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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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那一年,风雨第一次直面了最亲的人的死亡,经历了炼狱般的高考,离开了从未远走过的家乡。
第一次进b城那个据说住着许多大官的机关大院的时候,风雨刚刚拿到b城一所普通大学的入学通知书。在电视里总是可以看到它高温新闻的这座城市,在她到来的这一天,竟是下雨了,真是应了她带风带雨的名字。
风雨想象中的所谓机关大院,应当是电视剧里那样,大大的院子,成排成排的营房,穿绿色军装来来往往的军人。而当车门被人拉开,她谨慎的探出身子,左右看见的不是大大的院子,而是宽阔的道路,葱郁得花草树木。成排成排的营房变成了一栋栋独立漂亮的白色别墅。吹着风下雨,路上没什么人,所以也不知道有没有穿绿色军装的军人。
为她拉开车门的是一个身材微胖,系着格子围裙的中年妇女,她梳着利落的盘发,白白的手将雨伞举到风雨头上,慈眉善目的说:“小吴来了,快进屋,外公等好一会儿了。”
风雨抿唇,小声说了句阿姨好,想回身去拿行李箱,手臂却被拉住。
“宋叔帮你拿,走。”女人轻拍了下她的背。
宋叔是到车站接她过来的司机,一路上也没说几句话,风雨觉得这样让一个陌生人帮自己拿行李是不妥的,何况还下着雨。她低声说了句没事,我自己来。便小跑到车后,宋叔已经打开后备箱,提出在火车上被压得微微变了形的行李箱。她接到手中,又小声说了句谢谢。
这样一来二去,雨虽不大,却也是浸湿了头发衣服。女人急急得拉着她的手,一把伞一大半都举到她头上,终于将她领进了最近的白色别墅里。
甫一进屋,一条通身雪白的大狗就扑了过来,两只健硕的前爪搭在风雨腰上,鼻子一抽一抽的左右嗅着。惊吓取代了局促,风雨不知该喜该忧,幼时有过被狗咬的经历,心里对狗总是有些阴影在。
好在穿围裙的女人极快的将狗拉走,还一面说着:“笨塞拉,小吴湿着,要给你染感冒咋办?”
风雨愣了愣,不自觉得扯了扯腰间黏在皮肤上的衣料。女人换了拖鞋,先忙着把狗带走。风雨弯腰解开鞋带,却伸不出手去拿拖鞋,鞋架上整齐摆放着许多双,干干净净,却不崭新。西北的家里没有铺地板,但奶奶爱干净,也总是把水泥地拖得一尘不染,三双旧拖鞋由大到小在门口摆得整齐,以家的姿态。
在她犹豫之际,女人已经安置好那条大白狗,折回身来从鞋柜底层掏出一双一次性的白色拖鞋,几天前风雨在省会S市转车的时候,晚上第一次住了小宾馆,里面的拖鞋和此刻眼前的极像,只
除了那里的上面有简易的红色宾馆名,这里的干干净净,只是白色。
行李箱的轮子沾有雨水,瞄了眼屋子里亮锃锃,能看见自己影子的大理石地板,风雨将箱子靠门墙而立。
“小吴坐,自己家。”女人将她领到客厅,随意指了指中央棕色的皮质沙发,然后扬头朝楼上喊道:“老爷子,人到了。”
风雨没有去坐沙发,站在比西北的家还要大的客厅里,双手笔直的落在裤缝处,握着半拳。颇有质地的黑色琉璃电视柜上错落有致的摆着十余个相框,每一个里都是笑脸,男人女人,少年少女。
楼上的人下来得快,是她见过的人。高朗,40余岁的男人,带金丝边眼镜,穿笔挺的黑色西装,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在西北那座小城的时候,他说他是程昊乾的生活助理。
程昊乾,外公的名字。
看见他,风雨微微松了口气,总算见到个熟人的感觉。
“高叔叔。”她轻声唤道。
高朗朝她笑了笑,看见她淋湿的头发和衣服后又皱了眉,“遭雨淋了?曹婶,你也不知道拿些衣服给她换。”
中年妇女原来被人唤作曹婶,对高朗微微埋怨的语气,她也不恼,依旧笑盈盈的说:“要去拿的,这就去的,拿尔阳的衣服?”说要动作的人,却用了疑问句。
高朗说:“别,她要不高兴的。”他看回风雨,“行礼呢?先去把衣服换了吧。”
风雨也正瞅着如何说不要穿别人的衣服,听他询问立刻点头,跑到玄关,双手拎着箱子进来。
“小吴跟我来。”曹婶朝楼上走去。
风雨看了眼高朗,他微微颔首,她便跟上曹婶。行李箱不大,但里面装了些书,重量还是有,且对十七岁的少女而言不算轻,双手提着有些吃力,她就用右胯顶着,走的样子有些难看。
高朗一直看着她一顿一顿的上了台阶,眸光黯了些,到底是没说出帮忙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