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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劲爆的酒吧音乐,看着变换闪烁的灯光,疯狂扭动腰肢的人们,不一会儿的功夫,张野已经几杯白兰地下肚,人也有些飘飘然起来。
张野这几年来,一直挺喜欢这种喝醉之后的感觉。
也就在这个时候,阿信穿着演出的服装,快步走过来了。
阿信是个摇滚歌手,头上顶着个爆炸性的鸟窝,饱经风霜的脸上,充满了沧桑的感觉。
其实,他的年纪不过二十八而已,但是看起来就跟三十多岁一样。
阿信在张野旁边坐下,闻着张野呼出来的充满究竟的味道,奇道:“哥们,你今晚喝了不少吧?”
“十分钟,三杯白兰地,不加冰块。”阿城在旁边说道。
阿信张大嘴巴,不可思议道:“张野,你今天是要自杀,还是怎么着?”
“老子特么可是堂堂的……我特么怎么可能为了个女人去自杀!”张野死鸭子嘴硬道,神志应该还是清醒的。
阿信笑道:“看来,你应该是已经知道,黄莺去‘竖店’拍戏的事情,才会心情不好的吧?”
“黄莺走了?”张野奇道。
“还没有,就这个礼拜要走啊!你不知道?”阿信奇道。
“她走不走,关我屁事!”张野说道,“草泥马,走吧,一个个都特么走吧!老子一个人最清静。”
“哥们,你是不是醉了?”阿信拍了拍张野,问道。
“没有。我就骂两句不行啊?阿城,给阿信来一杯白兰地,我请客!”张野说道。
“别再喝了!你真想喝醉啊?”阿信连忙说道,“我待会儿还要演出呢!我看你现在心情这么不好,要不要跟我一起上台去玩玩?”
“可以吗?”张野眼睛立刻亮起来了。
“以你的水平,怎么不可以了?”阿信笑道,“走吧!”
张野立刻丢下手里的酒杯,跟着阿信就走。
阿信很多年前就组建了一个叫做“禽兽”乐队,在乌有市是最有名的乐队。
其实,阿信是一个天才的歌手,作曲能力十分了得。要不是他心高气傲,一心就想要做自己的音乐的话,不知道有多少制作公司曾经想要跟他签约。
二人上了舞台,张野从阿信手中接过吉他,对阿信的乐队成员说道:“来首《let-it-be》。”(随它去吧)
众人点了点头,灯光打过来,张野拉过一张高脚椅坐上去,调整好唛的高度。
张野的修长的手指,开始在吉他的弦上拨动。
他的略带沙哑,却显得浑厚的嗓音响起:
When-I–find-myself-in-times–of-trouble
Mother-Mary–es-to-me
Speaking-words–of-wisdom,let-it-be.
And-in-my-hour-of-darkness
……
随着张野那富有特殊的嗓音,以及十分纯正的美式英语出现,很多阿信的粉丝才发现,现在主唱的人不是阿信,而是一个身穿笔挺西装,长的很帅气的帅哥。
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去,舞池那边跳舞的人们也纷纷停下来,好奇地看向张野那边。
一时间,整个酒吧里面变得鸦雀无声。
张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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