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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对丁易的敬畏相,或许是他对丁易的故意调侃,又或许是做给外人看的
连丁易这个黑白两道通吃的主都敬畏的九爷,真会是个普通人吗?
范飞当时在听到那声“九爷”后,也再次留心地观察了一下许逸凡,现他的右手食指已齐根断去,所以他只有九根手指。
当时范飞就联想到,九爷的称号,恐怕就是因为这九根手指而来
只是范飞当时一门心思放在丁诗晨和追债上,也就没有多想。而此刻,他忽然想到,在武昭县,从古至今对付小偷的狠办法就是剁手,有的剁手掌,有的剁手指而其中剁手指的方式往往是剁食指或中指,因为小偷夹钱包时一般是用食、中二指,一旦少了其中一指,想再探囊取物就不太可能了,这贼的身手也就基本废了。
这么推算起来,许逸凡恐怕以前就是个贼!而且他肯定不是个小贼,估计是个贼王或者神偷,总之不会干净。
还有,许逸凡还在向范飞许诺那五万元报酬时,曾骄傲地说过一句话,说他纵横江湖几十年,这点存货还是有的当时范飞以为许老爷子是在开玩笑,而现在,他几乎可以断定,许逸凡曾做过很多年的贼王,直到一次失手后,被人剁去手指,这才郁闷地收山。
只是俗话说得好,一日是贼,终身是贼。虽然许逸凡有不少积蓄,但他仍然手痒,于是在得到红尘这个奇特的小东西后,便刻意训练它去偷别人家的珠宝。毕竟红尘身形小,动作又敏捷,从排风扇、门缝、空调管道、下水道之类的缝隙中钻进去、溜出来都是很容易的事情,偷点珠宝实在是小菜一碟
红尘在偷到这个黄金钻戒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道士何步尘,被何步尘捕获。而红尘嘴里既然有这个钻戒,就不肯开口吃东西这是一种可能性,而且正确率估计很高。
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即这个钻戒是红尘偷偷从许逸凡的宝库中衔出来的,然后被道士逮住。而许逸凡一旦现赃物丢失,便害怕事情败露,所以一定要找回红尘,说“活要见鼠,死要见尸”甚至不惜找丁易帮忙,并以绝食相逼许静、以五万报酬相诱范飞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许逸凡都脱离不了干系,也脱不了这个贼王的嫌疑。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该怎么办?
现在一旦说出这只仓鼠是许逸凡养的,吕恒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肯定会怀疑是许逸凡利用红尘去盗窃别人的珠宝,毕竟在名侦探小说中,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比如用鹦鹉之类的宠物去偷别人家的财物
而这样一来,红尘肯定会被吕恒作为“作案工具”控制起来,自己那五万块就得不到了,而许逸凡也会倒大霉,肯定得抄家坐牢,甚至坐牢至死!
至于许静她好歹是自己的同班同学,还是丁诗晨的闺蜜,自己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她家倒大霉吗?
更何况,这只小仓鼠还值得五万报酬,甚至更多,只要范飞能抓住合适的时机开价!
范飞本能地觉得,自己应该把红尘交还给许逸凡,并从他那拿到五万块报酬。反正他这钱来得也不干净,红尘也帮他不知偷过多少东西,而且自己也正缺钱,还欠了吕恒五千块报酬,并为了红尘和道士大打一架,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拿走这笔报酬?
所以这么正反两方面一想,范飞就决定帮许家,也帮自己。
他需要这五万块,也不愿意坑了许家。
他懂一点法律,知道这或许就是包庇。但这时他的小农意识又占了上风,觉得这也不算什么大错
心念电转之间,范飞已将这些前因后果都快地在脑海里推算了一遍,并迅地作出了决定。不得不说,这依赖于他强大的潜能,特别是有些令人指的推算和计算能力。
所以当范飞貌似神情呆滞地看着那枚戒指的同时,他的心思却如旋风般刮了好几轮,不但想清了这枚戒指上透露出来的所有信息,还作出了决断,效率可谓惊人。
“这是什么?”这时,吕恒已从红尘口中取出那枚戒指,眼神如电般地看了范飞一眼。
“戒指。”范飞缓缓地答道,同时在心中急地思考着对策。
既然主意已定,那么接下来就该是他和吕恒的斗法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