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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奔

    数日后,汉军攻克棘阳。

    这里已离宛城不远,宛城乃南阳郡都,只有最后占领宛城,才算是真正拿下了整个南阳郡的政权。

    不过,正是因为宛城乃是政权集中之地,汉军虽连连得胜,我却对能否同样顺利一举攻下宛城,深感忧虑。大多数人都已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特别是那些绿林军,在刘秀将所得财物倾囊相送后,他们对于攻占宛城、瓜分财物的兴趣更浓了。

    刘縯其实也不是一个没头脑的人,之前刘秀的权宜做法得到了他的认可,然而在选择一鼓作气攻下宛城,还是稍候时机才定决策上,他开始摇摆不定起来。

    这日晨起,雾水朦胧,我正准备去城郊晨跑,才出门便听不远处有人喊:“阴姑娘!”

    回头一看,只见一辆牛车缓缓停在我跟前,随后车上一人跳下,落地轻盈,身姿颀长,虽粗布短衫,却无损其俊逸。

    我眯着眼瞅了半天,眼前陡然一亮,脱口惊呼:“李通!”

    李通望着我吟吟而笑,脸上满是疲惫之色,人也憔悴消瘦了许多:“阴姑娘还记得李某,真乃通之幸。”

    宛城兵变失败后,刘秀、刘稷、李通等人都失散了,刘稷、刘秀、李轶先后回了蔡阳,唯独李通,下落不明。很多人都以为李通已死在战乱之中,没想到他竟还能毫发无伤的活着,我激动的上下不住打量他,笑道:“不错!不错!上次见你病怏怏的没什么精神,身手却是一点不含糊,这回你还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想来应该无大碍。”

    李通笑了,身子稍侧:“你瞧瞧还有谁来了?”

    “谁?”

    “阴姬。”车上居然还有一人。一听到这熟悉的声音,我便犹如五雷轰顶。若问这世上我最不愿意面对的一个人是谁,那便是他。

    “表哥。”我心跳加快,颤抖着喊了一声。

    邓晨从车上下来,动作很慢,一举手一投足都牵动着我的心,我怔怔的看着他每一个细小的举动。他下车,径直朝我走来。

    “阴姬”他的肩膀微微一动,我下意识的闭上眼。可是最终却并不是我所预想的巴掌,而一声喟然怅然。

    我睁开眼,邓晨面色蜡黄,像是久病初愈,长长的衣裳套在他身上显得有些肥大,他整个人像是瘦了一大圈。

    我咬了咬唇,憋着气的开口:“表姐她”

    “婵儿的事让你费心了!”

    我倏地一颤。

    他却只是黯淡的冲我点了点头,没再说别的,一副精疲力竭的模样。

    闻讯赶来的刘縯等人将李通、邓晨一干人等迎了进去,潘氏自去迎接尾随其后的邓府内眷。

    十多辆大车上陆陆续续下来一大批的女眷,为首的赫然是刘元。潘氏拉着刘元叙话,刘元也是一脸憔悴,姑嫂二人相见,不一会儿都红了眼,举袖拭泪。

    “姑娘!”人群里突然蹿出一个人影来,又惊又喜的扑向我“姑娘!姑娘――奴婢可算找着你了。你没事太、太好了”说着,跪在地上竟是抱着我的双腿嚎啕大哭。

    “胭脂”我万万想不到这丫头居然也混在邓家的内眷里,忙拉她起身。

    她哭得已是上气不接下气,像是受了万般的委屈。

    “你怎么跟来棘阳了,你没回家吗?”

    “姑娘!姑娘一走就经月,影踪难觅,连邓公子都说不知道姑娘最后去了哪里奴婢见不着姑娘,不敢独身回府”她抽抽噎噎,伤心不已。

    我眼瞅着潘氏领着邓府内眷往府衙去了,便拉着她走到僻静无人处,轻声问道:“你是怕我大哥责罚你么?”

    胭脂先是点点头,接着又急忙摇头,流泪:“奴婢担心姑娘。”

    我叹了口气,按捺下心头的烦乱,理了理思绪:“你们怎么从新野赶来了?可是发生了什么事?”

    “姑娘。”胭脂压低了声,显得极为惊恐,颤颤的说“邓公子偕同门客反了朝廷新野宰带着官兵上门剿杀,两边打得惊天动地,死了好多人。”她捂着嘴,乌黑的眼眸浮出深切的惧意“最后邓公子败了,我们侥幸逃了出来可、可是邓家的祖坟被刨、宗庙被毁,邓邓家庄子家舍也全被焚烧殆尽。”

    我如遭电亟,一把抓住胭脂,颤声:“那阴家怎样?”

    阴、邓两家盘根纠集,世代姻亲,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今邓家落得如此惨淡局面,阴家不可能无恙。

    胭脂吓了一跳,瑟缩的回答:“奴婢不知。奴婢一直跟随邓夫人逃出新野后星夜兼程的往这里赶,邓夫人说到这里能见着姑娘,所以所以奴婢心心念念盼着邓夫人不曾相欺,果然叫奴婢见着姑娘了。”

    她说话颠颠倒倒,完全没说中重点。我放开她,转身追进府衙,只这会儿工夫,潘氏已将刘元等人安置进府中后院,院子里走动着不少下人,却独独不见邓晨、李通他们这些人。

    前堂上聚了很多人,刘縯让潘氏整治了一顿颇为丰盛的筵席,算是替李通与邓晨洗尘。我冲进去的时候,七八张席上跪满了人,见我进来,皆是不由自主的挺起了上身。

    我一脚才踏进门,忽地一阵天旋地转,心脏狠狠抽了一把,痛得我弯腰,险些摔在地上。眩晕间有人疾步过来扶了我一把,柔声问道:“怎么出了那么多汗珠子,嘴唇都白了,发生了什么事?”

    痛觉只在瞬息之间,凝眸细细感觉时,那种窒息痉挛的感觉已然消逝得无影无踪,我嘘了口气,无力的扶住刘秀:“我不要紧,我来找表哥,我有要紧的事要问他。”

    说话间目光搜寻邓晨身影,却见堂上俱是清一色身着战袍的男子,其中不乏两位熟人――马武和刘玄。

    刘玄和马武分列两张席案,隔了条走道相对而坐,与刘玄同席的还有两名男子,看似相貌平平,仿若寻常乡间农夫;马武身边同样亦是两名男子,相貌酷似,像是一对亲兄弟。

    我定了定神,心里跟明镜似的,很多以前想不通的事情豁然明朗起来,不由笑了两声。

    堂上首位面东而坐的是刘縯,刘秀作为陪客,坐在面西的侍席上。正思忖进退时,刘秀身侧有个年轻人站了起来,站在席上对着我行了个礼,瓮声瓮气的喊道:“嫂夫人好。”

    我一愣,看了眼边上的刘秀,刹那间明白过来,顿时霞飞双靥。

    那人身材高大,看年纪不大,国字脸,皮肤又黑又糙,一双眼倒是炯炯有神。刘秀轻咳一声,解释道:“这位是阴姑娘,非是拙荆。”

    那年轻人憋红了脸,好在他脸皮黑,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见我睁着眼瞧他,尴尬的一拱手:“请恕王霸唐突。”

    我也不好说什么,笑容挂在脸上连我自己都觉得虚假。

    刘縯坐在对面,肩膀略晃,似乎想站起来,我忙一矮身,甩脱脚上的帛屐,跪坐到刘秀的位置上,刘縯神情闪过一丝不悦,终是坐着没动。

    刘秀在我身侧坐下,细声询问:“需要另置食案么?”

    我摇了摇头:“不用。”顿了顿,小声问“我在这儿,不会妨碍你们谈正事吧?”

    刘秀笑道:“这些正事不正是你最想听的么?”

    我眯眼笑得特奸诈:“你还真是了解我。”

    和刘秀正交头接耳,那边李通已经开始用不紧不慢的声音讲述自己在宛城经历的风风雨雨。虽然这些前因后果我都已经知晓,可是当我听到李家六十三口人被甄阜下令挫骨扬灰时,仍是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刘秀伸过手来,轻轻握住我的右手。

    我微微一颤,刘秀的笑容仿佛是一剂最好的良药,能够神奇的安抚住我心中的狂乱与不安。

    那只温暖的手最后还是松开了,放手时在我手背上毫不着力的轻拍两下,我随即感激的向他投去一瞥。

    李通的情绪越说越激昂,在说到亲人惨死时,竟是悲伤的流下了眼泪。

    我长这么大,除了电视上看到演苦情戏的男女哭天抹泪之外,还从来没真正见过男人哭泣,这里更是信奉男儿有泪不轻弹,就算是阴兴、阴就小的时候,我也没见他们流泪过。所以,李通的哭泣带给我的震撼力相当大,邓晨想来也是深受其害的一员,李通的话在很大程度上引起了他的共鸣,于是他和李通两个人一唱一和,愤慨的指责着王莽新朝的种种恶行。

    众人唏嘘,刘縯面色由白转红,由红转青,然后“砰”地声巨响,他一巴掌拍在了食案上,震得案上的碗盘、耳杯纷纷跳起,酒汤四溢。

    “杀到宛城去,要甄阜、梁丘赐这二人抵命!”

    我心头一惊,刘縯的性子好冲动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是在这节骨眼上扬言要打宛城,未免也太欠考虑。

    我不禁担忧的蹙起眉头,环顾打量,无论是王匡、王凤兄弟还是陈牧、廖湛都露出欣喜之色,马武更是个愣头青,刘縯如果只是“冲动”那他便已将“冲动”转化为“行动”了。

    “都部好主意,咱们这便带领兄弟打到宛城去,叫甄阜这狗贼也尝尝挫骨扬灰的滋味!”他腾身从席上站了起来,拔剑走到正中,竟是击剑长歌,歌声粗犷,透着豪迈之气。

    我一个头涨得比两个都大,正大感头疼时,却接触到刘玄意味深长的一抹笑意。

    我打了个颤:小声问道:“刘秀,打宛城我们有几分胜算?”

    刘秀一愣,半晌才压抑的吐出两个字:“不知。”

    我心里一凉,刘秀都说不知了,那看来这场仗真要打起来,会是场激烈的硬仗。

    “你怕了么?”刘秀端着耳杯,浅尝辄止,唇边凝着一抹淡雅的笑容。他并不看我,目光直视前方,一边欣赏着马武的剑歌,一边继续喝酒,即使是喉结上下吞咽的动作,都能做得那般雅致如兰“你大哥――次伯,已经回到新野。”

    阴识回家了?我眉心一动,心里欣喜的升起一股希望的火苗。有阴识在,阴家就算是化为白地,家中老少也必能保得安然无恙。

    刘秀放下耳杯,微微一笑,声音细若蚊蝇:“次伯这几年花在阴家庄园的心血果然没白费,阴家固若金汤,门客人才济济,别说一个小小的新野宰苏康,就是甄阜亲自领兵南下,也未必能轻松拿下阴家。”他侧过头来,弯弯的眼睑洋溢起一抹醉人的笑容“丽华,以你大哥的能力,虽不能保全邓府,然而要保全阴家却是绰绰有余,二姐夫这次能带着内眷宾客全身而退,未尝不是他的功劳。他托二姐夫带了口讯来,让你速回新野。”

    我才欲张口,他已快速在食案地下握住我的手“他知你性野,绝不肯乖乖听劝,所以这口讯不是带给你的,而是说予我听的。”

    这一次,他的手攥得很紧,捏得我指骨有种抽痛感,我疼得吸气:“为什么我就非要听你的呢?这口讯带给我或是带给你,又有何区别?”

    他静静的望着我,眼里氤氲如雾,已没了半点笑容,眉宇间淡淡的笼上一层忧色:“你问我胜算几何,我无法答你。换作以前,我从不做心里没底的事情,可是眼见得被逼到今日这付田地,我越来越觉得力不从心。丽华,你是无辜的,你不需牵扯到这些纷争里来。”

    心口揪疼,有点酸,也有点涩,说不出到底是何滋味。我咬了咬唇,仍是那句话:“我凭什么要听你的?”

    他一愣,而后淡淡的笑了,眉宇间的忧色不减:“是,你的确没必要听我的。”松开我的手,继续埋头喝酒,这一场口舌之争,竟像是完全没发生过一样。

    马武舞完剑后,众人喝彩捧场,我意兴阑珊的也拍了两下手,明显应付的样子让马武兴奋的笑容为之一收。

    酒到酣处,气氛愈加热闹,在场的除了刘秀素来内敛文静,唯一还能保持庄重有礼的便只刘玄一人。

    从头到尾他看似都在不断的敬酒、陪酒,到现在即使没有百杯,就眼前一尊足有十斤重的陶罐搁下时摇晃的程度,也可猜出尊内所剩酒水已是不多。汉代的酒水多为粮食酿制,酒精浓度的确不太高,但是酒毕竟是酒,像他这么海量,且喝下去面不改色的,在现代当个公关部经理是绝对没问题了。

    我对刘玄有种莫名的戒备抵触心理,这也许是因为他是目睹我发狠狂怒,甚至错手杀人的人。

    “刘文叔。”我目光偏移,落在王匡、王凤两兄弟身上“当年的绑匪三人,我大哥未曾加以任何追究,是否就是应了今日这般局面?”

    我等了两三分钟,他只是不答,也不看我,当我是空气。我并不生气,慢腾腾的像在自言自语“马武在这里了,那么成丹和王常又在何处呢?”我眨眨眼,凑近他的耳鬓,吐气“不会是凑巧在下江吧?”

    刘秀的耳廓居然发红了,轻咳一声,膝盖微微挪动,与我重新拉开些距离。

    我哧的低笑,越发肆无忌惮起来,恬着笑脸继续挨近他。他被我逼得没法了,终于闷声说道:“当年马武、成丹、王常三人之所以绑你勒索赎金,正是为了前往绿林山投奔王氏兄弟。后来绿林山遭瘟疫之扰,被迫分兵下山,成丹和王常眼下的确是在下江,他二人正是下江军的首领。”

    我冷哼一声:“我大哥没杀他们,也没将他们三个押送官府,一是看在王氏兄弟的情面上,二也是未雨绸缪”心中忽然一动,有句话想说却未曾说出口。

    阴识!如果四年前就能预防到今日的局面,可以想象他的心智与计谋有多异于常人。

    刘秀轻轻一叹:“次伯是人才,可惜他是个方外闲人,不肯”

    我心中一动,往后飞快退开:“是么?我大哥是个精明睿智的闲人,我却是个盲目任性的野人。”不等刘秀开口,我已冷笑出声“刘秀,你还真是个务实的商人,从宛城转一圈回来后,你便由原来的不闻不问突然转变成出谋划策,你投入得可真是快啊。哼,我阴丽华再天真也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你现在犯不着为了我大哥讨好我!为朋友我两肋插刀在所不惜,那些带着某种目的才接近我的人,在我眼里,却是连条狗都不如。”

    我站了起来,无视于堂上众人讶异的目光,淡淡的施礼:“既是兄长之命,阴姬莫敢不从,这便收拾行囊,回新野家去。诸位告辞!”

    刘秀仰着头,目光幽然澄净的望着我,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眼眸中再次流露出一种哀伤的气息。

    我不懂他,从一开始就不懂这个男人,也许他是故意要激怒我,也许他是不擅长剖析自己的内心,也许他是为了我好。

    然而我却觉得和这样的人交往实在太累,什么话他都不明明白白的说出来,什么事都要靠我来猜这样太累!

    我狠狠心,毅然转身。

    不管了,由你去!是死是活,由你去!我的人生由我定,你的人生始终归你

    生离

    我几乎是带着一种赌气的性子离开了棘阳,走的时候甚至拒绝了刘縯提供的辎车。其实倒也不是真的不接受,故意给自己的两条腿找罪受,只是一想到他们马上就要攻打宛城,军中辎重本就不充裕,能省还是省些吧。

    这本是我的一番好意,可我却偏学刘秀的作派,不说真话,还摆出一副“谁要你们施舍”样子,把刘縯气得当场抓狂。结果临走那天,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和刘縯两个当真在院子里动起了手。

    都说拳脚无眼,我当时正在气头上,别说刘縯皮厚肉糙,就是细皮嫩肉的刘秀,我也照揍不误。最后刘縯一个没留神,挨了我一记回旋飞踢,身子倒飞出去两米,活活把潘氏、刘黄、刘元等女眷吓得个魂飞魄散。

    “姑娘,为什么我们不往南,反而要往北走?”

    我走路早已成习惯,胭脂虽是奴婢,可一向不曾干粗活,从没吃过这等苦头,一路上少不得唉声叹气。

    “你就那么急着回家?”我停下脚步等她跟上,乜着眼轻笑“你就不怕我大哥揭你皮了么?”

    胭脂白了脸,哆嗦道:“姑娘莫吓奴婢,但凡大公子有责罚,还请姑娘代为求情些,免得奴婢多挨皮肉之苦。”

    我噗哧一笑,从她肩上将包袱卸下,随手背在身上:“走吧,希望天黑之前能赶到那里。”

    胭脂不敢让我背行李,争执了老半天终是抢不过我,只得苦着脸问:“姑娘到底是想去哪里?虽说姑娘本事了得,可如今兵荒马乱,四处都有流民匪类,姑娘毕竟还是个娇滴滴的姑娘家”

    “我去小长安。”我幽然叹气,心里填充的尽是苦涩“我答应过表姐,要带她回家”

    转念想到邓家已化为灰烬,就连祖上坟墓都被刨挖殆尽,当日若非我无能力将她的尸身带回新野,只怕如今她的骸骨也已惨遭凌辱,曝露荒野。

    激灵灵的打了个冷颤,眼见天色阴沉下来,急忙催促胭脂:“快走!快走!能用跑的最好。”

    小长安其实是个村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我和胭脂赶到村口的时候,天已擦黑,灰蒙蒙的头顶突然飘下一朵朵雪花。

    飘雪如絮,扯不断,理还乱。

    当夜借宿在一户农家,因家室简陋,没有门庑,我和胭脂只得在猪圈边上的一间堆放杂物的房舍里挤了一宿。

    紧靠着猪圈的就是茅厕,这一晚不只是受冻,还得憋气,好容易撑到天亮,出门一看,我不禁傻了眼。

    当初把邓婵葬于草野,我就不是十分清楚地形,只是后来询问刘玄,方知为小长安。我原想小长安地方再大,我慢慢寻找,总能凭借记忆找到位置。可谁想天不助我,这一夜的好雪,竟是将天地方圆尽数染成白色。

    一眼望去,白茫茫的一片,我呵着气,双手拢在脸上,怅然若失。

    邓婵啊邓婵,你究竟在哪?这可要我如何寻到你呢?

    胭脂在风雪中抖抖瑟瑟,眼巴巴的等着我拿主意,可我眼下也没了主张,只得硬着头皮说:“等雪稍歇,便是把这山头翻转过来,也要把表姐的坟头找到。”

    这句话说出来容易,做起来却是比登天还难。老天爷故意跟我为难,这雪下了三天两夜才算停住,没等天放晴,胭脂却因为夜里受冻,浑身无力,发起烧来。

    这样拖拖拉拉一直过了四五天,胭脂的病情才稍见起色,然而天地银匝,积雪凝冰,即使穿了木屐也是一步三滑,别说找坟头,就是蹒跚走出村子也得费半天工夫。

    就在这日晨起,湿润的空气中漂浮了一层大雾,我见之大喜,胭脂不解的问我为什么反而高兴。我笑道:“大雾过后,必见阳光。这说明天将放晴,咱们且等着吧,过中午便可出门了。”

    两个人正说笑着,忽然听见前堂哗啦声响,这家男主人仓皇失色的跑了来,比手画脚:“快跑!快跑!官兵来了!”

    胭脂条件反射的从床上跳了起来,抓起包袱就要往外冲,我连忙拉住她,定神问道:“官兵又非是强盗,为何要逃?”

    男主一拍大腿,懊丧道:“可不是连强盗也一块儿来了吗?”不等我再追问,掉头就跑。

    胭脂慌道:“姑娘!强盗固然可怕,官兵也不得不防啊!”我点点头,当下拉着胭脂往外跑。适逢天寒地冻,大雾弥漫,出门只听哭喊声与兵刃敲击声互相掺杂,从四面八方涌来,却无法看清五米开外任何景物。

    胭脂大病初愈,一见这等状况,早吓得腿软无力,我咬紧牙拖着她在雪地里拼命往前走。没等走上十步,就听咣当一声,一柄明晃晃的长刀破空挥落,砸在我俩脚边。

    胭脂吓得“啊――”声尖叫。

    长刀紧握在一只手上,手腕连着上臂,再往上的部分却是齐刷刷的被斩断了,断口处汩汩的流出鲜血,洒出的血迹犹如红梅般点点缀在雪里,触目惊心!

    胭脂瞪着那只断臂,频频跳脚,尖叫声不断。

    我一把捂住她的唇,凶巴巴的说:“不想刀下枉死,最好闭嘴。”

    她也是个机灵人,虽事出突然被吓得不轻,到底还是懂得其中利害关系的,于是含泪点头,颤抖不已。

    我松开手,弯腰将长刀从那断臂的五指中掰下,转身塞进她的手中。她抖缩了一下,终是别别扭扭的把刀握在了手里,只是终究是个未经人事的少女,刀拎在手上竟是抖若筛糠。

    “你会杀人吗?”

    她吓得差点把刀丢掉:“奴奴婢不不”

    “那你会杀鸡吗?”

    “会会”

    我闭了闭眼,强迫自己狠下心肠,无视她眼中的惧意:“那你就只当自己是在杀鸡!”

    我知道自己说这样的话很残忍,不只是在逼她面对最残酷的事,也是在逼自己做最残酷的事!

    拖着胭脂踉踉跄跄的跑出百来米,厮杀声却是愈来愈厉害,耳边充斥着凄厉的惨叫呼喊,犹如修罗地狱。我暗自庆幸多亏这场大雾遮蔽,总算没让胭脂亲眼目睹战乱的恐怖。

    好容易跑出村子,我才要松口气,突然前头毫无预兆的蹿出一辆辎车,拉车的牛显然受惊过度,竟是歪歪扭扭的朝我撞来。大雾中的能见度太低,等我看清是个什么东西撞过来时,只来得及把胭脂推开。

    牛犄角擦过我的肩胛,幸亏我肢体韧度极好,闪得够快,否则一定被那尖角戳个血窟窿。

    胭脂吓得哇哇大哭,连滚带爬的冲过来:“姑娘!姑娘!”也不知她哪来的胆量和力气,竟然举刀就往牛身上砍。

    有两道人影快速从车上跳了下来,一个扑向胭脂,抢下她手中的刀子,一个则扑向我。

    我躺在地上还没爬起来,见人影扑至,顺势抬脚蹬腿,一脚踹在那人腰上,同时借力从地上跳了起来。

    那人“哎唷”一声,捂着腰往后退了两步,抬头满脸痛苦的看向我:“是我啦。”

    我不及思考,顺嘴回他一句:“管你是谁!”

    “阴姑娘,是我”抬手护住头脸,怕我再打他“我是刘军。”

    “刘军?!”我终于醒悟过来,奔前两步,眼前之人可不正是刘军?再往前一看,那辆辎车上坐满了男男女女,狭窄的平板牛车上居然挤了四个人。

    还都是些我熟悉的老面孔――良婶、潘氏、刘兴、刘仲的妻子王氏。

    再回头,那个抢下胭脂手中长刀的人居然是良婶的大儿子刘安。

    “你们怎么会在这儿?”我脑筋急转,惊愕不已“不是说去宛城么?”

    刘军道:“就是去宛城呢,结果半道儿遇到了伏击,碰上这样的大雾天,根本不知道咱们的人在哪儿,新兵又在哪儿,混打一气这牛惊了乱跑,我们迷路了。”

    “女子。”良婶在车上冲我招手“你是不是也跟秀儿走散了?上车挤挤吧,让刘安和刘军两个随车步行就是。”

    我心里一酸,敢情良婶还不知道我已经离开汉军了,于是婉转道:“良婶和两位嫂子若不介意,可否允我的丫鬟上车歇一歇,她病了还没好,实在没什么力气赶路。”

    胭脂抹泪道:“姑娘奴婢、奴婢能自己走”

    良婶是个老好人,不等潘氏和王氏答话,她已怜惜的招手:“上来吧,都上来,虽然人多,可挤一挤总好过走路。”

    我溜眼一看,算上胭脂,这辎车上已经挤了五个人,基本跟个沙丁鱼罐头没区别。我是无论如何都挤不上去了,除非把潘氏或者王氏赶下车。

    “我随刘大哥、刘二哥走路就行。”我其实更担心这车严重超载,那头老黄牛已是白沫横飞,就怕想跑也跑不快。

    这会子可是在逃命,速度比什么都重要!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不无道理,牛车跑了半里路不到,车轮突然卡进了一个坑里,无论怎么使劲推拉,都没法把车轮从坑里拔出来。

    正踌躇不决,忽听周围厮杀声起,竟是一股新朝官兵不知打哪儿冲了出来,雾色中无法得知对方到底有多少人马,我拔出随身携带的长剑,手腕一抖,挽出一朵剑花,挺剑而上。以一敌众,我杀红了眼,使出浑身解数,刘军却突然在我身后闷哼一声。扭头一瞥,他半边身子从右肩到胸口竟给划了一道大口子,鲜血淋漓,浸染衣衫。

    我打了个寒噤,正要扑过去相救,他倏然抬起左手往后一指,凄厉的尖叫:“快救我娘――”

    辎车上那堆女人早吓作一团,刘安手持劈柴的砍刀和三四名新兵混战在一起,明显处于下风,手忙脚乱之余身上已有不少地方挂彩。

    我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到辎车旁,三下五除二,连砍带劈,将准备爬上马车的几名新兵毫不留情的打下车架。这时已有不少骑兵围住辎车,不住的兜马绕着车子转起了圈子。

    “女子!”良婶厉声长呼“你走――走得一个是一个!”

    我心里咯噔一下,胸口像是被什么堵住了,手上动作稍一滞缓,背上一阵剧痛,巨大的冲力迫得我往前扑出两步,险些摔倒。

    背上火烧似的疼,我来不及细想原由,便听一声惨叫,刘军口喷鲜血,砰然倒地。魂飞魄散间,就听见身后潘氏一声惨然高呼:“阴丽华!求你――”

    “娘――娘――”刘兴被潘氏抱着用力抛向我,我不敢大意,忙伸臂去接,只一个简单的动作,却是牵动的背上撕心裂肺般的疼痛。

    刘兴不懂事的在我怀里踢腾挣扎,哭闹不止:“我要娘!我要我娘――”

    我闷哼一声,舌根下一股腥甜气息上涌,生生逼出一身冷汗。转眼间,有人抢上车去,良婶为了保护潘氏和王氏,与那人争执,竟被那人推下车去,一时马蹄奔过,活生生的在良婶身上轮番踩踏

    刘安大叫一声,睚眦尽裂,猱身扑上与人拼命,却是被飞来的七八枝竹箭钉在一棵枯死的树干上。

    “大嫂,我求你件事”我抱着刘兴左躲右闪,却听王氏突然凄声高喊“我没能替夫君生下一男半女,但求大嫂念在你我妯娌一场的份上,若是兴儿侥幸得救,便让他转于我做儿子吧”

    好半晌却不见潘氏回答,我暗叫不妙,匆匆一瞥,果然见她双手抓着一枝长矛,矛尖已没入她的胸口,眼见不活。

    血丝顺着她的唇角滑落,我依稀看到她凄婉而笑:“好兴儿一定会是你的儿”

    我潸然落泪,将哭闹不止的刘兴抱在怀里,杀开一条血路,冲到黄牛身旁。手起剑落,一剑将挂在牛身上的绳索砍断。

    那些新兵见我抢牛,纷纷围拢过来,我一鼓作气的带着刘兴跳上牛背。刘兴这会儿估计彻底吓呆了,频频尖叫哭泣,倒是不再挣扎。

    我咬牙憋住一口气,拿剑在牛股上轻轻一刺,疲惫不堪的老牛吃痛,踢腾着四蹄奔腾起来。颠簸震动我背上的伤口,我只觉得背上热辣辣的有股热流淌下,眼前一阵阵的发黑。

    隐约间,耳边似乎传来胭脂凄厉的惨叫:“姑娘――不要抛下奴婢――”

    我挥手持剑架开一柄长矛,心虚手软的搂着刘兴不住发抖。

    对不起,胭脂我没办法带你走!你服软屈降吧,以你的身份新军应该不会太过为难你。可是兴儿,我不能不带他走,以刘縯的叛逆行为,那是满门抄斩的重罪,兴儿落在官兵手里,必死无疑。

    泪如雨下,我哽咽着紧紧抱住刘兴。

    驱牛冲开包围圈,我体力不支的瘫软下来,上身的重量压住了刘兴,他似有所觉,不舒服的在我怀里蠕动身体。过了许久,也不知他是什么时候止住了哭声,黑乎乎的小手摸上我的脸颊,稚声稚气的说:“姑姑别哭,姑姑别哭我把这个送给你。”

    他从怀里掏出一样小东西,一本正经的放到我手心里:“三叔说,想哭的时候看看这个,就又会笑了”

    泪眼朦胧的看着手心里的一只草编蜻蜓,我蓦地心里大痛,五指合拢,紧紧捏着草蜻蜓,失声恸哭。

    死别

    人都说老马识途,可是老牛不知道认不认得正确的归途。我无力再驾缰,只得放任它随意踱步。

    身上一阵阵的冒虚汗,我反手摸到身后,背上伤口疼得肌肉痉挛,手指触摸之处,却是一枝毛糙的竹杆。

    我深吸了口气,看来背心上插着的是枝竹箭了――没被一箭毙命,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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