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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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你有没有从他那里了解到更多的信息?”“没有。”
“他没有给你提供一些信息吗?”
“一点儿信息都没有提供。我甚至一直产生过他知道那是谁干的想法,而他是在替他或她遮掩。不过,我还是可以确信他也正陷入迷惑中呢!他虽然长相不错,但谈不上机敏,不过,我感觉他的心地还是比较善良的。”
我说:“要是他真如特纳小姐所说,居然不愿意和她那样漂亮的姑娘结婚的话,那他有点儿太没眼光了。”
“哦,说到这个,他们还有一段痛苦的记忆呢!这个年轻人当初曾经疯狂地爱过她。可是那时他还不过是个懵懂少年,还没有完全了解她,这也就是大概两年前吧!而那个姑娘曾经因为上学,5年的时间没有在家住。而这个傻小子在此期间被布里斯托尔一个酒吧的女郎缠住了,竟然在婚姻登记所和她登记结婚了,你看他有多糊涂?而家里人都不知道他做的这件事。在做了这件傻事后,你可以想象出他该是多么着急,因为他做了不该做的事,却把该做的事给忽视了,此时的他在内心里开始不断责备自己。而当他父亲临终前与他谈话时又极力劝他向特纳小姐求婚,这时他正为自己办了糊涂事而懊悔得发疯呢,在那一刻他急得双臂乱舞,再加上因为他无力养活自己,他的父亲本来就为人很刻薄,要是让他父亲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肯定会彻底不管他的。而就在他回家之前的三天里,他是在布里斯托尔和他的那个当酒吧女郎的妻子一起度过的,那时他父亲根本就不知道他在哪里。这一点很关键,一定要留意。不过,对于小麦卡锡来说,坏事一下子又变成了好事。当那个酒吧女郎在报上看到他身陷命案,罪行严重,有可能被处以绞刑时,马上写信对他说,自己本是个有夫之妇,丈夫在百慕大码头上班,以此申明自己和他之间并不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将他抛弃了。对于遭受了这么多挫折的小麦卡锡来说,这个消息应该算是个好消息了,对他至少是个安慰。”
“可是,他要是清白的,那么真正的凶手又是谁呢?”
“噢!是谁?有两点我需要提醒你特别注意。第一点,被害人在死前曾经和某人约好在湖边见面,而要见的这个人一定不是他的儿子,因为他的儿子当时已经外出了,他也不清楚儿子何时会回来;第二点,在他儿子出现在被害人面前之前,就有人曾听见他发出的‘库伊’的喊叫声!这是两个决定案件能否侦破的关键点。好了,现在假如你愿意的话,让我们聊聊乔治·梅瑞秋斯吧,咱们明天再谈余下的问题。”
第二天,如福尔摩斯所愿,没有下雨,天一亮就是万里无云的好天气。上午9点,莱斯特雷乘坐马车来接我们,我们即可启程前往哈瑟利农场和博斯科姆比湖。
雷斯垂德说:“今天一大早就看到一则重大新闻,说是农场主特纳先生病危。”
福尔摩斯说:“我猜他的年龄应该不小了!”“大概60岁左右。早在他在国外生活的时候身体就已经很糟糕了,他的健康状况出现问题已不是一天两天了。加上目前发生的这件事,更让他大受刺激,他和麦卡锡是老相识了,而且他同时还对麦卡锡有知遇之恩,据我所知,当初他把哈瑟利农场租给麦卡锡的时候,没收租金。”
福尔摩斯说:“是吗?这倒是很有意思。”
“嗯,不错!他一直在尽自己所能帮助麦卡锡先生,对他的仁爱这一带的人可谓是无人不晓,无人不夸。”
“果真如此?这样的话,看来麦卡锡先生当初本是个穷光蛋呢!而他从特纳先生那里得到如此多的好处,居然还想要让自己的儿子娶特纳的女儿,而很显然这个女儿意味着是特纳先生的全部产业的继承人呢!麦卡锡先生居然以如此强硬的态度来对待他们。表面上看,这只是他们的一个计划,但一旦提出来,就想让其他所有人都必须遵守。难道你们对这些不感到有些奇怪吗?更关键的是,根据特纳先生的女儿亲口所说,特纳本人是不赞成这门婚事的,这不是更让人感到奇怪吗?你从这些情况中是不是可以得到什么结论呢?”
莱斯特雷朝我递了个眼色,一边说道:“我们已经采用演绎的方法推理了一下。福尔摩斯,我认为,我们要慎重地发表议论,避免胡思乱想,因为本来专门去调查核实事实就已经够费劲的了。”
福尔摩斯风趣地说道:“你说得没错,你是应该感到核实事实是比较费劲的。”
莱斯特雷不禁冲动起来,回答说:“不管怎样,我目前手里已经掌握了一个你可能很难调查到的证据。”
“那是什么……”
“那就是老麦卡锡是被小麦卡锡害死的,除此之外,所有相反的说法都属于无稽之谈。”
福尔摩斯笑着说:“哦,月光总要比迷雾明亮些吧,你们看左边,是不是哈瑟利农场?”
“没错,正是。”
这是一栋两层格局的石板瓦顶的楼房,此房占地面积较大,样式也很让人感到舒适。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灰色的墙上长满了大片大片的黄色苔藓。此时,从外面看,窗帘低垂,烟囱里也见不到炊烟袅袅的景象,一副很冷清的样子,惨案的阴影仿佛还压在它上面,给人很沉重的感觉。我们走上前去,开始叫门。根据福尔摩斯的要求,里面的女佣人把她主人遇害时穿的那双靴子拿给我们看了一下,并且还把他儿子的一双靴子也拿给我们看了看,虽然并不是他当时穿的那双。福尔摩斯挑选了七至八个部位仔细检查了一遍,然后让女佣人带我们到院子里又看了看,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我们从院子里一直走到博斯科姆比湖。
每次,只要福尔摩斯进入这种充满激情的探究状态,就像立刻换了个人一样。如果你认识贝克街那个不爱说话的思想家和逻辑学家的话,此时肯定不认识他了。只见他脸色一会儿涨得通红,一会儿又阴沉沉的。他紧锁双眉,两道粗粗的黑线在眉宇间凸显出来,敏锐的双眼射出刚毅的光芒。他低着头,身子前伸,紧咬着嘴唇,细长而坚韧的脖子上突起一道道青筋,简直就像鞭子或绳子一样粗。他张大鼻孔,像个十足的想要捕猎的野兽。此时的他全部精力都集中在了对细节的观察上,即使有谁这时候向他提问或说话,他都会像没听到一样,有时最多会很不耐烦地回答你一下。他一个人走在前面,屏住呼吸,快速沿着这条长满野草的小路往前走去,然后通过树林一直走到博斯科姆比湖。那是一块沼泽地,地面很潮湿,不仅这里,甚至这一片都是这样,地面上留下了很多脚印,在小路和路的两边,以及长着短草的地面上,星星点点地布满了脚印。福尔摩斯时而急匆匆往前赶,时而停下来,一动也不动。有一次,他稍稍拐了个弯,走到了草地里,我和莱斯特雷一直在后面跟着。这个官方侦探一直以一种旁观者的姿态漠然地看着福尔摩斯所做的一切,而只有我,兴趣不减地观察着我朋友的一举一动,我知道,他的每一个举动都有他自己的目的。
博斯科姆比湖是个并不很大的一片小水湖,位于哈瑟利农场和富裕的特纳先生私人花园之间的边界上。整个湖约50米见方。在它的四周长满了芦苇。池塘的对岸是一片树林,在树林的上方,可以看到房子的红色尖顶,这是有钱人居住区的标志。靠近哈瑟利农场这边的是更茂密的树林,而在树林的边缘到湖的另一侧,也就是那片芦苇之间,横亘着一片只有二十步宽的狭长的湿草地带。
在莱斯特雷的指点下,我们看到了发现尸首的准确地点,那是个地面很潮湿的地方,甚至还能很明显地看到死者遇害后留下的痕迹。而对福尔摩斯来说,他脸上的热切表情和锐利的目光已经告诉我,他会在这片已经被众人破坏的现场侦查出大量的其他线索来,跑了一圈之后,他就像一只已嗅出气味来的狗一样,将脸转向了我的新同伴。
他问道:“你是不是到湖里去过,去做什么?”“我拿了一个草耙在那附近打捞了一下,我以为会发现凶器或其他什么的。不过,让我惊讶的是……”
“哦,行了,行了!我没工夫听你说这些没用的,这里被你的脚印踩满了,甚至连一只鼹鼠都可以跟踪到你的脚印,而那个人的脚印正好在芦苇那边不见了。唉,要是我能赶在一群水牛似的在这儿乱打滚的那些人之前到这儿的话,整个案情就没那么复杂了。当时正是在看门人的带领下,把那帮人带着走过这里的。他们的脚印把尸体周围六到八英尺的区域都踩遍了。不过,好在我发现了三对和这些脚印不同的脚印。”他一边说,一边掏出一个放大镜,为了看得更清晰,他趴在了他的防水油布上。这段时间里,与其说他在跟我说话,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这些是小麦卡锡的脚印,他来来回回一共走了两趟,其中一次跑得比较快,这从他脚板的印迹很深,而脚后跟的印迹很模糊就可以看出,而这就足以证明,他没有说谎。他一见父亲倒在地上,就急忙跑了过来。好了,再看这里,这应该是他父亲当时来回走动的脚印。而这又是什么呢?这应该是他儿子手拿枪站着细听时,枪托顶端靠在地上的痕迹。而这个呢?噢,噢!这应该是什么东西留下的印迹呢?是脚尖!是脚尖!而且是方头的,很显然,这个靴子与常人的不一样!你看,这是走过来的脚印,那是走过去的,然后又是走过来的……可以肯定,这应该是为了取大衣又回来的脚印。可是这一行脚印又是从哪儿过来的呢?”他来回审视着,脚印或断或续,一直延伸到树林的边缘,然后又到了一棵大山毛榉树的树荫下——这是附近最大的一棵树。福尔摩斯跟着脚印继续往前搜寻着,一直跟到那边,然后再次俯身趴下去,并且不由自主地发出了轻轻的得意的叫声。在那里,他保持趴着的姿势很长时间之后,又翻动了一下树叶和枯枝,把一件东西放进了一个信封里,在我看来,那应该是一块泥。他的放大镜不仅连地面都要检查,甚至把能检查到的树皮都检查了一遍。在长满苔藓的中间,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也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一样也没放过,并且在检查后把它收藏了起来。接着,他又沿着一条横穿过树林的小路一直走到树林边的公路,而就在那里,所有的踪迹都消失了。
他说:“这个案子绝对有意思。”直到这时他好像才恢复了常态。“据我猜测,右边这所灰色的房子一定是门房了,我需要去那儿找莫兰问一下,或者给他写个便笺吧!等这一结束我们就可以坐马车回去吃中饭了,要不你们先走到马车那里去吧,我随后就到。”
大概10分钟后,我们走到了马车停着的地方,随后福尔摩斯带着他在树林里捡来的那块石头也到了,我们便一起乘马车回到了罗斯。
他把那块捡来的石头取出来,告诉莱斯特雷:“雷斯垂德,这个东西你或许会感兴趣,这就是杀人的凶器。”
“没看到这上面有什么标志啊!”“当然没有标志。”
“那你是如何知道的?”
“我发现石头底下的草是活着的,这说明这块石头放在那里时间不长,同时这块石头又没有一个合理的来处可以印证。根据这块石头的形状来看,正好和死者的伤痕是吻合的,除此之外,没发现其他任何凶器的痕迹。”
“那么凶手又是什么人呢?”
“这个凶手是个男子,个子很高,左撇子,右腿瘸,穿一双厚跟的狩猎靴子和一件灰色大衣,喜欢抽印度雪茄,并用雪茄烟嘴,在他的口袋里有一把削鹅毛笔的很钝的小刀,以及其他种种特征,不过这些特征估计足够帮助我们侦查此案了。”
莱斯特雷笑了,他说:“看来我依旧是个怀疑论者。谁都能绘声绘色地说出一套理论来,可是别忘了,我们的对手是只注重事实的英国陪审团。”
福尔摩斯冷冷地回答道:“这个就不用你操心了,到时候你只管按我的方法来办就好了。今天下午我可能会很忙,估计回伦敦的话只能坐最后一班火车了。”
“你的案子不是还没破吗,怎么就走了?”
“你错了,我的案子已经结案了。”
“但是,那个谜团呢?”
“已经解决了啊!”
“那么凶手呢?”
“就是我刚才所说的那个男人啊!”
“可是,他是谁啊?”
“找到这个人相信很容易,因为毕竟这一片的居民就那么几个人。”
莱斯特雷耸了耸肩说:“我是个很现实的人,先说好,我可不愿意在这附近跑来跑去地找一个左撇子的瘸腿先生,那样我岂不成了苏格兰农场人的笑话了。”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反正我已经把机会给你了,就看你的了。你的住处到了,再见!不过我还会给你写个便笺的,在我走之前。”
等莱斯特雷在他的住处下车后,我们便回到了所住的旅馆。等我们到旅馆时,我们看见午饭早就准备好了,而且已经摆在了桌子上。福尔摩斯一直没有说话,又陷入了思考中,脸上的表情很痛苦,而这是只有处于困境中的人才会有的表情。
吃完午饭,等到餐桌收拾完毕,他说话了:“华生,来,就坐在这把椅子上,先让我跟你说几句吧!现在我还确定不下来到底该如何才好,我想看看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稍等一下,我先点根雪茄,听我跟你说说我的看法。”
“请尽管说吧!”
“嗯,在一开始我们讨论这个案子的细节时,从小麦卡锡的供词中,当时有两点马上就引起了我们俩的注意,尽管我们的想法一个对他有利,一个对他不利。这第一点:依据他的说法,在他出现在父亲面前之前,他的父亲就叫了声‘库伊’。第二点:被害人临终前说到‘拉特’这个词。虽然被害人还说了其他什么词,但是,根据他儿子的供述,只听清了这个词。这是我们研究这个案子的两个不可缺少的出发点。在我们进入案情分析的时候可以先假设一下,这个年轻人没有说谎。”
“那这个‘库伊’的意思是什么呢?”
“嗯,很明显,不可能是为了让他儿子听到才喊的。因为那时他只知道他的儿子还在布里斯托尔呢!在完全巧合的情况下,他儿子听到了‘库伊’这个词。被害人之所以叫出‘库伊’这个词目的应该是要引起他约见的那个人的注意,而‘库伊’很明显是维多利亚人的一种叫法,而且往往用在维多利亚人相互之间。就此,我就可以大胆地假设,老麦卡锡在博斯科姆比湖要约见的那个人是一个他在维多利亚的熟人。”
“那么‘拉特’这个词又该怎么解释呢?”
这时,歇洛克·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纸,把它摊开在桌子上。他说:“这是一张维多利亚殖民地的地图,是我昨晚发电报到布里斯托尔要过来的。”他用手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方,问我:“这个应该怎么读?”
我照着他所指的地方读道:“阿拉特。”他抬起手说:“你再读一遍。”
“巴勒拉特。”
“完全正确。这就是被害人临死前叫出的那个词,而他的儿子因为没听清,只听到了个词的最后两个音节,被害人极力想说出谋杀他的罪犯的名字,应该是巴勒拉特的某某人。”
我不禁折服了:“太妙了!”
“这一点很明显嘛!行了,现在你看,经过这样一分析,就大大缩小了研究的范围。如果现在假设麦卡锡儿子的话是实话,那么这个人有一件灰色大衣的事实,就顺理成章完全可以得到肯定了,这样一来,以前比较模糊的这个人的印象现在就比较清晰了。这个人应该是一个来自巴勒拉特的维多利亚人,并且身穿一件灰色大衣。”
“这已经毫无疑问了。”
“而这个人肯定对这一块比较熟悉,要知道,这个地方一般是不允许生人进来的。要到湖这边来,必经这个农场或这个庄园。”
“确实如此。”
“于是,今天我们不顾路途这么遥远,来到这里。在对场地进行检查之后,并经过对案情细节的了解,我其实已经告诉了莱斯特雷这个笨蛋罪犯的相貌特征。”
“那这些细节你是怎么了解到的呢?”
“我的方法你应该最熟悉啊,就是靠对细节的观察了解到的。”
“你对他的身高的判断方法我是知道的,就是从他走路步幅大小来估计的,而从他的脚印则可以判断出其穿靴子的事实。”
“没错,那双靴子比较独特。”
“不过你是如何看出他腿瘸的呢?”
“我是从他两个脚印的不同清晰程度来判断的。因为他的右脚印一直不如左脚印清晰。这说明右脚用劲比较小,这就说明他是因为腿瘸才会这样走路的,所以他是个瘸子。”
“那又是怎么知道他是一个左撇子的呢?”
“从审讯中法医对死者伤痕的记载中,你已经注意到了,那一下攻击时从他背后袭击的,并且位置是在他的左侧。你可以想象一下,除非这个人是左撇子,否则不会打在其左侧。这个人一直躲在树后面抽着烟呢,当麦卡锡父子在一边谈话的时候。根据我对烟灰的研究,从那儿留下的雪茄灰来看,我敢断定他抽的是印度的雪茄。你知道,对烟这个东西我以前专门投入过比较大精力来研究,并为此专门写过有关这方面的论文,对140种不同的烟草、雪茄和香烟的灰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在发现了烟灰以后,又在附近的苔藓里搜寻到了他遗留下的烟头,这种烟头正是印度雪茄烟的烟头,它和鹿特丹卷制雪茄很相似。”
“那么,雪茄烟嘴是怎么回事?”
“我发现那个烟头没有用嘴叼过痕迹,说明他是用烟嘴套在上面的,而雪茄烟的烟屁股上的撕开部位是用刀切开的而不是用嘴咬开的,不过从切口很不整齐的迹象来看,我推断出应该是因为刀子不太锋利的缘故,所以,我断定这是一把很钝的削鹅毛笔用的小刀。”
我说:“福尔摩斯,看来这个人已经插翅难逃了,因为在这四周你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了。这就跟在他脖子上套上了一个绞索一样,等于提前结束了他的性命。另外更重要的是,你还了一个人的清白。目前一切形势都在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不过那个凶手是……”
这时我们的房门开了,“约翰·特纳先生前来拜访!”旅馆的侍者一边把客人带进来,一面说道。
来客相貌非同一般,但显得很陌生。他两肩下垂,走路很迟缓,一瘸一拐地,一看年纪就不小了。不过从他那坚毅的脸上深陷的皱纹和下身粗壮的四肢来看,又让人觉得他身体很强壮,而且很有个性。眉毛下垂、胡须蜷曲加上银灰色的头发,这几方面一结合,更衬托出其尊贵和威仪。不过此时的他脸色灰白,嘴唇和鼻端呈深紫蓝色。以我医生的职业敏感,我一眼就知道他是个患有绝症的人。
福尔摩斯很有礼貌地对客人说道:“看来你已经收到我的便笺了,请坐吧!”
“对,看门人已经把你的便笺转交给我了。你说,为了避免别人不必要的议论,你想约我在这里见面。”
“我认为要是我去你的庄园拜访的话,会招致人们的非议。”
“你因为什么原因要见我呢?”问完以后,他那带着疲倦和绝望的眼神已经告诉人,他已经得到了答复了。
迎着他的眼神,福尔摩斯说道:“是的,是这样的,对麦卡锡的所有事情我都已经知道了。”
这个老人低下头,手捂住脸,喊道:“求上帝保佑我!可是,我向你保证,这个小伙子是不会有事的。到时候一旦巡回审判法庭判他有罪,我一定会出来替他辩解的。”
福尔摩斯一脸严肃:“能听到你这么说我很高兴。”
“如果不是出于为我的宝贝女儿考虑的话,我早就憋不住了。可是那样会让她受不了的……她要是知道我被抓的消息,肯定会很伤心的。”
福尔摩斯说:“可能还不到逮捕你的地步吧!”“什么?”
“因为我是私家侦探,是无权抓捕你的。我很清楚,我是应你女儿的邀请来到这里,并且是为她做事的。所以,不管怎样都要想办法让小麦卡锡被无罪释放才行。”
老特纳说:“我已经离死也不远了,多年糖尿病在身。我的医生说,甚至能不能活一个月都不一定呢!但是,我还是愿意死在家里,而不愿让自己死在监狱里。”
福尔摩斯站起身,走到桌子旁边坐下之后,在他面前已经放好了一沓纸。他拿起一支笔说道:“现在这样吧,把事情真相告诉我,然后我把它记录下来,最后只需你签字画押,现在有这位华生先生作证。我等以后必要的时候,为了救小麦卡锡的时候再出示你的自白书。我可以对你保证,除非万不得已,我是不会把它拿出来用的。”
老人说道:这倒是个可行的办法。毕竟能不能活到巡回审判法庭开庭时还不知道呢,只要能不给艾丽斯带来太大的意外打击就行,我自己倒是无所谓。从现在开始,我保证跟你说出所有实情。虽然这件事说来话长,但是我不会用多少时间的。
“你是不知道啊,这个死去的麦卡锡简直就是一个魔鬼一样。我这可是心里话啊!愿上帝保佑你,无论如何别让这样的人缠上了。我这20年里,就是被他一直缠着不放才会这样的,他毁了我的一生啊,我先说说我是如何被他缠住的吧……”
那是19世纪60年代初,在一个开矿的地方我认识了他。那时我还很年轻,做事比较容易冲动,也很浮躁,没有不想做的事情。先是和一帮坏人结成了团伙,一天到晚花天酒地。后来因为开矿失利,就当了土匪。我们一群共有六个人,经常靠抢劫车站和拦截去矿场的马车为生,一直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巴勒拉特的黑杰克是我那时的外号,直到现在那儿的人都还记得我们这一伙的绰号——巴勒拉特帮。
有一天,我们袭击了一个从巴勒拉特前往墨尔本的运输黄金的队伍,那个车队共有六名护送的骑兵,跟我们正好势均力敌。不过结果还是在我们损失了三个人,他们损失四个骑兵的情况下,才把那笔钱财弄到手。当时的马车夫,也就是现在的麦卡锡,被我用手枪指着脑袋。但是最不应该的就是,我没有当时开枪打死他,我向上帝发誓,当时要是开枪打死他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可是,尽管他当时的表情很让我不舒服,我发现那双一直半睁着的眼睛老是盯着我不放,恨不得把我刻在他心里一样,我却还是放了他一马。我们安全无事地弄到了那笔黄金,一下子发了财,并且来到了英国,到现在都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在英国,我和同伴们各奔东西,我痛下决心要安稳过日子,就买了当时正在明码出售的这份产业,经常用我的钱做点儿善事,以弥补当初犯下的过错。我还结婚生子,有了一个家庭。虽然妻子年轻早逝,但好在她给我留下了一个宝贝女儿——小艾丽斯。正是她,促使我放弃了过去,甚至还在她婴儿时期,我就被她的小手指引着,将我拉上了光明的道路引上了正道。总之,从那以后,我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以我所能来尽量弥补我过去犯下的过错。在被麦卡锡控制之前,一切都很顺利。
那一次是因为到城里去办理关于投资的事,结果,我在摄政街与他相遇。当时的他赤着脚,身上的衣服简直破烂不堪。
他一见到我就拉住我的胳膊说:‘杰克,我们终于又见面了。求你把我们收留下来吧,我们将和你亲如一家人的,我们只有父子两人。要是你不愿意……你是知道的,英国可是个最奉公守法的国家,相信我只要叫一声,警察马上就可以到。’
嗯,就这样,他们跟我一起来到了这里,从此我的生活就跟他连在了一起,自那以后,他就开始在我最好的土地上生活,并且不用交任何租金。而我却备受心灵的煎熬,心里一刻也不得安生,无论何时何地,都忘不了他,还有他那奸诈的、狰狞的面孔。随着艾丽斯一天天地长大,情况变得更糟了。因为他很快就看出了我的心思,知道我怕女儿了解我的过去,知道我害怕她知道比害怕警察知道更厉害。而他一旦决定要什么,都是弄不到手不罢休的。我也习惯了尽我所能地去满足他的要求,土地、金钱、房子都给了他。但是当提出跟我要最后一样东西时,我决不能再答应他了,因为他想要我的女儿艾丽斯。
你也看到了,我们的儿女都已经长大了,所有人都知道,我的身体很差,要是让他的儿子参与进来,争夺我的财产的话,显然正是他最乐意的事。不过对于这件事,我是绝不能答应他的。我宁死也不愿意让我们家族的血液中掺入了他们家那该死的血液。就是因为那个老东西的血流淌入了他儿子身上,所以,仅凭这一点我就难以忍受那个小伙子。所以,对此我绝不答应。于是麦卡锡就来威胁我。但是我告诉他,这次哪怕他用再歹毒的手段我都不会理睬的。于是,我们就约好在我们两家房子之间的那个湖边见面,来商谈最后的结果。
当我到达那儿时,看到了他们父子正在说话,于是就躲在一棵树后面,一边抽烟一边等待,想等到他一个人的时候再过去。可是,我听着听着就忍不住了,心情激愤,再难以控制住自己。因为我听到他正在极力劝说他儿子和我的女儿结婚,而一点儿都没有想过要征询一下我女儿的意见,简直把她当成了马路边的妓女了。当时一想到自己和心爱的女儿的命运竟然控制在这样一个人手里,简直是忍无可忍。我难道就这样被束缚在这里了吗?虽然我的头脑还很清醒,身体还很强壮,但是离死也已经不远了,我的这一生也就这样了,但是,还有我不为人知的过去和我女儿的一生呢!现在,唯有永远让这个邪恶的家伙保持沉默,才能保全我不为人知的过去和我的女儿的一生。福尔摩斯先生,我就这样做出了决定。假如让我再做一次的话,我照样能做得出来。虽然我罪孽深重,即使为了赎罪一生都不得好过也罪有应得,可是我受不了将我的女儿也卷入这中间来的现实。我像攻击一头凶猛的野兽一样,一下子把他打翻在地,心中并无一点儿内疚的感觉。他的儿子因为听到他的呼喊声快速赶了回来,我赶紧跑到树林里躲了起来,后来又不得已跑回去把逃开时丢掉的大衣捡了回来。先生,这就是全部事情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