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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有了心事只能自己憋在心里,不能苦诉给别的人听,包括爹妈。不是他不想说,而是没人听,更没人相信。有心里话说不出的苦楚只有自己慢慢消化。
算是早恋吧!他上初一那会喜欢上了隔壁村的一个女孩,而对方竟也喜欢着自己。那女孩名叫李玉芳,他平时叫她小芳,和他同班,长得眉清目秀、楚楚动人,在班里人称小麻雀,叽叽喳喳,爱开玩笑,喜欢打扮,班里男生都抢着和她说话,是个“抢手货”。
林子对她也不免疫,但很自卑,没敢表白,只是偷偷喜欢着人家。
林子在班里不怎么受欢迎,在同学眼里是个吊儿郎当不学好的主,性格孤僻,冷血淡漠,寻衅滋事,思想龌龊,不求上进,这些是同学们对他作的标签。可李玉芳总喜欢粘着他。
一开始小芳和其他同学一样,对林子敬而远之,把他躲得远远的,像躲瘟神。直到后来发生一件事,她对林子的印象彻底逆转,深深喜欢上了这个人见人厌的“小混混”。
事情发生在一个周五傍晚。
小芳像往常一样匆匆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
她家住在鸽子庄,离学校有一段距离,要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
平时她走大路,虽然远点。但今天她一时兴起选择走小路尝鲜。但她不知危险在一步步靠近。
四周渺无人烟,只有绵延不绝的荒山和乘风盘旋的乌鸦,太阳余晖泼洒在向阳的山坡上,原本土黄的表面像镀了层金粉一样,温暖而明亮。
三个手夹着香烟、穿着怪异的少年跟在小芳后面,交头接耳、勾肩搭背地讨论着什么。
小芳觉察到有人跟踪,走得飞快,心也跳得飞快,原本洁白的面颊由于奔跑泛红了起来,刘海湿了,鬓角也湿了。
她拼命跑着,三个少年紧追着。
四个人终于在山坡一个拐弯处遭遇了。
接下来是一阵嘶喊和一顿撕扯,再后来又是一声咆哮和一片惨叫……
她获救了。救她的便是林子。
下午快放学的时候,林子被老师叫去办公室训话,走得晚,眼看天快黑了,也想抄近路快点回家,没想到无意中救了小芳。
虽然他比那三个少年小个三四岁,可他是打架不要命的主,很多人怕他就是这个原因,不是他有多厉害。
那天,三个少年轻敌了,林子趁乱对他们下了狠手,一个头大的土疙瘩被生生砸成了粉末,在他们抱头惨叫的空档,又及时补上了几拳几脚,生猛地将三个少年打得四散逃走。
林子也受了伤,眼角被打破,鲜血遮住了半边脸。
林子抬手擦干了血迹,背着瘫软的小芳下了坡,直奔鸽子庄。
小芳对他很感激,也就此改变了对他的成见。
以前小芳认为,林子是个对自己对家人都很不负责任的小流氓,经常领着一群人收拾这个打趴那个,和社会上的混混差不多。
但现在她的想法变了。她看见了他的正义感和责任感,能背她走十里路而不喊累不乱摸,一点不像其他人说的冷血流氓。
自从发生那件事之后,两人互生喜欢,偷偷地走到了一起,瞒着老师,瞒着同学,瞒着双方家人,他们想瞒住整个世界偷偷享用爱情带给的温暖和欢愉。
林子辍学在家的这段日子里,他隐隐感觉事情发生了一些变故。
他已经十多天没看见小芳了,这是心绪不宁的源头。以前他们几乎天天见面,就差晚上搂在一起睡觉了,一直持续了一年多。
天壤之别的反差使他不由自主地乱想一通。
到底做错了什么而对他避而不见?是不是她家里人知道了情况?该不是打架被开除嫌弃他了?
他心里乱得很,没有一点头绪,而这些新情况需要他一点点去挖掘,别人可没好心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