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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真的黑了,静月城的上空也挂起了一轮静月。

    低矮的城墙被染得如同白玉,城外辽阔的旷野上,杂草也如一根根玉簪,这景象乍看之下是如此的动人,但当一片阴云飘来,漆黑却几乎顿时把一切都吞没了,能逃脱黑暗的就只剩下一样东西。

    声音!

    声音是马车发出来的,车轮正剧烈地摩擦着地面,车也在杂草地里颠簸着。路旁零零星星散落着家畜的骸骨,有些早已风干,宛如一幅惨白色的竖琴。

    风吹过,拨动了这幅竖琴,可惜发出的却是并不匹配的声音。

    马车旁有十多名骑马的随从。

    枣红色的骏马都被绑上了嘴巴,不让它们发出一声的嘶鸣,而马上的人,当然不可能被绑着嘴巴,但他们都低着头,甚至比被绑着嘴巴时还要低调。

    他们都穿着一套紧身的衣服,把头发束了起来,真没有太多显眼的地方,唯一能引人注意的,就只有背上、腰间的兵器。其中有剑、有矛,也有刀,除了这些常见的兵器外,还有已经很久不见人使用的断魂截魄槊、鸳鸯双飞锏。

    几乎没有一个人的兵器是相同的,但这些各不相同的兵器,却都有一个共同点。

    那就是兵刃的把手已经被抹到完全褪色,但兵刃上却仍然带着摄人的寒光!

    据说这种寒光并不是用磨刀石磨出来的,因为任何磨刀石都磨不出这种光,这种光要用人的骨头才能磨出来。

    这么些人,哪怕再低调,只怕都没有人敢忽略他们的存在,因为他们举手投足间,都足以在武林上干下一两件大事。

    但马车上的人却偏偏就好像没有看见他们一样。

    马车上的人斜靠在软垫上,眼睛总是半开半合,但不知为何,那条眼缝里总能透出一种着难以形容的颜色。

    没有任何言语可以表达,但正是这没有任何言语可以表达的眼神却好像会说话,说一种很威严的话。

    虽然他不在意车外的人,但眼睛还是不时用余光看看离马车最近的一个人,显然这个人是这群人中最近的一个。

    那人骑着一匹比其他人的都矮半个头的枣红马,身上穿着一套已经有些发白的浅青色长衣,他是那些随从当中唯一一个没有带兵器的。

    “薛先生,还有多远?”,马车上的人突然撩开了帘子。

    青衣人让自己的坐骑更靠近马车,他在马上拱了拱身才道:“禀陛下,大约一炷香后就能赶到。”

    车上的人沉默了一回,才道:“那些蝙蝠了?”

    “早来了,还带来了很不错的消息。我们已知道辽帝耶律贤昨天已到达静月城,静月城里有一座前任辽帝巡视边境时留下的行宫,他现在就住在那里。”

    “那就是谈判地点?”马车上的人微微动了动身躯。

    “是的”,姓薛的人每说一个字,都显出一种很恭敬的态度。

    马车上的人这回却微微露出了一个笑容,“在哪里谈都一样,因为只要对方是人,是站在这块地上与我们见面的,他们就总得失败。”

    “是的,因为陛下神算”,薛先生轻轻在马屁股上加了一鞭。

    “我纵然神算,却有一件事还是想不明白。”

    陛下想不明白什么,薛先生不敢问,更不敢答,因为连陛下都不明白的事,你知道了却不见的是件好事。

    但车上的人却开口道:“那就是你薛先生为什么甘心为我效命?”

    薛先生显然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或者说整个世上能答的就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必须回答,“每个人都有他的所求,而陛下正好可以满足人们的愿望,那我为什么不为陛下效力,想必陛下早知道臣的心思。”

    马车上没有任何反应,还是冷冰冰的,“我知道,更因为我知道你们谁想不老实都没有用,我可把丑话说在前了,耶律贤有什么准备?”

    显然对于转换了话题,薛先生很高兴,立刻就道:“准备得很充分,毕竟陛下是瞒着所有皇宫大臣孤身入敌境谈判,这种擒贼先擒王的机会对方可是不会错过的。”

    车上哦了一声,“你说我是贼。”

    “臣失言了。”

    “不,你这比喻很好,称王败寇,如果我真的败了,那就真的是贼了,希望这种情况不会发生。”

    薛先生又躬了躬身,“绝不会发生的。不过辽帝却觉得自己是胜券在握,反正在他们的土地上,能谈就谈,谈不成他就扣留陛下,所以他已经在临时性宫殿里部署了数百个高手以及他的亲兵,这些人都是辽宫里一等一的高手。当然处于某种原因,他并没有调动大部队。不过这样已足够对付我们。”

    车上人点了点头,“他那些高手中有什么样的人?与你们比起来又怎样。”

    “我们是双拳难敌四手”,薛先生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很巧妙地躲开了这一次比较,

    “辽帝的手下中,确实有好几个人的武功深不可测,譬如长白天剑慕云成,他可是上一辈的十大名剑之一。何况他还要求我们只能带十八个随从,而且他说进入宫殿谈判前,还需我们下了武器。”

    车上的微微笑了笑,“而且这样的条件,朕居然还勉为其难答应了。他们还有什么不能获胜的可能?”

    “但我看他们却是输定了。”车上人又合上了眼睛,这人就是宋朝当今圣上赵光义!

    一般来说,这种人的身旁,要容下他人,真的比登天还难。

    但这一次,若你还这么想,就错了。

    他不仅有旅伴,他的旅伴居然还在撒娇似地捏着他的黄衣在玩。一只洁白又纤细的手,千言万语也道不尽它的温柔。不要说是人,就算是衣服,被这样的手、以这样挑逗的方式,翻来覆去地摸弄着,都舒服得要微微地颤抖。

    很可惜的是,这么一只手却不属于哪位美人,因为它是猫的,一只纯白的波斯肥猫。

    它是前年万岁又长一岁的时候,御妹送的礼物,赵光义总会把他带在身边,也不知是为了什么了。

    马车突然晃了晃,吓得猫撒娇似地叫几声。

    车,终于停在静月城的门楼下。

    这架马车其实挺大的了,但在一片漆黑的旷野里,面对着一座能够容纳八千户人的边城,却立刻显得很小。

    这靠着辽宋边贸发展起来的边城,在方圆百里内,富裕程度也是数一数二的。

    所以里面什么都不缺。虽然已经没有了灯火,但淡淡的月色,像给一切都镀上了一层诱人的银箔。街道两旁还有着规整的房屋,还有着曾经煮出方圆十里最美味牛杂的火炉,还有当铺门前那对看尽迎来送往的石狮子,还有那个被风微微吹动,曾经让孩子争破了头的秋千······

    里面缺的,只有一样东西。

    人。

    活生生的人。

    但一座城市若缺少了人,岂非也等于缺了所有的东西?就像是“家”,若缺少了真正关心自己的人,那么也已经不能算是家,而只是一间房子。

    究竟是一个简陋的“家”让人留恋,还是一间豪华的“房子”好?

    冷暖自知!

    不难想象,这座边城也曾经有过家,温馨又和谐的家。

    可惜现在已没有半个人的踪影,因为对于人们来说,这里已经是地狱,地狱就只会有野鬼,又怎么可能还会有人影?

    “进城吧”,黄衣人用低沉的声音说出了这两个字,说起来静月城会变成如此,他也有一半的“功劳”。

    没有人会想到,在这座边城的东侧,居然会有一座很小、但很新的行宫,行宫的西院里还有一间建在竹叶从中的书房,书房里还有着炉火,火还烧得很红。

    屋里的摆设,可谓精致到了极点,甚至已有些夸张。

    数十个插烛的花梨木灯台上,都缀满了晶莹的明珠;每一张红木大椅的靠垫软毯,都是用千里之外生产出来的江南金丝缕成的。

    但最令人佩服的,不仅是这些东西有多么的名贵。而是因为这么大堆名贵的东西摆在一齐,却丝毫没有令人觉得俗气,还反而颇有情调。

    但实际上,这里以前并不是这样的,几个时辰还不是,这些东西看来不是为主人而备,确实特意给客人看的。

    红红的火上还烤着精致的茶壶,而那套茶杯跟壶子更是绝配。这套茶具看起来估计至少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但无论茶杯的造工再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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