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红发会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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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根据我登的广告应聘过来的。”
“当时就他一个人来应聘的吗?”
“不是的,应聘的一共有十几个人呢!”
“你怎么会选中他的呢?”
“因为他看起来心眼比较灵活,而且花费不多。”
“他实际上就领半份工资?”
“没错。”
“这个伙计长什么样子?”
“个子很矮,但是比较健壮,办事利落。虽然有30来岁了,但是脸的皮肤却比较润滑。他额头上有一块白色的伤疤,应该是被硫酸烧伤的。”
福尔摩斯不由得从椅子里坐直了身子,表现出一种异常的兴奋。他说:“这些我都想到了,那你是否注意到他的两只耳朵穿了戴耳环的孔?”
“看到了,先生。他告诉我,那是他小的时候让一个吉普赛人给他穿的孔。”
“噢,他现在还在你那里做事吗?”福尔摩斯说,然后又开始陷入思考中了。
“噢,对,我刚从家里过来时他还在呢!”
“当你不在店铺里的时候,都是他来照看的吗?”
“先生,在工作上面,我对他是很满意的,何况上午本来就生意不多。”
“好了,威尔逊先生,一两天之内就会把这件事的结果告诉你。今天是星期六,我想到星期一这件事就该有个定论了。”
客人走后,福尔摩斯对我说道:“行了,华生,从你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怎么进行分析呢?”
我如实相告:“我觉得这件事有点儿太奇怪了,我没有看出问题所在。”
福尔摩斯先生说:“根据我的经验,越感到稀奇的事情,等到一旦弄清事实真相以后,你就会发现,一切其实都很平常,并没有那么神秘。实际上,反倒是那些看似普通、没有什么特点的案件才更让人捉摸不透呢!这就跟一个人一样,脸孔长得越是一般的人越难以辨认出一个人的好坏。不过,我需要抓紧时间去把这件事给办了才是。”
我问他:“那你下面打算如何做呢?”
他回答:“抽烟。这个问题需要把三斗烟都抽完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同时,我希望一个人思考50分钟,在此期间,你就不用和我说话了。”他蜷缩在椅子里,开始闭上眼睛,进入静坐状态,瘦瘦的膝盖快要碰着他那鹰钩鼻子了。嘴里叼着他那只黑色陶制烟斗,看起来特别像某种珍禽的又尖又长的嘴。看他那个样子,我还以为他睡着了,所以,我也忍不住打起瞌睡来。忽然,他从椅子里一下蹿了起来,脸上是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并随手把烟斗放在了壁炉台上。
他说:“今天下午在圣詹姆士会堂有一场萨拉沙特的表演。华生,你觉得怎么样?下午可以暂时不用照看病人,花几小时的空闲去看看吗?”
“我今天倒是不怎么忙,我的工作一向是可以随时离开的。”
“那好,把帽子戴上,咱们过去吧!等一下在经过市区时,我们就顺便用点午餐吧!我发现演出的节目单上有不少是德国音乐。相比较意大利音乐和法国音乐而言,我觉得德国音乐要动听多了,而且更能引人深思。我正好需要自我反省一下。我们出发吧!”
我们先坐了一段地铁到奥尔德斯盖特,然后步行了一小段路,我们便到了萨克斯—科伯格广场,这儿正是我们上午所听说的那个奇怪的故事事发地点。这是一个很狭窄的巷子,眼前一幅破败杂乱的景象,四排两层的灰暗砖房被围在一个带着铁栏杆的围墙内。院子里有个草坪,不过因为没人修理,一片杂草丛生。草坪上还有几簇枯萎的月桂小树丛,在烟雾腾腾的环境中坚强地生存着。在街道拐角的一所房子上方,有一块写着“杰贝兹·威尔逊”几个白色大字的棕色木板和三个镀金的圆球,这个招牌告诉我们,我们的红头发委托人做生意的铺子就在这里。歇洛克·福尔摩斯停在了那栋房子前面,歪着头对它仔细观察了一番,皱纹密布的眼皮下一双眼睛闪闪发光。然后他又慢慢地踱着步子,回到街上,再走回到那个拐角,眼睛却一直盯着那栋房子不放。最后,他回到那家当铺所在地,使劲拿手杖敲打了两三下路面,然后就走到当铺门前去敲门。门很快就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一看就很精干、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的小伙子。
福尔摩斯说:“打扰了,我想跟您打听一下路,请问从这里到斯特兰德怎么走?”
那个伙计马上回答:“从这里往前走,到第三个路口往右拐,然后再在第四个路口往左拐。”说完就马上把门关上了。
当我们离开那儿的时候,福尔摩斯说:“我觉得这个小伙子确实很精干。依我看,他算是伦敦城里第四个最精干的人了。不过至于胆识嘛,他能不能数第三我还有点说不准,对他我还是知道一点儿的。”
我说:“显而易见,威尔逊先生的这个伙计在整个红发会神秘事件中发挥了很关键的作用,我想你去跟他问路只是为了看一看他的反应吧!”
“不是去看他本人。”
“那是看什么?”
“想看看他裤子膝盖怎么样?”
“那你看到什么了吗?”
“看到了。”
“你敲打路面是为了什么?”
“我的亲爱的医生,现在可不是你发问的时候,而是需要我们仔细观察的时候。你要知道,我们现在可是正在我们对手的领地上呢!对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一些了,现在我们去广场后面再检查一下吧!”
从偏僻的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的拐角转过弯,在我们面前的道路上出现了一种完全不同于刚才的景象,这就跟一幅画的正反面一样,完全是两码事。这是一条从市区通往西北的一条宽阔大道。整个街道上到处都是做生意的人,来来往往的人流把整条街道都堵住了。人流中,大家各自向着不同的方向,川流不息。因为蜂拥而至的行人,整条街道都被人踩得发黑了。看着那一排华丽的商店和鳞次栉比的商业大楼,我们真是难以想象这些楼竟然是刚才所看到的那边的一片死寂的广场是一体的。
福尔摩斯在一个拐角站住,往那一排房子看了过去。他说道:“我很想把这些房子的顺序给记在脑子里。我的一个爱好就是想要很精确地把伦敦了解透。这里有一家叫莫蒂然的烟草店,那边是一家卖报纸的铺子!再往前是城市与郊区银行的科伯格分行、素食餐馆、麦克法兰马车制造厂,然后一直延伸到另一个街区。行了,医生,我们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可以去放松一下了。我们要一份三明治和一杯咖啡,然后去音乐厅转转,那是个充满了悦耳动听的音乐的场所啊,而且也不会有红头发委托人给我们出难题来打搅我们。”
福尔摩斯是个充满激情的音乐家,他在演奏和作曲方面都达到了一流的水平。下午半天的时间里他都满怀喜悦地坐在观众席里,在音乐的节拍中,他轻轻地舞动他瘦长的手指,带着微笑的脸上,一双眼睛里却含着忧伤,如入幻境。这时的福尔摩斯与平时大不一样了,那足智多谋、铁面无私的大侦探,能够机智灵活地将那么多案件快速处理的大侦探,此时完全与往日不一样了。在他身上,因为那种古怪的双重性格,常常使他表现出异于常人的地方,就像我一直以为的那样,他的敏锐、细心与偶尔出现在他身上的诗意的状态对比非常明显。他的性格决定了他的这种状态,即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有时他看起来很没精神,但是有时候又是那么的充满激情。据我所知,当他连续几天坐在扶手椅中陷入沉思中的时候,正是他最严肃的时候,而一旦产生了强烈的追捕欲望,又会让他的思想完全被它所支配,这时也就是他的推理能力最强的时候,许多人对此很不理解,都把他看做了全知全能的人。那天下午,我从他在圣詹姆士会堂沉醉于音乐的表现意识到,被他追查的人要倒霉了。
我们听完音乐以后,走出来时,他问我:“医生,看来你是需要回家了吧?”
“是的。”
“我可能还要耽搁几小时,需要把一些事情处理一下才行,这件发生在科伯格广场的案件可是个大案子啊!”
“何出此言?”
“我敢确定有人正在密谋策划一起重大犯罪活动,并且我相信我们是可以及时阻止他们的。不过,今天是周六,这样事情就比较麻烦了。所以,你今晚一定要帮帮我。”
“具体什么时候?”
“大概10点钟就差不多了。”
“那好,我在10点时就去贝克街!”
“太好了。但是,医生,我估计到时候可能会有点儿危险,所以最好把你以前在部队里用过的那把手枪带在身上。”他跟我挥了挥手,就转身离去,很快从人群中消失了。
可以说,我自认为在我的朋友中并不是属于太笨的人,可是一旦和歇洛克·福尔摩斯接触,就老是感觉有压力,觉得自己太笨了。比如现在的这件事就是这样,他的所见所闻与我没什么区别啊!可是一听他说话你就会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不但对已经发生的事情都已经了然于胸,而且对将要发生的事情也能早早地判断出来。可是我此时却还懵懵懂懂呢!根本无法判断事物的本来面目。坐车回家的路上,我又把今天的事情在脑子里梳理了一番,从我们的红头发委托人开始莫名其妙地帮人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然后是我们到萨克斯—科伯格广场进行调查,最后到福尔摩斯在与我分手时说的重大阴谋。夜间我们要去干什么呢?干吗要带着枪?我们的目的地是哪儿?要去干吗?根据福尔摩斯的暗示,当铺里的那个显得很年轻的伙计看来是个危险人物,这家伙可能会耍花招。我越想把这件事情理顺,越是没有个结果,最终剩下的只有失望,于是干脆置之一边,等到晚上自然可以看到结果。
我9点15分的时候从家里出发,从公园里穿过去,再横穿过牛津街,然后就到了贝克街。一到那儿就看到有两辆双轮双座马车停在门口。我刚走进过道就听到楼上传来说话声,当我走进福尔摩斯房间里时,正见到他在和两个人兴高采烈地说着话呢!其中一个人我认识,是警察局的官方侦探彼得·琼斯。另一个高个子男人显得特别瘦,脸色黄黄的,头上戴着一顶亮闪闪的帽子,上身穿一件厚厚的、非常考究的礼服大衣。
福尔摩斯说:“好了,人都已经到齐了。”他一面说话,他一面扣上粗呢上衣的扣子,并把他那根笨重的打猎鞭子从架子上取了下来。他又说:“华生,我想苏格兰场的琼斯先生你应该已经认识了吧?就让我给你介绍一下梅里韦瑟先生吧。今晚我们行动少不了他呢!”
琼斯态度很傲慢地说:“医生,你看,我们又在一起成搭档了。我们这位朋友可是个追捕能手呢!只要有一条老狗帮助他,他就可以擒住猎物。”
梅里韦瑟却明显有点儿情绪低落:“我只希望这次追捕能够成功,不要无功而返。”
琼斯先生依然很傲慢地说道:“先生,对福尔摩斯先生你应当有信心才对,他总是有自己的做事方法。不过请不要见怪,以我的观点来看,这套办法有点太理论化,并且比较怪异。不过总的来说,他还是很具备一名优秀侦探的素质的,像在肖尔托凶杀案和阿格拉珍宝大盗窃案中,他的判断都比官方侦探更加正确,我说这些可是从实事求是的角度来说的。”
梅里韦瑟很赞同地说道:“琼斯先生,对你的说法我表示赞同。但是,有一点我需要声明,这让我失去了打桥牌的机会,我可是27年来第一次在星期六晚上未打桥牌。”
歇洛克·福尔摩斯说:我向你保证,今晚将是你下过的赌注中最大的,而且场面绝对更加惊心动魄。梅里韦瑟先生,对你来说,赌注约值30000英镑,而对于琼斯先生来说呢,赌注就是你想要逮捕的人。
“梅里韦瑟先生,约翰·克莱这个家伙,不仅是杀人犯、盗窃犯、抢劫犯,还是诈骗犯,年龄虽然不大,但却是那一伙罪犯的首领。这是个值得关注的人物,我觉得逮捕他应该是目前头等重要的事情,甚至比抓捕伦敦的所有罪犯都重要。这个年轻人的祖父是王室公爵,他本人在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读过书。他是个头脑特别灵活的人,可以说跟他的手一样灵活,尽管我们随处都可以发现他的踪迹,可是却一直找不到这个人。他这个星期可能会在苏格兰把人家的一个儿童床给砸了,而另一下星期可能又会在康沃尔筹建一个孤儿院。这么多年我一直在跟踪他,但是竟然一次都没撞见过他。”
“但愿今晚能够有幸见到他。这个约翰·克莱我也曾与他打过两次交道。对你刚才说的他是个盗窃集团的首领,我表示同意。行了,已经10点多了,我们该出发了。要是你们俩选择坐第一辆马车的话,我就和华生在后面坐第二辆马车。”
一路上,歇洛克·福尔摩斯一直没怎么说话,在车厢的座位上仰着身子,一边嘴里哼着下午刚听过的曲子。马车在好像永远也走不完的马路上行驶着,因为煤气灯的缘故,路上显得雾蒙蒙的,就这样我们一直来到了法林顿街。
福尔摩斯告诉我:“我们已经快到了,现在跟你介绍一下他们两个人的情况。梅里韦瑟虽然是个银行董事长,但是他自己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所以就来了。而琼斯呢,之所以让他和我们一块来,是有考虑的。虽然从他所从事的行业来说,他就是一笨蛋,但是他还算是一个好人。在他身上有一个长处值得利用,那就是,在抓捕罪犯时,万一罪犯溜走了,他可以像勇猛的獒狗一样去帮我们追上他们。好,我们已经到了,他们还在等我们呢!”
眼前正是我们今天上午来过的那条街,当时这条街上到处挤满了人,特别拥挤。打发走了马车,我们在梅里韦瑟先生的带领下,通过一条狭窄的通道。他给我们打开了旁边的小门,我们跟着走了进去,发现里面有条小走廊,而在走廊的尽头有一扇大铁门。梅里韦瑟先生把那扇铁门打开了,进门后又看到一个盘旋式的石板台阶,它通向另一扇让人看了很害怕的大门。梅里韦瑟先生停了下来,先点亮手提灯,接着便把我们带到了另一条通道前。通道里有一股泥土的气息,沿着通道走下去,又看到了第三道门,然后再打开这第三道门就进入了一个有着庞大拱顶的地下室,那里堆满了箱子。
福尔摩斯从梅里韦瑟先生手里拿过提灯,举起来往周围看了看。他说:“看来从这个地下室上面突破的话有点难度啊!”
梅里韦瑟先生用手杖敲了敲地上的石板,一边说道:“从地下突破也很有难度啊!”然后立刻抬起头来,冲我们很惊讶地说道:“咦!好像是空的呢!”
福尔摩斯很不高兴地冲他们厉声说道:“你能不能保持安静!你的行动已经影响了我们这次远道而来的胜利成果了。我希望你最好还是找个箱子坐下来,不要再弄出什么动静好不好?”
穿着考究的这位梅里韦瑟先生只好满脸委屈地坐到了一只板条箱上。只见福尔摩斯双膝跪在铺着石板的地上,一手拿着提灯,一手拿着放大镜,开始对石板间的缝隙进行仔细检查。一会儿工夫,他就检查完了,然后挺身站了起来,顺手将放大镜放回口袋里。
他说:“看来我们至少要等上1个小时了,因为只有那个善良的当铺老板睡熟了以后,他们才敢采取行动。一旦这个老板睡熟了,他们就会马上采取行动,这样才能给他们自己留出足够多的逃跑时间。医生,我想你肯定已经猜到是怎么回事了吧!我们目前所在的地下室正是伦敦一家大银行市内分行的地下室。梅里韦瑟先生就是这家银行的董事长,要想知道伦敦的那些胆大包天的罪犯为什么会对这个地下室如此有兴趣,你可以问问他。”
董事长低声告诉我:“这里存有法国黄金,根据我们得到的消息,我们知道可能有人在打它的主意。”
“法国黄金?”
“对,就在几个月之前,有一个好机会可以让我们增加黄金储备,因此我们就向法兰西银行借了30000法国金币。因为我们总是没时间打开箱子把这些钱取出来,就一直存放在地下室里,就在我屁股底下的这个板条箱子里,就有两千个用锡箔层层包装起来的法国金币。我们的黄金储备目前拥有的数量大大超过了一家分所平时的储备量,所以董事们一直对此放心不下。”
福尔摩斯说:“他们不放心是对的。现在该我们好好筹划一下我们的计划了。我估计,不用一个小时,我们就可以看到事情的真相了。好了,梅里韦瑟先生,我们来把这个暗色提灯用布灯罩上吧!”
“难道就这样在黑暗中守株待兔吗?”
“大概得这样了。本来我身上是带了一副牌的,因为我们正好是四个人,还能让你继续有机会打桥牌。可是我没想到对方已经做好准备了,所以现在还是小心一点为好,必须避免漏出亮光的危险。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先要把位置选好,虽然我们会让他们预料不到,但是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要知道他们可都是一帮不要命的家伙,弄不好会伤了我们的。所以,我将站在这个板条箱后面,你们都到那些箱子的后面躲起来。到时候我用灯光照向他们,然后你们就赶紧跑过去。华生,要是他们胆敢开枪,你不要心慈手软,直接把他们打倒。”
子弹早已装在了枪里,我把手枪拿出来,放在我正蹲着的身后的那个木箱上面。福尔摩斯快速地把提灯给罩了起来,眼前一片漆黑,这可是我第一次在如此漆黑的地方待着。只有从被烤热了的金属身上发出的气味才能让我们意识到,灯仍然亮着,一旦收到信号就会马上亮起来。我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在默默地守候着。而那猛然陷入黑暗的阴湿寒冷的地下室,让人突然感到很压抑,并有点情绪低落。
福尔摩斯低语道:“他们的退路只有一条,即退到屋子里去,然后再跑向萨克斯—科伯格广场。琼斯,我想我此前交待你的事情都应该照办了吧?”
“是的,在前门那里有一个巡官和两个警官已经守着了。”
“那就是说,我们已经把敌人的所有后路都堵死了,现在我们唯一要做的事就是静静地等待。”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往前走着!后来我们看了一下时钟,当时我们一共等了1小时15分钟,可是那时我的感觉就像是等了一夜一样,觉得天好像就要亮了。因为我一直保持着一种姿势不敢动,结果把自己累得手脚都麻了。我的神经此时已经紧张到了极点,不过听力倒是很敏锐,不管是同伙们轻轻的呼吸声,还是大个子琼斯粗重的吸气声,以及银行董事长轻微的叹息声,我基本上都能听出来。沿着我前面的箱子望过去,我突然看到从石板缝里冒出了一点点的亮光。
刚开始的时候,那只是一会儿闪一会儿灭的星星点点的亮光,紧接着那些亮点变成了一个光束。一愣神的功夫,地板上闪出一条裂缝,突然从里面冒出一只手,这只手又白又光滑,跟女人的手差不多。它在亮着光的那个位置摸索着。前后有一分钟左右,这只手渐渐地伸出了地面。然后猛地一下又缩了回去。周围重新陷入一片漆黑中,只剩下一点儿灰黄色的亮点照着石板缝。
但是,那只手刚消失了一会,这时地板下一种刺耳的撕裂声响突然传了过来,一块白石板从地板中央被掀翻了过来,马上就在原地出现了一个正方形的缺口。紧接着,缺口里一下子射出一线的提灯光亮。缓缓地,一张很清秀的娃娃脸露了出来。他很警觉地向四周扫视了一圈,然后双手扒着那个缺口的两边,慢慢升出了地面,最后整个人都出现在大家面前。然后他又伸出手,拉上来一个同伙。这个人也跟他一样,属于那种比较灵巧的小个子,脸比较白,头发乱蓬蓬的,呈红色。
他低声对他的同伴说道:“一切都很顺利。凿子和袋子都带来了吧?哎呀,糟了!艾奇,往下跳,往下跳,让我来对付他们!”
话未落音,歇洛克·福尔摩斯早就一下子跳了起来,奔过去一把揪住这个偷偷闯入者的衣领。同时另一个人一下子跳下了那个缺口,接着就听到一声撕破衣服的刺啦声,虽然琼斯一把扯住了他的衣襟,但是还是让他逃掉了。这时一道亮光闪了一下,剩下的那人手里掏出了一支左轮手枪,但还来不及扣动扳机,福尔摩斯一鞭子挥去,一下子正中那个人的手腕,只听“当”的一声,手枪掉在了石板上。
福尔摩斯不动声色地说道:“约翰·克莱,不要白费劲儿了,你逃不出我的手心了。”
对方居然很平静地回答道:“也许是这样,不过我想我的同伴会平安无事的,虽然你们抓住了他的衣襟。”
福尔摩斯说:“放心吧,门口有三个人正在那边等着他呢!”
“噢,真的吗,看来你们考虑得很周到啊,请允许我向你们致敬!”
福尔摩斯回答:“客气。客气。不过我觉得你出的那个红头发的主意也挺不错的。”
琼斯说:“你很快就会和你的同伴在一起了,他从洞里跳下去的动作居然比我还快。把手伸出来,让我铐上。”
当手铐铐住我们俘虏的手腕时,他说:“你们难道不知道我是皇族后代吗?我希望把你们的脏手拿开。另外,我还希望你们能在跟我说话时,时刻不要忘了用‘先生’和‘请’字。”
琼斯瞪圆了眼,强忍住笑说道:“那好吧,嗯,‘先生’,‘请’你上台阶吧,等上去以后,我们会雇一辆马车将阁下送往警察局去,你觉得这样可以吗?”
约翰·克莱很平静地说道:“这还差不多。”他冲我们三个人微微鞠了个躬,便默默地在警探的押送下走了出去。
大家相继跟着也从地下室走了出来。这时,梅里韦瑟先生说道:“对你们的付出,我真是感恩不尽。很显然,这是一桩精心谋划的银行盗窃案,而幸亏你们想出了这么周详的方案,才使得这件案子这么快就告破了。”
福尔摩斯说:“我本人也正有几笔账要跟约翰·克莱清算,不过我想我为这个案子花的钱,银行应该会付给我的。除此以外,更重要的是我从这个案子中得到比这多得多的回报,那就是这次破案的经验,这是任何东西都不能比得了的。其实,仅仅听那红发会的非同一般的故事就已经让我大受裨益了。”
早上,我和福尔摩斯在贝克街喝加苏打水的威士忌酒时,福尔摩斯解释说:“华生,你瞧,事情其实显而易见,这个所谓的红发会和他们那则乱七八糟的广告,还有什么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些事情,最终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把那个糊涂老板每天给支开几个小时,然后趁他不在店铺里的时候作案。可以说没有比这种做法还新奇的了,一般人很难想出这么绝妙的方法,而这一点表明,克莱还是很有头脑的。他利用店铺老板的头发颜色,并用每周4英镑的代价做为诱饵来引他上钩,而这点钱显然对于对他们这种做大买卖的人来说,成千上万英镑才是他们的目标,所以这点儿钱也就不算什么了。于是,他们便刊登了那则广告,然后其中一个人临时租一间办公室,另一个人负责去鼓动那个老板去应聘。他们联合起来,最终以保证那个老板能够于每天上午离开他的店铺。其实,在我知道那伙计自愿领一半工资的时候起,我就看出,他去那儿做事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但是,他的动机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要是那个店里有女人的话,我可能会往那些风流韵事的角度去猜想。但是,事实绝不是所想象的那样。因为这个当铺老板做的只是小本生意,当铺里更没有什么贵重的物品,他们不至于为此费尽心机,还要花那么多冤枉钱。所以,由此判断,他们的目标是在别处,而不是在当铺。那是什么呢?于是,我又想到这个伙计喜欢照相的问题上,老板说这个伙计经常神出鬼没于地下室。而一旦想到地下室,也就找到了破解这个离奇案件的线索。后来,通过对这个伙计的调查才知道,我的对手竟然是伦敦城里遇事最冷静,也是最胆大的罪犯之一。他这么喜欢在地下室里活动,而且搞了这么长时间,不禁会让人产生疑问,会搞些什么活动呢?最后,我确定,唯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挖一条通往其他楼房的地道。
等到我们到现场一考察,我心里就有数了。当时你对我用手杖敲打人行道的举动感到很惊讶,是吧?其实我当时这样做就是为了弄清楚地下室是朝前延伸的还是朝后延伸的。结果我通过敲打知道,它是朝后延伸的。接着我就去按了门铃,如我所预料的,那个伙计为我们开了门。虽然此前我们打过交道,不过我们之间一直没有见过面。我当时都没去看他的脸,而只是想要看他膝盖的情况。你肯定也看到了,在他的裤子膝盖部位,看上去又脏又破。这些情况告诉我们,他一定耗费了很多时间在挖地道。这样一来,就只剩下了最后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挖地道的目的是什么?于是,我站在那个拐角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发现在那位朋友的房子竟然与郊区银行相连。这下我就知道,我已经把问题给完满解决了。当我们在听完音乐出来,各自分手之后,你回家了,而我则去走访了苏格兰场和这家银行的董事长,最后就出现了你所看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