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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晟集团23层高的大厦耸立在市区的中心地段。董事长办公室位于22层。在全是大落地玻璃窗的办公室里,高翔与凌云峰见到了洪晟集团的董事长周洪俊,也是当年那篇报道的记者。
周洪俊长着四方脸,圆目浓眉,厚耳阔唇,寸板头,穿一件polo衫坐在一张宽大精致的红木桌后面。
见到云峰与高翔,他便从豪华的老板椅上起身,礼貌不失庄重地跟高翔他们握握手。“我没有想到还有人会在意十七年前的那个案子。”
云峰说:“我们最近调查的案子,有线索表面可能与十七年前k市的一宗伤害致死案有关。”
“这么久的事情,为什么会找到我?”周洪俊坐定,警惕着,表情严肃,看不出情绪,气氛一有些冷。
高翔连忙插嘴道:“不瞒周董,我是日报的记者,是我在查旧刊报纸的时候找到您曾经写过的以篇文章。”
“哦?你也是记者。”周洪俊有些意外:“做几年了?”
“三年。”
听到这里周洪俊换了一个坐姿,将双手交叉在腰前,两手的大拇指慢慢地交叉绕着圈。刚刚气氛慢慢缓和起来:“三年,同我那时候一样啊。”
高翔向云峰递了一个眼色,意思是,让我来。
高翔继续客气地微笑,“我大学学新闻,一毕业就到报社了,跑了一段时间的社会版,然后就一直做政法版。周董您是我的前辈,我还要向你讨讨经验呢。”说完谦虚地一笑。
周洪俊也笑起来,也许是高翔独特的亲和力,又或许是在高翔的身上看到自己当年的影子,他的戒备一下解除了:“我做记者的时间一点都不比你长,也就两年。”
“喔?为什么?”
周洪俊没有回答,而是起身领着高翔和云峰来到旁边的茶桌前,亲自给他们泡起了茶。
当茶泡好之后,周洪俊似乎已经整理好自己的想法,然后说:“就在你看到的那篇报道之后,我就离开报社,自己去创业了。”
高翔很意外,“难怪我找后续报道,就没有了,原来你离开报社了。”
周洪俊抿了一口杯中茶,认真地问高翔:“小伙子,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么?”
“好,您请问?”
“你为什么要做记者?”
高翔拍了拍身边云峰的肩膀说:“我的好哥们是警察,他能除暴安良。我呢做不了警察,就决定去做一个媒体人。我觉得,我的任务是就把那些丑陋的写出来给大众看,把美好的也写出来给大家看。贬恶扬善,让社会充满正能量,让更多弱势的人能表达他们的诉求,得到更多的帮助。”
周洪俊听了颇有感触地笑起来,“不错是个纯真的热血青年呀。有干劲,我当年就是没有你这一股子热火才决定离开的。”
“因为那篇报道?”高翔似乎明白什么。
“不错,你蛮聪明的,”周洪俊没想到高翔这么醒目,“十七年前的那件案子,其实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也改变了我的命运。如果不是当年对发生的一切感到绝望而辞职,相信我也不会有今天的家业。”
“您能详细告诉我们十七年前的案子么?因为在k市公安局都查不到当年的案子。”
周洪俊冷笑一声,“哼,当然查不到。所有的档案、资料都被毁了。在权力和金钱的力量之下,黑可以变白,有可以变无,罪恶可以湮灭。所以我那时候的人生理想就是一定要做个有钱或是有权的人,在人群的顶端,才不会被随意踩踏成粉芥”
云峰和高翔对视了一下,他们没想到这么一位大老板竟有这样愤世嫉俗的言论。看来,十七年前发生的事情很不寻常。
“谈谈吧,周董,或许能帮助我们警方彻底地解决案件。”云峰认真地说,“说不定能解开你十七年的心结。”
周洪俊站起来走到窗前,俯视着脚下的楼宇和人群,从他宽厚起伏的背影,高翔能看出他内心的挣扎。
沉默一会儿后,背对着他们的周洪俊用低沉地语气说,“那一天,我还没起床,就接到医院朋友的爆料电话。说医院有个清晨送来一个危重病人,好像是很严重的事故。我赶到医院的时候七点多,第一眼见到的,就是陈玉兰的尸体。”
“陈玉兰就是那名清洁女工。”周洪俊沉重地摇摇头,“那是我第一次面对一具尸体。不过这还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那具女人的尸体真的非常地惨不忍睹。”
那是一段周洪俊绝对不愿意想起的回忆。
因内部出血而变形的头颅,一只眼睛被硬物戳破,而另一只则因为肿胀的面部被压迫得只剩下一条细细的青肿的缝。
血将头发凝结成一块一块的暗红色。灰色的清洁工工作服只剩下几块破布挂在身上。最触目惊心的,是那满身的伤痕。
被火烤焦的黑色皮肤、铁钉刺穿的血洞、小腿上密密麻麻地烟蒂烫伤、被小刀剥开的手腕上的皮层、折断的手指、插入铁钎的指甲。
这景象把年轻的周洪俊吓呆了。
尤其是右肩胛那个杯口粗的伤口,据送伤者入院的路人说,是那五个高中生用铁棒戳穿受害人,将其钉在草地上留下的。
无法形容他当时复杂的感受。从来没有想象过,人对人的伤害可以这么惨烈!即使有无比的深仇大恨也不至于这样。
在他后面了解的情况知道,这一切的发生却仅仅只是因为一场不必要的口角。
凌晨四点,五个少年从迪厅狂欢之后出来。其中一个叫管宁的女孩,把一个喝完的了空啤酒罐子扔到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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