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呱呱的叫了,明雪这才想起来自己晚饭没吃,看看表,才八点半,拿上包包去外面吃点东西。
明雪所租的房子虽然挨着学校,但是属于一个巷道里面,进出都得穿过长长的巷道,巷道两边的居民也比较杂,但明雪并不害怕,一来她住这里的时间少,就算住自己也出去的时间少,二来自信自己的身手足以保护自己。
夜晚的S市很冷,即使是初秋,可是让明雪竟然有一种入冬的感觉。
S市地势较偏,工业发展并不发达,在这个工业化的城市,环境质量上算是数一数二。
晚上的S市太过安静,给人一种萧条的感觉,走在马路上,尽管只有七点多,可是人却只有三三两两。
明雪边走边打量马路两边,路的两边都栽种着银杏,银杏在这个城市随处可见,这让明雪有一丝的惊讶,书本说银杏是国家一级保护树木,银杏还是一味很好的中药,可以说几乎全身上下都是宝,但这里的人好像对银杏没有什么特别的,从这条马路上就可以看出来。
银杏上缠着电线,电线上缀着很多个小小的二极管灯,紫色的,灯光从上而下,就像坠落的流星,很美。
吃完饭,大概九点半了。
明雪打道回府,就在进巷道的时候明雪敏锐的耳朵听到了不寻常的声音,那是金属相撞的声音,明雪是有一副热心肠,但得看对象。
她一听那声音就知道是一伙混混在血拼。
s市一个山中之城,地属较偏,治安也就不怎么好,可是再怎么不好也没有混混敢在学校附近闹事,还是聚众斗殴!这群混混可真是胆大包天!这样的人少一个社会就会安宁一分!
明雪本就看不起混混,现在更加不会管这个闲事了,虽然她自信自己是个侠女,而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从小到大也做过不少,但是今天,对于那些不知珍惜生命的人,她选择视而不见。
于是步子又迈开了。
生活就是那样,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总有一些不把理应珍惜的东西好好珍惜,比如时间,比如生命,比如。。。。。。
爸爸说他这一生是为正义而活,这个世间如果没了正义,那人们还怎么活得下去,爸爸最后的时刻都是在为他想要的正义而战,所以明雪猜想他应该没什么可遗憾了吧。
可是,有时候她又很自私的想,她甚至希望爸爸能没有那么高的追求,她不求自己的爸爸是个英雄,如果能,她想要自己的爸爸像同学们中的那些爸爸一样,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每天按时上下班,平平凡凡的。
如果那样,他们一家三口此时是不是幸福的在餐桌上吃着晚餐,或者爸爸看着电视,妈妈收拾家务,自己认真的做着作业。
她宁愿不当英雄的女儿,她只要爸爸能守在她身边。
如果这个世界太平,那么很多悲伤的故事就可以不发生。
就在明雪的身子要没在巷道中的时候她回头往打斗的地方撇了一眼,那时马路上来往的车辆打开了照明灯,一束灯光刚好照亮了路边那金属响声来源之处,明雪正好看到了那个人,汗湿的刘海粘成一股,露出标志性的疤痕。
那个人,终于又出现了;那个人,果然就是个混混!
明雪停住脚步,回头走了几步,倚在银杏树下,就那么看着对面,就这么隔着马路正对着那群斗殴之人。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每次在你想见到的时候,总在你危及的时候,总在你渴望支持的时候,她,总在!------程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