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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式的餐厅,晚风微凉,坐在露台上,看着繁星点点倒也十分清爽。

    水晶灯、银餐具、甜美可口的雷司令,一切都是那么醉人。今日的莉莉穿的是一袭火红色的土耳其传统刺绣裙子,非常美丽。陈先锋记得,汪晨露也曾穿过类似的红裙子,可莉莉如火明艳的容貌气质,其实穿起红裙来更美。

    他不是没有见过莉莉的落寞。尽管她刻意将所有的情绪妥帖收藏好,留给他的是最好的一面,可每当午夜梦醒,他都能见到她的落寞、安静与憔悴。那一刻,她的脸干净雪白,卸去了那些浓妆艳抹,就像一个安静的小女孩。正因见过了她的那一面,他才妥善地将她珍藏心底,他一直对自己说,只要他爱她,就够了。可其实远远不够。

    他替她点了全熟的牛排。

    她笑:“还是你最了解我。”

    陈先锋因在外国长大,吃牛排一向只吃三成熟的。可莉莉怕血,有一次,他替她点了一份三分熟的牛排,她来得晚,可一看见那盘牛排,就跑出去吐了。后来,连他也戒掉了,只吃八成熟不见血的。

    听了她的话,陈先锋没说什么,只是取过酒喝了一小口。他只顾把玩杯子,看着她吃。

    忽然,莉莉放下了刀叉:“你有心事?”

    “这是我最后一次陪你用餐了,莉莉。我定了后天的机票回巴黎,以后也不会再回来了。”他受了伤,而且此生再难以痊愈了。

    莉莉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脸色渐白,最后还是说道:“你始终选择站在汪晨露那一边,对吗?”

    不等他回答,她又说:“原来,你由始至终爱的只是她。”她忽然仰起头来,露出她精美的下颌,她在极力忍住泪水。

    陈先锋沉默了一会儿,道:“我和晨露只是朋友。对她,我确实动心过,可仅仅是喜欢,朋友间的喜欢。我爱的一直是你,可你从不相信。”

    莉莉猛地看向他,脸上是难以置信的神色。

    他笑了:“你看,你从不相信,我真正爱的是你,只有你一个。”

    大家都不作声了。

    最后,还是陈先锋打破了沉默:“可你没有爱过我。我知道从一开始,是你刻意安排的,你为了香凝玉接近我,这些我都可以忍受。可你一直没有放过晨露,也没有放过你自己。所以,我只能选择离开。”然后,他站了起来,转身离去。

    只剩了莉莉一人,坐在露台上,哭得像个孩子。

    她是喜欢他的,也曾想过为了他放弃一切,不再与汪晨露作对,可香凝玉不会放过她!这一生里,只有两个人是真心对她好,一个是先锋,另一个是之衡。

    手机忽然响了,她打开,是短信,泪眼婆娑里,她吃力地读着他所写的每一句话:“白明珠偷拍下了你与香凝玉陷害时光与晨露的录像,当时我在场,可她们没有见到我。白明珠要将这段录像发给我与媒体,但是晨露坚决反对。晨露一直当你是姐姐看,希望你最终能放过她,因为那样就是放过你自己。多保重!”

    莉莉任泪水肆虐,号啕大哭。陈先锋站在不远的拐角处,静静地看着她。那一条短信,最后他想写上:我爱你。可这三个字太沉重,他既然选择离开,就不必束缚她。他再看了看手机,关机大步离去,再不愿回头。因为他不敢回头……

    莉莉最近陷入了恐慌中。

    她有许多把柄握在了汪柏手中,汪柏让她做的事,她已经一件不落地做了,只是文洛伊上不上当,她无法得知。但听时光集团内部的人说,文洛伊为了琉璃家化的事,再次去了日本,应该就是为了收购事宜。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证明文洛伊上钩了。

    可她自己,依旧被香凝玉挟持,被汪柏摆布。

    这样的日子、这样的生活她已经过够了。自从陈先锋离开她,她才恍然大悟,是自己逼走了所有关心自己的人。

    深夜里,她试着拨了许之衡的电话。她原没有抱希望,像她这样利欲熏心的人,谁愿意搭理她呢?可电话通了,传来的是许之衡踏实沉静的声音:“喂,莉莉吗?”

    那一瞬,她哭了。

    “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我们离开这里,我们去欧洲!你信不信我?”莉莉终于将那番话说了出来,备觉轻松。

    电话那头,是许之衡坚定的声音:“信。”

    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字,莉莉却觉得安心与幸福。幸好,无论她走出多远,当她回头时,依旧有一个人站在原地等着她!

    可在离开之前,她还要做完一些事。她把所有的想法都与许之衡说了,他说他会帮助她,会等她。

    站于窗边,冷冽的风吹了进来,刮得人脸生痛:“香凝玉,是你逼我的。你一天不倒台,就一天要控制着我。与其这样,我还不如和汪柏做一场交易。”莉莉忽然放声大笑起来。风吹起她乌黑的长发,于静夜里,她是那样苍凉。

    第二天,汪晨露依旧早早去上班。

    忽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汪晨露应了句:“进来。”

    是许之衡推开了门,他依旧将一杯咖啡放在了她的桌面上。

    对上他若有所思的眼眸,汪晨露不禁有些担心:“你有话要和我说?”

    许之衡双手握着他的那个马克杯,指腹摩挲着杯口,似是心事重重,最后,有些无奈道:“我与她处理好一些事,就会离开这里,也不会再回土耳其,她会与三伯切断一切联系。我们会去欧洲,过属于我们自己的生活。”

    汪晨露听了一怔,然后笑了,笑得如此灿烂。她有些激动,握住了许之衡的手:“许大哥,我是真的高兴,真心地祝福你和莉莉!”

    门外的墙后,莉莉无力地靠在了墙上,垂下了头,视线落在食指上的玫瑰指环上。她是真的累了。

    汪柏与香明丽分开活动,分别对香妆的各大股东进行游说,买下了他们手头上的股份,更利用多家空壳公司在流通股市里大量吸收流通股。

    等到香凝玉发现不对,想打反收购战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而且香凝玉因为拍卖土地的事,资金链紧缺,根本拿不出更多的钱来打反收购战,眼睁睁地瞧着大股东的身份被取代。

    在股东大会上,出现的再不是以前的那些股东,大半股东皆已重新洗牌,所以,都是陌生的面孔。

    原以为坐在第一把交椅上的会是香明丽,可香明丽也只是坐第二把交椅,微笑着说:“二姐,这些年你也辛苦了。以后,就让妹妹来替你分忧吧!”嘴角是含着讥诮的。

    香凝玉被赶出了董事会,因为大股东发行新股,加持股份,香凝玉的股票变得一文不值。香明丽不单取代了她,还将她总裁的职位也换了下来,改为职业经理人出任香妆总裁一职。香凝玉在办公室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香明丽不明所以地看着她,以为她是穷途末路,接受不了,于是道:“二姐,要不你把手上全部的股票卖给我吧!那可以保证你一世衣食无忧了,甚至一世奢华,你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到底是骨肉血亲,香明丽也不愿赶尽杀绝。

    可香凝玉充满仇恨地看着她,再看了眼大股东那空着的位置,指了指那个位置道:“告诉我,是谁?”见香明丽怜悯地看着她,不说话,她大笑起来,“那个人要隐于幕后,不敢出来,让你做场面上的主持是吧?我告诉你,游戏还没完呢!那个人最爱惜的是什么,我知道,我要他眼睁睁看着那一切……”她忽然不说了,阴阴地笑着,状似疯癫地离开了。

    香明丽太了解二姐对于权势的痴迷,也知道她不会那么容易放弃。

    果不其然,有裕丰的何董替香凝玉周旋,她向银行抵押了股权与一些产业,借了一个空壳公司,重新运营起来,不断地给香明丽带来麻烦。香妆世家的一切产品,在她的香道公司里都有出售,且价位更低。

    原先一整队香妆研发团体,被香凝玉挖角,一并带去了香道公司。

    对此,香明丽虽忙得手忙脚乱的,可依旧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新任总裁黄天问她要不要对香道展开狙击,她只是略一摇头:“毕竟她还是香妆的人,暂时不要动她。看她的举动,是想借此收购香妆,我们静观其变好了。适当的时候,我们再将香道收购。再说,她那么爱抄袭,那样的团队不要也罢,我已经从法国那边带来了自己的研发团队。”

    于是,香明丽压下了一切,只看香凝玉到底有什么手段。

    因为香凝玉下台,且处处被香明丽压着,香妆一方面在刻意与时光修好关系,一方面忙于推出自己的新产品,两家企业都借着这段时间,喘了一口气。

    正因香凝玉忙于自保,无暇顾及时光,所以,过了这一阵子,时光倒是好事连连。

    时光在纪元旗下开设的新店面与专柜,生意红火得很。

    而时光与花容合作的“慵懒”系列的发布大获成功。那是一场业界的革命,将护肤融入了化妆里面。那一盘盘瑰丽的眼影膏,颜色淡雅温暖,并不是那种绚丽夺目的七彩,仍是以玫瑰色为主调,通过特意设置的化妆手法,使得妆容慵懒妩媚,透出一种模糊的性感。

    那一场发布会上,化妆师自然是汪晨露。她妆容清透,连胭脂色都极淡,而唇色用的是裸妆,至于眼妆,她以不同层次的淡粉的玫瑰色为双眸增添了一份慵懒情致。她只穿了一条白色连衣裙,再无多余的装饰,将那一头乌黑柔顺的发随意地绾起,果真是慵懒到了极致。她为模特化妆,每一个步骤慢慢道来,声音低柔,似是充满了情感,明明吐字那样轻,传递到耳中却那样清晰,像在念一首拜伦的情诗,又似有一只小手,挠在每个人心里,痒痒的,却很舒服。

    当听到她的声音淡淡地说道:“这款瑰丽眼影膏,因加入了大马士革玫瑰精华,而起到了护肤的功效,能为双眸增添水润滋养。眼影膏的首次使用,使得上妆更为简易、持久。膏体润泽,一抹即开,就像眼睛喝足了水分。而这款眼影膏还可以做颊彩用,使得妆容更为精致自然。”

    听着她的声音,文洛伊有一瞬愣怔,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看到时光如火如荼,一切好得不可思议,看着她浅颦轻笑却藏不住眸底的喜悦,明知道时光能好起来,她就如偷吃了蜜糖的小孩一般开心,明明一切都是自己在幕后谋划,给她一场绚烂的希望,然后再一点点地收网,慢慢地欣赏着,她如何在那一张网中挣扎……

    台下热烈的掌声,将文洛伊的思绪打乱,看着台上微笑着面对记者媒体与宾客的她,他狠狠地握紧了拳头,然后消失在幕布后。他恨自己,竟然生出了放过她的念头;他恨自己,竟然给了自己一场希望。

    接下来,还要发布慵懒系列的其他产品。

    玫瑰雨卸妆水,一款水可以卸除眼妆、脸妆,无须过水,在卸妆的同时补水,还可以在平常当爽肤水用。当感到脸部脏了时,用玫瑰雨擦拭脸部,再上后续护肤品,简单快捷。

    因是真正的懒人适用的新产品,为白领一族节省了许多卸妆时间,也为化妆新手提供了指导与选择,更为追求独特妆容的女孩子提供了潮流方向标。所以刚上市,就已大受欢迎,许多城中名媛、贵妇也来捧场,在体验区,享受着定制妆容的体验。

    这场发布会如此成功,将时光集团推向高潮。而发布会场,坐落在新建的时光旗舰总店,也可谓一种宣传。

    纪六安排的店面,果然是地段最好的。

    作为旗舰店,在百货的最顶层。透明的天幕外繁星璀璨,一如店面的众星围绕。店面分几个区,有精品展示区、体验区,也有企业文化区。在文化区里,介绍了玫瑰之城伊斯帕塔,介绍了玫瑰皇后,介绍了采集玫瑰花的过程,厂房里铺满了一地的玫瑰花,空中是花农掀起的玫瑰雨……

    一切无不美到极致。

    文洛伊安静地退了出去,他不再是时光的执行总裁,他与她,只不过是所谓的生意搭档关系,抑或是,如他所说的一场交易……

    走出商场大门,文洛伊见到了汪柏。

    只见他站在商场门口,任冷风呼啸,他只是执着地仰起头,看着商场的顶层,看着那张灯结彩的玻璃天幕,幻想着天幕下的那个人。

    文洛伊笑了笑,拉开车门,坐到了林肯上,对司机道:“回江边的那栋别墅。”

    当文洛伊走进别墅,立即察觉到了不对劲。

    大厅里没有亮灯,窗户没有关紧,窗纱被风吹得卷动不已,如一波一波的海涛暗涌,一点点地漫过来,无声无息,投影在那一堵雪白的墙上,更暗藏了汹涌。

    渐渐地,他适应了昏暗,看清了坐在大厅沙发上的R夫人。

    而R夫人也正安静地注视着他,橘黄色的火光笼着她,她妆容精致,头发绾起,一身月牙白的旗袍,将她瘦削修长的身形勾勒了出来。R夫人是美的。

    “有什么可以为您服务的,R夫人?”文洛伊笑了笑,走上前来,一室的玫瑰香萦绕着他。又是一个热爱玫瑰的女人!

    他看了看几面上燃着的香氛,正是经典的大马士革玫瑰香氛。那样一支碗口粗的香氛蜡烛,价格不菲,用水晶杯装着,随着烛火,光彩流溢,那清幽淡甜的香味如海潮,一点点地漫过,一点点地袭来,使得人的心也是一片潮湿。

    他只觉得窒息,不耐地一把扯下领带,扔到了沙发上。沙发上还有一件外套,Giio Armani的牌子。他又是一笑:“今天是什么好日子?你们都来了。阿泽在哪里?总不会去参观她的卧室了吧!”

    “你为什么非要带着敌意对待你的哥哥?”R夫人有些不悦。

    文洛伊随意坐下,手抬起,优雅舒张地搭在了沙发靠背上:“不知道的,还以为阿泽才是你亲生的。”

    一句话,让R夫人皱起了眉头。

    “怎么了?惹你不高兴了?”文洛伊闲闲道来,“记得那时,我们一家人去瑞士滑雪。那时的阿泽是个叛逆的孩子,不接受你,可你依旧待他如亲生。他故意大雪天跑去滑雪,结果迷了路,你丢下我和爸爸,一人出去寻找。你冒着风雪跑了出去,去救别人的孩子。当救助队找到你们时,你为了使他暖和,把羽绒服盖在他身上,抱着他将他的脚包在自己的腹部暖着,而你的脚却截了肢。我只是不明白,从小到大,你连看我一眼都嫌厌恶,从不陪我说话,将我扔给伍妈带,自己却跑去照顾别人的孩子。是,阿泽五岁就丧了母,你一直坚持抚养他,他却朝你吐口水,当着你的面摔东西,不让你住进父亲的房间,因为那是他母亲住的。直到你为他付出了一双腿,你们倒成了这世上感情最好的母子。那我算什么?”

    文洛伊的声声质问,使得R夫人怔住了。她手抚着头,只觉得头痛难抑:“可不可以帮我关上窗户?”

    文洛伊看了看她的那一双假腿,于是起身,将窗户关上了。她又岔开了话题!他就靠在窗台上看着她,等着她的话。

    果然,R夫人苦笑了一声道:“从那时起,你只用R夫人来称呼我了。你恨我不要紧,很多事你不明白。可阿泽是你哥哥,他小时候无论多讨厌我,可他当你是世界上最宝贵的,将你捧在手心里。那一次,我和你爸爸去日本巡查厂房,碰巧用人们也放了假。那时你哥哥十五岁了,想来有哥哥看着你,我们也放心,所以就允了用人们的假。伍妈也答应只出城半天,第二天上午就回来。偏偏就在那个晚上,十岁的你却发了一场高烧。阿泽一个晚上守着你,不断地替你擦身,替你用冰袋敷头,更冒雨跑出去,请聂医生来。那傻孩子之前一直是自闭的,不会开口说话,却自己跑了出去,请聂医生过来。后来聂医生说,当他打开门,见到一身湿透的阿泽时,他脸色发白,一直在抖,可那对眼睛一直在恳求。聂医生让他进屋,他却只看着聂医生,最后,才哇一声哭了出来,求着聂医生去救你。那是他多年来第一次说话,连字都念不清楚了。他母亲的死对他打击很大,他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可他因你走了出来。我还记得,我刚生下你的那阵子,他虽不说话,但总是趴在摇篮上,看着你笑,他会拿着摇鼓逗你笑,如果有人靠近,他就马上抱起你,生怕来人会伤害你。你的哥哥,有多疼爱你,你自己知道!”

    见文洛伊不作声,R夫人看着烛火出神。那闪烁不定的火光一点点地跳动着,有些无奈,有些无情。燃一场寂寞,连余烬都不曾留住,风过,那片片迷蒙的灰就如泪一般,散了。

    “能不能帮我把电视开开。”R夫人依旧看着那香气缭绕的香氛出神。那香氛是有些年头的了,在香氛蜡烛底,刻有“W.H.C”三个英文字母。

    文洛伊知道,那是一个男人的名字,那个男人叫汪海辰,是汪晨露的养父。那个男人一生都没有结婚。而他的母亲,一直爱着、一直守着的,就是这个男人。更是这个男人,逼死了他的父亲。他恨这个男人,恨这个男人的一切!包括汪晨露!他别开视线,走到电视机旁按下了开关。

    一点声音慢慢地响起,那声音很熟悉。然后整个画面都亮了起来。原来是对“时光”今日活动的播放。这是时尚台,所以这项盛事,如何能不播报?

    “像不像鲜花着锦,烈火烹油?”R夫人说。

    “有什么就直说吧,我累了。”文洛伊的不耐更甚了。

    “你在做什么你自己清楚。我的原意,只是想帮助晨露。她是个孤苦可怜的孩子,你就不能放过她?”R夫人忍无可忍。

    文洛伊笑了笑,语声冷漠:“可当初帕沙的帕沙侨不是想和我们联姻吗?他的女儿尔莎也可以嫁来我们家。反正不过是强强联手,为什么非要指定对象?再说,帕沙侨不是善男信女,他也是想借我们的力量夺产,反过来也好渗入我们的家族,谋取利益。他就是个小人,可你倒巴巴地想要别人的女儿当媳妇!怎么,老情人死了,还想帮人家照顾女儿?”

    “够了!”R夫人声音冷峻,面容已是寒到了极点。她生气了!“不管怎么说,我的初衷只是想帮晨露,她一个女孩子,当时只有十八九岁,真的不容易。而且还是你哥哥求的,他对我说,他喜欢她,愿意帮助她、娶她、照顾她,给她一个家;他还说,帕沙侨不会放过她,帕沙与时光会拖累死她,他不希望她过得如此困难。如果当初我知道,晨露已经有了男朋友,我一定不会这样做的。我的本意只是想帮她。可你呢?你为了抢夺到哥哥喜欢的一切,就毁了一个女孩子的一生?”

    “说完了吗?”文洛伊站了起来,逐客的意图很明显。

    文洛伊看了看她:“要不要把他叫下来?你腿脚不方便。”

    “你何时收网?”她却颇为犀利地说了下去,“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你想要的就是这个势头,对吧?只有将一个人捧到最高处,那摔下来时,才真正再也没有机会爬起来,才会粉身碎骨!可是你确定这就是你想要的?你不会后悔?”

    文洛伊推开门,走进了书房。明亮的灯使他一下子没有适应过来,他微眯起眼睛,看着画室里的人。

    文洛泽身姿笔挺,半仰着头,显然是在看墙上。

    那是一幅油画,只是原来的那幅画是一朵饱满的、灿如云霞的玫瑰。他取过柜子上搁着的遥控器一按,那幅玫瑰油画放了下来,刚好遮挡住那幅肖像画。

    是汪晨露的肖像画。

    “她的眼睛少了一抹神采,应该是照着相片画的,而非本人当的模特。你不想让她发现你的秘密。”文洛泽看向他,目光深远,仿佛一眼就把他看穿了。

    文洛伊岔开了话题:“你陪R夫人过来,不会就是为了翻阅我的私人物品吧?”

    “你在玩火。”文洛泽目光冷峻,“时光的问题太多,你如此大力推动,万一猛地断掉资金借贷,后果十分严重。那是个无底洞,会比原来的情况更糟。就算花容有心扶持,只怕也负担不起。”文洛泽道破了那道谜题,“只怕背后也是你在一点点地推波助澜。是你在煽动她、欺骗她,给她编造了一个天大的希望。”

    可文洛伊只是一笑:“就连花容的汪柏也不着急,你何必上心?”

    文洛泽没说什么,走上前来,将一串项链放到了几面上:“这是我在二楼走廊捡到的,上面还刻了她的名字。”笑了笑,他继续说下去,“其实这本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是代表幸福的幸运符。看刻字,有些年头了,你骗了她,骗了我们,可是你骗不了你自己。你自己心里明白。”

    说完,文洛泽离开了这间书房。

    那是两把钥匙形状的项链。上面镶嵌有无数的碎钻。其实也算不得多名贵,全美裸钻,他拥有许多,但因为是哥哥送给他的代表幸福和幸运的钥匙,他才会如此珍而重之。

    他就曾见过父亲送许多的珠宝给母亲。那样美丽,放在妆奁盒子里,明式的紫檀妆奁盒子分好几层,只要一打开盒盖,将盒子一层层地拉开,满满的全是闪闪发光的璀璨宝石与钻石,红的、蓝的、绿的、紫的、白的,纯净的、晶莹的、绚烂夺目的,那样多,那样美,那样璀璨。可他没有瞧见母亲的笑容。母亲只是微微垂下眼睛,然后就把盖子合上了。他看到了父亲目光里的绝望。

    所以,他曾发誓,永远不会爱上任何一个女人,她们就是如此难以满足。他为他的父亲而难过,到死也没有等来他的母亲,R夫人。

    所以,很小的时候他就和母亲很生分,倒是和哥哥亲厚。只是当看到母亲和哥哥之间的深厚情谊,看到母亲保护哥哥的奋不顾身,他的妒忌与怨恨就在一天天地滋长,生了根发了芽。他学会了抢夺属于哥哥的东西。

    那一天,是他的生日。母亲照样不在他身边,去花田采集属于她的花去了。倒是在哈佛上学的哥哥特意飞回来看他。那样风尘仆仆,十多个小时没有合眼,一下飞机,就跑去见他了。

    彼时,大家已经分开住了。他不愿意再在那栋豪华却没有生气、没有感情的冰冷屋子里生活。他在江边新开发的别墅型小区里,购进了一套房子。

    那天晚上,是哥哥和他庆祝,还送了那项链给他。两把镶了钻石的钥匙,出自名家之手。一把代表“打开幸运之门”,一把代表“打开幸福之门”,美好的寓意。对于他的别扭不自在,哥哥一向一笑置之。两人一起喝酒,聊天,最后醉倒在了一起,等酒醒,已经过了一天一夜。兄弟两人互看了一眼彼此的狼狈模样,然后大笑起来。

    那样愉快的往事啊……

    只是因为酒精的问题,却在第二天的深夜诱发了他的身体疼痛。

    他做噩梦了,他又回到了那个夜晚,父母在老宅里争吵。他想上前一步去劝,一切犹如影画,他无法触碰到他们。无论他怎样喊叫,让他们不要再吵了。都没有办法。

    他看到父亲推搡了一下母亲,打破了燃着的香氛,那一室大马士革玫瑰的味道使他窒息,然后是母亲摔门而去,跟着是父亲。

    香氛倒在地上,并没有熄灭。那天,没有人在家。见到主人争吵,用人们躲到大屋外的用人房去了,哥哥也还在寄宿中学里没有回来。火点燃了地毯,一点点舔舐着一切可舔舐的东西。

    他只是个十岁的小男孩,吓得身子被定住了。当他想起要逃,烟灰涌进了他的肺腑,那样疼痛,用人们开始撞门,可他们没有钥匙。他们开始捶打一楼的玻璃窗。而他的手脚被灼伤了,眼睛很痛,脸上被火舌舔过,像一把一把刀子在不断地割着他。后来,他看到哥哥破门而入,抱着他不管不顾地冲了出去。

    “啊!”一声大喊,他挣扎着醒了过来,脸上、手脚上全是红肿一片,痒痛难忍,就如当初被火舔舐所起的血泡。

    那一次,大火并不严重,只是他太小,完全被火吓住了。所以,他身上的伤也不算太严重。只是从此,在他心里就种下了阴影。他会突然发作,全身皮肤过敏,犹如在被火烧。心理医生说,这是心理问题,需要时间才能痊愈。

    被酒精引发出了那一场噩梦,他的病又复发了。那一个晚上,是哥哥冲进他的房间,抱住了吓醒的他。哥哥只当他还是那个十岁的小孩,一遍一遍地对他说:“别怕,只是梦。有哥哥在!”后来他就慢慢安静下来。

    而哥哥取过他放在枕边的项链,放进了他手里,笑着对他说:“你看,这是幸运符,它很冰凉。”果然,项链置于手心,冰冰凉凉的,哪还有什么火烤火燎,他的一颗心终于安定了下来。后来,每每他做噩梦,会本能地握住那链坠,冰冰凉凉的,他总能从噩梦中醒来。

    那项链,他一直戴着,从不离身。

    直至,他见到了汪晨露。

    那时,他还不知道她的身份。

    他只记得,她很温暖,很爱笑。她的样子不美,顶多算是清丽可人而已。偏偏长相那么清丽的女孩子,却爱肆无忌惮地大笑,使他想起了《聊斋》里的婴宁。

    她爱笑,而且笑得很美。

    那是在上海郊区的花田里,她在忙着采集花朵。

    初秋的天气已经很凉爽了,可因换季,他的脸红肿得面目全非,连朋友都认不出他来。纪六还曾开玩笑说:“你是不是被蜜蜂蜇了,肿成这样?”

    因文氏美妆企业在云南、西藏、新疆、上海郊区等地都有花田,听闻本地郊区的花田玫瑰开放了,他才会过来看的。

    他就是在花田附近,碰见了汪晨露。

    玫瑰花田里,是一片粉红色的海洋,花瓣垂垂,饱满欲滴,那是凌晨五点钟,他还记得他所闻到的玫瑰花的清香,清香中带着甜,他觉得,自己尝到了爱情的味道。

    而她在唱歌给玫瑰花听。多有趣的一个小姑娘。

    花田不算太高,但花树茂密,翠绿的叶子重重叠叠,想要找到一个人也是不易。他明明走了好些路,就是到不了她身边。他跟着她的歌声而去,繁花似锦,那粉红的花那样柔软,如丝如缎,织起一片云霞,她时而在花云的这一头,时而又在翠绿枝丫的那一头。

    白色衣裙轻盈,倒映在粉红的花田里,使他想起看过的马塞尔的意识流小说系列,《追忆似水年华》中的《在少女的花影下》。而她,不是就在花影下吗?她就是花影下那一只狡黠的白狐狸,你想走近她,她却跑远了……

    不知怎么的,他就念了出来:“不管时光如何流逝,场景如何变换,我的思绪永远会回到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只为看一眼那时的我,那时的她,那时我们悄悄地约会。”

    “咦,这不是《在少女的花影下》那些动人的句子吗?”那只狡黠的“白狐狸”终于停下了脚步,而他跟上了她。

    看见他,她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反而上前一步,将一枝玫瑰花递给了他:“我也爱看《追忆似水年华》,不过我只注重看讲述艺术史的部分。谁让意识流小说会让人看着看着就分神呢!”她耸耸肩笑了,露出一口可爱的白牙,尖尖的,细细的,他心中那只狡黠的狐,再次跳了出来。

    “我喜欢书中对嫉妒的描绘。”连他都能听出,自己有多妒忌。他妒忌他生命中一切所缺失的美好……

    见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他笑了笑:“我就住在花田边的农舍里,晚上请你过来吃饭。”

    她微侧头,答了他的话:“毫无疑问,生发出爱情的,往往不是一个人的魅力,而是他说的这样的话:‘不,我今晚没空。’”《追忆似水年华》里的句子,被她脆生生地念出,连拒绝都变得有意思起来。

    他喜欢这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遇见我的女孩……他在心中想道。

    “我叫晨露,你叫我露露姐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汪晨露微笑着伸出了手。

    “逝去的年华,年华。”他喃喃。

    “什么?”她没听清。

    他笑了笑:“年华。”

    “姓年名华呀?好名字啊!”她拍了拍手,笑容明媚。而他没有纠正她的错误,他就叫年华。

    在似水年华里,他骗了一个女孩,他说,他叫年华。

    她说,这段时间,每天四点,她都会到这里来采集玫瑰,一定要第一道阳光照射下来前的才好。

    他说:“就像某种仪式?”

    她答:“是的,就像某种仪式。”

    她有时会问:“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而他看了她一眼,随意地答:“许是命运使然。”

    她一边整理满箩筐的玫瑰,一边说:“在每年六月,从清晨四点开始,在朝露初降时,就得摘下沾满晨露的玫瑰。在花瓣的水分饱和度达到最高的时候把花摘下,只为追寻酿造最佳玫瑰水的完美定律。”

    “你是花农的女儿?”他有些意外,这样淳朴天真的女孩,不大像都市女孩。

    她歪着头,想了想:“也算是吧!”她整理好玫瑰就离开了,要赶去附近的加工厂交货。那些加工厂就是文氏旗下的蒸馏厂,由他的妈妈R夫人负责,同时也有几家国内的精油公司与护肤品公司。

    那天晚上,他在农舍等了一个晚上,可是她没有来,果真应了她早上的拒绝。其实,他并没有洛丽塔情结,可他被她蓬勃的生命力给吸引住了。

    在黑暗中,他默默想念着她,似乎能闻到她身上的香味。他打开了灯,看着镜中的自己,红肿丑陋的脸,她竟然没有被吓跑,还愿意和他聊天?如是想着,身上的痛苦也似轻了许多。

    第二天,他在凌晨四点准时出现在了花田里。

    今天的她,穿的依旧是一条白色的亚麻布连衣裙,宽宽松松,却显得她分外苗条。她系上了一条粉红色的长丝巾,将瀑布般的长发包裹住了,远远看去,就如一枝亭亭玉立的玫瑰花。

    “嘿,”她上前一步,手上拿着一个小瓶子,说,“可以吗?”

    他点了点头。她莞尔一笑,替他喷了喷手臂上的红肿,十分钟后,没有任何变化,但觉得没有那么痒了。他再点了点头,她替他喷了喷脸。他只觉得,连眼睛都没有那么肿了。

    “这是真正的大马士革玫瑰水,有消炎、镇静、舒缓的作用。喏,你拿着,用完了我再给你带。等明年六月,我让阿塔——哎哟,阿塔就是阿爸的意思——再给你研制几瓶,保管你的过敏就好了。”汪晨露调皮地往他脸上再喷了喷,然后将瓶子塞到他手上,而他握住了她的手,没有松开。

    汪晨露一怔,抽了抽手,他就松开了。

    她笑了笑:“好了。我该工作了。”

    那是一个愉快的假期。

    每天凌晨四点,他准时在花田里等她。

    他不作声,只是看她工作。

    她总是穿不同的白色连衣裙,裙子很长,包裹住她细长的腰身与腿,她的脚上,穿的是粉色的布鞋,爬山走路,快如灵动的小鹿。

    他曾无数次幻想,她白色长裙下,那一双修长均称的腿。

    她的个子不算太高,一米六三左右,后来也果真没有长过个子。可她很纤细,身段诱人。当他看着她的长裙时,觉得自己有些龌龊,倒像纳博夫笔下喜欢洛丽塔的中年老男人。

    与一般女子不同,汪晨露居然会打趣他。她会突然走到他身边,将手中的玫瑰递给他。他接过,知道那是她善意的提醒,不该如此盯着她的大腿看。她还会突然念叨:“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嘻嘻哈哈的笑声过后,她问,“我说得对吗?男人都有洛丽塔情结。”

    “可我正当青年,才二十三岁,算不得老男人。”他答。

    “对的,所以你不爱洛丽塔。”她会给出很聪慧的答案,一语双关。

    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怎样都可以,但我只要看她一眼,万般柔情就涌上心头。她是他心底的秘密,他不会告诉她。

    他在心里下了决心:一定要培育出全年开花的大马士革玫瑰。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她,而她哈哈大笑。她说,如果全年都能开花,那就不是大马士革玫瑰了!而他在心底对她说:那我就给它定名为晨露玫瑰。

    等到下次见面,他依旧盯着她的大腿看。

    汪晨露不高兴了。她举起玫瑰花枝,轻轻抽他的肩膀,叶子和刺刮伤了他的下巴,还出了一点血。

    他也不恼,问她:“气消了吗?”怎么看,都像情人间闹的小别扭。

    她的脸一红,不搭理他,继续采集花朵。

    那丝缎一般的粉色花朵,在她素白如玉的手上流连,美得就像一幅画。

    他还发现,她与一般的花农女工不同,她的肤色白得十分奇特,他极少见着如此白的女孩,而她的眼珠极黑。她的皮肤细腻如玉,没有花农的粗糙。她的眼睛很美,眸子里的一切都是那样纯粹。她不会是当地的花农。

    “晚上,来见我好吗?”他再次提出了邀请。

    “女孩子不能随便到陌生男人的家里做客。”她眨了眨眼睛答。

    他分明感觉到,如她质朴的女孩,没什么男女大防,她不过是在调侃,调侃他老是盯着她的大腿看。

    “我会在这里等龙血树开花。你知道龙血树吗?几十年才开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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