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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我们前面看见了这个人的行动,现在来看看他的面貌吧

    大自然毫不吝惜地赏给格温普兰许多恩典。它赏给他一张跟耳朵连在一起的大嘴巴,两只拉过来可以碰到眼睛的耳朵,一只奇形怪状、可以架着摇摆不定的小丑眼镜做丑相的鼻子和一张谁看到了都要忍不住发笑的脸。

    我们刚才说格温普兰得天独厚。但是究竟是不是大自然赏的呢?

    难道没有人帮它的忙吗?

    两个洞算是眼睛,一道裂缝算是嘴巴,一个扁平的肉瘤和两个窟窿算是鼻子和鼻孔,脸好像被什么东西压平了似的,这一切的效果是“笑”很显然,单单大自然是不会创造出这样的杰作来的。

    可是这个笑容是不是快乐的同义词呢?

    如果这个走江湖的一出现(因为他是个走江湖的)我们就会有一种欢乐的印象,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一下这个人的脸,就会发现艺术的痕迹。这样的脸不是天生的,而是有意造出来的。自然界里不会有这么完美的东西。人力不能创造美,只能创造丑。你不能把霍屯督人<font color="red">1</font>的脸变成罗马人的脸,可是你能把一个希腊式的鼻子改变成蒙古人的鼻子。只要切除鼻根,压扁鼻孔就行了。所以中世纪的拉丁土话创造了denasare<font color="red">2</font>这个动词,不是没有来由的。格温普兰在孩提时代就值得别人注意,使人给他改变面貌吗?为什么不呢?哪怕只供人展览和牟利,也是值得的。从外表上看起来,靠儿童赚钱的人曾经在这个人脸上下过一番功夫。很明显,一种精深的、也许是很神秘的科学(它与外科的关系跟炼金术与化学的关系一样)一定在这个人很小的时候,有目的地切开他的面皮,创造了这个面孔。这种精于外科手术、麻醉术和缝合术的科学,切开他的嘴巴,割掉嘴唇,除去牙向,把耳朵切开,除去软骨,改变眉毛和两颊的位置,拉紧颧骨的肌肉,夷平伤疤和缝线留下的痕迹,把皮肤贴在伤口上,使脸上保持一个嬉笑的神气,于是在雕刻家的深刻有力的刀子底下,产生了这个面具:格温普兰。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非洲西南部的居民。</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拉丁文:劓鼻。</font></font>

    这不是天生的。

    不管怎么说,格温普兰的人工造型是完全成功的。格温普兰是神灵赐给人类的一件消除烦闷的礼物。是什么神灵呢?是魔鬼还是天主?我们对这问题不必加以答复。

    格温普兰是个走江湖的。他在公共场所当众露面。没有比他的效果更大的了。患了忧郁病的人一看见他就会好。戴孝的人应该回避他,因为一看见他就会发笑,顾不到悲哀和庄重了。有一天刽子手来了,格温普兰也把他引笑了。看见格温普兰的人都得拿手捧着肚子;他一开口讲话,他们就在地上打滚。他同悲哀的距离像两极一样远。忧郁在一边,格温普兰在另一边。

    因而在市集上,村庄的广场上,人家很快就给他起了一个令人满意的“可怕的人”的绰号。

    格温普兰是用自己的笑容引人家笑的。但是他自己并没有笑。他的脸笑,他的心不笑。天生的,或者是一种非常奇怪的手艺制造出来的这个面具在笑。这跟格温普兰毫无关系。外表与内在无关。他没有命令他的前额、腮颊、眉毛、眼睛和嘴笑,他无法摆脱这个笑容。别人一劳永逸地把笑容印在他脸上。这是一种机械式的笑容,正因为它像化石似的没有变化,所以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谁也逃不过这张笑嘻嘻的嘴巴。嘴有两种动作能够感染人,那就是笑和打呵欠。由于格温普兰孩提时代可能受过的一种神秘的手术关系,他面孔上的每一个部分都配合着这个龇牙咧嘴的笑容,他整个的面貌都集中在这一点上,像车辐都指向车毅一样。他所有的情绪都只能加重,说得更恰当一些,只能加深这个奇怪的快乐表情。不管是他受到惊恐也好,觉得痛苦也好,突然间生气也好,觉得怜悯也好,都只会加深他的快乐的表情。如果他哭的话,他也在笑。不管格温普兰做什么,希望什么,想什么,只要他一抬头,观众(要是有观众的话)就会看见他在狂笑。

    只要想一想一个满脸笑容的墨杜萨<font color="red">1</font>就够了。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希腊神话中的怪物,奇丑无比,谁看她一眼,马上变成石头。</font></font>

    不管你在想什么,一看见这张意想不到的怪脸,就什么全丢在脑后,只有狂笑的份儿了。

    古代的希腊艺术往往在戏院的门相上刻着一个有笑嘻嘻的面孔的铜质浮雕。这个浮雕叫作“喜剧”浮雕好像在笑,也引别人笑,其实它却在沉思。所有引人发狂的滑稽和体现智慧的讽刺都凝结在这个面孔上了。焦虑、幻灭、厌恶、悲哀都从这副严正的面容里流露出来,化作一个伤心透顶的狂笑;一只嘴角翘起来讽刺人类,另外一只嘴角翘起来凌辱神圣。大家望着这个包含着讽刺和蕴藏在每一个人心里的嘲笑的理想典型;围着这个静止不动的笑容的人不停地更换,大家都在这个坟墓般的冷笑面前笑痛了肚子。如果把这种古代喜剧的阴沉的面具装在一个活人身上,我们差不多可以说这个人就是格温普兰。他脖子上安着一张地狱般狞笑的脸。永恒的笑容,这对一个人的肩膀来说,是多么沉重的负担啊!

    永恒的笑容。让我们来解释一下。照牟尼<font color="red">1</font>的信徒的说法,绝对也有时会屈服,天主也有时会让步。我们也来谈一下意志。我们永远不相信意志会完全无能为力。所有的存在都好像一封信,可以用附笔把它们推翻。格温普兰的附笔是:由于意志的力量,他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并且在任何情绪都不来扰乱他、分散他的努力的条件下,他能够把永恒的笑容挂在脸上不动,上面好像罩着一层悲惨的罩纱,这个时候,观众再也不笑了,他们吓得浑身发抖。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波斯人,牟尼教的创始人,牟尼教认为善是从天主、精神和光明来的,恶是从魔鬼、物质和黑暗来的。</font></font>

    我们应该说,格温普兰差不多从来不这样做,因为这是一种艰苦累人的努力,而且紧张得令人不能忍受。再说,只要稍微分一分心或者有一点情感的痕迹,刚刚消失的笑容就又像怒潮似的回到他脸上来了。情感越强,不管是什么情感,这个笑容的力量也越强。

    在这种绷着脸的时候,格温普兰的笑差不多可以说是永恒的笑容。

    大家看见了格温普兰就笑。笑过以后便掉过头去。女人特别害怕。这个人很可怕。痉挛的笑声好像是观众出的税,他们快乐地,差不多可以说机械地忍受它。后来等笑声冷下来以后,女人一看见格温普兰就受不了,要注视他简直是不可能的。

    另外一方面,他高高的个儿,长得很匀称,灵活矫健,除了脸以外,一点儿不残废。这一点又一次证明,格温普兰不是大自然的作品,而是艺术的产物。格温普兰既然身段生得美,他的脸也很可能同样的美。他生下来的时候,大概跟普通的婴儿一样。他们让他的身体保留原来的样子,只改造了他的脸。格温普兰是被人故意造出来的。

    至少可能是这样。

    他们让他保存着牙齿,笑需要牙齿。连骷髅也都保留着牙齿。

    给他动的手术一定是很可怕的。他不记得了,可是这并不能证明他没有动过手术。这类外科造型只有应用在年纪很小的孩子身上才会成功,所以他不大了解他遭到的事情,很容易把刀口当做病痛。除此之外,我们记得,当时已经有使病人入睡以及减除痛苦的方法了。不过当时叫作妖术。我们现在叫作麻醉。

    除了这个脸以外,抚养他的人还让他受到了软功和技巧运动的锻炼。他的骨节已经被人用巧妙的方法脱了节,并且受到小丑的训练,可以向反面弯过去,并且像一扇门的铰链一样,能够向四面八方转动。凡是走江湖所需要的训练一样不缺。

    他的头发已经染成赭石颜色,而且永不褪色。这个秘密方法直到现代才被重新发现。漂亮的女人使用这种染发术;过去看成丑的,现在却看成美了。格温普兰的头发是黄的。染头发用的可能是一种腐蚀剂,摸上去好像粗羊毛似的。在一头直竖的黄毛(与其说是头发不如说鬃毛)底下,藏着一颗高尚的、专门容纳思想的脑袋。不管手术究竟是哪一种,虽然损害了面貌的和谐,打乱了肌肉的结构,可是没有碰到脑壳。格温普兰的面角大而有力。藏在这个笑容底下的灵魂,跟我们的一样,也有自己的梦想。

    除此以外,这个笑容对格温普兰来说,是一种本领。他毫无办法,只能加以利用。他就靠这个笑容谋生。

    格温普兰(读者可能已经猜到他是谁了)就是那年冬天的一个夜晚被人抛弃在波特兰海岸上,后来又在威茅茨被人收容在一个破篷车里的那个孩子。

    第二章 蒂

    那个孩子现在长大成人了。十五年过去了。现在是一七五年。格温普兰已经快二十五岁了。

    于苏斯收养了两个孩子。现在这是一个流浪的家庭。

    于苏斯同奥莫都老了。于苏斯的头顶已经完全秃了。狼也变成了灰狼。狼的年龄不像狗一样有一定的限度。照莫兰的说法,有的狼可以活到八十岁,像小“古巴拉”狼(cavioe vorus)和赛依的香狼(canis nubilus)都是。

    从死去的女人身上找到的那个小女孩,现在已经是一个十六岁的高个儿姑娘了,一头棕色头发,面色苍白,身体柔弱,腰身苗条,由于过分孱弱,显得微微颤抖,使人好像一不小心就会伤害她似的,可是长得很美,眼睛虽然看不见,却充满了亮光。

    那个不幸的冬夜把要饭的女人和她的孩子一起推倒在雪地里,一下子害了两个人。它杀死了母亲,弄瞎了孩子。

    黑内障永远蒙住了这个女孩子的眼睛。她现在已经长成大人了。在她那张日光照不到的脸上,两只忧郁的搭拉下来的嘴角表示出她的痛苦。她的眼睛又大又亮,奇怪的是别人看起来是亮的,可是对她来说,却永远熄灭了。它们活像一对神秘的火炬,只能照亮外面;她自己没有光,却发射着光。她没有眼睛,可是她的眼睛却光芒四射。黑暗的这个俘虏却照亮了她置身其间的沉闷环境。她从无法医治的黑暗深处,从我们叫做盲目的那道黑色的墙壁后面,射出了一道光明。她看不见身外的太阳,别人却看得见她身内的灵魂。

    在她看不见东西的眼光里有一种无法形容的b天的凝视。

    她是属于黑夜的,这种不可救药的黑暗和她溶合在一起,结果她却变成一颗星星。

    于苏斯爱用拉丁名词,给她起了名字叫蒂<font color="red">1</font>。他曾经同他的狼商议过。他向它说:“你代表人,我代表畜生。咱们属于地上的世界;这个小女孩将要代表天上的世界。柔弱无能到了极点就变成了万能。这样一来,我们的小屋就容纳了整个的宇宙:人,畜类和神。”狼没有表示反对。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蒂(dea),拉丁文的意思是女神。</font></font>

    这个拾来的孩子于是就叫蒂了。

    对于格温普兰,于苏斯并不需要给他另起名字。在他发现男孩子破了相,女孩子瞎了眼的那天早上,他问他说:“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我格温普兰,”孩子回答。

    “那么你就叫格温普兰吧,”于苏斯说。

    在演出的时候,蒂做格温普兰的助手。

    如果人类的苦难可以概括的话,格温普兰和蒂两人就是这种概括。他们两个人好像都是从坟墓里生出来的;格温普兰是从可怕的坟墓,蒂是从黑暗的坟墓里生出来的。他们的命运是用两种不同的黑暗做成的,材料是从黑夜的两个可怕的斜坡上找来的。蒂的黑暗在里面,格温普兰的却在外面。蒂身内有妖怪,格温普兰身内有鬼魂。蒂跌在悲哀里,格温普兰还要糟。有眼睛的格温普兰有一种刺心的痛苦,是没有眼睛的蒂所没有的,那便是拿自己和别人比较。但是像格温普兰那样,能够跟其他人比较,结果反而使他无法了解自己。像蒂那样丧失了视力,固然是很大的不幸,可是跟“自己是自己的谜”、“感到缺少一点东西,那就是他自己”、“看见宇宙的一切,就是看不见自己”比起来,这个不幸还是比较小的。蒂蒙在一层黑夜似的罩纱里;格温普兰却戴着一副面具——他的脸。无法解释的是,格温普兰所戴的面具就是他自己的皮肉做成的。他一点也不知道,他的脸是什么样子,因为他原来的脸已经永远消失了。人家放在他脸上的是一个假的他。他的脸没有了。他的头还活着,他的脸已经死了。他连有没有看见过他的脸也不记得。人类对蒂和格温普兰来说,是外界的事物,离他们很远很远;她是孤独的,他也是孤独的。蒂的孤独是可怕的,她什么也看不见;格温普兰的孤独是悲惨的,因为他什么都看得一清二楚。对蒂来说,世界不超过听觉和触觉的范围,现实是有限度的,有范围的,距离很近的,超过这个限度就什么也没有了;她没有别的天地,只有黑暗。对格温普兰来说,人生就是望着人群,而又与人群隔绝。蒂被剥夺了光明,格温普兰却被人逐出生活之外。当然喽,这两个全是绝望的人。他们已经达到了灾难的最深的地方。他跟她一样不幸。凡是看到他们的人都觉得他们很可怜。他们什么苦没有受过呢?显而易见,灾难压在这两个人身上,再也没有比环绕着这两个无辜者的这种灾难,这种把命运变成酷刑,把生活变成地狱的灾难更厉害的了。

    但是,这两个人却好像生活在天堂上。

    他们互相爱着。

    格温普兰热爱蒂。蒂崇拜格温普兰。

    “你长得多么漂亮啊!”她时常这样对他说。

    第三章 oculos non habet et videt<font color="red">1</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她虽然没有眼睛但却能够看见。</font></font>

    世界上只有一个女的能够看见格温普兰。她就是那个瞎了眼的女孩子。

    她从于苏斯那儿知道格温普兰对她的种种好处,因为这个男孩子曾经把他从波特兰到威茅茨一段艰苦的路程和他被人抛弃以后所遭受的苦难向于苏斯说过。她知道她在很小的时候,躺在亡母的胸口上,吮吸着尸体的乳房,作垂死挣扎,这时候,这个比她稍微大一点的孩子把她抱了起来。他虽然流离失所,整个的世界都不理他,但是却听见了她的哭声;虽然人人对他装聋作哑,但是他却没有对她这样做。她知道这个孩子孤孤单单,又瘦又弱,被人撂在荒野上,世界上没有他安身的地方,一个人在荒野里踯躅,疲惫,仿惶,但是却从黑夜手里接过一个重担——另外的一个孩子。她知道他虽然对盲目分配幸福的命运之神不能存什么希望,却负起了另外一个人的命运。她知道他虽然赤贫、苦闷和不幸,却做了另外一个人的救护神。上天虽然把他关在门外,可是他的心却是敞开的。她知道他自己虽然没有希望了,可是却救了她的生命。她知道他虽然没有房屋或者躲避风雨的地方,却收容了她。她知道他就是她的母亲和奶妈。她知道他在世界上虽然孑然一身,却抚养了一个被遗弃的人。她知道他在黑暗之中树立了这个榜样。她知道他自己的担子虽然已经够重了,却还要把另外一个人的苦难加在自己身上。她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虽然什么都没有他的份儿,可是他却发现了自己的责任。她知道在任何人都要犹豫不前的时候,他却毅然前进。她知道在任何人都要退避的时候,他却毅然答应了下来。她知道他把手伸进坟墓里,把她,蒂,拖了出来。她知道因为她冷,他虽然衣不蔽体,还把自己的破烂衣服给了她。她知道他虽然在挨饿,却还想替她寻找吃的和喝的东西。她知道为了这个可怜的小女孩,他跟死神搏斗。她知道他在各种环境中,在冬天,雪、荒野、恐怖、寒冷、饥饿、干渴和风暴中,跟死神搏斗。她知道为了她,蒂,这个十岁的巨人曾经跟无边的黑夜搏斗。她懂得他在小的时候已经干了这许多事情,现在他已经长大成人了,自然是她的孱弱的力量,贫乏的财富,疾病的治疗,盲瞽的视觉了。她能够透过包围着她的这个无边无际的未知世界,清清楚楚地看见他的热诚、舍己为人和勇敢。英雄行为在非物质的领域里是有形象的。她能抓住这个崇高的形象。无法解释的抽象境界是思想活动的地盘,虽然阳光照不到,可是蒂却可以看见德行的神秘的线条。许多看不见的事物总是在围着她转动,这是她对现实世界的唯一的印象;死水般的忧虑一直在笼罩着她,使她觉得好像随时都会遇到危险;无法自卫的感觉总是在缠绕着她,瞎了眼的人一辈子都受这种折磨。但是她知道格温普兰在保护她,知道他永远不会对她冷淡,永远不会离开她,永远不会一去不回来,知道他温柔,体贴,可靠。这种信念和感激时常使她感动得浑身发抖,在忧虑折磨她、使她精神恍惚的时候,她就从深渊里抬起充满黑暗的眼睛,望着天顶,望着他那善良的强烈的光辉。

    善是精神世界的太阳,所以格温普兰光照着蒂。

    而观众呢,因为万头攒动,所以无法思想;因为众目睽睽,所以视而不见,他们本身就像水面,所以也只能留在水面上。对他们来说,格温普兰不过是个小丑,玩把戏的,走江湖的或者怪物罢了,比畜生差不了多少。观众只是以貌取人。

    对蒂来说,格温普兰是把她从坟墓里救出来的救星,是使她可以生活下去的安慰,是她在这个叫做盲瞽的迷宫里的向导。格温普兰是她的兄弟,她的朋友,她的引路人和靠山;他是天主的化身,是她的身披霞光而在太空邀游的丈夫。虽然大家都认为他是个怪物,可是蒂却认为他是天上的神仙。

    因为瞎了眼的蒂能够看见灵魂。

    第四章 一对理想的情人

    哲学家于苏斯了解他们中间的关系。他赞成蒂的爱情。

    他常说:“瞎子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他还说:“良心就是视觉。”

    他常常望着格温普兰喃喃地说:“真是五分像妖怪,五分像神仙。”

    在格温普兰这方面,他也热爱着蒂。眼睛有有形的和无形的两种,前者是瞳孔,后者是精神。他是用有形的眼睛来看她的。理想使蒂眼花缭乱,现实使格温普兰眼花缭乱。格温普兰不是丑,而是可怕。蒂却跟他完全相反。他越可怕,她越可爱。他是丑的化身,她是美的化身。她好像是一个梦,一个略具形态的梦。她整个的身体,比方说,她那风神似的缥缈的体态啦,芦苇似的苗条的身材啦,仿佛长着一对无形的翅膀的肩膀啦,隐隐约约、只可意会的女性的曲线啦,洁白透明的皮肤啦,那双看不见尘世的、神圣的庄严肃穆的眼神啦,天真烂漫的笑容啦,等等,简直跟天神差不了多少,可是她同时还是一个有女人味儿的女人。

    我们上面说过,格温普兰比比自己,比比蒂。

    说起来也真是一宗希罕事儿,格温普兰的一生可以说被两个命运同时选中了。这是下界黑暗的光线和天上洁白的光线的交叉点。善与恶的喙可以同时啄一粒面包屑,恶咬它,善吻它。格温普兰就是一粒受到伤害而又受到抚慰的面包屑,就是这个原子。格温普兰是不幸和神伤的混合产物。不幸降临到他身上,幸运也随着一齐来了。两个极端不同的命运注定了他这奇异的一生。他既受到诅咒,又受到祝福。他是一个被诅咒的选民。他是谁?他不知道。他看看自己,只看见一个不认识的人。可是这个不认识的人是个怪物。格温普兰像被人砍掉了头,现在的脸不是他自己的脸。这张脸很可怕,可怕到能使人发笑的程度。它使人害怕,使人发笑。滑稽到荒唐的地步。人类的相貌沦为畜生的脸谱。汹涌的浪涛淹没了一切。我们从来没有看见过这种完全没有人类相貌的脸,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道地的讽刺画,即使是在恶梦里,冷笑的鬼脸也没有那么可怕一,我们从来没有看见过女人所厌恶的东西像这样完全集中在一个男人的脸上。这颗被这张脸歪曲、遮盖起来的心,恐怕要像压在墓石下面一样,永远在孤独中生活下去。可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凶神做尽了坏事之后,看不见的善神的援助就接着来了。善神突然把这个绝望的人举起来,在他招人厌恶的地方放上吸引人的东西,在顽石上放上磁石,打发一个灵魂,一只安慰绝望者的鸽子,迅速地飞到这个不幸的人那儿去;让美去崇拜丑。

    要达到这个目的,就不能让美人儿看到他那张破了相的脸。他的幸运必须建筑在她的不幸上。上天因而剥夺了蒂的视觉。

    格温普兰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是赎罪的对象。他为什么要受罪?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赎罪?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有一圈圆光环绕着他的烙印。等到格温普兰到了能够了解事情的时候,于苏斯把孔贵斯博士的de denasatis<font color='red'>1</font>的原文读着解释给他听,他们在另外一页上也把于果柏拉刚译的nares habens mutilas<font color='red'>2</font>读了一遍。可是于苏斯小心谨慎地避免“假设”不作任何结论。如果可以设想一下的话,很可能格温普兰在孩提时代受到过暴力的迫害。可是对格温普兰来说,只有暴力留下的痕迹是明显的。他命中注定要带着这个烙印活一辈子。干吗要有这种烙印?没有人回答。寂静和孤独笼罩着格温普兰。关于这件悲惨的事情的许多猜想都是靠不住的,只有这个可怕的痕迹是肯定的。在格温普兰意志消沉的时候,蒂像天上的神明似的出来阻止他陷于绝望。虽然面目可惜,可是他却看到一个善良的姑娘对他的温柔,他很感动,心里感觉到了温暖。快乐的诧异使他那张妖怪似的脸也显得柔和了一些。虽然狰狞可怖,可是在理想的领域里,却出人意料的受到光明的钦敬和崇拜。虽然面相凶恶,可是却感觉到有一颗星星在注视他。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拉丁文:论劓鼻。</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拉丁文:被人割掉鼻子的人。</font></font>

    格温普兰和蒂是一对情人,这两颗痛苦的心互相热爱着。一个窠和两只鸟儿,这就是他们两人的全部经历。他们符合一般的规律:他们互相爱悦,互相寻求,互相亲爱。

    所以说仇恨之神估计错了。迫害格温普兰的人,不管他们是谁,还有这个谜一样的仇恨,不管它是打哪儿来的,都没有达到目的。他们打算把他弄到绝望的境地,谁知却把他造成一个幸运者。他们好像预先安排好,使他跟一个能够医治创伤的受难者,跟一个能够抚慰人的苦命人结合在一起似的。刽子手的钳子悄悄地变成了女孩的温柔的手。格温普兰的脸很可怕,这是人为的,被恶人的手弄出来的。他们打算使他永远孤独,先让他离开家庭(如果他有家庭的话),然后再离开整个的人类。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们就把他变成了废墟。但是大自然使废墟恢复了原状,正像它使一切的废墟恢复原状一样。大自然安慰了这个孤独的人,正像它安慰所有的孤独的人一样。它总是帮助所有被遗弃的人的。在什么都没有的地方,它把一切都放在那儿。它使所有的废墟都重新发青,开出花朵。它有给石头的长春藤,有给人类的爱情。

    这是黑暗的宽宏大量。

    第五章 乌云里露出来的青天

    这两个可怜的人相依为命,蒂有了依靠,格温普兰也有了寄托。

    孤女有孤儿,残废人有畸形人。

    他们同命相怜。

    从他们苦难中升起了动人的谢恩祈祷。他们心里充满了感激。

    感谢谁?

    感谢伟大的冥冥之神。

    只要自己心里感恩,那就够了。感恩祈祷是有翅膀的,它会飞到它应该去的地方。你的祈祷比你懂得的多。

    多少人自以为向朱庇特祈祷,而实际上是向耶和华祈祷!万能的神垂听了多少相信符咒的人啊!有多少无神论者不懂得他们的善良和忧伤本身就是在祈祷天主啊!

    格温普兰和蒂心里充满了感激。

    残废好比流放。盲替好比深渊。现在呢,被流放的人找到了安身之处,深渊也变成了可以居住的地方。

    命运的安排像梦境似的,格温普兰仿佛看见了一道白光降在自己身上,那道光好像一朵女人形态的美丽的白云,好像一个有一颗心的光彩夺目的幻象,这个云朵似的幻象其实是一个女人,她拥抱着他,这个幻象吻着他,这颗心在爱他;格温普兰不再是畸形人了,因为有人爱上了他。玫瑰花要跟毛毛虫结婚,它把毛毛虫当作天上的蝴蝶。被人遗弃的格温普兰中了选。

    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就什么都称心了。格温普兰既满意地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蒂也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

    这个五八怪得到了安慰,他的卑贱升华、膨胀,变成了陶醉、欢乐和信仰;有一只手来引导在黑夜中摸索的瞎子了。

    两个人的不幸互相吸引,走进理想的境界。两个不幸的人互相体贴。两个缺点合在一起就能够互相补足。他们是因为互相需要而结合起来的。这个人缺少的,那个人却有很多。这个人的不幸正是那个人的幸运。要是蒂的眼睛没有瞎,她会看中格温普兰吗?如果格温普兰的脸没有缺点,他会爱蒂吗?她很可能不要畸形人,他也很可能不要残废人。格温普兰面目狰狞,对蒂来说,是一件幸事!蒂瞎了眼睛,对格温普兰来说,也是一件幸事!如果没有上天的安排,他们的相爱根本是不可能的。其实,他们的爱情是建筑在双方极端的互相需要上的。格温普兰救了蒂,蒂救了格温普兰。两人难中相遇,因而同舟共济。这是两个被深渊吞没的人的拥抱。没有比这更亲密,更绝望,更美妙的了。

    格温普兰想道:“我没有了她,会成为什么样子?”

    蒂也想道:“我没有了他,会成为什么样子?”

    两个被流放的人找到了一个祖国。两件无法挽救的悲惨的事情,格温普兰脸上的烙印,蒂的双目失明,使他们在欢乐中结合在一起。这在他们就够了,他们除了他们两人以外不想别的。两人一起谈谈是一种乐趣,互相依偎更是幸福无穷。由于双方的直觉的关系,他们能做同样的梦,想同样的事情。蒂听到格温普兰的脚步声,便想到神仙的足音。他们好像待在充满了香、光明、音乐、发光的建筑和梦想的恒星的阴影里。他们相依相属,知道他们将永远在同样的欢乐、同样的狂欢中待在一起。没有比这两个叮怜虫建造的伊甸园更奇怪的了。

    他们非常幸福。

    他们把地狱变成了天堂。爱情啊!你的力量多么大啊!

    蒂能听到格温普兰的笑声,格温普兰能看见蒂的笑容。

    他们就这样造成了理想中的幸福,实现了人生完美的快乐,解决了奥妙的幸福问题。他们是谁?是两个可怜虫。

    对格温普兰说来,蒂是荣华的化身;对蒂说来,格温普兰是下凡的神仙。

    神仙是圣化冥冥之神的神秘,这个神秘又产生了另外的神秘——信仰。在宗教里,只有这一点是不灭的。只要有这点不灭的东西也就足够了。我们看不见这个法力无边的、不可缺少的东西,我们只能够感觉到它。

    格温普兰就是蒂的宗教。

    有时候她爱他受到疯狂的地步,就像一个美丽的尼姑膜拜一个笑口常开的土地老爷一样,跪在他面前。

    我们只要想一想深渊里的一片光明的绿洲,上面有一对与世隔离的恋人就够了。

    没有比他们的爱情更纯洁的了。蒂不知道接吻的味道,虽然,说不定她心里在梦想着接吻呢;因为一个瞎子,特别是女人,会有种种的幻想,虽然怕同未知的世界接近,但是却不反对。至于格温普兰因为年纪轻,所以缩手缩脚,顾虑重重。他爱得越厉害,胆子也越小。他本来可以跟他这个童年时代的伴侣,跟这个像没有见过光明一样,不知道什么叫做错误的姑娘,跟这个只知道一味崇拜他的瞎了眼的女孩子,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但是他觉得她愿意给他的东西好像是偷来的。他只得郁郁不乐地满足于神仙似的爱情,同时他对自己的畸形的感觉也使他保持着矜持的纯洁。

    这一对幸福的人生活在理想的世界里。他们好像是一对待在两个天体上的夫妻。他们只能对着蓝天放出磁力,这在无际的宇宙里叫做引力,在地球上叫做异性的吸力。他们只用灵魂接吻。

    他们一直在一块儿生活。他们只知道这样待在一起。蒂的童年时期正好是格温普兰的少年时期。他们俩是在一起长大的。他们在一张床上睡了很久,因为篷车并个是一间大卧室。他们睡在箱子上,于苏斯睡在地板上,也只好这样安排。有一天,蒂还很小,格温普兰觉得自己已经长大成人,小伙子先开始害羞了。他对于苏斯说:“我也要睡在地板上。”到了晚上他跟老头儿一同躺在熊皮上。蒂哭了。她要跟她在一张床匕睡觉的伙伴,格温普兰不安了,因为他已经爱上了她,他没有让步。从那时起,他一直同于苏斯一块儿睡在地板上。到了夏天,在夜晚天好的时候,他同奥莫睡在外边。蒂到了十三岁,还因为这个不高兴,她晚上常常说:“格温普兰,你来陪我呀,你来了我才睡得着。”这个天真的女孩子必须小伙子陪着才能睡着。裸体必须看见才行,所以她不知道什么叫作裸体。这是阿卡狄亚或者塔希提<font color='red'>1</font>式的天真。天真未凿的蒂时常弄得格温普兰很生气。有几次,这时蒂已经是个姑娘了,她坐在床上一面梳她的长发,一面喊格温普兰,她的衬衣没有扣好,半裸着上身,露出来女性的轮廓,已经有点像夏娃了。格温普兰涨红了脸,低下了眼睛,在这个天真的处女面前,不知道做什么好,于是嘟嘟囔囔地掉过头去,惊慌失措地走了。不幸的达夫尼在不幸的史萝厄<font color='red'>2</font>面前逃走了。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阿卡秋亚是希腊的一个世外桃源。塔希提是太平洋中的一个岛。</font></font>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2达夫尼和史萝厄是古希腊作家龙古斯的小说中的一对神话式的恋人。</font></font>

    这是悲剧式的牧歌最精彩的场面。

    于苏斯对他们说:“相爱吧,你们这两个野人!”

    第六章 启蒙师和监护人于苏斯

    于苏斯接着说:“早晚要耍他们一下,让他们结婚。”

    于苏斯把爱情的原理教给格温普兰。他对他说:“你知道天主怎么点爱情之火的吗?他把女人放在底下,魔鬼放在中间,男人放在上面。只要一根火柴,也就是说,只要看上一眼,就燃烧起来了。”

    “不一定非看一眼不可,”格温普兰想到了蒂,回答说。

    于苏斯反驳他说:“蠢家伙!难道灵魂还要用眼睛看吗?”

    于苏斯有时就是个魔鬼。格温普兰时常因热爱蒂的缘故变得忧郁,就跟躲开一个证人似的,躲开于苏斯。有一天于苏斯对他说:“算了!不要再缩手缩脚了。在爱情方面,得雄鸡先露脸才行。”

    “鸡是鹰总是藏起来的,”格温普兰回答。

    有一次于苏斯独自说:“最好是用木棒挡住爱情女神的车子。他们爱得太厉害了。将来可能引起麻烦。千万不能让火烧起来。应当平息他心中的火焰。”

    于苏斯于是如此这般地劝告他们。当格温普兰转身的时候,他对蒂说:“蒂,你不要那么爱格温普兰。把自己的心寄托在别人身上是危险的。自私是幸福的根源。女人不容易抓住男人的心。再说,格温普兰到未了说不定会骄傲自大。他的成就太大了!你想不到他的成就是多么大!”

    等蒂睡着了,他又对格温普兰说:“格温普兰,双方不相当是要不得的。一方面太丑了,而另一方面又太美了,这个应当考虑一下。我的孩子,把你的热情节制一下吧。不要太爱蒂。你真的认为自己配得上她吗?只要想一想你自己的畸形和她的完美就够了。要看到你同她之间的距离。像蒂,什么优点都有!多么白的皮肤,多么美的头发!嘴唇好像草莓,还有那双脚!那双手!肩膀的曲线非常完美,脸长得多么好看!她走起路来,好像在散播光明,她讲话的时候,那种庄严的声音多么妩媚!除了这些,还要想一想她是个女人。她不会蠢得做一个天使就算数。她是一个绝色的美人。只要想一想,你的热情就会平静下来。”

    谁知道从此之后,格温普兰和蒂的爱情却反而更加浓厚了,于苏斯对自己的失败很诧异,他的心情正像一个说下面这句话的人:“奇怪,我把油浇在火上,却灭不了火,真是白费心机。”

    那么,他真的打算熄灭他们的爱情,或者使它的热度减低吗?当然不是。如果他真的成功了,心里倒要难过了。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对他们的爱情非常高兴,这对他们来说是火焰,对他来说却是温暖。

    凡是我们喜欢的事,我们总是要刺激一下,这就叫作智慧。

    于苏斯差不多是格温普兰和蒂的父亲和母亲。他虽然成天埋怨,还是把他们养大了,虽然成天责备他们,还是给他们吃的。他收留他们以后,篷车的负担更加重了,他不得不时常帮着奥莫拉车。

    不过我们得声明一下,隔了没有几年,格温普兰就差不多长成大人了,于苏斯已经老了,现在轮到格温普兰代替于苏斯拉车子了。

    于苏斯眼看格温普兰一天天长大,为他的畸形算了一次命。“你会发财的,”他对他说。

    这个包括一个老头儿、两个孩子和一条狼的家庭,在他们流浪的时候,越来越亲密了。

    流浪生活没有妨碍孩子们的教育。“流浪就是成长,”于苏斯说。显然,格温普兰很适合“在市集上表演”于苏斯于是把他训练成一个要把戏的,尽力把他自己所有的学问和智慧都传授给他。于苏斯时常停在格温普兰那张吓人的脸膛面前嘟囔着说:“他倒有基础。”因为这个缘故,他又用他的哲学和知识把他装饰了一下。

    他常常对格温普兰说:“要做一个哲学家。有智慧是不会吃亏的。瞧瞧我好了。我从来不流眼泪。这就是智慧的力量。你以为如果我愿意,还找不到哭的机会吗?”

    于苏斯时常对他的狼自言自语地说:“我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教给格温普兰了,连拉丁文也在内。对蒂,我是什么也没有教,连音乐也没有。”

    他教他们俩唱歌。他的牧笛吹得很好,这是当时的一种短笛。他吹得很悦耳,他还会弹“西风尼”这是一种乞丐用的四弦琴,在贝特朗德盖士林的编年史里叫作“流浪者的乐器”交响乐便是从这里来的。这种乐器挺吸引人。于苏斯把“西风尼”扬一扬说:“这玩意儿在拉丁话里叫做organistrum。”

    他用俄耳甫斯和爱奇德班舒瓦<font color='red'>1</font>的方法教蒂和格温普兰唱歌。他常常兴奋得打断了功课,大叫道:“真的是希腊的音乐家俄耳甫斯!毕加第的音乐家班舒瓦!”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俄耳南斯是希腊神话中弹竖琴的名手。班舒瓦是十五世纪佛兰德作曲家。</font></font>

    这样细心周到的复杂课程并没有妨碍两个孩子的恋爱。他们的两颗心是合在一起长大成人的,好像两棵种在一起的树秧一样,等到长成大树,它们的桠枝就纠缠在一起了。

    “没有关系,”于苏斯说:“我叫他们结婚就是了。”

    后来他独自抱怨着说:“他们的恋爱真麻烦人。”

    他们过去的经历不怎么长,蒂和格温普兰已经记不清楚了。他们只知道于苏斯告诉他们的一些经过。他们称呼于苏斯“爸爸”

    格温普兰对他童年的记忆只不过仿佛是魔鬼掠过摇篮。他觉得曾经在黑暗中被畸形者的脚践踏过。这是不是故意的呢?他不知道。他能记得清的只有他被人遗弃的那一段悲惨经过。他找到了蒂的那个悲惨的夜晚,对他来说,是一个吉利的日子。

    蒂的记忆力比格温普兰还要模糊。她太小了,所以过去的一切好像都烟消雾散了。她只记得她的母亲是冰冷的东西。她看见过太阳没有?也许看见过。她努力去回想她的白茫茫的过去。太阳?太阳是什么?她记得那是个光明而温暖的东西,现在被格温普兰代替了。

    他们总是在低声地讲话。喁喁情话肯定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蒂常常对格温普兰说:“你讲话的时候,光明就来了。”

    有一次格温普兰抑制不住自己了,他隔着洋纱袖子瞥见蒂的胳臂,他用嘴唇去亲了一下。畸形者的嘴巴,理想的接吻。蒂觉得很愉快。她脸上红得像玫瑰花一样。怪物的吻给这个浸沉在黑暗里的人的脸带来了曙光。可是格温普兰畏畏缩缩地叹了一口气,这当儿,蒂的颈巾松开了,他忍不住对天国门口的这块洁白的皮肤看了一下。

    蒂卷起袖子,把她赤裸的胳膊伸给格温普兰说:“再来一次!”格温普兰溜走了。

    第二天这种游戏又用不同的方式重新开始了。上天的意旨偷偷地溜进这个叫做ài情的深渊里来了。

    这是慈善的天主,以他老哲学家的身份所同意的事情。

    第七章 瞎子教我们怎样看

    格温普兰有时责备自己。他把他的幸稻当做一个良心问题。他认为让一个看不不他的女人爱他是一种欺骗行为。要是她突然恢复了视觉,会怎样想呢?她对现在吸引她的这个人会多么厌恶啊!她对她这个可怕的情人会倒退三步!她会发出什么样的叫声啊!她会怎样用手捂着脸!怎样逃走啊!他受到了良心的责备。他对自己说,像他这样的怪物根本没有谈恋爱的权利。他是被星星崇拜的七头妖蛇。他应负责让这个瞎了眼的星星睁开眼睛。

    有一天他跟蒂说:“你知道,我长得很丑。”

    “我知道你长得很漂亮,”她答道。

    他接着说:“你听到大家都在笑的时候,他们笑的是因为我长得可怕。”

    “我爱你,”蒂说。

    她沉默了一会,又说:“在我快要死的时候,你救了我。只要有你在这儿,上帝就在我身旁。把你的手给我吧,让我摸摸上帝!”

    他们的手凑到了一块儿,紧紧地握着。他们一言不发,浓厚的爱情使他们沉默。

    于苏斯天生的别扭,却偏偏听到了他们的话。第二天,在他们三人在一起的时候,他说:“再说,蒂也生得很丑。”

    这句话没有发生效果,因为蒂和格温普兰根本就没有听见。因为他们沉醉在爱情里,平常不大注意于苏斯的话。于苏斯的哲学家的本领也无能为力了。

    叮是于苏斯这一次劝告:“蒂生得很丑”说明这个博学的人对女人有一定的认识。格温普兰的诚实犯了一个不明智的错误。除了蒂以外,不管对哪一个女人,哪一个瞎了眼的女人说“我长得很丑”都是危险的。瞎眼又有爱情等于是双倍的瞎眼。这样的瞎于好比在做梦。幻想是梦的养料。爱情离开了幻想,好像人没有食粮一样。爱情需要热情的培养,不管是生理上的爱情也好,精神上的爱情也好。此外,你切不可向女人说难懂的话。她会接着梦想下去,往往会朝坏处想。幻想中的谜会带来灾害。一句不留心的话能够使爱情受到打击。有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人心会因为一句空话的打击,不知不觉地冷下来。在恋爱的人就会觉得自己的幸福减低。没有比慢慢的漏水的花瓶更可怕的了。

    幸亏蒂并不是这种粘土造的。造普通女人的材料没有用在她身上。蒂是一个特别的女人。脆弱是她的身体,并不是她的心。藏在她心里的是神圣的、始终如一的爱情。

    格温普兰的这句话引起的所有的反应是,她有一天说:“长得丑,这算得了什么?做坏事才叫丑。格温普兰只做好事。所以他最漂亮。”

    接着,她用儿童和瞎子常用的询问口气说:“看见,你们说什么叫作看见?我看不见,但是我知道。就我来说,看见就仿佛是遮盖。”

    “这是什么意思?”格温普兰问道。

    蒂答道:“‘看见’就是遮盖真实。”

    “不,”格温普兰说。

    “恰恰相反,”蒂反驳他说“因为你说你长得很丑!”

    她想了一会儿又说:“你说谎!”

    格温普兰说出自己的丑陋而对方居然不相信,他觉得很高兴。他的良心平安了,他的爱情也得到了安慰。

    这时候蒂已经十六岁,格温普兰已经快二十五岁了。

    他们之间的关系比起第一天来,并没有像现在说的“更进一步”甚至可以说后退了一步;我们还记得他们结合的那天晚上,她是九个月,他是十岁。他们的爱情是那种纯洁关系的继续。正像晚睡的夜驾一直唱到天亮一样。

    他们的爱抚从来不超过紧紧的握手,或用嘴唇挨一下赤裸的胳臂。能够享受喁喁低语的乐趣,他们就满意了。

    一个二十四岁,一个十六岁。于苏斯没有忘记要“耍他们一下”于是有一天对他们说:“你们过几天挑一个宗教吧。”

    “干什么?”格温普兰问道。

    “你们可以结婚了。”

    “可是我们已经结过婚了,”蒂说。

    蒂不知道夫妻的关系会超过他们当时的关系。

    这种空想的童贞的满足,这种天真烂漫的精神结合,这种把独身生活当做结婚的误解,于苏斯心里并不是不高兴。他所以说这句话,是因为不得不这样说。作为一个医生,他认为对于他说的“道地的希曼那<font color='red'>1</font>”来说,蒂大年轻了,要不然就是太孱弱,太脆弱了。

    <font style='font-size: 9pt'><font color='#660000'>1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结婚之神。</font></font>

    不管怎么说,总是太早了。

    再说,他们不是已经等于结了婚吗?难道说还有比格温普兰和蒂的亲密关系更难分难解的吗?说起来也真令人惊叹,这是乖戾的命运把他们两人扔在一起的。好像这个关系还不够似的,爱情又跟着他们的厄运来了,把他们束缚、缠绕、紧紧的扎在一起。什么力量能够破坏这个缠着花结的铁链子呢?

    他们确实是拆不散的。

    蒂有的是美,格温普兰有的是光明。每人都有一份财产。他们不但是一对情人,而且是天造地设的夫妻。他们现在还没有生活在一起,那不过是圣洁的天真从中作梗罢了。

    尽管格温普兰沉溺在梦想里,尽力集中思想去想蒂,可是在爱情的骨子里他还是个男子。自然的规律是不容逃避的。他像自然界的万物一样,必然要受到上天安排的潜藏的发酵作用的影响。所以在演出的时候,他有时也瞧着观众中间的女人;不过他马上就把自己有罪的视线移开,赶快返视自己的灵魂,忏悔自己的罪恶。

    我们应该声明一下,那些女人也并不鼓励他。他在他注视的每一个女人脸上,都看见了憎恨、厌恶、讨厌和鄙夷不屑的神气。很明显,除了蒂以外,根本不会有人爱他。这样,他悔罪的心也就更诚恳了。

    第八章 不但幸福,而且生意兴隆

    神话里有多少真实的东西呀!有时你会觉得好像有个看不见的魔鬼烫了你一下,那是对邪念的悔恨。

    格温普兰从来没有起过邪念,所以也从来没有什么悔恨。不过他有时候有点儿觉得后悔。

    这是良心上的迷雾。

    有什么关系吗?毫无关系。

    他们很幸福。幸福到不再觉得贫困的地步。

    从一六八九年到一七四年,他们的生活有了转变。

    在一七四年那一年,有时候在暮色降临的当儿,会看见两匹健壮的马拉着一辆沉重的大篷车,走进滨海的这一座或那一座村镇。篷车像一只翻过来的船身,龙骨是屋顶,甲板是地板,下面装着四个轮子。四个轮子一样大小,跟载货大车的轮子一样高。车轮、车辕和篷车都漆成绿色,有匀称的浓淡色度,从车轮的深绿到车顶的苹果绿。这种绿色引起人家对这辆马车的注意,在附近一带的市集上,这辆车子挺有名气,大家管它叫green-box,意思是“绿箱子”“绿箱子”只有两扇窗子,装在车子的两头,后面有一扇带踏板的门。车顶上一个跟其他部分一样漆成绿色的管子正在冒烟。这座流动房屋总是漆得很亮,洗得很干净。前面的那扇窗子也当做门用,外面在靠近马屁股的地方钉着一个木架,木架上坐着一个手持缰绳赶车的老头儿,身旁有两个“石女”也就是说吉卜赛女人,穿着仙女的衣裳,吹喇叭。镇上的人惊异地望着这辆颠簸着驶进来的马车,纷纷议论。

    这就是于苏斯的车子,不过因为近来很成功而扩大了范围,把原来的小篷车改成了一座流动戏台。

    一条又像狼又像狗的畜生锁在马车底下。那就是奥莫。

    赶车的那个老头儿就是哲学家本人。

    一所可怜的小篷车怎么会变成这辆奥林匹克式的大马车呢?

    因为格温普兰现在成名了。

    于苏斯有灵敏的嗅觉,早就预言格温普兰会出人头地:“他们替你创造了财富。”

    我们还记得,于苏斯是格温普兰的老师。不知道什么人曾经在格温普兰脸上下过一番功夫,于是于苏斯就在智慧方面下功夫,把他所有的思想都放进这张改造得很成功的面具后面。等到这个孩子长大成人,能够出场的时候,于苏斯便叫他登台,也就是说在车子前面演出。他一出场就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过路的人顿时都停下来看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令人吃惊的笑容。他们不懂这种有传染性的笑的奇迹是怎样产生的。有的人说是天生的,有的人说是人工造成的,推测纷纷,真假难辨,不管三岔路口上也好,市场上也好,集市上也好,庙会上也好,总之,不管在什么地方,观众都朝格温普兰那儿奔去。因为这个“强大的吸引力”的缘故,这群流浪人的口袋里起先装满了一把一把小钱,后来是一把一把铜子儿\最后是一把一把先令。在这个地方好奇的人没有了,他们便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滚动的石头不会致富,滚动的戏台却生财有道。年复一年,从这一个城到那一个城,随着格温普兰越长越大,越长越丑,于苏斯预言的财运就实现了。

    “我的孩子,那些家伙真是帮了你一个大忙!”于苏斯说。

    他们这个“财运”使管理格温普兰的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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