性休克导致的脑死亡,推测死亡时间应在2016年10月31日晚十点半至十二点左右,现场并无发现凶器。死者伤口位于脖颈部,上有三排齿痕,法医推测为动物所伤,但不知是何种动物所为。
死者由一位在公园晨练的老大爷发现,后因过于激动而引起心脏病复发,日前已住人民医院。此外,无任何目击者或监控器可提供线索,唯一的线索为死者右手旁的‘莫离’字样。
大致看到这里时,莫离皱起了眉头,随手把卷宗合上递给方局,后者一面接过,一面赔笑道,“有什么发现吗?”
莫离神色凝重地摇摇头,“卷宗上没有任何线索可寻,不过法医既然推测凶手动物,我想可能是附近的流浪犬所为吧。”
“那又怎么会有三排齿痕,如果是流浪犬咬的,不是应该只有一处齿痕吗?”胖警官提出疑问。
听到这话,方局不耐烦地扭头看着他,喝道,“你是猪脑子吗?流浪犬可以咬三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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