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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
范飞的眼眶忽然湿润了,一字字地答道“从现在起,我就不再是一个人了。”
在武昭县有一个古老的婚礼风俗,新郎要徒步背着新娘走上一里路以上,一直把新娘子背进家门。不管新娘子前面是坐板车、马车还是汽车,但进新郎家门的那段路,一定要由新郎倌亲自把新娘子背进去。因为从那一刻起,四条走路的腿就变成了两条,男人从此要背负起女人的一生,背着她走到白头,走完一生一世,一直走向生命的终点。
而现在,却是丁诗晨背着范飞走向了离别的三岔路口
“嗯,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人了。”听了范飞的话,丁诗晨微微一笑,柔声说道。
“诗晨,你今天背了我一回,我也就欠了你一回。你放心,这笔债我会还的。总有一天,我会开着宝马,腰缠万贯地来接你,然后把你背进我的家门!”
范飞忽然从丁诗晨的背上挣脱下来,将丁诗晨紧紧地搂在了自己的怀里,在她耳旁轻声说道。
“腰缠万贯喂,你好俗耶,你的终极理想就是当个暴户么?”丁诗晨忍不住笑了“你知不知道一千文是一贯,一贯有八斤,一万贯就是八万斤,你腰上能挂得下吗?”
宝马车,腰缠万贯,这些对于丁诗晨来说都是浮云,她早就不稀罕了。只是在范飞的心里,便固执地认为这些他没有的东西,就是横在他和丁诗晨之间最大的障碍。
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这是穷小子们永远的梦想,也是小农意识心目中的最高境界,但就像丁诗晨说的那样,他们甚至想象不出一万贯铜钱挂在腰上会是个什么情形。
穷小子和富家女之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穷小子毕生所追求的东西,却是富家女一出生便不再稀罕的玩艺。
“对,我就是要当个暴户,我就是要把一万贯铜钱全挂在身上!我现在一无所有,没权力让你跟我走,但总有一天,我会有很多很多的钱,多得让你爸爸都羡慕我,再也不敢拦着我!我我要用钱砸昏他!”听了丁诗晨的取笑,范飞却没有丝毫动摇,坚定地答道。
丁诗晨脸上的笑容愈灿烂,眼眶里却雾蒙蒙的一片,她仰着头,静静地看了范飞好一阵,才轻声说道:“好,我等着那一天。”
说完这句话后,丁诗晨便牵着范飞的手,和他一起走完了最后几级台阶,然后松开紧握着范飞的手,独自走向路旁那辆早已在等着她的奔驰房车。
四个黑衣大汉垂手站在车旁,同时对着丁诗晨微微鞠了个躬,却没有说话。
丁诗晨微微点了点头,也没有吭声。她的脚步有些迟疑,仿佛不是要去坐车,而是去坐牢。
那辆银色的房车很高,外型很有些奇特,是范飞从来没有见过的车型。他不知道这辆车到底能值多少钱,只知道这辆车一定很贵很高档。如果他不利用潜能去赚钱的话,这辈子不吃不喝或许都买不起。
我要赚钱,赚很多的钱,赚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看到这辆车和这些保镖,看到这富贵逼人的一幕,范飞忽然觉得有一股熊熊烈火在心中燃烧着,仿佛面对着一个面目狰狞的敌人。
以往他一直想着要多赚点钱以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但赚钱的**从来没有这么迫切过,也从来只敢去想一个叫作小康的玩艺。而现在,他的内心正在悄然地生着巨变,一个叫做野心的东西,开始迅地在他心中生根,芽,然后怒放。
“诗晨,总有一天我会腰缠万贯!我会买一百辆比宝马还宝马的车,组成车队来接你!”范飞忽然捏紧了拳头,在丁诗晨身后大声嚷道。
听到“比宝马还宝马”这几个字,那几个保镖都是脸色古怪,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憋得很辛苦。
范飞以往从不关心汽车那些离他很遥远的东西,所以他现在还是一只井底的蛤蟆,并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什么车子比宝马更好,也不知道一百辆好车组成的车队究竟能不能打败丁易,他只知道,眼前这个女孩是个好女孩,比什么宝马之类的东西还要珍贵许多,值得他用一生去呵护。
“以后别说腰缠万贯这四个字了!俗,让人笑话!”丁诗晨回过头来白了他一眼,然后快步地跑了起来,一直跑到奔驰房车前,飞快地钻到了后座里。
在保镖为她关上车门的那一刹那,她忽然紧紧地捂住了脸,肩膀轻微地颤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