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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重来都不是慈善的人,他不涉黑,却不代表他真的相信法律。
这样的女人就算是报警送进了监狱,总会有出来的那一天。
他不放心让她活着。
所以轻飘飘的四字,便决定了这个前女友的命运。
别怪他薄情,只是她早就在他的心理失去了份量。
...或者说,她从来就没有走进过他的心里。
刚刚冷酷了一把的欧海文,一进屋子就发现客厅里说说笑笑,却把他无视个彻底的两个人,摸了摸鼻子走过去。然后舔着笑脸,对着两人傻笑。
“刚刚公公还在说结婚的事情呢。我妈她们都在加拿大,公公想着咱们的婚礼就在加拿大办。你是什么意思呢?”这事本就不怪欧海文,林琳自然也就没有生气,现在看到他这样,林琳便笑着给了他一个台阶下。
“我怎么都好。”之前欧海文就问过林琳,她对婚礼的要求,林琳说没要求,让他看着办。
现在听到自家老爹的话,自然也没有什么意见。
他知道养父是真心疼爱他的。不说是如珠如宝,也是似如已出的养大。
养父之所以提出要在国外成亲,其实还是因为今天的事情,害怕黑道的人知道后有什么举动吧?
养父名下有好几家银行,那些银行都被他陆续过给了自己,可是这么多年,养父却始终不肯将黑道的势力交给自己,其实就是不希望自己走上他的路。
他明白养父的心意。
今天又因为自己的事情牵连到了养父,所以他就更不愿意驳了养父的心意。
“那好,我前些日子买的那架飞机咱就装饰成婚车,然后开着飞机去加拿大。”
“爹地,这个主意不错。”
林琳笑着点头,心中却贼不平衡的默念了一句,‘土豪金,爆发户。’
......
欧老爷子想要将飞机涂成大红色带金色喜字的想法并没有达成,因为林琳以看到这两种颜色会催发孕吐为由阻止了。
不过也因为林琳孕妇的关系,婚礼很低调。林琳与欧海文在香港简单的拿了结婚证,然后挑了一天不错的日子在香港办了一回答谢宴,请的还都只是林琳在警局的同事,至于欧家那边的‘世交’,因为自古黑白不两立的原因,所以并没有请。
不过想来也是,新娘这边一片白道的警察。新郎这边一堆黑道的大佬,让两方人马坐在一起喝喜酒?那画面太美,林琳自认她有些承受不来。
于是那些黑道的,和欧家有些交情的,便都由欧老爷子请了。不过宴请的时间却是推到了两人去度蜜月的日子里。
欧老爷子是不会让儿子和儿媳妇接触那些黑道大佬们的,所以才在俩人不在香港的时候宴请,也好有个理由来搪塞那些人。
在林琳宴请完了警局的同事后,小俩口坐着欧家的专机,带着欧老爷子和保镖们去了加拿大。
在加拿大,欧老爷子以叶家没有车不方便为由,做主买了三辆车送叶妈娘仨个,然后又买了一辆超级豪华的房车,带着叶家娘仨以及儿子儿媳妇几位保镖在加拿大好好的玩了一圈。
游玩的途中,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欧老爷子竟然和叶妈看对眼了。
等到林琳和欧海文准备坐游艇去度蜜月时,这欧老爷就赖在了叶家在温哥华的小二层楼里不走了。
当然了,也不能说没走出去,只是回了趟香港后,又屁颠颠的又回来了。
老爷子追起老姑娘来,那是一点也不比年轻人逊色,今天送花,明天送珠宝,没事还要在叶妈面前念个小情诗什么的。
林琳被囧的常常出戏,别人倒是觉得很浪漫。每每看到叶妈一脸娇羞幸福的样子,林琳都觉得很感动。
少年夫妻老来伴,儿女长大了,父母总是最寂寞的。两个老人能够走到一起去,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反正烈女怕缠郎,叶妈的三个女儿对于她再嫁就没有一个人反对的。于是在林琳与欧海文再次来到加拿大的时候,一家六口坐在一起吃了顿饭,便算是办了仪式。
四个小辈都嫌太简陋了,可是两个老人却都不喜欢在他们的好日子里去应酬别人。
回到香港,身体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后,林琳闲来无事便去了警局档案室上班了。
然后在一天去简洁家玩的时候,就看到了那个整部电视剧中,最让林琳恶心的家伙。
作者有话要说:我喜欢欧海文的爸爸,很可爱的一个小老头。也喜欢叶妈,挺不容易的一个女人。
......
说实话,这一次去云南,真的很累。也许是跟团走的原因吧。
全程一共十天,坐了四次飞机,两次卧铺。
团费一个人几千块,再加上单人房差,还有一些自费项目,其实真的是不便宜。
当初在哈尔滨说好的不是购物团,没有想到到了那里以后跟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光是珠宝店就逛了七家,什么翡翠,黄龙玉的。
第一天和最后一天都没有导游管,仔细一算八天里,一共五个导游领着喝了四回茶,逛了两家精油店,三家银饰店,七家珠宝店,这也没谁了。
听说这五个导游还不是一家旅行社的。
行程里说好的玉龙雪山,从攀爬变成了远望。其中一个导游看到我们没有买珠宝,没有干劲了,都不想领我们逛丽江古城,说是那里没啥意思。
还有就是有天晚上出去逛,然后差点被出租车宰了。明明十块钱的路程,硬是要三十。幸好我们一行四人里有个大叔,不然就真的认宰了。
那个司机可坏了,我们去的时候就花了十块钱,所以回来的时候,还是在那里下的车,上车前还特意问了多少钱,他花十块钱能走,没有想到走到半路又说十块钱不能走,硬是要加钱。
早知道会这样,我还不如报那个几百块钱的购物团了。
对了,吃得也不好。大米好难吃,这个可以理解,可是菜什么的,感觉都不放盐的。
最后一天晚上解散的早,我和团里一个小姑娘出去吃了一顿傣家特色,点了一个香草烤鱼,包烧竹笋,还有一个菠萝饭。菠萝饭真的很好吃,甜甜的,里面只有糯米和菠萝。这顿饭是我这十天吃的最饱的一顿饭了。老板娘很和蔼,并没有因为我们是游客就宰我们,还送了一盘沾酱菜,不过那个菜味道怪怪的,没吃过。
我在东北吃的过桥米线都是用小砂锅装的,而在云南那边竟然是直接用碗端上来的。味道也没有在东北吃的香。
果然是不能去当地吃正宗的特色,因为都没有适应和改良过。
我大姨妈一直很任性,从来没准过。然后这一次到了云南的第二天她也来旅游了。疼的死去活来不说,它竟然还一直不走,整整跟了我七.八天。
这一次云南,那心情真的是没法用语言来形容了。
唉,不多说了。在这里衷心建议大家,去云南千万别跟团走。也千万别一个人去那里。
存稿不多了,让蠢作者缓两天,过几天缓过来了,咱们就来章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