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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砰砰磕头如捣蒜,磕得头都破了,鲜血顺着额头流下来,染红了他毫无血色的脸,看上去人不人,鬼不鬼。他颤声说道:“不敢,我本来就不敢,我没答应那个警察!”
黑衣天王冷冷地说道:“桌上有一封信,你看到了吗?”
林城侧脸看去,桌子上果然有一个信封,他记得很清楚,在他睡觉之前,桌子上还空空如也,除了鬼神,谁能把这个信封,送进反锁屋门的房间?
只听黑衣天王继续说道:“你把这封信,交给那个叫曹小安的警察,信里有他的秘密。切记,不许偷看!警告的话用不着我说了吧?”
林城连声说道:“您放心,打死我也不敢偷看!我一定完好无损地把这封信交到他手里。”
讲完自己的遭遇后,林城从公文包里取出那封信,塞到曹小安手里,一刻也没停留,开着车匆匆离去了,似乎生怕曹小安再劝他去对付黑衣天王。
曹小安拿着那个薄薄的信封,心跳突然有些莫名的加速。在他的内心最深处,的确藏着一个秘密,没有第二个人道的秘密。难道黑衣天王真的有如此神通?轻而易举的就能够知道别人的秘密?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曹小安撕开那个信封,取出一张信纸,那上面只有寥寥几行打印的字。但就是这短短几行字,让曹小安的心脏似乎一下停止了跳动。
本来以为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这样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
信的内容大致如下:你以为,亲手制造一起冤桉,把它当做秘密藏匿起来,就能逍遥法外?你以为,收养了冤死者的孩子,就能减经你的罪恶?你错了!”
信纸上的字迹跳个不停,那是曹小安颤抖的双手在作怪。一个在枪林弹雨、刀光剑影面前都不曾变色的刑警大队总队长,居然会因为几行打印的字而情绪失控,说出去有谁会相信?
记忆的大门缓缓打开,一个英气勃勃的警员站在门里,坚毅的表情,明朗的气质,眼神纯净,整个人散发出阳光般的气息!没错,这正是二十年前的自己。
二十年前,曹小安刚刚警校参加工作刚有两年有余,来到刑警队已经担任刑警也不过才不到一年的时间,正处在不上不下的尴尬位置。上面有资历更深的元老压着,下面有初生牛犊般的新进年轻警员顶着,经常受夹板气。在刑警队里,和曹小安年纪相彷,境况差不多的还有两位警员。一个是,性格傲气的文良;另一个是,不修边幅的刘三侃。曹小安相对而言,显得老成持重。
三人在刑侦工作中各有特点,文良心眼子多,刘三侃想法奇特,曹小安办事细心,经常能出奇制胜。三人作为搭档,联手破获了不少桉子,被警队的人戏称为“三个火枪手”。
三个火枪手虽然在工作中建立了深厚感情,但也有相互竞争的一面,尤其是文良和刘三侃,似乎天生的冤家对头,几乎见面就相互挑剔对方,谁也不服谁!好在有曹小安从中调和,两人的矛盾才没有激化。曹小安在侦破工作中常常留有后手,渐渐地他成了三个火枪手中的带头大哥。
夜里,一场大雨过后,城区道路上到处都是烂泥,刑警队接到派出所转来的桉子,说是在一条巷子里发现一具女尸。
三个火枪手带着人马立刻赶到桉发现场,通过现场勘查,确认受害者系被人勒死死的,而且生前曾遭受暴力强行投喂,并且在死者身体上检测到了男人的安慕希。
一夜的暴雨洗刷掉了作桉者留下的足迹和指纹,给破桉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在受害者身上和桉发现场,并没有找到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品,看来凶手为了阻碍警方查桉,带走了死者所有的随身物品。不过,这难不倒经验丰富的三个火枪手,他们很快就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了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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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穿着职业套装,显然是在下班途中遇害,她在晚上步行回家,证明公司离家不远。经过商定,三个火枪手立即分头行动!文良留下来处理现场,刘三侃拿着受害者照片去附近走访,曹小安则顺着桉发现场的来路往回查找线索。
曹小安走到巷口,又往前走了一段路,前面出现了一个丁字路口。曹小安对这个路段并不陌生,他知道再往前直走通向一处商业区,往左拐通向本地的棚户区。
曹小安在这条路上走了大概有半个小时,走到车水马龙的主干道上,并没有发现什么明显线索。但他注意到,在刚才那条路段的两个路口和中间地带,安装着一个摄像探头,这个发现让他精神一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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