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伯尔斯通悲剧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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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那时是11点半,我衣服都没脱。听到枪声的时候,我正坐在卧室里的壁炉边烤火。枪声不是很响,感觉被什么东西闷住了。我赶紧下了楼,用了不到半分钟时间就到了这间屋子。”
“当时门开着吗?”
“对,门开着,不幸的道格拉斯正在地上,跟现在你见到的一样。他卧室里面的那只蜡烛还点着放在桌上,接着过了好几分钟,我才点了灯。”
“当时你看见谁了吗?”
一个人也没有,我听到的是太太跟着下了楼,我就急忙跑过去拦住她,不让她受这可怕场景的刺激。这时艾伦太太也来了,我也扶她走开了。直到艾姆斯过来,我们才重新回到那屋。
“是吗?但我听说吊桥整夜都没放下过。”
“是的,我亲自放下了它之前,它一直都是吊起来的。”
“如果这样,凶手怎么可能逃走呢?看来道格拉斯先生必然是自杀了。”
“一开始的时候我们也这么想,不过……”巴克拉开窗帘,露出全部敞开的玻璃长窗,说道:“请你看一下这个!”他拿灯凑近,照出木窗台上面血迹的印痕,像只长筒靴的靴底。
“一定有人曾经从这里逃出去。”
“那你是认为有人淌水穿过护城河了?”“正是这样!”
“这么说来,要是你到这现场仅用了半分钟时间的话,那时凶手肯定还在护城河里。”
“我相信是这样!唉,要是当时我跑过来看就好了!可是你也看到了,当时窗帘遮着,我根本就没想到这一点。接着我就听到道格拉斯太太下楼的声音,我不能让她进来,这太可怕了!”
“确实恐怖!”医生端详着稀烂的头颅和周围喷射出的血浆说道,“我只在伯尔斯通火车相撞的事故中看到过类似可怕的伤势。”
“但我觉得呢……”威尔逊说,他是一个慢吞吞的,没多少见识的乡巴佬,他的脑筋还局限在那个打开的窗户上:“巴克先生说有人淌过护城河逃跑,这个相当正确。但还有个问题就是,如果之前吊桥是吊起来的,那他又是如何进来的呢?”
“是啊,就是这个问题啊!”巴克说。“这个吊桥是几点吊起的?”
“差不多6点钟的时候。”艾姆斯管家说。
“还有,我听说……”威尔逊说,“吊桥一般来说会在太阳下山的时候吊起来,在这样的时节,太阳早在4点半的时候就落下了,怎么会是6点呢?”
“因为女主人邀请了一些客人过来饮茶。”艾姆斯回答,“而客人没离开的话,我不能吊起吊桥,所以等到人都走了我才亲手拉起的吊桥。”
“照这么说……”威尔逊警官说,“要是有外面的人进来,我们就这么假设一下,那么这个外来人就一定要在6点钟之前就进来,然后藏起来,一直等到11点以后道格拉斯先生进了房间。”
“确实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每晚都会到庄园四处巡视一下。他就寝之前最后一件事情就是检查烛火,就这样他到了这个地方,而那个家伙就在那里等着他,接着就开枪了。凶手丢下火枪,跳过窗子逃走。在我看来事情就是这样,没有比这个解释更符合目前的事实了。”
这时,警官在死者身边的地板上发现一张卡片,上面潦草的钢笔字迹写着姓名开头的两个大写字母VV,底下还有数字341。
“这是什么东西?”威尔逊举起这卡片说。巴克看着这卡片也十分好奇。
“之前我没有注意到。”他说,“看来这必定是凶手留下的了。”
“VV,341?我都被搞糊涂了。”警官来回翻动着名片。
“VV代表什么呢?一般来说是人的名字开头的字母。你找到什么了吗?医生?”
在壁炉前面的地毯上有一把铁锤,是既坚固又精致的大号铁锤。
巴克指着壁炉台上面的一个铜头钉盒子说:“道格拉斯先生昨天想换油画,我亲眼目睹他站上椅子,挂好了大画,所以这把铁锤才在这里。”
“那我们最好还是把锤子放回原地。”警官茫然地挠着头说,“看来只有别的脑袋灵光的探长才能搞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个案子还是需要伦敦的警探来处理啊!”他举着灯绕屋慢慢走着。
“对了!”他突然兴奋地把窗帘一拉,问道:“这个窗帘是什么时候拉上的?”“就在点灯的时候。”管家说:“那时刚过4点。”
“毫无疑问,某个人藏到了这里。”警官把灯继续拿低些,可以看出墙角的长筒靴鞋印十分明显。
“巴克先生,我可以保证,你的推测已经得到完全的证实。这么说来,罪犯是在窗帘拉上而吊桥还放着的时候进来的,应该是4点钟以后,6点钟以前。他偷偷溜进了这间他最先看到的房间,因为别的地方都不合适,他藏到这窗帘后面,一切迹象都显而易见。看起来他一开始只是想偷东西,不巧遇到了道格拉斯先生,就下毒手杀了他,之后便逃之夭夭。”
“我们想的一样。”巴克说,“但有一点,我们还是不要白白浪费这宝贵的时间了,干脆趁这家伙还没有走远,搜查整个村镇吧!”
警官又想了一番,说:“对,最早的火车也得6点以后发车,所以他是不可能坐火车逃了。而如果他湿着双腿在路上走,肯定有人会注意到。所以我不能离开这儿,得一直等到有人过来跟我换班。还有你们,我认为在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还是不要走为好。”
伍德医生拿着灯开始仔细进行尸检。
“这个记号是什么东西?”他问道,“会不会跟案情有什么关系?”
尸体右臂直到肘部都露在外面,大概在前臂中央,有一个褐色的奇特标记,外面是一个圆圈,里面则是个三角形,痕迹凸起,在死灰的皮肤上十分突出。
“这个不像是针刺的纹身。”伍德医生透过眼镜细细打量着说,“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可是烙印呢,这个人曾经像牲口一样被烙上标记,这是为什么呢?”
“我也不清楚这个代表什么,可在这近10年的时间里,我曾无数次看到过他臂上的这个纹身。”塞西尔·巴克想了想说。
“我也看到过这个纹身。”管家也连忙说,“有很多次,我的主人挽起衣袖时,我就看到了那个纹身。可是,我也一直不清楚它究竟代表着什么?”
“这样的话,这个印记跟本案就没什么关系了。”威尔逊说,“但也够奇怪的,跟这个案子有关的事都很奇怪,咦,这又是怎么回事?”
艾姆斯惊讶地指着尸体伸出的手说:“他们拿走了他的结婚戒指!”
“你说什么?”
“对,真的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的左手小指头上面总是有一枚纯金的结婚戒指,在这个上面还有天然块金的指环,中指则是一枚蛇形盘戒,现在块金戒指和蛇戒都还在,但是结婚戒指不见了。”
“确实如此。”巴克证实说。
“你刚才讲结婚戒指是在块金戒指下面对吗?”威尔逊问道。
“一直都是这样!”
“这样说来,不管是不是凶手,如果要拿到结婚戒指,必须就先把块金戒指取下,完毕后再套回去喽?”
“正是这样。”
这位负责的乡村警察摇着头说:“算了,这个案子看来还是最好交给伦敦警方来办,越快越好,据我所知,怀特·梅森探长十分精明,当地没有他对付不了的案件,他很快就会来协助我们了。但我觉得还是让伦敦把这事情全部办完好了,无论如何,也不怕丢脸了,像我这种能力办这样的案子,实在是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