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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对突兀人,同样如此。
付出极大代价取得的胜利,不如失败,在现在,那名突兀军统帅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句话的内涵,可是,如同李显岳他们所分析的那样,他们没有选择,为了度过一年又一年的艰苦,他们只能选择与北唐为敌,既然如此,不管代价有多大,他们都必须付出。
阿穆打舔了舔自己尖利的牙齿,眼中闪过一丝残忍。
他确实是他们军中的第一勇士,杀人如麻,英雄无敌,而且手段残忍,让敌人闻风丧胆,在从前的时候,他杀过一些其他国度,包括北唐的低级军官,但是像珍威将军这种级别的,他从来没有过,如果不是今天,也不会有杀死对方的机会。
今天,他有了。
所以,他特别兴奋,脸上出现了嗜血的笑容。
他很想尝尝那个北唐军统帅的鲜血是怎样的,是不是和普通的北唐人不一样。
“他的头颅,我一定会给您带来。”他用突兀的礼仪施了一礼,声如洪钟地招呼了一声,带上锋利的马刀,便离开了。
北唐的旗帜始终屹立不倒,所过之处,锋芒毕露,突兀人喋血,珍威将军率着亲卫,以及所有的高级将领,像是最最普通的骑兵一样冲锋陷阵,死而后已。
阿穆打带着统帅给他的三百轻骑,朝着那高高耸立的旗帜奔袭,他的脸上闪过一丝暴虐。
一个自己信心满满要杀死的人,当着自己的面对着他们的人大开杀戒,而他还不能够马上手刃对方,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件难以容忍的事情。
“我要吃你的肉,喝你的血!”他眼中的寒芒越来越盛。
他或许对不断缩减的北唐铁骑更加忌惮,却不怎么看得上对方的那些高级将领,作为一名赫赫有名的突兀勇士,他觉得对面那些只知道指挥别人冲锋的家伙们,都只是一些酒囊饭袋。
他讨厌唐人,那些虚伪的、穿着华丽衣服的唐人,在他看来,那些看起来很好看的装饰,就是一堆破布,他不需要这些,他认为珍威将军那充满威严的盔甲,也只不过是比破布好上一些的东西而已,以他的气力,可以直接劈砍开来。
雨势渐大,天地之间一片朦胧,阿穆打渐渐看不真切了那大片战场。
可是,那枚不倒的北唐旗帜,依旧那般清晰。
他循着那个方向,沿途越过无数突兀人,杀死许多负隅顽抗的北唐人,带着三百骑兵,越来越近。
珍威将军的枪威势很盛,不可抵挡。
他一手紧紧握着北唐旗帜,一手枪芒舞动,挡在他面前的突兀骑兵,头颅纷纷爆开,开出了一朵巨大的花,真正的血花。
他年轻时就是耍的一手好枪,专门挑敌人的头颅,一挑一个准,前面、后面、左面、右面,只要靠近他,谁也别想躲。
他就是挑着挑着,最后成为了珍威将军,然后走到了今天。
往事历历在目,而我已老去。
他把自己的青春葬送在这片美丽的北疆,再也回不到自己的家乡。
然而,他手中紧紧持着北唐旗帜,便似乎拥有了整个世界。
家乡,也在那里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