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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看 www.biqukan.co,最快更新心灵世界:王安忆小说讲稿最新章节!

    上一堂课,我们谈了小说这一心灵世界的建筑材料问题,今天我们要谈这心灵世界的建筑思想的问题。或者说上次是务实,这次则是务虚。我强调小说不是现实生活的世界,而是个人的心灵的世界,那么个人的心灵我们将如何去衡量和判断?我还强调小说的世界是用现实世界的材料建成,那么作为创作者的个人是以什么原则去处理现实的材料?就是说创作者个人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将如何解释?谈到这些问题,我们似乎不得不回到现实世界里,虽然我早已声明过,小说不是现实的写照,而是独立的存在,但我们总是无法回避那个材料的问题,由于我们的创作材料来自于现实,所以我们还是需要正视现实。

    现在,我们就要来看看我们身处的现实世界的情形,这情形是如何在我们不同的观照下,变换着形态,也就是与不同的个人产生不同的关系。但是,有一点我不改变,那就是方法,我依然是以技术的方法,量化的方法,这也许是个太刻板的方法,于思想这样抽象的对象不合适,但我已说过,我们应当学习一些机械论,这可以使我们不至混淆某些事实。

    现实世界是一个力量强大变化多端的世界,即便是个别的人性,都无法脱离它的制约来认识它,就像我们时常说的,要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所以要进行孤立的衡量是有难度的。认识的程度总是要受到时代的特定的社会价值取向的左右,似乎很难给它标准。举一个例子:80年代初,作家张洁写过一个很短小的散文,叫拣麦穗,大概一两千字,写小时候的一段往事。当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爱上了她们庄里一个卖灶糖的老头,她为什么爱这个老头呢?因为老头来的时候,她可以用她拾到的麦穗换灶糖吃,后来她这段天真的恋情因老头的去世而终告结束了。这篇散文在当时非常轰动,我以为它对于中国文学是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从1949年到1976年,我们对文学的要求是非常意识形态化的,文学总是担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几乎是一种集体意识的产物,作为创作者的个人则被压抑着。因此,张洁这篇小小的拣麦穗,便以它鲜明的个人化而开创了变革的风气。

    我以为,拣麦穗在新时期文学里的作用要超过打头炮的班主任、伤痕,因为它开辟的是文学本身的道路,而不仅仅是揭示了新的社会问题。但到了今天,文学的个人化已经成为不容置疑的事实,名正言顺,每一点个人性的小事都可见诸文章,日益增多的报纸副刊、生活类杂志又使这类小文章的市场迅速扩张,于是,在我们的文化空间里便充满着私人口袋底里角角落落的东西。面对这种琐碎情调的泛滥,我们是否要对个人化的价值进行新的评定呢?

    我的意思是,个人的认识难免要受到它时代价值观念的影响,对于这样变化着的评定对象,我无法制定一个绝对标准,所以我只能以对比的方式,来判断认识的水平和质量。我将列出几组作品,在这种对比的情况下面,是不是有可能看到一个高度。我很难告诉大家一个具体的结论,但我认为人的认识之间不排除有质量的高低之分。现在,在承认每一个个人都是合理存在的理论前提下,取消了所有的质量标准,实质上是取消了个人和个人的差别,结果是再一次的取消了个人,共性的前景又出现在面前,只不过是在一个新的所谓后现代的假定之下。

    首先,我要提到的作品是复旦的老校友卢新华的小说伤痕。

    当我在准备今天的课时,我忽然发现,新时期文学确实给我们提供了很多非常好的例子。新时期文学可以说是从文学的第一步开始走的,因此很多作品都是在同一个基础上出发,让我们看清我们的出发地是怎样的。伤痕是写文革当中的一个女孩子,因为母亲被错误路线打成了叛徒,她就和母亲划清了界限,断绝了母女关系“文革”过去以后,母亲得到平反,继而又生了重病,躺在医院里面,她从外地回到上海来探望母亲,一路上的回忆和忏悔,回忆和忏悔的结果是她认识到文革是一个扭曲了正常人性和个人情感的罪恶时代。这篇小说发表以后,得到了很强的社会轰动的效果,而且展开了公开的讨论,讨论的焦点是文学是否应该大力张扬人性,个人的人性是否高于时代的需要。这样的讨论在今天看来是相当幼稚的,可是在那样一个特定的时代里它确实起到了突破性的作用,在文学中的人性阶梯上。我们第一步看到了伤痕,它承认了母女的感情,同时控诉了那个离间母女感情的时代。距离不久,王蒙写了一篇小说最宝贵的。这是篇很短的小说,甚至于我今天为上课想找它都没有找到,王蒙自己的许多选集都没有把它收进去,可见它是不怎么受重视的。可是这篇小说给我的印象却非常深刻。它的故事和伤痕相似,也是写一个孩子在文革中与父亲的决裂,不过是由他父亲来回忆这件事情的。父亲为儿子的行为感到非常痛心。他觉得一个孩子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他失去了用他自己的眼睛去发现真相的本能,为了一个其实并不了解的抽象名义不惜舍弃与父亲的感情,他也控诉这个时代,但他控诉的是这时代将孩子变成了一种可怕的没有人性的政治动物。同样的一个亲情决裂的故事,在伤痕中批判的是时代,而在最宝贵的中,则是批判时代里的人,这已经见出了高低,但还不够,我再要举第三个例子,就是牛虻。牛虻里面红衣主教和亚瑟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不需要再复述了。在这一对亲情关系之上,凌驾了真理,这是一个古典主义的命题,真理和血缘亲情,谁战胜谁?这时,又开始背叛人性了,父子之情在此时此刻呈现出它自私和软弱的性质,而对真理的服从需要更崇高的情操。这是我所例举的第一组作品,关于人性。

    第二组,首先是张贤亮的小说牧马人。它写一个右派被发配到西北农村,从一个知识分子变成一个贱民,过着孤苦的生活。然后老乡们就张罗着给他找了个四川逃荒来的媳妇。此时的右派章永麟正陷于精神的绝境,由于自身遭受的不公平对待,对自己对世界抱着极度的怀疑,看不清楚任何事情,完全失去了判断力。而就是这个四川女孩子,一个没有受过教育,对外界事物一无所知,只懂得劳动和吃饱肚子,抱着最基本的人生观念的女孩子,拯救了他的思想。这里有段脍炙人口的对话,大意是他说:“我是犯了错误的人,你知道吗?”女孩子说:“犯错误怕什么,改了就行,咱们以后不犯了就是。”她使他回归到最纯朴的人性里,他一下子退到人的最初级阶段,不再去多想,什么政治、社会、历史、人类精神,存在意义,他全都不去想了,他只面对一件最最初级的事情,就是:生存。用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过一种诚实的生活。他向四川媳妇学习了最最朴素的人生道理,说服自己来解决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所面对的复杂问题。在那种特别颠倒、混乱和纷繁的情况下,这种质朴的人生观不失为一种出路,可以把人带到初级阶段,一下子面对着最初级的问题。我们考虑的问题无论多么复杂,可是我们还是要吃饭,我们能不吃饭吗?那么吃饭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也真实多了。因此当一个知识分子回到人生最初级阶段,把所有意识形态的影响统统摆脱掉,也可说是一种进步。我们再看鲁彦周的小说天云山传奇。天云山传奇也是写知识分子在反右运动中的遭遇,但接纳这个右派的是一个知识女性。这位知识女性显然不会使这个右派返朴归真到“犯错误就改,以后不犯了就是”的地步,那么,她是在怎么样的立场上来接受这个右派,又以什么样的思想激励这个右派?当然,现在回过头去看天云山传奇,它也没有说出什么太深刻的道理,没有说出什么太让人信服的道理,它对政治、对社会、对人生的解释,其实相当简单,甚至不失浅显。可是我觉得它要进一步,它至少是企图在一个理性的位置上来解答人生的困境。它不是像牧马人里的四川女孩,她是感性的来解决问题的,而天云山传奇则进步到理性的立场上了。现在,我又要谈到复活了。在复活里面,有一大批政治犯,都是知识分子,那么托尔斯泰是站在什么立场上来看这些政治犯的?首先,我要重申托尔斯泰的人生观,他认为在这个世界上,人都是罪人,而在这浑然不觉的罪人世界里,唯有政治犯是具有自救倾向的人。前面那两个知识分子全都需要别人来救他,他们只是受难者,而复活里的这个政治犯集团是有自救希望的,他们不仅要救自己,这个世界还要靠他们。他们走向西伯利亚,走到流放地,信心十足的经受考验和洗礼,以求脱生为拯救罪人的圣者。在这三部作品里大家可以看到一个递进的过程,是否也说明认识质量的高低。

    第三组的第一篇是陆文夫的小说美食家,它写苏州的一个阔少,吃着祖上留下的房产,极尽享受之能事。他的享受集中体现于一个嗜好,就是吃。他每天生活的安排是这样的:早上天不亮就起来,让包车夫拉他去一个有名的面店吃头汤面,就像洗澡一定要洗头澡一样,头汤是最清澈的,味道也最纯真。吃过头汤面,就去茶馆和他的吃友碰头,一起喝茶,漫谈上一天吃过的菜。然后再四部包车或八部包车开向某一个地方,好好吃一顿中午饭,吃得很整齐,冷盆热炒每一个程序都不漏掉。下午则去澡堂,因为要吃,就要消耗,消化不良的话,就要影响吃。晚饭是喝酒,下酒的是各类苏州小吃,这些小吃分散在全城,让人买好后集中送到酒馆。解放以后,饭馆全部大众化了,满足不了他了,怎么办呢?他物色到一个女人,是个旧军官的小老婆,在她眼里,饭馆的菜不算菜,真正的菜是家里弄出来的。因为吃,他爱上了这个女人,和她结了婚,从此他吃得更加精致。小说就写这一个美食家在几十年的人世沉浮里如何坚持着他的口舌之欲,这口舌之欲其实是人在温饱以外的一些点缀,一些装饰,这些欲望既是人生的累赘,却也是不可少的,它可使人生更为享受一些。我再要提的是余华的小说活着。它的故事采取倒叙的方法,一个年轻艺术家回溯10年前到农村采风的时候,遇到一个赶牛耕地的老头。这个年轻人就是那种典型的当代青年,衣食无忧,什么都无所谓,浪迹天涯,和小姑娘调调情,调得差不多了就拔脚。他碰到这老头,老头向他叙述了他一生的故事:老头原先家里很有钱,有房子有地,娶了城里最漂亮的姑娘做媳妇,他却是个浪荡子,吃喝嫖赌,什么都跑不了他的。

    终于有一天,他把家里的田地,房子全都押在牌桌上,赌输了,一夜之间,他成了一个穷人,长衫换了短打。父亲给他气死,女儿生了场大病,成了哑巴,接着母亲也病了,他在请医生的路上被拉了壮丁,在淮海战役里,又被解放军俘虏,由他挑选革命还是回家,他就领了盘缠回到家里,但母亲已经没了,家里还剩他和媳妇儿女四口人,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媳妇却得了肌肉无力症,到最后连针都拿不起来,只能躺在床上。后来,儿子学校的女校长生孩子大出血,要学校里的孩子都来献血,只有他儿子的血型配得上,就抽他的血,孩子失血过多死了。不久,媳妇也死了,这时只剩下他和一个哑巴女儿。哑巴女儿到了30多岁的时候,他给她找了个女婿,这女婿有点残疾,是个歪头,但心地非常善良,婚后一切都非常好,女儿还怀孕了,但就在生孩子的时候,他女儿死了。后来,女婿在拉水泥板的时候出了工伤,又死了,就剩下他和孙子两个人,最后,孙子苦根也死了,留下他一个人和一条牛还活着。就这样,人的生存之外的东西一层层地剥落,美食,佳酿,女人,赌桌上的冒险,这些做人的奢侈没有了,然后,亲情,平安,天伦之乐,柴米糟糠之趣,人生最起码的点缀也没了,只剩下一个赤裸裸的“活着”一个本质的“活着”在这里,人生的枝枝叶叶都剥落了,就余下人生的主干,而它还是立着,不会倒下。

    这里的人生要比美食家的严峻得多,极端得多,也走得远得多。

    然后我要谈的是张承志的心灵史。当我们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点点积雪作水,一点点土里勉强长出的颗粒作粮食,当我们就靠这么点东西在活着,也是只剩下赤裸的“活着”的时候,我们的精神却得到了升华的空间。美食家写的是人生的点缀,人生的富于乐趣,到了余华这里,只剩下活着了,一个老头对着一头牛在说话,地老天荒,事情好像到了头,可是张承志继续勇往直前,给活着的绝境又开了一扇门,那就是精神的空间,在那里,活着将重新获得附丽。

    再看第四组,谈到爱情了。刘心武的爱情的位置,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这都是新时期文学的贡献。现在看起来,这些问题都是不必讨论的,爱情肯定是有位置的,爱情当然是不能忘记的,可是在那个时代里它确实是很重要的。这些小说把爱情提到一个高度,它凌驾于政治生活,凌驾于社会生活,甚至凌驾于我们的日常生活,这种命题在当时来说非常大胆,它们最重要的贡献就是在政治、社会生活之外,给爱情以独立的位置。尤其是爱是不能忘记的,写得非常优美。它的故事是很简单的,可却是强烈的,它告诉你爱是怎样渗透一个人的生命。接下来是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它提到了性的问题,性可说是爱情的物质化。多少年来,艺术家总是把爱情挽留在精神的层面上,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则把爱情逼进一步,逼近它的实质,性。将这两部作品并列一起,我们能看见爱情在慢慢剥离它的附着物:从社会道德和政治生活上剥离开来,又从精神上剥离开来,变得更加纯粹了,因为精神里还是含有着社会文化背景的成分,性则是相当纯粹的,它只有爱情的本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参与,排除了其余的各种因素。然后我要提到法国的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它写一个法国殖民者少女和一个中国豪富男子在越南湄公河上邂逅相遇,他们一个有财富没地位,一个有地位没财富,他们的关系可说是从各自的需要出发的,这个男人有的是钱,他嫖过很多女人,可是没有嫖过白种女人,而女孩子很需要钱,她的家庭也需要钱。中国男人的财富和法国少女的种族地位使他们互相视作下等,且又明白彼此的需要,因此内心都觉得耻辱,于是便牢牢抓住各自优越的东西来维持尊严和骄傲,不惜伤害对方,坚持将他们的关系看作一场两相情愿的买卖,而回避了一个成熟男子和情窦初开少女的相互吸引,这是一种纯洁而又淫邪的情欲,却出自真实自由的人性。他们无法放弃他们其实是很脆弱的尊严和骄傲,这是他们在异国的漂流人生中的立足之本,他们都是软弱的动物,无法与命运作斗争,为对方提供立足之地,于是,他们也只有坚守之间的交易关系,来安慰他们的绝望。直到最后,中国男子才认识到他们的爱情,去向父亲要求退婚娶法国女孩,而法国女孩在经过了离开之后的漫长回忆,终于认识中国男子其实是她的情人。故事发生在这两个异国人的第三国,加强了人生的漂流感。这里的爱情穿越了情欲,纯粹到性的爱情其实也是爱情的外壳,在性里面还有着一个核,就是人性为孤独求救。在命运的漂流中,爱情带有岸的面目,可后来我们知道,它不过是一条船,同样是随波逐流。大家都是渺小的,谁能拯救谁呢?在这里,爱情又回到精神的状态,如同爱是不能忘记的,但这里的精神是走过了物质的阶段,路程更为漫长,更为深远,虽然是走入了虚无,其实更接近彼岸了。

    第五组我要借用一些戏剧和影视做例子。首先是美国现代话剧黑人中士之死,剧本曾在外国戏剧上发表,不久前上海戏剧学院排练演出了。这组作品我是用来谈民族的问题。它的故事是这样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当中,一个黑人士兵的营地里发生一件谋杀案,一个黑人中士被谋杀了,上面派来一个白人军官调查这个案件。在广泛调查后他发现这个黑人中士几乎是所有人的敌人,每个人都有可能杀他。为什么呢?因为他总是以强力压制他的士兵表现出那种属于黑人民族的来自他们的家乡非洲的特性。比如他们连队里有个男孩子,是从南方过来的,他非常喜欢唱黑人的歌曲,中士也喜欢听,听他的歌就好像回到了家乡,看到了非洲,看到了黑人集居的南方,会有很多怀想,可是他极讨厌这个男孩子,无故地关他禁闭,罚他,因为他觉得他唱那些歌使他太像黑人了。他也不喜欢老是黑人和黑人在一起,说粗话,开玩笑,打棒球,唱歌跳舞,他要他们向白人靠拢,受教育,有礼貌,举止文雅,因此被黑人士兵视为背叛,最终杀了他。结尾是非常微妙的,这个黑人连队被批准参加太平洋战争,整个连队都为这个批准激动而歌舞狂欢,他们虽然不像他们的中士那样自觉地认同以白人种族为中心的美国,可是当他们能为美国去战斗的时候,却表现出强烈的自豪感。这是一个非常国家主义的戏剧,软弱民族被强大民族吞没似乎势不可挡,黑人中士实际上是黑人里的精英,他最早认识到一个弱民族必然要灭亡的命运,因此他非常强烈地渴望靠近一个强民族,被它接纳,与它汇合。这个故事所唤起的心情是非常复杂的“国家”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东西,它是一部机器,冷静,严谨,甚至残酷,但是它是一个有效的组织。而民族是情感的源泉,它和血缘、家乡、亲情、生命的根有关,它是一种自然状态,在强食弱肉的生存竞争中,我们必须要组织成国家才能生存,然而,在归属国家的同时,民族则面临被取消的命运。第二个作品是一部澳大利亚电视剧情归何处。故事是说澳大利亚白人的教会组织办学校,专门驯化土著孩子,他们从各个部落里用糖果把孩子引上直升飞机,带到学校里,集中进行教育。他们设法叫孩子忘记他们土著的语言、宗教、习俗,同时灌输现代社会的文化将他们培养成文明人。这对孩子们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他们和父母分离,背弃他们的图腾,须克服巨大的恐惧,并怀着难以消除的犯罪感。然后有个女教师进了这个学校,她目睹了这一切,开始怀疑自己的工作,她感觉到不公平和不自然,她认为再弱小的民族都应该有独立生存的权利,任何一种文化都与人性有关,都具有人性的价值,最后她就帮助这些孩子逃跑了。在这部电视剧里,种族上升为文化,跨越了国家,它带有种族乌托邦的色彩。但艺术和现实的可能性无关,它讲的是抵达精神高度的可能性。然后我要谈到印度之行。它写一个年轻的英国姑娘和她未来的婆母去印度看她的未婚夫,他是英国驻扎殖民地印度的高级官员。她们在印度感受到当地人的质朴和热情,便也报以善良和友好,在那些驻留印度的充满傲慢偏见的英国人中间,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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