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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麻,胡麻,亚麻,这三种植物名称其实就是一种植物的不同叫法。张骞出使大宛时带回中原的,在阴山和宁夏等西北地区大面积种植,故称胡麻。在中国最早是用来入药的,《本草经》中就有关于胡麻药用的记载。张骞这人的历史功绩怎么评价都不过分。司马迁称其对西域有“凿空之功”。这个评价很到位,用词讲究,比喻准确。一个“凿”字,道尽了开拓者的智慧和胆略,艰难和耐力。

    高欢今天招待客人的压轴主菜,就是他“欺世盗名”所发明的芝麻酱涮羊肉。

    托生到娄昭君身边的一个多月,高欢对人类最大的贡献就是换着花样给昭君小娘子弄吃食。上辈子讨好老婆的各种生存技艺直接过渡到昭君身上,把娄昭君侍候的乐不思蜀,美得冒泡。从来没有质疑这个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夫君,怎么突然变成一位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温暖美男子了?她把这一切归结为长生天的恩赐,不要问为什么!

    火锅端上来之前,朋友们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教训高欢。家属们怕伤了和气,私下掐一把、暗中踩一脚,花样百出,依然不能制止这些人炮轰高欢的急切欲望。

    特别是司马子如,毒舌放出来就没有收住。一连串的嬉笑怒骂,引经据典。什么孔子曰、孙子曰、老子曰、荀子曰,恨不能把诸子百家都曰一遍。最后,还是他本人曰的最毒辣:“听说过一首打油诗吗?贺六浑小媚郎,知道这首诗的传播广度辐射力有多么宽泛吗?什么来着……嗷,对了,风云突变,天地倒悬。媚郎扶腰,虎娘词严。翁叟口呆,愚妇翩跹。妖孽横行,雌雄难辨。啧啧啧……你已经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了。方圆五百里,不知道当今皇帝何许人的也许有,不知道高欢高媚郎的绝无仅有。”

    高欢懒得争辩,任由司马子如胡说八道。

    尉景是高欢的姊夫,又是怀朔镇的狱队,年龄也最大,很自然的坐在主位。虽然是圆桌,但领导坐哪,哪就是主位,这在后世依然如故。

    尉景之所以决定来赴宴,也是被高娄斤强行逼来的。人与人之间一旦有了隔阂,就再也不能完完整整的弥合彼此之间的裂缝。现在姊夫小舅子的关系越来越疏离,只是,有些面子上的东西还是要维护的。

    挨着尉景左手依次是高欢、刘贵、可朱浑元、司马子如、厍狄盛、窦泰、韩轨、鲜于修礼、侯景、呼延狼。右手依次为高欢的阿姊高娄斤、娄昭君、可朱浑元的妻子鄂勒森、司马子如的妻子李氏、厍狄盛的妻子斛律苜蓿、窦泰的妻子也是娄昭君的二姊娄黑女、韩轨的妻子韩秦氏。

    大圆桌坐得满满的。预先准备好的冷盘川流不息的端了上来,有奶酪、奶皮、奶豆腐,血肠、肉肠、猪大肠,羊心、羊肝、羊头肉,牛舌、猪脚、马板肠,一水儿的家畜头蹄内脏。另外就是几盘腌制的咸菜。

    北魏时,烹饪佐料除了辣椒还没有引进中国,其它基本都有,包括孜然、胡椒等。酱油、陈醋这些本就是华夏盛产,大户人家是不缺的。

    茶水是煮茶,而且煮茶时什么都往里面添加。诸如葱、姜、枣、橘皮、茱萸等,简直就是一壶怪味茶。高欢根本喝不惯,但他不敢节奏太快去改变某些东西,暂时入乡随俗吧。

    下人们把冷盘摆好,温酒端上来,浓烈的酒香立刻冲淡了彼此的不自在。年龄稍长的几位还有些收敛,但侯景、呼延狼两个年龄最小的光棍儿就敞亮得多。丫鬟刚刚斟满一杯酒,二人端起来就喝。

    呼延狼还以为是平日喝的那些清酒,浅底的酒碗足可以盛二两,他一口就蒙了进去。一碗白酒下肚以后,这才觉得不对,火辣辣的像要将食道烧破一样。呼出一口气后,大吼一声:“好辣啊!”

    侯景也喝了半碗,也是闷喝一声:“啊哈哈,这酒真带劲!欢哥,哪买的?”

    没等高欢答话,司马子如拿根筷子冲呼延狼丢过去,并说:“三番五次安顿你,有娘子们的场合,要讲究点风度,你咋就不听呢?”

    呼延狼委屈地说:“遵业哥,我已经很讲究了。再说,你咋就打我一人,为何不打狗子?”

    侯景一听阿狼要拉自己垫背,立刻反击道:“遵业哥为你好才提点你,小狼崽子,你咋不识好歹呢?”

    呼延狼反唇相讥道:“狗崽子,你少挑唆我和遵业哥的关系!”

    司马子如教训呼延狼,本就是借题发挥,便借着话题道:“你们两个瘪犊子,还学会挑理了。哥哥这叫打狼给猴看,没脑子的东西!几位嫂嫂还没动筷子,你俩就不能忍忍?”

    这话一听就有些夹枪带棒,摆明是冲高欢来的。在场诸位神色猥琐,笑得很是暧昧。几位娘子也禁不住掩面轻笑。但没人接司马子如的话茬。

    高欢说:“阿狼常年在寺院里生活,清汤寡水的日子确实没啥滋味,你就让他放开了吃喝吧。你也不用借题发挥,绵里藏针的扎我。一会儿有的是机会,让你扎个够。”

    呼延狼是个孤儿,至今不知自己的实际年龄到底是十五还是十六岁。呼延这个姓其实是老和尚的俗家姓氏。狼这个名是自己取的,原因听起来有点瘆人。不知几岁的时候,他跟着一个女人向着太阳升起的地方没完没了的走啊走,走着走着那女人就睡在地上不走了,他也挨着那女人睡着了。再度醒来时,他在一个山洞里和四只小狼崽子抢食一块带毛的生肉。幸运的是,母狼只是冷冰冰的看着他和小狼抢食,居然没把他撕巴了。再后来,他被一个不知年龄、相貌类似骷髅的僧人带回怀朔镇,随随便便的养在孤独的寺院里,陪着老和尚过着非僧非俗,无我无他的虚无日子。十多年过去了,他依然住在寺院里陪老和尚烧香礼佛,却拒绝加入和尚行列。尽管老和尚没完没了的循循善诱,他还是坚决予以拒绝。某种意义上说,高欢就是他的精神导师、娱乐大师。他的全部时间,除了义务帮助老和尚打扫寺院以换取信众供奉的食物充饥外,再就是睡觉,或者找高欢听故事,用以打发无聊的时间。偶尔也把自己代入故事当中,幻想着各种跌宕起伏的结局。特别是对《尼姑思凡》,情有独钟。

    听高欢一如既往地惯着自己,呼延狼嘟嘟囔囔的说:“还是欢哥对我好。”

    身高体阔的可朱浑元瓮声瓮气的插了一句:“阿狼若不想在红佛寺呆了,就去我那里,羊肉管够。”

    呼延狼挠挠头皮说:“我走了,老和尚咋办,他岁数那么大了。”

    听呼延狼内心纠结,可朱浑元感慨的说:“阿狼有良心,好。哥哥打发人把羊肉给你送到寺里,一个人悄悄地吃个够。”

    呼延狼尴尬的笑笑说:“老和尚会生气的。”

    众人被两人的对话逗笑了。

    可朱浑元不住在镇上,他有自己的领地。他的妻子鄂勒森,译成汉名就是沙漠的意思。体型辽阔,丰乳肥臀。两口子一样的憨厚淳朴,一样的实心眼儿。鄂勒森的汉语结结巴巴,说不流利。自到了高欢家,一直以笑面和人招呼。好在这里每人都会至少两门以上的语言,包括汉语、鲜卑语、匈奴语、敕勒语、蠕蠕语等,交流起来并不困难。

    高欢和可朱浑元的交情始于一次狩猎,之后便成了可朱家的常客,主要是蹭吃蹭喝。可朱浑元这人除了对打仗颇有天赋之外,其他能力都很一般。主要性格特点就是懒得从一数到二,特别讨厌琢磨人。认准了的好友,那就是一世兄弟。在他眼里,高欢是个值得信赖和交往的真汉子,虽穷得叮当乱响,却从来不占人便宜。想要吃你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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