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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了。成了昨夜里闺房之中的饭后主要谈资。在加上一个青年男子是否适合卖女人胭脂水粉的这样一个热门话题。刘永的小摊子想不火都难。
这时候,外围几个看热闹的汉子中一个撇撇嘴,带着一股子醋味儿道:“有啥啊,明天我也卖胭脂水粉去。”他老婆便凶巴巴的说:“你卖?你卖还不得把人家大小娘子给吓跑了啊。也不看看自己长的啥熊样?”大眼皮啪嗒啪嗒的翻了几下,“你再看看人家那外国小郎君,真真一个俏哥儿。”一说到刘永,语气立刻变的柔情万种了。惹得身边几个老妇哈哈大笑,笑她像一只发春的猫。气的那汉子一甩手里的汗巾,进了杂货铺里。他老婆也羞的跟着进了铺子。二人少不了又争吵一番。
不到一上午,刘永的货又宣布售罄。许多没有买到的只好悻悻的走了,等着第二天再来买。
就这样,刘永每天只出半天的摊儿,每次都能把进的货卖完,根本就不用压货。他每次也不过多的进货,就只购买一上午的就好。这样一来,每天都有没有买到的胭脂的女人,那她第二天肯定还会来。这样也保证了第二天他的这个摊位始终保持人满为患的效果。饥渴的群聚效应被刘永发挥的淋漓尽致。
自从刘永设了胭脂水粉摊儿,梅花街中央那老汉的胭脂水粉可就卖不动了,他的生意本来就不好,这次算是彻底的绝望了。
一天,当刘永收摊后,老汉就在路边截住了刘永,和刘永诉苦。但这是买卖,刘永有什么办法呢?对老汉解释了半晌,最后把老汉的摊子的货收了,又多给了他一些钱让他摆个别的摊子。刘永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那还是看到老汉可怜的情况下。
但刘永脑中的意识却在告诉他,商场如战场,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今后的商场之路还长着呢,意味着更大的危险还在后面。一不小心就会万劫不复。所以,切记,切记。做生意万万不可意气用事。
刘永也牢牢的记下了这一点。
不过,生意好就会遭人嫉妒。梅花街上的一些心眼儿不正的人就勾搭一些闲汉瞄准了刘永的摊子。关键刘永是个外来人,人生地不熟的,是闲汉们最好的猎物。这些闲汉整天无所事事,游街逛店,没事总想找机会碰瓷儿讹点儿钱花。
而刘永却不知道,虽然他也存有警惕的心思,毕竟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他所大意的地方是他以为自己不过是一个站街摆摊儿小生意人。赚的是小钱,不会招来什么麻烦的。所以几天一过,警惕心也就放松了。
掐指一算,刘永摆摊儿也有八天了。这天早上,天空阴沉沉的,英英还在睡觉。今天如果出摊儿,他不打算带上英英了,昨天就没带她。因为客栈里暂时住进了一对儿母女,女儿大概**岁的样子。
英英好容易碰到了一个同龄的孩子,二人玩儿的热火朝天的,也就不想和刘永去上街。刘永也乐的轻松。反正自己不到中午就能回来。
这天早上,他洗了脸,简单的吃了早饭。现在他对吃食不是很在意,他心里清楚,今后赚到钱,天天下酒楼都可以。过苦日子就要有过苦日子样儿。
穿上象征外国人的袍子,刘永在屋里来回的踱起步来,俊秀的脸上若有所思。忽然又到床边,在床底下掏出一个钱袋子,哗啦啦把里面的钱倾倒在床上,数起来。
一共是六贯钱。八天挣了六贯,这样的战果已经不错了,平均起来每天七百多文钱,算来也有二百多块钱了。放到现代也算是不错的小买卖了。
即便是每天赚一贯,那半年不吃不喝也只有三百贯,根本就还不上那五百多贯钱。而且这样的小买卖,没有长远的发展前景。而且还会时好时坏的,因为毕竟不是大量使用的消耗品。一盒胭脂足够用半年的了,也只有稍有些钱财的女子才会使用。根本就不能保证每天的销售量。要想赚到来到大宋的第一桶金,必须要另辟蹊径。
虽然钱不多,但也要攒一些,刘永又把钱重新放好就叫醒了英英,问他是跟着上街还和小姐姐玩耍。英英选择了后者,毕竟孩子的玩儿心重,每日上街,时间长了也会腻的慌。
刘永锁好房门,把英英交给了房东老婆婆,让她给英英弄饭吃,等新来的小女孩下楼就让她们一起玩儿。刘永挣了钱,就给了四百文的伙食费,为了能让英英吃的好些。房东婆婆也很尽心,每次做饭都要先问问英英喜欢吃什么再去买或者做。
安顿好英英,刘永推着小车,顶着黑压压的乌云往梅花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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